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节
作者:卡车      更新:2021-02-26 21:51      字数:4792
  个人都躺在陆遥那双结实有力的臂膀上。
  陆遥凝视着她,眼里是浓得化不来的深情一片,“雨歌,我想和你谈此生唯一的一次恋爱。”他低头,在她额上留下了轻轻的一吻。
  “嗯,唯一的一次恋爱。”萧雨歌搂着他的脖子,也开心地笑了。
  金色的阳光柔柔地照在草地上,晶莹的露珠在微风中眨动明亮的眼睛。萧雨歌深深地嗅了一口气,感觉到身体仿佛被泥土和芳草的气息填满,清新又惬意。
  她想,她会永远记住这种味道。
  一种叫做幸福的味道。
  **
  萧风颂等在草原的出口处,见到萧雨歌时,立刻迎了上去,诚恳地道歉:“雨歌,对不起。哥不该打你的。以后别出走了。你吓死我了!”
  “你不陪着你白莲花一样的老婆和你小猴子一样的儿子,来这里干吗?”萧雨歌极为的凉淡。
  “我来找你。雨歌,那次我没有拉开你,是因为你离我实在太远了。对不起。我毁了你的梦想,我也很自责,所以我从来没有逼你做你不喜欢的事。”打从萧雨歌出道以来,萧风颂从没安排她去参加任何应酬,也没有给她制造过任何绯闻。一年只安排她拍一部戏或电影,其余时间随她瞎玩瞎闹。哪怕她想第二天就退出娱乐圈,萧风颂也随他。
  “哥,你来开车。我和陆警官很累,需要休息。”萧雨歌拉着陆遥坐进后座,躺在他大腿上,睡觉。
  经过了那场从女孩到女人的蜕变后,她真的很累了。可是,即便在睡梦中,她的嘴角还在高高扬起——
  真好,终于吃了他。
  在机场候机时,屏幕上播放着情歌女王赵梓艺的新歌宣传视频。
  伴随着如泣似诉的小提琴声,赵梓艺出现在一片萤火虫中,说:“大家好。今天我带来了我的全新单曲《萤火虫》。这是我一个非常有创作才华的小师妹写的。她说她曾经经历过一段萤火虫般的爱情。她说要用这首歌,来埋葬那段记忆,还有,那个人。”
  舒缓的前奏响起,她低低吟唱道:
  “萤火虫,亮晶晶,
  飞过来,飞过去。
  燃尽自己短暂的生命,
  只为等待属于它的爱情。
  那一晚,你和我,
  说好了,在一起。
  可你的承诺却像萤光,
  光亮了一瞬就转眼即逝。”
  旋律慢慢激扬,进入了副歌部分:
  “再绚烂的烟火,绽放过就陨落。
  再美丽的梦境,天亮了就消失。
  满天的萤火,灿烂如你的笑容。
  你转身的那刻,是否看到了,
  萤火虫的眼泪?
  萤火虫,燃烧了自己。
  那一刹的光亮,照亮了谁的心?
  我不该,不该奉献所有。
  当黑夜再次降临时,
  用什么来温暖自己?”
  撕心裂肺的呐喊之后,旋律渐渐慢了下来,只剩下女声在低低诉说着:
  “后来的我想起从前那个你,
  那是我们都回不去的过去——”
  “这首歌真感人,一定会火。”萧雨歌扭过看向她哥哥。他居然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安安静静的,仿佛怔住了,然后……
  有液体从他宽大的墨镜后掉了出来。
  “哥,你怎么哭了?”萧雨歌大惊失色。
  萧风颂快步走到休息区的另一侧,靠在墙上,整个人无力地滑落在地板上。他死死地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发出一丁点的哭声。
  “风少,怎么呢?”赖莱快步走了过来,关切地问道。
  “那是曹洛写的歌。”萧风颂哽咽着又说,“蕙心回到我身边,我还多了个儿子,可是,我一点都不开心。”
  “风少——”赖莱愧疚地低下头。
  萧风颂捶了捶自己的胸口,声音低哑乏力,“这里,好像失去了什么,再也不能完整了。”
  赖莱跑到洗手间里,忍不住大哭了一场——对不起,风少,是我害了你!
