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节
作者:笑傲网络      更新:2021-02-26 21:02      字数:4743
  从被抓获到现在,你对你所犯的罪行应该有了新认识吧?
  我很后悔。那天下午,我将抢得的钱在网吧里挥霍完后回到家,正准备躺下睡一会儿时,警察就破门而入冲到我的卧室里,把手铐铐在我的手上。
  被带走时,向父母、奶奶告别,才知道自己对那个家多么留恋,我哭了,眼泪都没办法擦,我一步一回头,看到奶奶哭得死去活来。
  现在我知道自己对别人犯的罪行,不仅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而且给那些女孩的造成了无法补偿的创伤。我悔恨,不仅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而且也给一直清白的家庭涂上了污点……
  (说到这里,王河峰哭了,他哽咽得不能说下去。这一次,他可以抬起手擦掉悔恨的泪。)
  ◎采访手记:
  几个小时的采访,我能够感受到往事带给王河峰的痛苦。他时而为自己曾经有过的荣耀兴奋,时而为已经犯下的不可饶恕的错误而后悔。他是个独生子,有着很不错的家庭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条件,本应该为父辈或家庭承担起责任,但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在监狱里,他有了反思剖析自己的机会。他的经历有很多值得成人思索和总结的教训。首先,作为长辈要对子女负起教育的义务,引导他们认清良莠,辨别是非,矫正方向。千万不可把溺爱当成真爱。其次,学校对所谓的“重点生”不要另眼看待,更不要一棒子将他们打死,要多给他们创造一些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和纠正错误、改过自新的机会。孩子年幼,求知欲强,对很多事特别是性的问题都需要老师用科学的方法,去潜移默化地引导、教育。
  通过监所同志的介绍,我了解到小王在服刑期间学习法律,总结反思,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在此,我为王河峰积极改造的成果感到欣慰。但也希望成人世界从中有所感悟,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
  ★相关链接:落后的性教育
  1998年的一次调查显示,80%~90%的中学生缺乏基本的性知识,46。2%的人不知道女孩来月经、男孩遗精就意味着有了生育能力。
  新的调查表明,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不仅需要了解性的知识,尤其需要端正性观念,培养性道德。后两方面尤其需要来自成人世界的正确引导。在调查中,78。8%的人认为开展青春期性教育很有必要。同时,68%的家长承认性科学知识是门学问。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三方面给予的帮助非常有限。目前国内在校学生总体缺乏制度化的青春期性教育,中学课程设置中唯一介绍到生理发育知识的是初中三年级的《生理卫生》。同时,教师综合素质不够也是一大问题。教师的性观念滞后,专业知识匮乏,课堂讲授照本宣科、单调枯燥,表示很感兴趣的学生只有12%。
  而在一般的中学生家庭教育中,青春期教育往往处于缺位状态。这项调查显示,能主动进行青春期教育的家长仅占7%,有93%的家长承认自己不能主动积极地对孩子进行青春期性教育。
  ☆专家视角:
  现在我们国家青少年性犯罪中有很多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性教育引起的,我们到现在还不能说性教育的缺乏导致了他们的性犯罪,但至少可以确定它是引发性犯罪的必要条件。当然,在形形色色的青少年犯罪中,即使是性犯罪也是各案而异,引起犯罪的因素很多。就本案而言,王河峰的经历似乎让我们看到了从他的童年一直到他进入监狱的一条令人心酸的人生道路,对于他的悲剧,很多人都认为是他自甘堕落,但他的父母、同学、老师以及周围的人群对他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关键的。
