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翱翔1981      更新:2021-02-26 20:52      字数:4715
  哥哥的话说是:“基斯,农民的儿子,血统不纯的小杂碎”──基斯整日穿着一身简单的麻布服,他家已经在这里工作三代了,象他的父亲一样,他对拉斯尼斯家十分忠诚,现在是我的专属仆佣。
  基斯走到我面前,弯腰一礼,说道:“大人,今天上午有士官学校的卒业仪式,我已经给把您的马准备好了。”啊,不好,上午士官学院的卒业仪式,连国王和一些大臣都会亲临,可不能迟到。我心里想着,面上却对基斯说道:“基斯,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私下不用称呼我莫拉就行了。”基斯应道:“是的,莫拉大人。”大人两字仍未省去。
  我换上骑士礼服,来到花园门口,基斯已将我出行的挂包,披风和剑准备妥当,自己牵了匹黑马等在旁边。要知道贵族士官学校的学生,大多是贵族子弟,上学带个别随从再正常不过,还可以让随从们也在士官学校里学些基本的技能,以便将来身边多个好用的亲兵或是侍卫。基斯学了一点格斗技能,不过他好象缺乏魔法细胞,一些基本的魔法始终学不会。有时他学的非常认真,却好象是为了得到我的一句嘉励。
  时值仲秋,寒风渐起,路边杂草开始发黄。我策马疾驰,一路上尽遇上些刚出门干活的雇农。我们家位于克伦城西郊,这里有国王赐给的豪宅。早些年,拉萨姆斯家在萨克尔湖畔的祖居地萨克尔镇附近,有大片大片的领地,那里被称为拉萨姆斯公国。但由于年年战事,叛乱四起,我的祖父结束了作为拉萨姆斯公爵的清福,开始担任阿尔维斯王国的军机大臣和克伦皇家骑士团团长。而现在,我的叔叔──福勒尔·拉萨姆斯伯爵继承了拉萨姆斯公国,代表着整个家族继续统治着那块祖居地。
  福兰是我的爱驹,14岁时父亲给我的礼物,是王国西北部尤西草原来的良种。它浑身一色的褐色皮毛在基斯的精心护理下,清洁发亮,黑色的鬃毛和尾巴都是由我亲自剪裁,整整齐齐,使它看上去神骏异常。很快,我甩下基斯驰到克伦城南门。克伦城始建于克伦皇历34年,周围的城防都是由大青石砖砌成,高大的城墙上是林立的塔楼和无数飘扬的旌旗,宏伟无比,整个博卢尼亚无出其右。要知道,这里的石料全采自南方150公里以远的图拉斯山脉,建城之初的劳民伤财便可想尔知。
  入城行来,一路上小商小贩,游侠民工,技师僧侣,另有卖花少女当街凭望,纺织老妇俯首劳作,行行业业五花八门;再看人族的,精灵族的,矮人族的,兽人族的,族族都有,到处都是,确是种族形形色色;一副车马沸腾的景象。克伦学院的骑士礼服和披风尽是黑色,穿在我身上本已显得玉树临风,再配上一匹高大骏马,一路行来,回头率颇高。尤其是那些当街少女艳妇,更是秋波暗渡。既是入了城,我放慢马速,也对一些时时瞧来的女士微笑一礼,于是心中渐渐觉得一阵飘飘然,恍忽忽。
  克伦皇家士官学院位于城西,建筑大都是褐红色大砖砌成,高梁巨柱,一栋栋甚是气派。校区由达3米的红粉高墙围绕,普通人无法入内。策骑驰到院门时,几名驻守士兵对我一齐行礼,并马上有侍从替我接过马缰,说道:“早上好,勋爵(名誉上的世袭爵位,是一种无实权的爵位)大人,请您马上去议事厅。”
  议事厅位于学院中央,主体仍是由大红砖砌成,是大型厅式结构,门前矗立着8个巨大的红粉石柱,高达6米的朱漆铜门,单单看过去已是气势磅礴。
  我来到议事厅门口,正遇上博达克·赫资(赫资家的独子,跟他爹一样,是个缺乏运动神经的家伙)。肥胖的他本是愁眉苦脸,待见到我时,浮肿的双眼眯眯一笑,道:“嘿,小拉萨姆斯,你好。”见我懒得理他(这小子心细嘴杂,烦的很),又进一步靠近我,纵起眉头,煞有介事的道:“你知道吗,提图盗贼团已经占领了普萨斯郡。”
