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卖吻      更新:2021-02-26 22:03      字数:4898
  一千河”的壮心,开拓我生活和创作的新局面。将近7年时间,我在创作上的收获有增无减。重病使我降低了百分之五十的精力和体力,但同时减少了我一半以上的社会活动。相比之下,我反倒增加了创作时间。因此,我常对人说,划右“得”大于失,左瘫不幸而大“幸”。
  所以,我这个人最喜欢“听其自然”,或曰“听天由命”。命,就是客观规律。自我设计,自我完成,属于主观能动性;但是主观得听客观的。主观是一只鸟,客观是个大笼子,即使是天高任鸟飞,鸟也不能飞得刺破了青天。
  对于依、食、住、行的物欲,几十年来我不为人之先,不争人之上。但是,在求知和写作上,我不甘落后、屈居人下。“境遇休怨我不如人,不如我者尚众。学问休言我胜于人,胜于我者还多。”我一生奉行不悖。鲁迅先生说过:人,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这句话更导引我如何安排和处理生活与创作。只要我吃饱了肚子,有个看书、写字、睡觉的屋子,我就把全部精力倾注在发展上。
  我每年常回故里,家乡的干部和乡亲都盛情款待。我却一不点菜,二不挑食,更不拿走一针一线。不过,如果见到玉米面窝头和菜团子,我必开口,讨几个回家接着吃两顿。
  我一年比一年老,老农的气象越来越浓烈鲜明,一动一静的生活习惯都在“返祖”,酷似我那半文盲的农民祖父。好吃家乡饭,暖身粗布衣。现在每天不吃粗粮,我就五脏六腑都难受。今年春节,从腊月三十到正月初五,我吃了几天玉米面、荞麦面和小米。前来给我拜年的老朋友开玩笑,有的说我是“土财主”、“守财奴”;有的说我是吃“忆苦饭”,过“革命年”。
  “返祖”现象,也表现在我的穿着上。我喜欢中山装和布鞋,从不肯穿西服,这倒不是仇洋排外,而是由于我不会打领带,又嫌麻烦不想学。平日,我脚下穿着4块钱一双的处理布鞋,上身穿的是7块钱一件的处理尼龙衫,整个儿是一尊处理品商店的活广告。我的这个嗜好,也在我那10岁的孙子身上充分体现出来。他那在美国拿到绿卡的表妹——我的外孙女回国探亲,小兄妹逛市场,孙子给他表妹当解说员,告诉这位一点也不了解国情的表妹:不管吃的、穿的、用的,都要买最便宜的。
  过日子要耕三余一而不可寅支卯粮,挣俩花一个,不能挣一个花俩。买东西要物为人所用,不能人为物所累。
  我喜欢自称“笔耕农”,就因为我把自己手中的这支笔,与我那生身之地的儒林村乡亲们手中的锄头,同样视为生产工具。我和我的父老兄弟姐妹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完全平等。我还常以一亩三分地主自居,种种原因之外,主要是由于目前儒林村村民占有的土面地积,平均每人只有一亩三分,我应该不多也不少。我念过大学,当上了作家,但到底还是个农民,研究我的文风人格,由此入门,必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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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umber : 5693
  Title :爱情三章
  Author :波马·克瓦托夫斯基
  Issue : 总第 173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黎宇
  这个故事里的男人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她非常爱他,对他如此一往情深,以致无时无刻心里不在想着他。后来,她偶然认识了尼科德姆。从那时起,她出门不再挤公共汽车了,而是坐尼科德姆的菲亚特轿车。可你们要是以为在这种坐小汽车兜风的过程中,她不再惦记她亲爱的丈夫,你们就错了。
  “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呀?”她总爱这样问,“西欣科会感到不安的。啊!你知道我是多么爱他!”
  一天,尼科德姆请她去看他收藏的烟斗。进了他的住所后,她对尼科德姆说:“谁知道这会儿西欣科在做什么呢!他肯定在盼着我回家。他知不知道我多么爱他呢?”
  又过了几个星期,当那女人同尼科德姆一起乘火车去旅行时,她动情地叹道:“西欣科多么不幸啊!你能理解我是多么爱他吗?”
  火车越开越快,带着他俩去国外进行一次长途旅行。
  爱,没有界限!
