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节
作者:辣椒王      更新:2021-02-17 08:32      字数:4875
  谁心里都有一杆秤,谁对她好,谁又对她不好,她都记着呢。她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可也不是软弱可欺的,再说现在还有孟瑞山在,谁想欺负她家也得掂量一下。
  “我知道了,姐,不说那糟心事了,弟弟念书很用功,前个我去给他送蓑衣,夫子还夸奖他了呢。”李香和姐姐说起弟弟的学业,高兴地很,比起她自己得了什么好东西都要开心。
  弟弟能有出息,两姐妹都高兴。李梅是尽一个姐姐的责任,她接收了这个身体,就尽量让李家越过越好;李香作为一个纯古代女人,根深蒂固的思想中,弟弟有出息,做姐姐的不仅脸上有光,将来说不定还得指望弟弟呢。女子嫁人后,若是遇到个好婆家,娘家还不显;若是嫁到厉害的婆家,娘家的作用就大了,要是受到什么委屈,还得指望娘家撑腰呢。
  李家如今日子好过了,村里人也不再用瞧不起的眼神瞧几个孩子,李香的性子变得开朗了些,不像原来那样怯懦无知,在李梅的可以引导下,受了欺负知道反抗,不会闷不做声,自己解决不了的,就告知大姐,在李香眼里,李梅几乎就是万能的,她打心底知道,如今家里富起来,全靠大姐想的法子,就连老爹,也会听取姐姐的意见和建议。
  李香看大姐又做了鱼丸,连忙和大姐请教:“姐,这和你做得猪肉丸差不多吧,是不是做法也相同?”
  李香很喜欢姐姐做的美食,每次大姐做了新鲜的吃食,她都细心学习,她知道,只要她学会了,就是一门手艺。没看大姐就是依靠吃食赚钱吗,她想尽心跟大姐学,这样不仅可以做给家人吃,还可以帮助家里添些进项。
  现在都是李香做成成品吃食,让老爹拿到集市上卖,生意还不错,每月能赚些银子,比起种地来是强了不少。
  “嗯,做法差不多,改天看我做一遍,你就能学会。”李梅从不藏私,她脑子里赚钱的法子多了,教会自家小妹点皮毛,根本没啥,这不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吗,毕竟娘家穷了,她脸上也不好看。
  “大姐,你做饭越发精细了,看看这鱼丸,一个个白嫩嫩的,溜圆儿,看上去就很好吃。做得这么精细,是给壮壮准备的吧?姐,孩子呢,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跟你姐夫去地里逛了,还没回来呢。”
  “姐,咱爹前天赶集,还给壮壮捎了包点心……”
  李家自从有了来钱的进项,生活条件改善了很多,从衣食上就能看出来。
  李香被养的不错,不仅脸上有了光泽,身条也抽高了少许。俏生生的小姑娘,头上簪了个梅花形的银钗,身着翠烟长裙,灵活的眼眸慧黠地有神,两鬓的发丝调皮地随风舞动,说到高兴处,嘴角翘起时,唇边会露出小小的酒窝。
  其实李梅三姐弟长得不错,虽不说是很漂亮,养过来以后没了以往的赖样,看上去都清秀可人,可能是随了去世的娘亲。反正从李老爹那沧桑的脸上,看不出姐弟三人的相似之处。李老爹老实木讷,倒是很疼孩子,对两个闺女也很好,没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
  这半年来,李梅没少出主意往家划拉银钱。太离谱的主意她不敢出,就紧着各式各样的卤肉、香肠做了卖。现在十里八乡都知道,李家的卤肉是当地一绝,味香浓郁,吃了还想吃。就农家而言,偶尔能吃点卤肉改善伙食,那就是日子过得红火的。往年李家日子难过的时候,一年到头难吃上点荤腥。现在可好了,就凭家里做这点小买卖,也委屈不了几张嘴,难怪有人看李家日子好过了,各种羡慕嫉妒恨冒出来,什么闲话都有。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度过,平凡而不失真实,让李梅没了灵魂穿越的失真感觉,这一切意味着不是梦,生活中处处留下了她存在的痕迹。
  风起微澜,生活中不时冒出点意外,打破如今的平静生活,如一颗小小的石子投入一池湖水那般,掀起细小的浪花。
  这天,李梅想和孟瑞山一起上山,她早早起来做好饭,饭后把壮壮放到李大娘家托人照看,夫妻俩就一起上了山。
  山上青草茵茵,绿树成荫,五颜六色的野花和树林相映成趣,偶然间窜出的野兔、山鸡等,不时让李梅惊喜一把。由于怕吓跑猎物,李梅不敢出声,就拽拽孟瑞山的衣袖,用眼神示意他赶紧行动。其实孟瑞山火眼金睛,比李梅机警多了,又是打猎老手,早一步就发现了猎物的痕迹。他任由媳妇指使他,还颇为享受这种乐趣,他脸上可看不出任何愉悦的表情,心里可高兴着呢。那对夫妻都不想过相敬如冰的生活,夫唱妇随才是美事。
  前几天下过雨,草树茂密的地方地上很潮,一簇簇野蘑菇纷纷冒出,让李梅“见猎心喜”。她想起了野鸡炖山蘑,味道绝对正宗,滋补又有营养,老少皆宜。而且蘑菇可以晒干备用,正好冬天青菜少,可以多采些,省得到时候没菜吃。
  李梅的空间里倒是有青菜,可她不敢明目张胆的往外拿,都是做成一点半成品或成品,拿出来给壮壮解馋,比如水果晾成果干等,味道不是很纯,哄孩子足够了。
  “这里蘑菇可真多,太好了,咱们多采些,回去晒干成干菇,可以存放时间长些,就算冬天也有菜吃了。”李欣先是露出一脸欣喜的神色,接着又皱皱眉头,问道:“瑞山哥,你知道怎么区分蘑菇是不是有毒吗?”
