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嘟嘟      更新:2021-02-26 21:05      字数:4783
  “别这么确定,你又没有哥哥,不是你说了就算的。”他的声音,有一种晴朗的气息。即使是在讲这么莫名其妙的话,也还是令人觉得话中有正面的意义,而不是在鬼扯。
  “那,你要怎么证明你是我哥?”我问。
  “我不需要证明我是你哥。”他说:“你可以不要相信。我又不是靠你相信才能存在的,我又不是上帝或者菩萨,你不信我也不会消失不见的。”
  “嗯,是没错……”我在电话这头不由自主露出了笑容,这个陌生的电话还真有趣。“上帝或者菩萨是不会打电话给我的。你这个做哥哥的,打电话来有什么事呢?”
  “让你知道有我的存在,这样一来,当你需要的时候,就不会太孤单。”他说。
  我沉默了。我被这句话打动了某处,郑重的想象着一个有哥哥的生活,会跟现在有什么不一样。
  “如果我从来都不觉得有过需要一个哥哥的感觉呢?”我问。并不是敌意的,而是试探的。
  “嗯,那也没什么关系,你跟我反正就照原来这样活着,大家都没什么损失。”他的声音出现开朗的笑意:“不过这种话,通常是没有的人,才这样说的。……因为反正没有,所以就做个‘没有需要’的声明,你不必再这样,你有哥哥了。”
  我被他讲得昏昏的。不知所云的结束了这通电话。
  我以为他第二天不会再打来了。到了第二天晚上,我有点故意忙些别的事情,想假装根本没有在意这个怪人有没有再打来。
  但当我接起电话,听到是自称我哥哥的这个人,我还是很高兴。我并不明白这个游戏的意思,但游戏总是令人高兴的。
  他问了我一些生活上的事。我把我讨厌的人,我看不顺眼的事,跟他说了一些。
  他就跟我讲些他遇到过的讨厌的人或者事情,他的世界果然是大人的世界,很多事听起来挺严重的,这样跟他一来一往的聊一聊,比较明瞭了世界是怎么回事,我发现我那些讨厌别人的心情淡掉很多,好像那些事在将来的世界里实在不太重要。
  这个自称我哥的男生,连续两个月,每天和我讲一通电话,有时讲得很简短,有时讲得很长很长。
  我后来都再也没有问起过他到底是不是我哥哥这个问题,我也没有向家里其他人询问过。我大概本能的感觉电话那一头的男生,是来自“秘密”这一块栖息地的生物,不适合用探照灯、推土机这类的东西去搜寻他。
  我有强烈的想要跟他见面,想看看他是什么样子的,可是他没有这样安排。
  两个月后,圣诞夜,他在电话里跟我说了圣诞快乐,然后,就再也没有打电话来了。
  半夜的时候,我会叫醒你喔。”他在我快睡着前跟我说。
  “半夜要叫醒我?不要吧,不要叫醒我啦……”我再迷糊挣扎了一下,马上就趴在一堆报告上混睡过去。
  还是被叫醒了。
  “喂,起来,起来一下。”他果然来摇醒我。
  赶报告已经赶得熬夜两天了,能睡还不好好睡一下,到底是有什么事一定要半夜把我叫起来?
  我被男生拉着走到他家的客厅,他家客厅灯开得很亮,中间的大桌子上,放着一盆有叶子的植物。
  “看哪,看……花开了……”男生直愣愣的看着那盆植物,喃喃自语。
  真的有一朵白色的大花,漫漫的开了,不,与其说是开了,还不如说是醒过来。
  那朵白花形态很优美,即使是作为一朵被梦见的花,都很优美了,更不用说是出现在现实世界的花。
  白花愈开愈大朵,张开的程度超过了我的预期。
  我还是很困,但在困倦中满怀惊讶的看着如梦的白花绽放。
  半夜的客厅很安静,我几乎以为可以听见花瓣张开的声音。
  “这朵花,简直像在舞台上一个人表演一样……”我自言自语。
  “是啊,如果我们不爬起来看它,也许它就不开了呢。”四十三号男生说。
  白花已经开到极限了,完美的静止在舞台上。
  “我好困……我又要睡着了……”我嘟囔着自己也不确定的话,眼皮愈来愈重。白花的光泽,渐渐晕开来。
  四十三号男生,靠到我的耳朵旁边来说:“等你睡醒的时候,这朵花已经谢了。”
  我听见了,但没力气回答。
  “这是一朵昙花。”他说。
  我又睡着了,来不及跟这朵马上要消失的白花说再见。
  “等睡醒的时候,只有我们两个知道它曾经开过。”
  第四十八号男孩 立志当蚂蚁的男生
  当我第二次遇到他的时候,他问了我几个问题,都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就已经问过了的。
  我有点纳闷,“这个人,看起来并不时个呆子啊。”
  等到第三次遇到,他又问了我那些相同的问题,连顺序都一模一样。这下我实在忍不住了。
  喂,你已经问过我两次了,你知不知道?”