  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结识了一个年轻可爱的姑娘。当然啦,他非常喜欢她。
  “我能做她的父亲,但这没关系。”他鼓励自己道,“我必须娶她做妻子。”
  第二次约会时,他送给她一只钻戒。他发现姑娘爱他爱得发了疯,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没过多久,他俩搬到一起住。他自己省吃俭用,每次回家都给她带回一件纪念品。一次,他给她买了一辆DKW牌小汽车,另一次给她买了一件貂皮大衣,以及诸如此类的小玩意儿。每回送给她礼物时,他都说:
  “我是用自己省下的钱买的。我加班加点干活,完全是为了你。”她喜欢得像个小孩子。
  “只是你别太苦了自己。”那姑娘低声对他说,“你知道我是多么爱你……”
  晚上,她给他烧健身茶,给他讲各种逗乐的小故事。两个人就这么幸福地生活,并且按照他们的意愿建造了一个带花园、游泳池以及其它设施的别墅……
  可是有一天,她心爱的人没回家,倒来了个经济警察,把他们家的一切东西,别墅、汽车、毛皮衣服,等等,都查封了。
  “他贪污了一百多万。”警察向她解释道。
  “天哪!”可怜的女人伤心地哭了,“我怎么一点没觉察出来呢!”
  爱,是盲目的。
  有一个年轻美貌的妻子,非常爱她的丈夫。她的日子过得宁静、幸福。当她的丈夫下班回来后,家里充满了她的欢声笑语。
  “今天你给我买了什么?你没有忘记你的小傻瓜吧?”
  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因为,我说过,他们两个人如胶似漆。可是有一天,他突然丢了工作。这样一来,他不得不卖掉汽车。他对妻子说:“我得去报名参加电车驾驶员训练班……”
  渐渐地,他再也没能给她带回小礼物了。
  他是这样痛苦,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最后,她再也忍不住了,泣不成声地对他说:
  “亲爱的,看着你为我受熬煎,我再也受不了了。鲁列克有汽车,有别墅,每年去国外度假。我想,还是让他也受受苦吧……”就这样,她跟鲁列克走了。为了爱,可以做出最大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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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umber : 5694
  Title :中外“语”林高手
  Author :秋林
  Issue : 总第 173期
  Provenance :《信报》
  Date :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每逢圣诞节,必以多种语言向全世界发表祝词,有时他使用的语言竟多达42种!手头资料显示,除了他的母语——波兰语之外,教皇还能流利地讲意大利、德、法、英和西班牙语。他也懂得葡萄牙语,并能听懂俄语和其他斯拉夫语言。看来这位教皇还是一位“语”林高手呢。
  应当说明一下,这里所谓的“语言大师”指的是polyglot(即通晓数种语言的人)而未必是“语言学家”(philologist)。
  在海内外中国人中;最有名气的语言大师;无疑是以“中国语言学之父”著称的赵元任先生。这位语言学家精通或通晓多国语言并能讲中国33种方言。他的外文造诣到底多高,从他谦虚的自我表白中可窥见一斑。赵先生说:“在应用文方面,英、德、法文没有问题。至于一般用法,则日、古希腊、拉丁、俄罗斯等文都不成总是。”
  赵夫人杨步伟女士在自传中有一段话,用来作为赵先生上述自我表白的注脚,想必恰到好处。杨女士说:“战后我们到欧洲去参加世界科学会议,在巴黎车站,赵先生和提行李的红帽子即刻说他没有机会说的巴黎市俗土语。那提行李的听了,便向他叹道:‘你回来啦,现在可不如从前了,巴黎穷了。’后来我们到了德国法兰克福,赵先生又说该城的土音德语,他们又向他说:‘你回来了?打完这仗头一次回来呀。’赵先生最大的快乐就是到了世界任何地方,人家都说他回来了,都认他是老乡。”
  另一位值得大书特书的语言专家,是著名史学家陈寅恪教授。这里要着重提到的倒不是他的学术成就和贡献,而是他在语言方面的非凡才智。陈教授通晓的语言文字多达十四五种(包括一些“死语言”)。除了英、法、德、日、俄文之外,他还懂得梵文、巴厘文、蒙文、藏文、满文、波斯文、土耳其文等等。
