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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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罚 更新:2021-02-26 21:54 字数:4730
以绳”,“北平大捕学生记”,“小休局面中的华北情势”,“天堂噩梦”各文,言论反动,诋毁政府,同情匪军,袒护匪牒,破坏币制,煽惑人心,实属违反出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两项之规定,应予严重警告。又该刊原登记系在北平出版,近复在上海同时出版发行,核与出版法施行细则第五条之规定不合。除分电上海市政府,通知其停止刊行外,相应电请查照转知警告并见复等由,节饬办等因,奉此,合予严重警告,特此通知。”
在北平市社会局转给我们的通知里面,转来内政部对于本刊的严重警告,并责备我们在上海同时出版发行。关于这两点,我们愿意在这儿公开答复。
在内政部所指摘的五篇文章中,有两篇是短评,三篇是通讯,前者是批评时事的文章,后者是报道事实的文章。关于批评时事,本刊素来抱着一个见解,就是在宪政之下,政府是公仆,人民是主人,公仆所做的事,是否对于主人有利,只有主人知道得最为清楚,因此主人对于公仆的行为,有尽量批评的权利,公仆对于主人的意见,有虚怀接受的义务。这是宪政的国家中,政府与人民所公认的一个最基本的道理。我们的政府,过去在一党专政之下,养成了一种傲慢的心理,把自己放在人民之上,忘记了政府是服务人民而设,以致一切的行为,多与人民的利益脱了节。过去在专政之下,人民敢怒而不敢言。现在总算持起宪政的招牌了,但是政府中的公务人员,还没有把他们那种傲慢的心理扭转过来,还不知道虚怀地向人民领教,还想以威力来压迫人民言论的自由,这实在是可以惋惜的。我们愿意忠告政府,批评时事,是人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政府只有接受人民的批评,才可避免更深的腐化。在现在这种局面之下,不知反省,不求自新,只知压迫逆耳的正义,长此下去,这样的一个政府的前途,是谁都可以预料得到的。
关于报道事实的文章,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要把客观的事实,告知全国关心国事的读者。事实发生在全国的各地,各地也有人在那儿观察。这种观察,因为个人的耳目难周,所以本刊对于各期所载的通讯,决不把他与实验室的报告同样看待。试验室的报告比较更为客观,因为在实验室中所观察到的事实,要经过好几次的审核之后,才发表出来的。我们对于通讯中所说的事实,无法做审核的工作。因此,凡是读者发现通讯中所说的事实,有与实际情形不符之处,只要告诉我们,我们一定把他公开,以供读者的参考与判断。譬如我们曾登过一篇通讯,是报道开滦煤矿情形的,负责办理开滦的人,指出其中有几点与事实不符,我们便把这封来书登出,表示我们对于事实的报道方面,完全采取求真的态度,不歪曲事实,也不隐蔽事实。政府方面,假如觉得我们的通讯中,有与事实不符之处,只要来函更正,我们是愿意登出的。同时,更正的事实,是否即是事实,我们也不加判断,那种工作,应该是由读者自己担当起来的。
第二节《新路》与《观察》(2)
以上是我们对于严重警告的答复。通知中还有一点,完全是出于政府的误会,我们应当在此声明。本刊的编辑及发行工作,都在北平。但以目前交通不便,邮运很难,为节省物力起见,为减轻读者的担负起见,所以我们在上海印航空版,由北平打好纸型,在上海印刷一部分,供给南方本刊读者的需要。我们这种做法,一可以节省航空公司的吨位,二可以使本刊在南方售价,不致高于北方,因而可以节省本刊读者的费用。这种办法,有百利而无一弊,现在不但本刊有这种办法,同业中采取这种办法的,也有好几家。假如政府是爱护舆论的,我们看不出政府对于这种办法,有何反对的理由。我们要问政府的,就是在另一地加印航空版,是否即算是另在他地出版发行。如此种行为,并等于另在他地出版发行,则内政部要我们在上海停止刊行,便等于无的放矢。如政府以为加印航空版,即等于另在他地出版发行,则请政府立即允许我们在上海出版发行。北平与上海,都是中华民国的版图,我们看不出一个刊物,为什么可以在北平发行而不能在上海发行的理由。
