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节
作者:翱翔1981      更新:2021-02-26 20:52      字数:4833
  “贵族…贵族…哈哈哈…又是贵族…”我狂笑了两声,道:“为了利益,我们这些自名为高贵的贵族,就可以无端的将平民投之于火海…”
  二哥狂忍着愤怒,一脸黑气的道:“好了…莫拉…这场战争势在必行,只要得到了土地,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地位…会更加牢固…”
  “家族利益…”情绪起伏渐剧,脑中发热,头痛阵阵袭来,我冷笑着道:“斯纷…我的哥哥…您与你些卑鄙、无耻、自私、恶毒的贵族们完全一样,你只会关注于自己的利益,家族的命运,而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无辜者的悲痛之上…”
  二哥将手中的银杯,重重的砸到地上,他已被我恶毒的讽刺彻底的激怒了。
  “莫拉,你…你这个…体内更本就没有…贵族血液的杂种,白痴…你…你…更本不配拥有拉萨姆斯的名誉…”二哥咆哮着。
  “贵族血液…杂种…你指的是什么…”我狠狠的瞪视着哥哥,脑中因为激动的情绪,一阵一阵剧痛,而眩晕着。
  也许是因为酒性的发作,二哥异常暴怒,道:“你还不知道么…去问问你的…贱货妈妈…看看你满头下贱的银发,你根本就不是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后代…更不能被我们家族的圣宝格拉姆所承认…”
  喔,果然,梦中的一切,都是真的了,我根本就不是拉萨姆斯家的儿子…
  心中阵阵刺痛,毒药又开始发作了,头痛欲裂之中,自己险些便要晕去。
  强自坚固自己的腿骨,堪堪的站在的地面上,此时,站在二哥面前的自己,竟是那么的艰难。
  我不能倒下,决不能…
  我望着自己的哥哥,心中痛极,这么多年来,他竟一直便未将我,当作自己的弟弟看待…
  那些家族的侍臣亲属们也是,在他们眼中,我只是一个血统不纯的孽种…
  难怪他们疏远我,鄙视我…
  我…根本就不是拉萨姆斯家的人。
  心中阵阵的愤懑不平,此时已彻底的喷发了…
  贵族,多么的卑鄙恶劣的一个词汇,我宁愿自己打一出生,便远远的离开它…
  心中恨极,我冷冷的望着斯纷,道:“你从来就不当我是弟弟…是么…”说着,我拔出龙骨剑,揪起自己的银色长发,一刀割断(贵族才有留长发的资格)。
  “拉萨姆斯…这个姓,从此与我无关…”我重重的说了句,转身便往门外行出。
  “莫拉…你…站住…”二哥喊了句,却是愣愣的站着,任由我行出屋去。
  门口,站着苏菲娅母女,她们,已因着我们兄弟两的凶猛争吵,吓得面色发白。
  看也不看苏菲娅一眼,我竟自行了出去。
  我,不要作贵族,不要作公子,也不敢奢望,她能与我一直相伴…
  “莫拉…你…你到哪里去,等等我…”她跟了出来。
  两人一前一后,急行了数里。
  不知何时起,天空中又开始了飘雪…
  脑内痛得直欲裂开一般,忘愁泉水,又开始发作了…
  强忍着痛楚,我莫拉,决不能屈服…
  由于没有了长发的环绕,自己的脖子间,竟有点冰凉。
  又行了数里,我止住了脚步,回头望去,苏菲娅俏生生的立在雪地里,咬着嘴唇,一副可怜的样子。
  从屋里跟出来,她只穿着贴身的长裙,绝美的脸,已冻得苍白。
  雪花飘落,粘在她的香肩上,淡黄色长裙的纹理中…
  行到她面前,我解下了斗篷,批在她娇弱的身体上,道:“你…你不该跟来的…我…我已不是拉萨姆斯家的公子…”
  苏菲娅摇了摇头,她轻叹了口气,拥住我道:“…你…你就是莫拉,我爱的莫拉…”
  感受着她温软如玉的身子,心中一片轻松愉快,一片伤感凄凉,一片温馨如意…
  方才苦忍良久的眼泪,扑簌簌的留了下来…
  我拥紧了怀中的她…
  四周,飞雪飘舞…
