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空白协议书      更新:2021-02-26 22:06      字数:4836
  道经二十六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其辎重。虽有环官,燕处则昭若。奈何万乘之王而以身轻于天下?轻则失本,躁则失君。
  通行本此作重德章第二十六。
  “君子”,通行本作“圣人”。
  “不离”下各本皆有“其”字,通行本无。
  “环官”,通行本作“荣观”。帛书编者订为行旅止息之处,极躁之地,为“闤馆”或“营观”。存参。
  “燕处则昭若”,通行本作“燕处超然”。“燕”“宴”通假,安也。
  “……失本”,诸本皆同。真本作“……失臣”。
  臆解:
  “制在己曰重,不离其位曰静”;“无势之谓轻,离位之谓躁”。(见韩非子喻老篇),此为封建社会君主说也。戒轻戒躁,诚可垂为法戒,与前言驰骋田猎之旨相合。观于往史,以轻躁而失国、丧师,以致陨身者多矣。如子哙之与人燕也,王孙满之观秦师而知其必败也,鲁昭公之三易衰如故衰。而君子知其不能终也,此等事或皆为老子所及知者。至若后世如梁武帝舍身之类,诚皆“万乘之王而以身轻于天下”已。
  道经二十七
  善行者无辙迹,善言者无瑕适,善数者不用筹策,善闭者无关籥而不可启也,善结者无纆约而不可解也。
  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是谓袭明。故善人,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也。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知乎,大迷。是谓眇要。
  通行本此作巧用章第二十七。
  第一节通行本无五“者”字。古本有,与甲、乙两本同。通行本亦无二“也”字。
  “籥”,通行本作“楗”。今字作“鑰”。
  “适”,通行本作“谪”或“讁”。“适”、“敌”通假,如言“主一无适”。今言“不自相矛盾”。
  “纆约”,通行本作“绳约”。义同。“■”或“纆”,索也。
  “物无弃财”句,通行本作“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救物”真本作“披物”,想系字误。古本作“……人无弃人,……物无弃物”。兹据甲、乙两本。“财”、“材”通假。
  “袭明”,兹据通行本。甲本作“■明”,据五音集韵,■,音申,忧也。于此无当。乙本作“曳”。帛书编者订为“■”,明也。说文:习也。“习”、“袭”亦通假字。兹仍订其为“袭”。因也。如淮南子汜论篇:“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训“因”。汉书食货志:“太仓之栗,陈陈相因”,注:袭也。
  “眇要”,通行本作“要妙”。
  臆解:
  “袭明”,因人之明也。明亦智也。因袭乃道家之一术,所以用世者。人未有无明无智而能为恶者,其为恶,乃用其明其智之不当耳。庄子谓盗亦何适而无道耶?恢诡玩世,然亦自成其说。因人之明而导之,则非独能止其为恶,亦且能启其大善。此世俗之常见者,虽近代教育之宗旨,亦不外是。
  虽然,此非易事。如纳叛亡,必有其德、其恩、其威、其信,怀柔之,保持之,约制之,深服其心,至其豁然大悟,翻然改图,乃从此为不侵不叛之人,若有绳约结之而不可解,甚且得其大用。犹巨匠之无弃材,视凡材无不可用者;在木因其材。在人则袭其明。
  前言“居善地”等凡七目。此亦言“恒善救人”,皆艺也。——何因而救人?曰:“慈”也。“慈”为老氏三宝之一。老氏固深于仁慈之教者,在道无弃人也。归于重师、资,善教亦艺也。(韩非子喻老篇解“不贵其师,不爱其资”,以文王与纣之事为说,则是相敌之权术也;甚谬。原文本甚明白,知,智也。)“是谓眇要”或“要妙”,摄全章之旨,即“袭明”。
  道经二十八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奚谷)。为天下■(奚谷),恒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恒德乃足,复归于朴。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恒德不忒,恒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夫大制无割。
  通行本此作返朴章第二十八。
  “为天下■(奚谷)”,“为天下谷”,“恒德不忒”,此三句在甲、乙两本皆得复。通行本不然。本用*为可讽咏者,重复者是。
  “知其白”句,此章两见。通行本一作“知其荣”,与“守其辱”句对。而在“复归于无极”句下。——义皆无变。
  “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此“之”字据通行本增。
  “夫人制……”,通行本作“故大制……”。
  “知其雄,守其雌”,汉墓帛书古大经中有(第八)雌雄节一篇。节谓符节,剖竹一节为两分,可相合者,各执其一以徵信,故有阴阳或雌雄之分。“知”之“守”之,盖谓此物。与书末“右契”说同义。
  “离”,“漓”借字。
  臆解:
  此言雌雄者,符节也。“知其雄,守其雌”,守信约也。守辱、守黑者,遵养时晦也。(参左宣十二传)。此皆有似乎用兵之术。然倘人皆如此,则亦可以不用兵。老氏之本旨盖有在于是。为 、为谷,处卑下也。且为天下之法式。归于婴儿,和也;归于朴,质、素也。归于无极,不可量也。庄子曰: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齐物论)造道之极诣,至于无终尽也。而一贯其间者,曰“恒德”。——其在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孔子谓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言巫、医不能治无恒之人也。此言恒德不漓、不忒、而足,盖非矫厉奇特之行,有所以惊世骇俗者,特守其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而已。其在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又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诗大雅),守其常亦为天下法式也。——凡此,必皆柱下史所深知,或亦其思想之所从出者。
  虽然,“恒德”,难言者也。韩通死陈桥驿之变,君子乃以“有恒者”许之。六朝、五代诸人,从可知已。
  至若“朴”字(同樸,■、璞),乃敦厚、质直、朴素之谓。“恒德乃足,复归于朴”,与“民德归厚”之义同。唯朴乃可雕斫而为器,器成乃可为天下用。刘因贤蒙古子弟之“太朴未散”,斯其所以可教,可以成器也。老氏重自然之治,不欲人民之趋于儇薄,佻巧,欲其还淳返朴,以其大道行于天下,故曰“大制无割”。