  “噢,是吗?”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尴尬。
  “难道你不记得吗?”
  “嗯,我不记得。”他说:“我两年前就决定依照蚂蚁的方式生活了。不记得遇见过谁,不理解羞辱或尊严这类的事情。”
  “那你怎么跟别人做朋友?”
  他摇摇头。
  “
  “我没有在找朋友。我只是看看能不能遇见另外一只蚂蚁。”
  “我不是蚂蚁,我记得人,我记得你。”
  “拜拜。”他走开了。
  第五十五号男孩 黑道里的逃亡者
  人们围成一个圆圈坐着的时候,不唱歌、不说话、不吃东西,也并不会觉得无聊。
  因为自然会有事情发生。
  冤魂会显灵,营火会爆出征兆,或者,别桌的客人会送酒过来。
  我们在酒吧里,围着一张圆桌坐着,听音乐、喝酒,没人唱歌或说话,但也没人觉得无聊。
  过一下,就有别桌的客人送酒过来了。
  会用送酒到别桌的方式来打招呼的,一定是比较老练世故的人。
  我们转过头去看是谁送的酒,一个非常非常好看、穿马球衫的男人,举起酒杯来向我们致意。
  “我觉得有点假耶,这个男人好像太好看。”
  “也太稳了。”
  “是不是有人恶作剧啊?”
  “还是有电视整人节目在偷拍?”
  我们这桌的人,七嘴八舌一阵。终于有一个女生站了起来,“我去探一探,不然也太上不了台面了。”
  她拿着酒,就朝那个男人的桌子走去。
  我们这桌的人必须故作镇定,以免更被小看,所以就照原样围桌坐定,不转头去看动静。
  过了十几分钟,侦查员回来了。
  “他是从美国回来度假的。”侦察员开始报告:“他说是在美国开餐厅。”
  “讲话声音如何?”
  “不错。”
  “他为什么送酒给我们?”
  侦察员停止不说话,眼光掠过这桌每个人,最后停在我脸上。
  “他说希望能请你过去坐坐。”侦察员说。
  全桌人都盯着我看了三秒,接着有人开口:“人家送的酒我们已经喝了,你有责任去谢一声。”
  “是啊,不然以前都是我们去应酬别人,换酒来喂你们,这次轮到你,乖乖去吧。”说话的是平常最常被陌生人请喝酒的一个女生,她很有资格说这个话。不过看她的表情,她似乎还在惊讶中,惊讶那个男人竟然不是要请她过去坐吧。
  我拿了我的酒,过去马球衫先生的旁边坐下,他那件马球衫上,绣着小小的“五十五”这个数字。
  “第五十五号男生。”我心中浮现这行字。
  五十五号男生,一直对他在从事什么行业讲得模模糊糊,在美国的哪里也讲得模模糊糊,直到几天后,我才知道他是什么人物。
  去酒吧的几天后,我跟五十五号男生一起吃饭的时候,有几个凶神恶煞型的男人进了同一家餐厅,五十五号男生看到他们时,脸色忽然变了,立刻掏钱丢在桌上,拉我起来离开餐厅。
  我还没问怎么回事,那几个凶神恶煞竟然追出来了。五十五号男生很机警,拉着我钻进巷子,三拐两拐,狂奔一阵,再回头看,已经甩掉追兵了。
  这下不用讲也知道他是黑道了,显然还惹了点不大不小的麻烦,才躲到美国去。所谓的开餐厅,大概是窝在某处的唐人街的厨房里避避风头吧。
  以一位黑道来讲,他的发型和穿的衣服实在可以用“清新”来形容。至于他刺满了整个上半身的青龙,也算是很有派头的了。
  五十五号男生,携带着血债,逃亡着
  第六十号男生,在英国念一个很奇特的学院。
  那个学院没有电,天黑以后就点蜡烛。那个学院的学生都不准开车,只能走路,或者搭陌生人的便车。
  那个学院除了上课以外,每天早上都要到田野当中吟唱中古时代的欧洲僧侣经文,同时做一些介于膜拜、呼吸和舞蹈之间的舒缓动作。