  两人静静相拥…
  良久,怀中的女人,细声说道:“…莫拉…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么…”
  “…嗯…”
  ……
  ××××××××××××××××××××8 更新手记:
  本章开始,取消不伦不类的后记,每章十节。
  十一旅游,下次更新在十一之后,实在对不起大家了。
  本章的兄弟争吵,属于过激行为,读者切勿效仿哦。
  很高兴大大们喜欢俺的作品,关于更新速度和频度的问题,小编已经尽力了。
  切可以理解读者的感受,但作者还是很开心的,反正,一部作品受人期待,总也比无人无津的好。
  对了给出主角的初期人设:莫拉。拉萨姆斯:血腥:O型性格:偏内向(外向,内向,偏外向,偏内向四种)
  生日:克伦皇历192年11月28日星座:射手座身高:183cm 体重:71kg 剑术:B(S,A,B,C,D 5级)
  魔法:D 性格:有同情心,有爱心,喜欢小动物(有点女性化),表面上偏软弱,内在坚强爱好:音乐(受银铃熏陶),骑马最喜欢的颜色:天蓝色爱用武器:骑士剑喜欢的女子类型:与他的心理缺陷有关,似姐姐又似情人的那种,贤惠又不失娇媚的女子(以银铃为准)
  得意绝技:暂时没有;爱马:福兰,齐蒙罗草原名种,撒繁家送来的礼物。
  头发颜色:银色;瞳孔颜色:黑色;皮肤颜色:白皙;种族:人类;民族:葛尔族(诞生于圣灵大陆的古老种族,200年前入主博卢尼亚大陆,将当地的土著“冥加族”屠杀殆尽,目前,控制着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土地)
  敬请期待,下一章《圣剑传承》。
  第一节 再遇托普
  自克伦皇都以东,绵延阿尔维斯大运河的支流、高琴葛河向南,在靠近桑普公国以西的位置,那里,是一片富饶的沃土。
  高琴葛河,河水细缓,兼且接近炎热之国、桑普公国缘故,因此长年以下,这条河水温暖热,再加之河水清澈,养料充分,因此高琴葛河中,历来水产丰富,它充裕的河水,极大的灌溉着河畔万里的土地。
  更为难得的,高琴葛河中,生长繁育着博卢尼亚大陆最为高贵美丽的水鸟、天鹅。
  每年冬季,数以千万计的天鹅,会迁往高琴葛河的下游,在哪里度过冬季之后,产卵孵幼,等待来年的夏季前,再返回河流上游,因此常年中,人们都可以在河中望见那高雅悠闲的天鹅群。因此,在当地人的口中,高琴葛河,又被称为天鹅河。
  处于天鹅河中下游地区的美酒城市,芬托尔斯,更因着其盛产的葡萄美酒,数百年来,在整个大陆闻名遐迩,而无论是那个国家城市,绅士贵族们都视能品尝芬托尔斯美酒为最高享受。
  芬托尔斯的最高执政长官,玛丽安家的外甥,近四十岁的夹可比。玛丽安,是位勤政爱民的好官,它总督着芬托尔斯附近数以千里而计的土地,掌握着各种农作物与畜牧产品的运营,因此即使在战乱年代,美丽富饶的芬托尔斯,依然平静安宁。
  酿酒,是玛丽安家持着的,最庞大的祖业之一,芬托尔斯的葡萄酒,其原料都来自于附近农场中,大量生产的优质葡萄。而在芬托尔斯以西以南,隔着高琴葛河的另一侧,小镇利科本附近的大片土地,是玛丽安家的祖居地。这里,四季如春,拥有着一望无际的葡萄园与茶果园,向来被誉为是葡萄、茶叶的乐土。
  克伦皇历214年2月22日,利科本镇郊。
  寒冷已逝,冬天即将离去,附近的种植园中,此刻仍在歇种。
  树叶落尽,林木杂立,枯死状的葡萄藤,整整齐齐的绵延到天际。
  在这片葡萄园侧,是一个宽大的农庄。
  庄园之中,高达十米的硕大风车,那巨大的扇叶,在细细寒风中,缓缓转动。
  农庄的菊だ钢猓钙ヂ饴碓诳莼频脑硬荽灾蟹叛黾浼钢荒裂蛐∪椿厮唤斜枷!?br />
  整个原野里人声寥寥,一片寂静安宁的景象。
  自行在葡萄园中,伸出手去,抚摸那藤曼上的死皮,我不无担忧,对身后的女人说道:“苏菲娅,这…这些葡萄藤,没有被冻死么…明年真的能发出芽来吗?”