  西方犯罪学理论中的“标签论”认为:犯罪不是某种行为或某个人的固有属性,是社会或刑事立法、司法所贴的一个标签。刑事立法与司法就是社会对某个行为标附贴签的过程,这种过程会影响人们对自己的评价或对未来的认知。它的代表人物之一贝克尔也说过,犯罪是社会互动的产物,是社会对行为作出反应的结果,重要的并不是个体的犯罪行为,而是社会对其作出的反应。标签论者让我们注意社会反应的副作用,他们认为社会反应是导致越轨的原因,当个人初次越轨后会引起社会正式与非正式的反应,导致个体的重新定位自我认识,从而继续扮演越轨者的角色。在本案中,王河峰由于早恋受到挫折,再加上他对性知识的渴望反而招致父亲的打骂,这种初次越轨使得他的周围人给他贴上了一个“坏孩子”的标签,使他与他本来的群体隔离开来,这种变化使人生观与价值观本来就不成熟的他对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产生了怀疑,青少年时期本身就对自己将要变成什么样子很迷茫,再加上他不被周围人认同,原先的“尖子生”、“好孩子”等标签全被“小流氓”等坏标签所代替,使得他反而无所顾忌地继续堕落下去。
  王河峰的悲剧,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性的无知。在初尝禁果之后,他们的行为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同,反而让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可以说他的一切都毁了。因为在此之前没有人告诉他性是什么,在此之后几乎每一个人都指责他,他既不知道男女之间的性行为是什么,更不知道性之后的伦理道德与法律责任。我们发现青少年性犯罪高涨时,总爱说他们缺乏必要的性教育,可是到底给他们什么样的性教育,在中国至今没有多少父母考虑过这个问题,或者就算考虑过,也不愿意让孩子更多地接触这个从古代就忌讳的话题。到现在还有很多的人认为过多地或过早地让孩子接触与性有关的东西只会毒害他们幼小的心灵,引发他们越轨甚至犯罪。但现在我们分析很多青少年性犯罪的案例时却不是这样,多数青少年性犯罪是由于他们对性的无知所引起的。在现在呼声越来越多的性教育问题中,笔者认为对他们进行必要的课堂教育、宣传说教之外,更重要的是大人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其实我们成人在很多时候把他们当成孩子,很多人都没有真正从心底里去尊重他们,没有聆听他们的声音,没有去征求他们的意见,甚至没有在意他们自己的交际圈。我们要防止孩子越轨,所以很多人采取打骂等很极端的方式,其实我们从很多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孩子作出初次越轨行为并不是罪不可恕的,与其在他们越轨之后打骂他们忽视他们,不如真正关心他们,聆听他们的声音。因为可怕的不是初次越轨,而是初次越轨后由于一系列社会反应所引起的二次越轨。
  (姜甜甜)
  罪恶的游戏
  韩雪
  李辉:男,17岁,汉族,北京人,初中文化,学生,住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8楼4门301号,曾就读于北京市某职业学校。因涉嫌强奸罪,经检察机关批准,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逮捕。现押于北京市某看守所。
  我是在看守所采访到李辉的。他在门口喊了一声报告。进门后低眉顺眼地坐在指定的小凳上。他眉目清秀,身高1。70左右,脸上有几颗青春豆,很醒目。从他的个人情况开始,谈话很自然地展开了,李辉很快就摆脱了拘束,对答如流地讲了起来,一口标准的京味儿。
  见多不怪的青春性行为
  能说说你家里的情况吗?
  我不知道我爸的年龄和工作单位。我真的不知道。我和我爸不住一块,我小时候父母就离婚了。记得他们经常吵架,听妈妈说爸爸爱喝酒,打麻将,妈妈也不经常提他。
  我和妈妈、姥姥住在一起,父亲又再婚了。他从来不管我,每月给点生活费,每次都是我去取。一般是拿完钱就走人,从不聊别的事儿。我和他也没话说。
  妈妈对我好,现在觉得她有些溺爱我,一般找她要钱,她都给。她就是工作太忙,是一家工厂的工人,经常上夜班。姥姥年纪大了,也就是给我做做饭,其他事情她也管不了。
  你平常和家里人沟通多吗?
  沟通?没有,我妈忙,我也忙。我忙什么?忙着玩呗。有时几天我和我妈都碰不到面。一见面她就唠叨我,我不爱跟她说话。我妈文化程度低,估计也就是初中毕业,跟我一样。
  那么在学校呢?老师应该能够给你更多指导吧?
  从上初中开始,学校的环境就不大好,没几个爱学习的,一半以上的同学都搞对象,还有抢钱的。我没有抢过,有时和同学打架,老师批评几句,有时告到家里,妈妈就批评我。说多了我就觉得烦,也不爱听她的。
  我初中毕业后上的技校,学的是酒店服务,原来想毕业后去酒店当服务员也不错,干干净净的。后来听说学校不管分配,得自己找工作,工作也不好找。
  在家烦,出来也烦,主要是不知道要干什么,学习学不进去,干什么都觉得累。后来我就不上学了。
  学校的性教育是怎么开展的?