  那个学院的学生,还要种一块自己的田。
  六十号男生,既然是这个学院的男生,这些事当然他都遵守,而且乐在其中。只是,他在我们这个国家长大,都是在城市长大的,他没有种过田。
  他到了英国,当然也不会忽然就会种田了。英国这家学院的老师,叫大家到田里去收成晚上要煮成晚餐的马铃薯时,大家都在天未亮的大清早去田里用手翻寻马铃薯,一人拎一麻袋回来交差。六十号男生拎回来的那一袋最重,因为他摸来装在袋子里的都不是马铃薯,是石头。
  他的手分不出来马铃薯跟石头的差别。
  但六十号男生还是很爱到田野里去唱歌跳舞、跑来跑去。那所学院的老师叫他们要常跟植物说话,安慰植物,鼓励植物,也从植物身上得到回报的温暖、善意。
  这个习惯他保留下来了。六十号男生离开那所学院以后,也就回到文明世界,重新又用电、又开车,也不再每天早上去田野吟唱舞蹈、不再摸黑找马铃薯了。但他保留了跟植物说话的习惯。
  我认识六十号男生的时候,他教我怎么跟植物说话。他带我到嘈杂马路边的公园里,去安慰那些一直忍受车声废气的可怜的树。他叫我抱抱那些树,拍拍他们,称赞他们,鼓励他们。
  六十号男生,是我所认得的人当中,唯一常常跟植物说话的男生。
  这个男生,加拿大人,常常帮我赶功课。
  为了答谢他,我常常去中国城买吃的东西来弄给他吃。
  我煮芝麻汤圆给他吃,他在旁边,一直很不放心,“这些圆圆白白的东西,里面到底包了什么?”他问。
  我没回答,端给他煮好的汤圆,他迟疑的咬了一口,结果黑乎乎的汁从汤圆里涌出来,他吓得大叫一声,丢了汤圆就跑,再也不肯吃一口。
  我又弄了葱油饼给他吃。当我把葱油饼从烤箱拿出来给他时,他很高兴。
  然后他就在葱油饼上抹了很多草莓果酱,一直说:“很好吃,很好吃。”
  这个男生,带我去沙漠里露营。
  撒哈拉沙漠。
  他扎白头巾,开吉普车,眼睛淡蓝,满脸胡渣。
  他从北非某个都市开进沙漠去,开了三个小时,才渐渐摆脱了还没风化成沙子的碎石漠,进入比较有撒哈拉风格的沙漠。
  沿路上偶尔会看到一些半球状的巨岩,整整齐齐从正中间被剖成两半的样子,像对切的苹果躺在地上。他说是古文明留下来的东西,被风化到不行了,只好从中间裂成两半,散在荒地里也没人管。
  “古文明?什么古文明?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问。
  他撇撇嘴。
  “管他的哩,古文明这么多,管到死也管不完。像这么烂的古文明,只留下大石头,不留点黄金,活该没人管。”他说。
  男生很喜欢沙漠,他开始把吉普车超面前的沙丘大斜坡猛冲过去,冲一次冲不上去,就再冲一次、再冲,一直冲到吉普车都快站直了,才冲上沙丘。他大声笑着,显然很痛快。
  “我不是在发狂。我们要站在高一点的位置上,才能找到理想的扎营地点。”
  我跟他一起望下去,一望无际的黄沙地,他的白布头巾尾在大风里飘着打着。
  “要找两个小沙丘之间的平地,到晚上才不会被风吹死。”他说。
  我们重新上吉普车,继续在沙漠里面绕。
  “你在找什么?”我问。
  “找水。找大一点的湖,这样晚上月亮会照在湖水里,景色才有变化。不然四周都是沙地,很无聊。”
  本来听男生说要去沙漠里搭帐篷露营时,想到的就是黄沙滚滚,根本不知道还可以找得到湖来衬托月色,跟我想得颇不一样。
  车又在沙丘沙堆之间横冲直撞了半个钟头,然后,湖真的出现了。
  七十二号男生选了个离湖五百公尺、两坡之间的平坦沙地,开始搭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