最后,我们愿意借本刊第二卷开始刊行的时候,重申我们在发刊词中已经表示过的态度如下:
“我们愿意在本刊中,提高讨论的水准,以理论应付理论,以事实反驳事实,以科学方法,攻击盲从偏见。但是我们这一班人,都不以骂人见长,所以凡是以谩骂来对付我们的,我们只有藏拙,不与计较。同时我们这一班人,也以刚毅自矢,凡想以武力来压迫我们,要我们改变主张的,我们也决不低头就范”。
20世纪40年代末,较能集中反映当时大学教授对中国社会经济问题认识的言论,以《新路》最有代表性。这本杂志和它所属的“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在以往中国现代史的研究中,基本给予了否定性的评价,但从学术的角度观察,当时这些教授对中国社会问题的看法并非没有道理,作为一种学术来评价,可能他们当年的建议对中国的发展更有参考作用。
《新路》能在那样的时代里很快出版,就与钱昌照有关。钱昌照晚年回忆说:“有一次我到北平,在清华大学住了两天,一天在吴景超家,一天在刘大中家。朋友们聚在一起,谈到想办一个杂志,批评时政,对国民党和共产党都批评。杂志的名字,就叫《新路》,是我提的。我们还决定在北平找所较大的房子,买些参考书籍,在北平的朋友可以在那里讨论问题;从南方来的朋友可以住在那里。后来我们看中了一所房子,就在东直门大街。”①
筹办《新路》周刊的同时,他们又商定筹设一个机构叫“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其性质类似英国的费边社。1948年2月1日,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简称“社经会”)在北平正式成立,会员50多人,绝大部分是文化人,只个别的人是资本家。成立会上选出理事11人:王崇植、吴景超、周炳琳、孙越崎、陶孟和、楼邦彦、刘大中、潘光旦、钱昌照、钱端升和萧乾。监事三人:邵力子、吴蕴初和童冠贤。社经会的惟一活动是出版《新路》周刊。社经会和办刊物的经费是钱昌照筹的,资委会出了些钱,宋子文也出了些钱,但宋并不知道办刊物的事。《新路》的班子是:周炳琳总负责,经济编辑是刘大中,政治编辑是钱端升和楼邦彦,文艺编辑是萧乾。刊物专辟一栏,赞成和反对马列宁主义的文章同时发表。《新路》1948年5月15日在北平开始出版,它一面骂蒋介石和国民党,一面对共产主义抱怀疑态度,因此受到左右两方面的攻击。香港方面的保守和进步舆论都对它不满。而蒋介石则横施压力,先是严重警告,12月30日国民党政府社会部又勒令其停刊。
钱昌照曾说“1949年我来到北平,周恩来对我提起这件事。他说:那时《新路》这个刊物的论调冲淡了共产党的宣传,所以要组织力量去批判。如果是早三年办这个刊物,应该算是进步的,到现在办也还可以,就是那个时候办不适宜。”
《胡适的日记》1948年1月24日记载:“吴景超来谈。他说,钱昌照拿出钱来,请他们办一个刊物。要吴半思主编,景超任社会,刘大中任经济,钱端升任政治,萧乾任文艺。”②
钱昌照这样回忆:“我在辞职后出国前的一个阶段里,在北平创办了一份走中间路线的刊物《新路》,由周炳琳、吴景超等执笔。因社论中多次抨击蒋介石独裁误国,一度被社会局勒令停刊,复刊后的社论指责蒋介石更为严厉。后该刊终于在各方压力下宣布停刊。办了这个刊物,进步人士乃至共产党人指责它阻挠革命,而国民党方面认为是反‘革命’言论。蒋介石得知是我办的,更是怒不可遏。他对陈布雷说:‘钱昌照是叛徒!’陈布雷找了我秘谈,劝我早点出国。”
《观察》将要被国民党查封的时候,《新路》才创刊。参与《新路》的几个主要人物,除刘大中去了台湾以外,留下的吴景超、钱端升、萧乾全都成了右派。《新路》在1948年的出现,足以证明当时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力量和热情,也表达了这些知识分子希望把国家引上民主宪政之路的良好愿望,当时民主和宪政的思想在20世纪40年代已深入中国知识分子的心中,不过这种思想的过分早熟使得信奉这种理想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成了一种孤独的政治势力,中国经济的贫困和文化的落后使多数人视眼前的生计为第一利益,而放弃了对更高理想的追求,这也就是为什么从五四运动以后,在中国凡是最终成功者都是以追求眼前利益的实现为基本目的的。