  道经二十九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
  夫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
  故物或行或随,或热或吹,或强或挫,或培或堕。
  是以圣人去甚,去大,去奢。
  通行本此作无为章第二十九。道德真经本自此章至第三十七章终上卷,皆无标题。
  第一句古本、真本皆作“……为之者”。
  “非可为者也”句,通行本作“不可为也”,下又有“不可执也”一句。真本、古本及甲、乙两本皆无此句,盖后人妄增。
  “神器”,汉人释为“帝位”。或天子符玺之类。
  “故物……”,真本、古本皆作“凡物……”。
  “热”,真本、古本皆作“噤”,通行本作“*”或“*”,义同。与“吹”对,吹,寒也。
  “挫”,通行本作“赢”,真本作“*”,乙本作“*”。
  “培”,诸本同。通行本作“载”。成也。(参经义述闻周易。)意谓“裨补”。
  “大”,古本音“太”,故诸本作“泰”。
  臆解: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者,非独谓以武力取天下也。盖欲以其学术行于天下,而天下从之。先秦诸子皆是也。然老氏谓天下非可为者。为天下则必败天下,执天下则必失天下。
  物者,事也。行者,先也。随者,后也。或先而反后,或熟而反凉,或强而反挫,或培而反堕。皆欲益反损,为之而适得其反。欲以一国之力或一人之力夺取天下,为已甚矣。其志汰,其望奢。圣人戒之。
  道经三十
  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于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居,荆棘生之。善者果而已矣,毋以取强焉。果而毋骄,果而勿矜,果而弗伐,果而毋得已居,是谓果而不强。
  物壮而老;是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通行本此作第三十章。
  “荆棘生之”句下,通行本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两句。此据甲、乙两本,皆无。意后人增入。
  “善者……”句上,真本、古本皆有“故”字。
  “是谓之不道”,真本、古本“不道”皆作“非道”。下同。
  “物壮而老”。通行本作“物壮则老”。此“物”泛称;在此则指用兵。左僖二十八传:“师直为壮,曲为老。”牟子理惑论引据此语,谓“惟有得道者不生亦不壮,不壮亦不老”云云,非是。
  臆解:
  先秦诸子,无不欲以其道济天下。以庄生之逍遥外物,而题其篇曰大宗师,曰应帝王,其情可概见。老氏于此垂戒曰:“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于天下。”或者及见游说之士继横于天下乎!而继横之至者,无不欲以兵并弱小,强天下。故曰佐人主以道;不言兵。众仲有言:“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此乃古史成训,经若干祸乱而得者,非一人之法言。老氏于此亦曰:“其事好还”。
  “物壮而老”者,谓“师壮而老”也。壮则多斗进之情,老则有惰归之气。善用兵者,常多方老敌人之师。使之求退不可,欲进不能,旷日持久,劳师糜饷,而后乘其衰敝,出锐卒击之,此其取胜之常法也。历代东西方史事,斯例不可胜数。皆所谓“不道早已”者,必败之道也。
  虽然,立国岂可无武?外有夷狄之侵,内有诸夏之乱,则用兵讲武为必然。善乎楚子之言曰:“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自古立国,谁能去兵?养兵备寇,焉能无武?而兵连祸结,世所明见者也。然则如之何?老氏于此曰:“果而已矣。”意谓得果则已,善休善止。
  道经三十一
  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兵者,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勿美也。若美之,是乐杀人也。夫乐杀人,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是以吉事上左,丧事上右。是以偏将军居左,而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居之也。杀人众,以悲哀莅之。战胜而以丧礼处之。
  通行本此作第三十一章。
  “夫兵者”,甲、乙两本同。通行本作“夫佳兵者”。“佳”当作“隹”,即“唯”或“惟”,发语词。古人多误为“佳兵”,谓良好之兵器,非。古本、真本皆作“夫美兵者”,盖承讹误改。
  “故有欲者……”,通行本作“故有道者……”。
  古本、真本同而与帛书两本微异者,自“贵右”句后,作:“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以恬憺为上,故不美也。若美必乐之,乐之者,是乐杀人也。夫乐人杀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义则不异。
  “偏将军……上将军”。——有疑老子为战国时书者,以“将军”乃战国官名,考“将军”一名,是于左昭二十八传:“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又见于礼记檀弓:“将军文子之丧”,“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又国语晋四,“郑文公以詹伯为将军”。又文子:“鲁使慎子为将军。”前汉书百官表:“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是则“将军”一名颇古,难谓有此名遂推老子书成于战国或秦时。此考据取自杨慎。
  臆解:
  “故有欲者弗居”,且何欲也?——此殆为侯王言者,欲得志于天下也。如孟子说齐宣王之言,曰:“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充其极,侯王之所欲,亦不过是。由是而用兵,而兵为不祥之器,必不免于杀人。孟子又有说梁襄王之言,襄王问曰:“天下恶乎定?”孟子对曰:“定于一!”又问:“孰能一之?”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言“嗜杀”,与老子言“乐杀”,义同。 换言之,即“好战”。战之出于不得已者,或胜或败。其国或亡或不亡。而好战非出于不得已者,虽百胜而必亡。中西史例,不可胜数。皆志欲无厌,好战乐杀,可已而不已也。
  道经三十二
  道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