  前世李梅只吃些常见的平菇、香菇、草菇、金针菇之类,这些在各大超市都有卖,李梅仅仅认识这些。至于蘑菇是不是有毒,她还真不太懂。
  “这个我知道,毒蘑菇大多颜色鲜艳,你看这种,黑紫色的,就不能吃,再看这种……”孟瑞山找出几种样品对照,生怕李梅认错,“你要是想吃蘑菇,以后我打猎的时候顺手采点就够吃的,不用你自己来,山路不好走,别崴了脚。”
  这话让李梅羞红了脸,她又想起了上次的事,那次她不就是掉进陷阱崴了脚吗。
  “我就是想上山来看看,老是闷在家里有些无聊。”李梅其实想找些食材,能和空间里对应起来的东西,就算拿出来也不会太显眼。
  孟瑞山听了这话,心下默然。他知道李梅不喜欢串门聊天,只和几家走得较近。平时除了照顾壮壮,就是做些家务,弄些熟肉让老爹和他干基卖掉。他看出来,李梅的性子一点都不张扬,比较平和随性,只要不是惹毛了她,一般她都不会太计较。
  孟瑞山其实心里很高兴,媳妇会过日子,做饭又好吃,除了做衣服差点,家里给她收拾的干净利落。尤其对壮壮真心实意,他最是感激,他现在越发喜欢媳妇了。媳妇的好,都是从生活中一点一滴慢慢发现的。她人好,他也想宠她,对她好。
  “既然这样,你闷的时候,就跟我出来逛逛。自己可不能来山里,里面很危险,有狼、虎,我就遇见过……”孟瑞山和李梅讲起他遇到过的惊险。
  李梅当然不敢大意,她仗着有空间。想去山上看看,还不是吃了亏,差点回不了家。现在她也学会依靠丈夫,有事丈夫服其劳,逞能是要看时候的,她最识时务了。
  孟瑞山背着弓箭,时刻观察周围的状况。他自己不担心什么,就怕窜出个厉害的家伙伤了媳妇。现在还不到深山,一般遇不到猛虎、野狼。媳妇要求跟他出来一趟,他怎么都得保护好她的安危,不敢掉以轻心。
  李梅只知道浅薄的一点知识,毒蘑菇好像多是颜色鲜艳的,她因为好奇,在网上看过几张毒菇的图片,可是因为时间过去好久,再加上她没怎么在意,已经记不起多少了。若是她知道有这一天,说什么都得多记点用得着的东西,不说在古代混得风生水起,起码弄出点什么,自己受益,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只好请教原住民孟瑞山了。
  李梅听孟瑞山讲过不少过去的事情,知道他小时候为了填饱肚子,经常出去找吃的。他又不偷不抢,只好去山上弄东西吃。那时候不大,嫂子克扣他的饭,他饿得实在忍不住了,先是在山脚下找野菜充饥,后来胆子慢慢变大,就在山的外围逮只野鸡兔子什么的烤了吃。当然,这一切都是偷偷进行,都是他出来割青草干活的时候做的。还有一些半大孩子,几人使点手段弄点野味解馋。
  后来,孟瑞山长壮实了,学会了打猎的手段,才能经常吃上肉。再孟大嫂的刻意打压下,好在孟瑞山没长歪,磨练成了坚韧不去、吃苦耐劳的性子,这也是他能从边疆安全回来的原因吧。他比平常孩子更懂事,更珍惜现在的生活,娇妻小儿都在身边,没有比这更舒适的日子了。
  所以,对孟瑞山来说,后山简直就是他的狩猎圆,没有比他更熟悉的了。只要不是遇到群攻的野兽,这里对他来说很安全,还是他狩猎的乐园。
  因为李梅跟着,孟瑞山走得慢了许多。李梅采了不少蘑菇,还摘了一些野香椿、花椒芽等,摘了满满的一箩筐。孟瑞山也收获了几只小猎物,都是野鸡和兔子。因为顾虑媳妇,怕遇到猛兽,就没往深山里走。他看看太阳升起的方位,约莫快到午时,就提议下山。李梅看自己收获颇丰,就同意了。