  在语言大师中,最“威风”的恐怕非胡济邦莫属。这位先后为国民政府和人民政府的外交部效劳过的女秀才,正是曾经与世界五巨头笑谈国际风去的唯一的中国外交官呢!胡济邦是国民党将领胡逸民的千金。她于40年代任国民政府驻苏联大使馆新闻秘书兼《中苏文化》杂志驻苏记者。
  据一部回乙录说,她当年驻莫斯科13年,经常拜会斯大林。她以流利的俄语与斯大林会谈,能说得令严肃有余的这个大元帅骤然开颜。美国总统罗斯福、杜鲁门,英国首相张伯伦、丘吉尔,胡济邦都曾经以出色的英文与这些巨头交谈。法国总统戴高乐将军在与胡济邦交谈时,常常被她那极具神韵并且动听的法语乐得双肩乱耸,兴致盎然。南斯拉夫总统铁托、匈牙利领袖拉科西和卡达尔都几次成为她的专访对象。她的日文、拉丁文也都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马克思的弟子和女婿拉法格;在回忆马克思的语言造诣时写道:“马克思能够阅读所有欧洲语言并用3种语言——德文、法文和英文进行写作,令语言专家惊叹不已。”
  1982年,《苏维埃俄罗斯报》发表一则报道,委实耐人寻味。报道说,苏联工程师车尔尼雅夫斯基能讲38种语言。他从小便开始学习各种语言和方言,长大后一面在地下铁路工作,一面学各种语言。他懂得苏联一些加盟共和国的方言以及英、法、德、意大利、瑞典和芬兰等欧洲国家的语言。这位长期的“地下工作者”据说从未走出国门,却能够掌握38种语言中的大约100万个词汇!该项报道是否可信,无从查核。假如车尔尼雅夫斯基确有其人,而《苏维埃俄罗斯报》上述报道千真万确,那么这位车公,应当堪称为“闭门造车”最成功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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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umber : 5695
  Title :生长在路边的蓟
  Author :加布雷拉·米斯特劳
  Issue : 总第 173期
  Provenance :《上海译报》
  Date :1995。9。7
  Nation :智利
  Translator :祝明远
  有一次,在富翁的花园里,百合花向别的花儿打听,问它们是否见到过基督。因为它的主人在赞美它那初绽的蓓蕾时,曾经提到过基督的名字。它以为,基督也许就像它的花儿那般美丽。
  玫瑰展开了它那幽雅的紫红色说:“我没见过他,或许他只是一个农夫,而我所见到过的都是王公贵族。”
  “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过他。”芳香而娇气的茉莉说,“尽管那些多情而又伤感的人都会到我那娇小的花朵上来寻找灵感。”
  “我不认识他,”孤芳自赏的茶花冷冷地接着说,“他多半是个乡下人,而我呢,从来只依偎在才子佳人的胸前……”
  百合花不服气了:“我看不像,今天早上,主人一见到我就想起他来了。”
  这时,紫罗兰说话了:“在我们花卉家族的成员中,可怜的蓟兄弟一定见到过他。它生长在路边,见到所有的行人,它都会抬起它那风尘仆仆的脸庞向他们问好。虽然灰尘落满了它的脸,但它仍然温文尔雅,绽开着与我同样颜色的花儿。”
  “对呀,”百合花叫了起来,“蓟肯定会认识基督的。不过,你说它是我们花卉家族中的一员,那可不对,它身上长满了刺,丑恶得就像是个盗贼。其实它就是个盗贼,每当牛羊经过它的身旁时,它都会扯下它们的一缕毛。”
  但说归说,百合花还是将脸转向了大路,装腔作势地娇声喊道:“蓟啊,我们可怜的兄弟,你认识基督吗?”
  蓟的疲惫而沙哑的声音随风飘了过来:“是的,我认识他。他曾在这条路上走过。我,孤苦伶仃的蓟,曾轻轻抚摸过他的衣裳。”
  “那末,他是否真的就像我的花儿一样?”
  “如果是在月光下,你那看起来似乎是忧伤的情调和他有点儿相像。不过,你的头总是抬得很高,而他呢,却总是低着头。但他的斗篷却像你的花瓣一样洁白。即使只有这一点与他相像,你也已经非常幸福了,因为谁也不会将丑陋邋遢的我去与他相比。”
  “你说说,他的眼睛是什么样的?”
  蓟绽开了一朵蓝色的花。
  “他的胸膛呢?”
  蓟又绽开了一朵鲜红的花……
  “哦,这可太刺眼了!”百合花叫道,“那末,在初春的日子里,他的头上会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