第 11 节
作者:空白协议书      更新:2021-02-26 22:06      字数:4808
  通行本此作玄德章第五十六。
  “塞其兑……”六句,此依甲、乙两本次第。
  古本有三“亦”字,与甲、乙两本同。通行本无之。
  臆解:
  知与智古字同。此谓智者多不言,言者未必智。
  天下之是非争论多矣。是者终是,非者终非,大是大非,自有不可掩者。不闻不问,或问之、闻之而不言,所谓镇之以无名之朴者也。久则浊者徐清,动者渐静,辩静之锐气旋挫,理义之纠纷亦解。终以不言为智也。
  若是,则超然于尘嚣以外;又不然。必“和其光”,不自耀于众。“同其尘”,与众同其忧乐,分其谤,受其垢也。人固不可离群也。
  若是,则似同流合污,而趋附者众;又不然。人于我为亲疏贵贱,皆有不能。内中有主,不以人之好恶毁誉而移其所守,“故为天下贵”,即“莫之爵而常自然”也。同而不同,不同而同,是谓玄同。
  德经十九
  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也哉?
  夫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昏;民多智能,而奇物滋起;法令滋彰,而盗贼多有。
  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
  通行本此作淳风章第五十七。
  通行本“吾何以……”句下,有“以此”二字为句。
  “民多智能”句,乃据文子道原篇。“而奇物滋起”句之“而”字,据甲本。古本作“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另本作“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我欲不欲而民自朴”,乃据乙本。通行本作“我无欲而民自朴”。傅亦本此下尚有“我无情而民自清”一句,疑增文,兹删。
  臆解:
  正,常也。奇,非常也。“以奇用兵”,老氏非言兵必不可用,与今世倡和平主义及无抵抗主义者异撰。兵凶战危,非常道也。必不得已而或偶一用之也。将措天下于磐石之安,常以无事。天下不可以武力取也。用兵有道,治国有道。必得其道,奇正相生,然后为善。
  多忌讳者,心理衰弱之徵也。心理衰弱,气力亏损之候也。犯之者易怒,气嚣于外而力不能自持也。“天下多忌讳”,则人民实力必早亏矣。多败,乃讳言败。多贫,乃讳言贫。实力 于内,浮气 于外,则民之贫也滋甚,此徵于近世史而可知也。
  “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昏;民多智能,而奇物滋起;法令滋彰,而盗贼多有”。此宛如老氏预知今日欧、美社会而为言者也。举凡利器、智能、法令,皆可贵者也。文明以是而愈进。然祸患亦以是而益深,成其恶性循环,将文纲法令增多,而盗贼奸伪更起,是治其标末而未图其根本。
  如何图其根本?曰:为无为,事无事,守静返朴,皆老氏之教也。
  德经二十
  其政闵闵,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邦缺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通行本此作顺化章第五十八。
  “闵”字,甲本缺。乙本作“■■”。通俗本作“闷闷”。闵闵,忧貌,上忧其下也。“淳淳”乙本作“屯屯”。
  甲、乙两本“祸”、“福”下皆无“兮”字。据吕览季夏纪制乐篇,韩非子解老篇,文子微明篇,说苑敬慎篇,皆有“兮”字。后二处无“之”字。甲、乙本皆有“之”字。(乙本缺前句)。
  “是以……”句,甲、乙两本皆无“圣人”二字。据淮南子泛论篇,文子上义篇,则可作“君子”。
  “割”,剥也。剥,残破之也。
  “廉”,剡之借。锐利也。
  “刿”,利伤也。段注说文,谓“以芒刃伤物”。曰“利伤”。
  “肆”,河上公注:申也。谓“引长”,俗作“伸”。
  “其无正也?”——杨树达谓此“其”字,“岂也”。“善复为妖”上则疑脱“其无善”三字。——“其”训“殆”,义同“岂”。是。然乙本下有“也”字,作为问句,则义自明。亦不必疑有脱文。