  上山容易下山难,孟瑞山把李梅背的筐自己背上,几只猎物捆在一起提着,另一只手牵着李梅下山。他默默地做得一切,李梅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到现在为止,两人之间虽不说是如胶似漆,却互相尊重,相互扶持,好似清澈的小溪里缓缓流淌的水,透亮却没有风浪。李梅总有种老夫老妻的感觉,不过,这种感觉,李梅很喜欢。
  李梅本身就不是好出风头的性子,若不是被逼无奈,她也不会为一家生计奔波,强势赶走欺负她的泼妇。好在有了孟瑞山这张“长期饭票”,还很稳定,让她也能平静下来喘口气。李梅回想起两人之间的几次相遇,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意。
  孟瑞山带着李梅走了一条近路,快走到山下的时候,他听到一丝异样的呻/吟声,乍一听,他还以为是是陷阱里有受伤的野兽在叫,就想拉着李梅过去看看。刚走两步,他就听着不对劲,这哪是野兽,这是俩“人兽”。
  李梅也听出来了,没想到这民风保守的古代,还有人在山上偷着妖精打架,这野战的地儿真会选,怎么偏偏让他们夫妻遇到了呢。兴许是那俩人太投入了,又或许离得远点,他们根本没发现孟瑞山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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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梅住在村外;平时很少串门;即使听到那些暧/昧的声音;也根本不知道胆大偷情的人是哪位。
  孟瑞山听力好;眼神也好;何况他在军中学过一些探察、伪装、识人等技巧;他快就听出这两人是一个走街串巷的卖货郎和村里的“黑寡妇”。
  说起黑寡妇;远比李梅要出名的多。当然;那是指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黑寡妇名为刘巧儿;是五里外刘家堡的姑娘。刘巧儿本人长得并不是很黑,是乡下姑娘普遍的健康肤色;她那个黑寡妇的外号是有缘由的。
  刘巧儿为出嫁时是有名的好姑娘,她确实没辜负爹娘给她起的名字,心灵手巧。不仅饭做得好吃;针线活更是拿手,。刘巧儿绣的荷包、香囊等零碎小玩意儿拿到镇上卖,总能比别的姑娘做的多卖个三五文,店家好生夸奖了刘巧儿一番,被同行的姑娘传了出去,所以,刘巧儿绣活好的好名声就传出去了。
  乡下人娶媳妇的目的是啥,还不是图找个会过日子的姑娘,多生几个胖娃娃,把家里打理好,好让丈夫心无旁骛地多赚钱养家。刘巧儿因为有个好名声,上门求取的人就多了,经她爹娘三挑五选,最终给她定了本村的刘胜。
  刘胜长相一般,可人机会钻营,原先在镇上当伙计,后来干了几年,自己借了点本钱,开始跟着别人跑商,就是把一个地方的东西贩卖到另一个地方,来回倒卖,赚取中间的差价。就这样忙活了几年,刘胜家盖起了全院的青砖瓦房,成了村里的第一富。
  刘巧儿柳眉杏眼,生的身段极好,用老妇人夸人的话就是屁股大好生养。刘胜父母眼看着有了出息的儿子到了十八还没成亲,就着急生活地要给儿子张罗媳妇。这不,正好传出刘巧儿的事情,加上知根知底,就请媒婆上门提亲。两家都姓刘,原是同宗,只不过远亲而已,两家结亲正好亲上加亲。
  刘巧儿就这样嫁给了刘胜,过上了姑娘们羡慕的好日子。自打成了亲,家里不缺银子,刘胜经常带回些好的胭脂、布料给自家媳妇用,穿金戴银,使得刘巧儿打扮地越来越翘。
  刘胜待刘巧儿极好,两人之间的感情也好,虽然刘胜隔三差五就出门,可那是出门捞银子去了,刘巧儿自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