  这段日子,他一直自我安慰,他这么做是对的。因为风少一直放不下沈蕙心,他爱的其实是沈蕙心,他和曹洛的结合不过是为了名和利,所以自己这么做其实是帮了他。
  可是,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懊恼、自责、失落、愤怒,狂躁、痛心、苦闷、不甘……种种情绪积压在赖莱的心中,胸腔涨得快要爆炸了似的。在这些情绪的迫使下,赖莱一下飞机,就找到了唐小昭。
  “小昭,你必须要和我在一起。要不然所做的一切不就成了笑话吗?”赖莱恳切地求道。
  唐小昭坚定地摇了摇头,说:“赖莱,我的家庭是你负担不起的。你是个好人,值得更好的女孩。我们不合适。”
  向来女方分手的桥段都是:一,发张好人卡。二,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们不合适”。
  “你知道我为了你做了什么猪狗不如的事吗?我,我——”赖莱抓起唐小昭的手,那枚亮闪闪的钻戒刺痛了他的眼睛,“怎么回事?”
  唐小昭淡淡回道:“有人向我求婚了。我答应了。”
  赖莱退后一大步,身体重重地撞到了墙壁上,痛得他全身都快麻痹了,声音不住地发颤:“他是谁?”
  “不久你就会知道的。我要去学古筝了,再见。”唐小昭坐上一辆宾利车,离开了。
  赖莱哈哈哈地苦笑了三声,眼泪再次肆无忌惮地流了下来。
  **
  萧家大宅。
  萧易天娴熟地烫壶、温杯、置茶、洗茶,还不忘问道:“雨歌找到了吗?”
  尚管家低眼耷眉地回道:“找到了。”
  “这个女儿永远让人操心。那倔脾气,太像我了。”萧易天微蹙的眉头舒展开来,又问,“小昭有去学琴吗?”
  尚管家又回:“有。古教授说她很认真,也很有天赋。”
  “那是自然。凡姝弹得那么好,小昭当然也不会差。”萧易天看着两份亲子鉴定的文件,面无表情地问,“是我的儿子吗?”
  尚管家琢磨好语气,极为谨慎地回道:“不是。”
  砰的一声,茶杯砸到了地面上,发出了刺耳的声响。
  萧易天弯起唇角,笑了。他脸皮木然,眼里也无半分笑意,就像蜡像一样,十分的渗人。“那就是风颂的儿子。白养了个孙子。沈蕙心给我的耻辱,我会十倍百倍的还给她。”
  尚管家又开口了:“萧先生,错了。也不是大少爷的孩子。”
  ☆、第47章 闪闪发光的男人
  “打扰了。”曹洛推开VIP病房,对着沈蕙心说,“听说你要出院了;所以来探望下。小宝贝——”她从沈蕙心的手中接过婴儿,笑笑道:“你可是我接生的。还认得我吗?”
  沈蕙心在月嫂的帮扶下,站了起来;由衷道:“曹洛;那时真的谢谢啊。”
  “谢啥?我是医生,这是我该做的。对了,起好名字了吗?”曹洛用手指点了点他的嘴唇;看着他懒懒地打哈欠;心情豁然开朗。
  沈蕙心怜爱地看着儿子,回道:“四年前,我怀过一个孩子,可是没保住。那时医生说我再也不能怀孕了。这个孩子的到来简直就是上天对我的眷顾。所以叫恩铭;萧恩铭。要孩子铭记上天的恩德。”
  “小恩铭;你好。”曹洛打量了下萧恩铭;没找到半点像萧风颂的地方;“沈老师,他长的更像你。以后肯定也是漂亮的男生。”
  把萧恩铭交还给沈蕙心,曹洛转过身,只见萧风颂立于门口,目光沉沉地看着她。
  曹洛面带最灿烂的笑容,迈着最优雅的步伐走向他,用最悦耳的声音说:“风颂,恭喜你升级当爸爸了。”她拉起他的右手,握了握,又迅速地放开了。
  萧风颂望着她潇洒远去的背影,手心里还残留她的温度,可是那个人已经不属于自己了。他现在能做的,唯有珍惜眼前人,只愿今生不再负人。
  “恩铭,爸爸来带你回家。”
  **
  曹洛回到心外科室,看望她正式执医后负责的第一个病人。
  小男生叫林之,今年十一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重度肺动脉高压。病情非常严重,急需手术介入。
  “林之,又在听音乐,不乖哦。”曹洛拿掉他的MP3,柔声说道,“后天就要手术了,现在抓紧时间好好休息。”
  林之塞了一只耳麦到耳朵里,一副早已看透生死的模样,老气横秋地说:“说不定我后天就死在手术台上,所以现在要抓紧时间听我的生命之歌。”
  曹洛想到手术成功率只有50%,心中阵阵酸涩,脸上仍是笑笑的:“不会的。给林之主刀的可是这一领域最有名的裴教授。”
  “我的主治医生不是你吗?”林之好奇地问。
  “是我。只是我现在还不能主刀。虽然只是助手,可别小看我哦。”曹洛拍着胸脯,保证着。