  臆解:
  此文简古。初四句中,前二句正,后二句反。然二句平行,则似有因果关系。因“其政闵闵”,故“其民淳淳”。古之执政者贵族,有忧民之心,施宽大之政,(以原本作“闷闷”而释为“宽大”,亦汉人说),则其民德归于淳厚。此常解也。然亦可说因“其民淳淳”,故“其政闵闵”,盖后世之为政者平民,必有淳厚之民,乃有忧勤之政也。后二句反义亦可如是推理。
  祸福,凡人所迷信也。曰:“民之迷也,其曰固久矣!”谓深中于人心也,迄今二千数百年亦未拔。——古之士君子立身行道,循理尽分而已,祸福非所计者也。倚伏之数,盖不可量。往往小人之祸,为群子之福。今日之福,成他日之祸。父祖之祸,贻为子孙之福。财富之福,转为国家之祸。纷纭徼绕,何可胜言。书洪说说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所可计者,仅“攸好德”一事为主。余四者,或随之而有,或不随之而有。要于所好者德,其事在己而可乐者也。德之备,福也。
  自求福避祸之心生,凡民之邪说谬论皆起。委巷之日者也,卜筮也、星命也、风水也,繁多猥琐,不可究诘。“岂无正也?”问遂无正道耶?复,反也。凡此皆正道之反,善德之妖也。
  然犹可说此凡民之俗事耳。然周末世之诸侯,其志趣亦与凡民等。故游说之士起,莫不动之以利害,诱之以福,怵之以祸,遂成战国扰攘之局。斯时而欲其民之淳淳,不可得已。老氏于此,所以有“其日久矣”之叹也。
  自来解此章者,多以阴阳为说。福阳而祸阴。阳潜于阴,阴伏于阳。相生相克。筮则谓老阴老阳必变。亦自成说。一物必有向背正反二面。物,事也,同然。事不善不得其极,常俗亦云“物极必反”。亦犹货殖之说曰“贵之徵贱,贱之徵贵”。得其极,成也。成则反之,故庄子曰“其成也,毁也”。瓜熟则蒂落也。此虽圣人亦无如之何。
  圣人必明于祸福,而理之所趋,义之所在,分所当为,必为之而不计一己之祸福,此其所以异于庸人也。曰不割、不刿、不肆、不耀者,非谓其畏祸而保容容之福也。乃不害其为方、为廉、为直、为光也。圣人正且善,必不反为奇为妖,而亦可拟老氏之言曰:圣复为愚。自凡俗视之,将诧曰:“今世岂有圣人?必奇人也,或妖人也,或愚人也。”——阴符经,伪书也。其曰“人皆以奇期圣,我独以不奇期圣;人皆以愚虞圣,我独以不愚虞圣”。是也。则虽圣人亦当知所自处矣。
  德经二十一
  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以早服,早服是谓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也。
  通行本此作守道章第五十九。
  “早服”,甲本缺,乙本作“蚤服”,“蚤”、“早”通假字。通行本皆作“早服”。但俗本亦有作“皂服”者。诸葛武侯便宜十六策之治人第六,作“皂服”,以“皂服之吏”,“小国之臣”对举。按此二说皆未允当。窃疑原本当作“卑服”,写本之误,因更转作“蚤”。书无逸:“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又管子任法:“服约卑敬”,注:“屈服隐约也。”是古原有“卑服”一词。又按“卑”字本义乃通常持酒之■,与高贵盛酒之“尊”不同,故转训为尊高卑下。“早”字许书谓“日在甲上”,诸家多解为“甲胄”之“甲”,愈说愈纷。按此“甲”字即易经所谓“百果草木皆甲坼”之“甲”。(见解)。日照百果草木尚在“甲”壳上,而未萌芽,故为时尚“早”。——要之“早服”、“皂服”(指皂色之衣服),皆属牵强,作“卑服”为近原本。
  臆解:
  读此章然后知道家与墨家亦有相合者。老子之时,墨子未起,而墨之所祖者,大禹也。此章所言者,唯大禹足以当之。大致其时诸子百家之分划未严,而古之道术原有同者。
  “治人事天,莫若啬”。——啬,亦作穑,字“从来 。来者, 而藏之”。是耕稼之事,故啬夫亦即农夫、田夫。收获而藏之仓 ,多入而少出,故训为“爱 ”。韩非子解老云:“少费之谓啬”。即省啬、俭啬之义,则亦言积蓄也。
