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
扑火 更新:2021-02-26 21:11 字数:4764
己的胸前的衣服上,只见菜青虫的爪子牢牢的吸住衣服,直到掉不下来才放心,粉墨决定暂时将菜青虫放到自己的衣服上养着了。
可这个菜青虫要吃什么?应该吃青菜吧!他又去城里的买卖市场,向几位好心人要了几种青菜叶子,喂给菜青虫,可小家伙把脑袋一瞥,看都不看一看,大眼睛水水的看起来很委屈的样子。
要说起眼睛,也算是菜青虫身上最养眼的地方,就像是卡通动画里的小动物一样,眼睛大大的,黑黑的,才让它看上去没那么恐怖。
小家伙不吃东西,把粉墨急得直转圈圈,这时,小红莲也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钻了出来,说起这条蛇,就跟只猪似的,吃饱了睡,睡醒了吃,光吃饭不干活,让它去杀个怪都不干,简直比大爷还大爷。
这不,醒了,然后看到了菜青虫,眼睛顿时一亮,吐了两下蛇信子,然后摇摇尾巴,转了两圈,再然后,竖起脖子,冲着粉墨衣服上的菜青虫扑去,粉墨对它这个行为认识已久,早知道它想要干什么,想也没想就把衣服上的菜青虫捂了起来,才让小红莲扑了个空。
看这样子,小红莲确实很喜欢菜青虫,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有几次粉墨没注意,等他发现的时候,菜青虫的半个身子已经被小红莲卷进嘴里了,幸好发现的及时,没出虫命。
想想以后的日子,就知道很辛苦,不但要时时刻刻盯着这条蛇,不能让它把菜青虫给吃了,还要养一条菜青虫!这日子没法过了!
雨过天晴
折腾了半天,粉墨才想起来要查看属性面板里小东西的属性,刚刚一定是太激动了,才一时没想起来看。
打开属性面板,果然看到了自家小东西的属性:
名字菜青虫
性别雄
状态幼年
种族 冰蚕毒王
力量 6
体质 6
敏捷 6
魅力 ? (不可加)
悟性 ? (不可加)
幸运 ? (不可加)
饱食度 100%
亲密度 60%
技能:待发掘
只要不是菜青虫就好,粉墨着实松了一口气,心情也多云转晴了,一片阳光灿烂,刚刚真是白伤感了,不过看看菜青虫的样子,又蔫了,虽说不是真正的菜青虫,可还是和菜青虫长得很像!
不过,既然是蚕,那就要吃桑叶的吧,粉墨把城外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也没找到一颗桑树,眼看着菜青虫的饱食度一点点的下降,他就很着急,果然是新生儿,饿得就是快!这得赶紧找吃的啊!
怎么办?怎么办?最后,还是去了发布任务的白胡子老头儿那里,“老爷爷,您知道哪里有桑树吗?”
白胡子老头摸摸胡子,一脸的高深,“唉,说起这桑树,只有葬魂谷有,其他地方都没有!”
“葬魂谷在哪里?”不管在哪里,就算是天涯海角也得去找,绝对不能把这只菜青虫饿死了!
“葬魂谷在天之涯,地之角,只要有缘,就能找到。”白胡子老头儿说完还象征性的吟了一句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现在不是抒发感情的时候,粉墨急得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其他的地方为什么没有?”知道了原因或许就能找到葬魂谷了。
“此事说来话长,想当年,太上皇还年轻的时候,在江南邂逅了一位温柔漂亮的采桑女,两人互生情愫,回朝的时候,太上皇将采桑女也带了回去,极尽宠爱,可皇宫里吃人不吐骨头,又因她没权没势,明里暗里的受尽欺负,最终在一次太上皇参加祭典的时候,采桑女被宫里的娘娘大臣们,以祸乱朝纲,妖孽媚主之名,赐了三尺白绫。
等太上皇上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只是心爱的人冰冷的身体,伤心欲绝,几欲跟随爱人而去,被众臣阻止,最后,他把心爱的人埋到了葬魂谷。
葬魂谷,安葬世间所有死去的生灵,能让被葬之人安息,下辈子也能得到幸福。
不过这葬魂谷天下间只有太上皇一个人知道在哪里,他在里面种满了桑树,并且将世间所有的桑树全部都砍掉,十五年前,太上皇将皇位传给了当今皇上,就一个人走了,据江湖传言,是去了葬魂谷陪他的爱人。至此,葬魂谷的位置便无人知晓。但是,相信只要有是缘人,就能找到。”
粉墨心想:等他费劲千辛万苦找到了,菜青虫也早就饿死了,他不死心,“外面真的一颗桑树也找不到?一片桑叶也没有?”