  林之切了一声,把另一只耳麦塞到曹洛的耳朵里。歌者用沙哑的嗓音呐喊着——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象飞翔在辽阔天空。就象穿行在无边的旷野,拥有挣脱一切的力量。
  林之低沉的声音也随之在曹洛耳边响起,“曹医生,我是在医院长大的。我真的恨透了这个病。我不能像别的孩子一起跑步,甚至不能正常上学。曹医生,如果我能恢复健康的话,我想去学吉他,去学摇滚,将来给大家唱出正能量的歌曲。”林之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闪着期盼渴望的光芒。
  “我向你保证,这一天会到来的。”曹洛与林之碰了碰拳头,黑黑的眼珠子一转,脑子里又冒出个好主意,“想不想现在学吉他?我教你。”
  一个小时后,顾离拿着吉他,迈着大长腿,向花园的小石桌跑去。
  “你的男朋友闪瞎了我的眼睛!不行不行,我的眼睛要送到急诊室抢救!”林之夸张地做出一副惊呆样,又揶揄道,“曹医生,我怎么有种大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
  顾离用手心堵住曹洛要反驳的话,弯着嘴角,对林之说:“小朋友,我是猪,她才是白菜。”
  曹洛握着他的手腕,顺势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坐下,笑着问:“林之,你有见过这么闪闪发亮的猪吗?”
  她拿起吉他,弹了一段欢快的旋律后,耐心十足地教授道:“无名指、中指、食指分别放在第1、2、3弦上方,如果4、5、6弦有音的话,用大拇指弹。你试试看。”
  林之非常认真地学着,神情专注而虔诚。听着从自己指尖滑出来的音符,眼泪突然落下,砸到吉他上,溅起了一小朵晶莹的水花。
  “曹医生,我生来就是不良品。每天晚上我闭上眼睛的时候,就做好心理准备,也许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我明明没做过什么坏事,为什么病魔会选中我?这就是我的命吗?”林之抱着吉他,伤心地哭了出声。
  曹洛不忍,搂着他单薄瘦弱的肩膀,语气坚定地安慰道:“曹医生答应你,一定会治好你的。”
  “林之,想听一个故事吗?”顾离牵起他稚嫩的双手,缓缓说,“我有个朋友,他人生的第一个记忆就是沿街乞讨。很糟糕吧?后来,人贩子被抓了,他也被送到了孤儿院。可是,那里的院长和煤老板狼狈为奸,把小孩子全送去采矿。没完成工作就没饭吃。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四年,直到他九岁时,一个男人来领养走他。这个男人非常有钱,带他来到一座漂亮的城堡。就在他觉得好日子终于到来时,男人用鞭子狠狠地抽打他一顿。那时,他明白了,原来男人需要的是一只随打随骂的狗。”
  林之被他的故事吸引,悲伤的情绪渐渐抽离,忍不住插嘴问道:“那他为什么不逃跑呢?”
  顾离摸着他的头,继续笑着说:“因为比起暗无天日的矿井,那里简直就是天堂。他决心一定要出人头地。不管是在乞讨还是在挖煤,他的心中都有个声音在说,我不应该在这里的,我一定要找回自己的位置。他对所有看不起他的人微笑。他非常用功地读书,并且把养父交代的每一件事都做到尽善尽美。因为他觉得,命是失败者的借口。他要让所有人看到,总有一天,他会把被诅咒的命运踩在脚下。所以,林之,你不要相信所谓的命,你要相信这里的医生,他们会治好你的。”
  林之点点头,抹去眼泪,脸上绽放出一个笑容:“前一阵子,心脏痛得快爆炸了,我就想还是死了算了。可是,那只是赌气而已。其实,我比任何人都害怕死亡。我一定要活下去!”
  曹洛弹奏起林之的生命之歌,和林之一起轻声唱道:
  “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
  曾经多少次扑灭了梦想。
  如今我已不再感到迷茫,
  我要我的生命得到解放
  ……”
  把林之送回病房,曹洛又飞快地跑下楼,叫住了医院门口的顾离。
  顾离转过身,看着气喘吁吁的曹洛,眉毛一扬,无声地问她怎么呢。
  “我想你需要一个拥抱。”曹洛走上前,紧紧地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