  性教育?没人教育,没记得学校讲过。初中上生理卫生课时,老师给放的录像,没讲什么。妈妈更没讲过。这方面的教育老是遮遮掩掩的,老师还不好意思讲,其实我们早都知道了。
  那你们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的?
  主要是身边这方面的事儿太多,电视里也经常演什么“第三者”、“包二奶”什么的,有时哥们儿在一起,他们议论过,没有人教我,我也不用人教。黄书、黄盘我还真没怎么看过,真的。
  你那时对待性行为的看法是怎样的?
  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主要是见多不怪。那些文艺圈的人今天跟这个,明天和那个好,还是偶像呢!“呕”吐的“呕”吧!(说到这,他自己笑了。)我身边的搞对象的百分之六七十都有过性行为,我们学校前几年一个初二的女生都怀孕了,大家都知道。学生搞对象,老师遇到了就管,看不见就算了,也经常讲,可是管不了。家长一般都不知道。
  上初中时,我也谈了一个女朋友,爱情谈不上,主要是别人都有,我没有,感觉不好意思。我们之间发生过性行为,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别人都这样,我那个女朋友也很大方。后来我们就分手了,联系也断了,到现在我都快忘了她长什么样了。
  看到谈话的气氛融洽,李辉张口向法警要烟抽,被告之没有。法警乘机开始教育他要改掉坏习惯。李辉很油滑地笑着说:我早就会抽烟了,好多年了。
  就是为了“好玩儿”
  2003年7月下旬的一天,正值暑假,李辉和小丹(男,22岁,大专文化,无业)、小赵(男,18岁,初中文化,无业)、小山(男,19岁,初中文化,无业)、小新(男,22岁,无业)在某公园划船,大约中午1点多遇见被害人小非(女,17岁,学生)。因李辉和小非认识,大家就让李辉过去邀请小非和大家一起去吃饭。在小赵家,四人将小非轮奸。
  遗憾的是,他对这桩“恶性犯罪”还缺乏足够的忏悔意识。
  案发时你和4个成年人在一起,你是怎样和他们搅到一起的?
  我平时一般都和比我大的孩子玩,而且社会上的。因为他们懂得多,说话逗,还能带我吃吃喝喝。我没钱,一般是他们请我。平时主要就是一起吃喝,泡网吧、迪厅,有时找“小姐”。都是他们找过,我没有,我见过他们和“小姐”在一起,我不喜欢那个。在网吧,我们都是玩游戏,我不大浏览黄色网页,觉得没意思。游戏也好玩,主要是能够消磨时间。我有的是时间,除了吃饭睡觉,不知道干什么,总是迷迷糊糊的。
  你们对小非的伤害就是为了好玩儿吗?
  这次犯事我觉得挺冤的,当时就是想玩一玩,跟玩牌一样。那女孩我早认识她,小学时,一起上过英语课。她在我们那一块很“有名”,就是名声不好,和许多男的都有事儿。我那天喝了酒,啤酒,晕晕乎乎的,有些冲动。
  平时,我们一起玩的时候,干坏事谁要是不敢,大家都会嘲笑他不是爷们儿。所以这次要是我不去,他们会嘲笑我没有那方面的能力。我不想被他们几个看不起,更怕他们以后不带我玩了,另外还怕哥儿们怀疑我告密。
  你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吗?
  我们真没认为是犯罪,要不,怎么还有心思用扑克牌“数点”呢。我们就是认为好玩。我是第二个进去的,其实也觉得她可怜,可是当时头发蒙,又很冲动,根本控制不了自己。事后,那女孩也没报案,还和我们呆了一会儿,吃了饭走的。第二天,我去网吧还遇到她,好像还开了句玩笑。我真没想到会出事。
  就不怕案发后会受到法律惩罚吗?
  当时就觉得好玩,也没有想那么多。后来,不知谁出去向哥们炫耀,传来传去,不知谁就给报了案。那时我才感到有点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