  俭啬之道,唯墨家倡之,师大禹之菲饮食薄衣服而致孝(敬也)于鬼神,盖欲挽当世厚葬等敝俗。倘求民生不匮,则莫如重稼穑而崇俭朴。“卑服”,谓卑其衣服,俭于身,示知稼啬之艰难。以此而治人、事天。自古之可贵者,农功;以农立国,非徒谓收获以食百姓也。亦谓上下同其劳苦,可以善其生也。无暇及于淫逸,则劳。劳则善心生,故农业社会人多淳厚朴质,而罪恶率少。及至闲放安佚之辈多,奢靡淫逸之风盛,变诈巧怪之智起,盗贼劫杀之事滋,而罪恶率高。
  国无三年之积,则国非其国也。故重食。而有重于食者,则德也。是重积食不如重积德。有食而无德,是何以为人耶?——由此以推“重积德则无不克”,以至于“可以有国”,以至于“可以长久”。皆理之至顺而相联贯。古史唯禹似之。谓为“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乃与墨家“强本节用”之说合,非必由兹衍出,姑谓道之同。
  德经二十二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立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亦弗伤也。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通行本此作居位章第六十。
  此章据甲、乙两本,较各本多四“也”字。
  “立”字诸本作“莅”。“莅”, 临也。兹据乙本,善。
  两“非”字皆“不唯”之合音。
  真本三“人”字皆作“民”。
  “小鲜”——一说“鲜”,鱼也。另说,动物新击杀曰“鲜”。两说并存。
  “神”,许慎说作“■”,而“神”是另一字。“■”,神鬼也。鬼之神者也。于“神”,则说为“天神引出万物者也”。据此,则此章“神”字皆当作“■”。——“神”、“ ■”,皆当作形况词解。如易之“神道设教”,则为动词,非谓“神”(名词)之道,乃“神”(动词)其道以设教也。文法与“设”字平行。“其鬼不■”,以今之俗言出之,则可曰“其鬼不灵”,亦虚词。
  臆解:
  读韩非子解老:“治大国若烹小鲜”,谓“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滓”。——“藏大器而数徒之,则多败伤”。“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辅嗣注谓“不扰”。皆是也。治大国贵虚静,不轻易变法。盖以无心守之,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则治。
  华夏文明,发展近五千年,而鬼神之说不破。盖由于生死之理不明。论衡订鬼,亦几于启明之说矣,则又归之于气。亦恍惝而难解。春秋谓“新鬼大而故鬼小”,盖指人已逝之祖祢。则“鬼”在古世初无不善义。汉人说“人所归为鬼”,其义同。太史公信鬼神为虚,而曰“学者言之有物”。衡阳之圣(此近人熊十力称王船山之谓)则曰:“盖鬼神者,君子不能谓其无,而不可与天下明其有。有于无之中,而非无有于无之中,而又奚能指有以为有哉!”(见读通 论卷三)则儒家之论亦定。“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左庄三十二传)自古非亡国之君,亦罕有听命于鬼神者。
  “以道 天下”,是以道临天下,而道在天下以外;“以道立天下”,是天下以道而立,则道在天下之内。(读帛书本,此为可取。)自来圣人无伤人者,而此曰“圣人亦弗伤也”,则意许圣人亦可伤人矣。非也。老氏之道,入世道也。“圣人”于此,谓治国之侯王而明圣者也,亦不问其国之为大为小。——鬼神为幽,圣人居明,幽、明俱不伤人,故德交归焉。
  德经二十三
  大邦者,下流也。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牝恒以静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于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故大邦者不过欲兼畜人,小邦者不过欲入事人。夫皆得其欲,则大者宜为下。
  通行本此作谦德章第六十一。
  “为其静也,故宜为下”,此乃据甲、乙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