白胡子老头捋捋胡子,“想当初,我老伴儿也是一个采桑女,后来桑树被砍了,她很伤心,就用祖传秘法保存了一些新鲜桑叶以做纪念,我可以现在就把桑叶给你。但是你将来得用一篮子桑葚来交换。”
“谢谢老爷爷,等找到了,我一定会采多多的回来的。”
“我这就去拿给你。”等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大箩筐,里面满满的都是桑叶,翠□滴,鲜嫩可口。
还有一个鱼竿,都递给了粉墨,“当初你交上来的那几条小飞鱼,我本想着做成鱼干儿,等出门的时候吃,可不成想,让老鼠给叼了去,不过那些老鼠都被毒死了,为了感谢你,这鱼竿也送给你了。”
粉墨接过东西道了谢,就离开了这里,一边走一边拿出一片桑叶递到菜青虫嘴边,可菜青虫只是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就再也不看桑叶一眼了,可能是不饿!
还是先去找葬魂谷吧,所谓天之涯,地之角,也就是浪迹江湖,四海为家,而且葬魂谷看样子应该是在哪个深山老林里吧,而且越隐蔽的地方才越有可能找得到。
粉墨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到城里各个小店都逛了逛,找了一家质量不错,价钱也合理的杂货店,这不,把这家所有的商品都看了个遍,最后,花了十两银子,买了一个小帐篷,一些生活必备品。
还在一隐蔽角落找到了一本《本草纲目》,不过是盗版的,其实盗版的书纸张质量比正版的还要好,不怕水浇,不怕火烤,字迹清晰草图明了,唯一的缺点就是缺行少字,阅读困难些。
书里还写有一些常用药的配方,最后还留有很多的空白页,那是当你学会炼新药的时候,配方会自动的显示在上面,以便记录。
厚厚的一本书,价钱10个金币,很合算,粉墨在看到这本书之后眼睛就盯着它不放了,要是买回来的话,药就可以自己炼制了,药水钱就可以省下一大笔。
幸好是盗版书,要是正版的话就需要500个金币,当初盗版书在正式上市的前一夜,突然被官府查封,一夜之间,所有的盗版书籍,所有的制作器材,被烧了个精光,只有这一本,被藏在一个小孩子的衣服里,才逃过恢恢天网,一直在杂货店的那个角落里残喘至今,不见天日。
被杂货店老板说的动心了,粉墨仔细的数了数自己的所有家当,1金5银89铜,不死心的又数了一遍,还是这些。
“老板,能不能少点,我没有那么多钱!”粉墨可怜兮兮的说道。
杂货店老板狠狠心,咬咬牙,“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就9个金币吧,不能再少了。”这都已经很亏本了,想当初可是冒着坐牢的危险,才弄回来的这唯一一本,可一直无人问津(你藏到角落里,谁看得到)。
“那你能不能等几天,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粉墨感觉很丢人,连个盗版书都买不起!
“那好,不过最多等你三天,要是三天之内,你不来的话,我就卖给别人了(如果有人来买的话)。”
粉墨出了杂货店,就想着怎么赚钱,一直来到了城外,对着城外的野猪野狗狂砍,尸体也没有放过,都采集的干干净净。
这样,打了一上午,手里也没打到几个银币,于是他决定把储物项链里的东西,好好收拾收拾,说不定有什么东西自己不需要的,还可以用来卖钱。
先是拿出那个在流连阁挖到的小箱子,然后拿出菜刀,对着那个小箱子就是一阵砍,最终在没打开锁的情况下,看到了里面的东西,那是一个小鼎,上面刻有一些植物花纹,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使用鉴定术也查看不出,不过应该可以用来炼药吧,这个留着。
还有一些以前采集回来的动物毛皮之类的,除此之外,还有高高的一大堆小飞鱼,不过很可惜,因为有毒不能卖,不过那些河蚌应该能卖吧,看着这些河蚌,粉墨就觉得饿了,这都大中午了,而且他也确实饿了。
于是,粉墨决定做个河蚌炖野猪肉,从大缸里挑了几只个头儿大的,洗了洗,然后拿起刀顺着河蚌的那条缝隙处切开,然后仔细的清理里面的肉。
可突然间,他傻了,心脏也咚咚的迅速跳了起来,他憋住一口气,颤颤巍巍的伸手把那个东西拿了起来,……是一颗珍珠,一颗白色的晶莹剔透的珍珠,粉墨乐了,哈哈大笑了起来,一时兴奋过度,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他现在也顾不得吃饭了,拿起珍珠,施展轻功,兴冲冲的飞回了杂货铺,在其他人眼里,那根本就是白光一闪,还没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他就已经没影儿了。
他风一般的冲进杂货店的大门,人还没到,就开始大喊,“老板,你看我用这个换怎么样?”