第二节《新路》与《观察》(3)
储安平本人没有给《新路》写过文章,但《观察》对于《新路》的创办是有反映的,在《观察》第4卷第4期上曾有一封读者来信,对《新路》的创刊给予充分的肯定:
编者先生:本月一日北平成立了一个新的团体,定名为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同时公布三十二条工作纲领,计分为政治主张,外交主张,经济主张,社会及其他主张四个部分。此会领导的人颇多知名之士,包括实业界教育界中坚分子,于是社会上便发生种种的传说,说这是中国“新第三方面”者有之,说此会是司徒雷登所支持者有之。它已相当引起人们的注视。
关于这个会的一切详细情形,固然尚有待今后报道,不过它的性质及主张目标,大体上已经可以看出来了。我以为这个会并非政治团体,更非政党,所以说它是“新第三方面”,似乎离题尚远,可是说它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社会团体,恐怕也非事实。或者说它是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一个新社会团体,似乎近于事实些。
在现在这种沉闷、各阶层有心人都在追求新出路的时候,只要有人肯出来向革新的方向努力,不论用什么方式,我个人一概赞成。因为再长此窒息下去,人们精神的痛苦超过物质的痛苦,的确是国家的最大危机。所以由比较有社会地位的人士,先站出来拿出鲜明的主张,号召更多的民众,使政治上的空气流通流通,客观上大有必要。同时,我个人一向很恭维英国的费边社同工党的关系,可惜中国还没有一个费边社,学术界的朋友们是有其责任的……
与《观察》比较起来,《新路》显得更专业化一些,尤其偏重于经济和社会问题,但这两个刊物除了内在精神上有相近的一面外,在刊物形式本身上也有相似的地方,特别是作为专业性较强的时评刊物,两家都设有专门发表文艺作品的专栏,这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增加刊物可读性考虑,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时中国知识分子整体的文化修养,因为给这两个刊物撰稿的许多人都对文学艺术抱有浓厚兴趣。
在《观察》“文学·艺术·音乐·戏剧”专栏中发表文章的作者,都是学有专长的大学教授,而且其中有些是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这两本周刊带有浓厚的文人气息,同时在办刊宗旨上也几乎完全是以欧美自由主义的价值标准为基本规范的。下面是《新路》的发刊词:
我们这个刊物,是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主办的。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是本年三月一日正式成立的,在三月二日的会员大会中,对于中国的政治、外交、经济,社会各问题,曾通过主张三十二条。(见本刊本期附录)
这三十二条主张,表示我们一批朋友对于几个重要问题的基本看法。我们所以作这种主张的理论根据,以及实现这些主张的办法,乃是本刊以后所要讨论的。
在此,我们要郑重声明的一点,就是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并非一个政党的组织,所以这三十二条也并非党纲。在一个天下不归于杨、则归于墨的社会里,一个团体,对于社会上许多重要的问题,有所主张,而又声明其组织并非政党,自然会引起许多人的怀疑。但是在宪政的社会里,这是一件极其普通的事。有人统计,在华盛顿想以他们的主张来影响国会的团体,起码有五百个,但是他们确乎是无党无派,并不附属于任何政党,那一个政党的办法,采纳了他们的意见,他们就同情于那一个政党。这是在宪政之下,一般公民对于政党所应采取的态度。我们以为:在真正的宪政之下,政党的组织与活动,是必要的,但是从事政党的活动,是一种专门的工作,不必每一个人都要参加,正如每一个人不必都去当医生,作律师一样。可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