  那些葡萄藤,确实是一副干枯的死样。
  “哼…瞎操心…”身后的女人,颇不以为然的哼了一声,她骑在一匹高大的白马上,镶着宝石的银饰使得这匹白马倍觉神骏。而马上这位绝代佳人,那镂着金线方格的粉红绒袄,将她曼妙的身形套个严实,厚线的麻袍与貂绒皮靴、与那宽大的杏黄色麻布大氅,使得这个千娇百媚的神女,与周围寒冷的空气隔绝了开来。
  金黄色的头发层层盘在脑后,一双明亮的眸子在我身上转了两转,她微微的挑起嘴角,调笑道:“子爵大人,如果你再这样拖拖拉拉的,我们今天就打不到猎物了。”说着,带着粉红色手套的纤手一提马缰,竟自奔了出去。
  两只浑身黑亮皮毛的大牧羊犬,立时嘶叫着跟了上去。
  “啊…喂…苏菲娅…等等我…”我急忙翻上马背,策缰行出。
  这时,身旁两个小伙子,也骑马跟了上来,一个是基斯,这小子最近又长高了,斯纷。拉萨姆斯将他提升为一名见习骑士,自我那日离家不久,他与诺依维尔两个,却带着我的爱马福兰跟来。
  另一个小伙子,满头金黄短发,明眸大眼,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光景,却是苏菲娅的堂弟,夹可比。玛丽安的表弟,赫斯基比。玛丽安。再看他年纪虽小,却是弓马娴熟,手持一把红木大弩,每次我和苏菲娅打猎,都要死活跟来,展示一下自己的箭术。
  于是四人嬉笑着,在林间骑马穿插,一种的自由清新的感觉。
  自那日在家中与二哥争吵出来,心情一直沉郁,结果忘愁泉水毒性发作,高烧连续,险些便没结束我的性命。其时苏菲娅急得泪眼盈眶,诺依维尔等人也是束手无策,直到大贤者比埃霍夫不断对我催动回复魔法,并用特制药草为我降低体热,自己这才得脱险境。
  想到守望二十余年的拉萨姆斯家的名誉,到头来在族人眼中,竟只是一个外人杂种,而片刻间,自己诺大一个男子,于天地间却直似无立足寸地,一根无根飘零的杂草一般。母亲惨剧,生父踪迹,兄弟反目,事事俱都扑朔迷离,心灰意冷中,不欲搭理那些家族之事,民族理论,于是随苏菲娅一同回返玛丽安家的祖居地、芬托尔斯。
  暗想道:从此以后,“拉萨姆斯”这个姓,自己是再也不能用的了,那我姓什么呢,“布努斯尔”,母亲的姓氏,听起来好像不错。
  我这么想着,来到芬托尔斯,住在这里,苏菲娅、爱丽丝、秋雨三女对我细心照顾,加上玛丽安家养用豪奢,锦衣御食之下,自己没理由过得不好。而自服用忘愁泉水之后,自己对女性记忆混乱,苏菲娅三女平日也是对我小心翼翼,从不敢轻易挑动我的情思。而自己与苏菲娅的深深情紊,此时也只能二人间潜移暗度的了。
  于是闲居无事,平日里无聊落寞之时,就被苏菲娅拉出去,打猎游玩。
  今天天气微晴,空气清新,确是打猎的好日子。
  林间落叶层层,处处的幽僻所在,还有月前的积雪未融。
  原来在士官学院学校之时,虽然对枪煎弓斧各式武器均有涉猎,可是平素我对弓箭一门,最不擅长,何况骑士的标准装备,便是剑与枪,其次是斧,最后才是弓箭。而拉萨姆斯圣剑世家公子自幼的教育中,便没有弓箭一项。因此很不幸的,我这位新进皇家骑士的箭术,实在是不敢自夸。
  在野林里搜寻半日,好容易发现一只麝鹿,结果被我连发数箭,却均是差去数米,那麝鹿早逃远了去。
  苏菲娅瞟了我一眼,媚笑道:“莫拉先生,这两个月来日日打猎,你的箭术…好像没什么长进哦…”
  我摇了摇头,作个无可奈何之状。
  在林中逡巡片刻,不久,草丛中奔出只野兔,只听教廷公主娇笑两声,她持着一把精致猎弓驰马而出,连续几箭向那野兔射去。怎奈那野兔机灵异常,几个突折过去,尽数躲开苏菲娅的羽箭,往草丛深处窜去。幸好两只猎犬训练有素,包抄之下冲入草丛,将那野兔逼出。于是苏菲娅又射出一箭,仍是不中,女人恼羞成怒,对旁观的我们叫嚷:“喂…你们看着干吗…快过来帮忙啊…”
  三人一哄而上,于是四人四骑,向那可怜的兔子团团围上。
  混乱之中,还是小赫斯基比手法较准,一箭将那兔子射死。
  最后,还是苏菲娅提起那可怜的死兔子,得意至极,娇笑道:“逃啊…逃啊…哼…逃得出我的手掌心么…哼!”
  见到这女人发狂的模样,我与小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