杂货店老板接过一看,是一颗珍珠,珠子晶莹剔透,顿时眼睛绿了,“可以可以!”
忙将《本草纲目》拿给了粉墨,最后,还怕粉墨反悔似的免费赠送了很多的补血丹,然后把他给推出门外,身后的门也随之紧紧地关上了。
这一过程只在极短的一瞬间完成,在粉墨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被推出门外,由此可见,这颗珍珠的价值。
粉墨眨眨眼,想想自己有五大缸的河蚌,哇塞,那得有多少珍珠啊,幸好当初把那些河蚌都捡回来了,自己以后就是一个有钱人了……
他哼着跑调的小曲儿,轻飘飘的出了城,现在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也不需要着急了,一边打些小怪,一边对着周围的植物拍鉴定术,草药没找到一颗,野菜倒是挖了不少,他这人很贪心,见了野菜他要是不挖,那就浑身痒痒,走不动步。
于是一个人乐呵呵的挖了很多的野菜,然后炖了一大锅的野菜猪肉汤,然后就开始大快朵颐,吃的满手满嘴都是油,野菜熬出来的汤就是好喝,野猪肉就是好吃,很有嚼头。
他吃饱了,这才想起来一直可怜兮兮的趴在自己衣服上的菜青虫,还一直没吃过东西呢,打开属性面板一看,饱食度已经下降到78%了,可还是不吃桑叶,怎么办?当初小红莲也是,喂什么都不吃,好在最后想出来给它毒果子吃,毒果子……毒……
他的脑子里一道亮光闪过,开窍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颗粉嫩嫩的蘑菇,在水里滚了一圈,然后用这些水泡桑叶,果然解决了菜青虫的吃饭问题。
吃完饭,他继续上路了,为了找到葬魂谷,他决定什么地方危险就去什么地方,什么地方人烟稀少就去什么地方,前方的道路即使再艰辛,也挡不住他这颗火热的心(因为一时间有那么多的珍珠,太兴奋了,现在还没缓过来呢)。
渔翁之利
进了林子的粉墨,一直坚持做一个努力打怪升级的好孩子,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跑不过就撒毒鱼。
他把当初毒死的小飞鱼做成了各种美味佳肴,饿了可以吃,危险的时候,还可以用来当暗器,虽说杀伤力不大,但还是很吸引怪们的注意力,很多时候,怪都会抛下他,扑向那香喷喷的小飞鱼。
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走到哪里了,四周都是高大的树木,遮天蔽日,分不清东西南北,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
现在,他刚刚打完一只很凶狠的野狼怪,坐到了一棵大树下,一边休息,一边在想:这苦日子何时是个头啊!
再看看趴在自己衣服上的菜青虫,现在已经成年,长出了两对小翅膀,可那翅膀实在是太小了,身子还太胖了,看着就不协调,好在飞行时没声音,最让粉墨无语的是它传信也只能传两个字。
因为他曾试过很多遍,超过两个字就飞不起来,只能在地上不停的扇着两对可怜的小翅膀,然后可怜兮兮的看着他,简直就是最废物的传信使。
不过好在这个小东西会吐丝,吐出来的丝是白色的,阳光一照,泛着幽幽的蓝光,而且韧性极好,刀割不断,火烧不坏,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东西,不过,那数量实在是少的可怜!
小红莲还是老样子,懒洋洋的一条小蛇,光吃饭不干活。
他一边发着牢骚,一边无意识的狠狠地揪着地上小草,突然眼睛一亮,因为他看到了一只灰色的小兔子,毛绒绒的,很可爱。
于是就追了过去,他从小就对这类毛茸茸的可爱小动物没有抵抗力,很喜欢抓在怀里狠狠的蹂躏一番,自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