  我心中一惊,旋即想道:这小子又是哪里来的小道消息,却来烦我。近几十年来,克伦王朝穷兵黩武,无视教团和议会的反对,多次发动战争,还不断抬高赋税,国内处处民怨沸腾,因而盗贼横行。提图盗贼团是最嚣张的一个盗贼团伙,他们在一个名为谢尔·连塔的首领的带领下,横行在王国东部位于沃特平原边界的祖云达山区附近。普萨斯郡是多蒙·里昂男爵的领地,而里昂家自有编制完整的轻骑兵部队,绝非一般盗贼可敌,提图盗贼团自不敢捋虎须。
  走进大厅,博达克在我耳边唧喳个不停,大至都是“贼兵来了”,“快点逃命”之类的言语,真是犬父犬子。我正自烦恼,身后传来一个有点幼稚的声音:“莫拉表哥,等等我。”回头看去,去是褐红色头发的波比·桑普,我的表弟,傻乎乎的桑普家小儿子,一贯以谋略和魔法见长的桑普家却把自己的小儿子送到士官学校来舞刀弄枪的,不过可别小看他,作为圣火血系的后裔,他的魔法天赋很很高。今年17岁的波比奔到我面前来时,喘个不停,道:“不好了…普萨斯失陷了…盗…盗贼…到处…杀人放火…”
  “不会吧,不可能呀。”我仍觉得匪夷所思。而博达克却是象遇上救星一般,马上又开始唧喳他的“快逃吧”,“贼兵很强大”之类的言论。波比也不搭理他,翻着他的大眼问我:“为什么不可能。”唉!这个傻傻的小家伙,当下我便耐着性子告诉他“里昂家的骑兵可不是吃闲饭的,自不会任盗贼团的人占住普萨斯郡”道理云云。
  大厅里这时已有50多人,分成好几堆在议论著什么,不时传出“盗贼团强大著呢”,“里昂家的人不战而逃”,“盗贼团都快杀到王都啦”之类的言语,看来普萨斯郡失守只怕确是真的。这时,博达克的声音又在我耳边想起:“莫拉,波比,我家在这边的贸易船不少,实在不行,到时,嘿嘿,你们跟我一起逃走吧,嘿嘿。”他得意笑着的时候,一双小眼眯成了缝。此时波比憨憨的答道:“哦。”我不禁好笑,道:“那谢谢你了。”
  忽然身边一串娇柔的声音响起:“人家是骑士,只怕不能跟你一般,躺在地上,就能象个啤酒桶似的滚走。”只见一个身着纯白绣花柔软绸袍,披黑色骑士披风的亮丽少女走了过来,但见她星目丹鼻,肌肤胜雪,如云秀发,一双秀丽的尖尖耳朵微露出来,小巧的樱唇微微开合,如贝细齿慢慢咬动,对我柔声说道:“是吗,莫拉。”却是萨克尔森林的大精灵族郡主银铃,我微微一笑,避开她望来的淡红色美目,想起往事,一时间愣住了。只是波比这傻小子在旁边看的痴了,已愣愣的说道:“银…银铃郡主,你,你今天这身打扮,好…好漂亮。”银铃对他回以甜甜一笑。再看那博达克时,他鼓着腮帮子,满脸涨红,窘得说不出话来,哈哈,他终于遇上对头了。
  “哈哈哈哈”,一阵宏亮的笑声吸引了我们的视线,银铃身后一个高大的身影却已经笑的前仰后翻了,唉,不用想也知道,是吉尔·图论,目前镇守通往博卢尼亚贸易联盟的枢纽重镇吉尔镇的图论家族次子,却见他此时笑个不停,这小子长的虎背熊腰,身高1米9几,粗眉大嘴,配上他的国字大脸,看上去到是剽悍得很。只不过他整日跟着银铃身后,转来转去,活脱脱一副小白脸嘴脸,空有一身蛮力,哪有他爹一点风范!
  博达克这时再也忍不住,用他白皙肥胖的手指指着吉尔说道:“你…你…有…有什么好笑的。”却见吉尔突然止住笑,眼中寒芒一闪,挺直腰杆瞪着博达克:“哼,我笑我的,你待怎样!”此时博达克已是气的脸色发白,仍用他的小嘴叨个不停:“你…你”。却又不敢惹吉尔,而吉尔·图论见自己得势,更是笑的厉害了。
  “有什么好笑的,吉尔,把你乐成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的英俊男子走了过来,他有着高挺的鼻梁,略薄的嘴唇,浓浓的剑字眉和炯炯有神的双眼,眉宇之间更是透出一股坚毅。站定之后,他对我略一点头。吉尔正待开口,却被银铃抢先说道:“兰方特,听说在今天的卒业仪式后,国王会动员我们随新募部队去收复普萨斯郡,看样子拉萨姆斯家的人是非去不可了,你会去吗?”兰方特看了我一眼,表情有点严肃的说:“拉萨姆斯家的人去的话,我们撒繁家的人没理由不去。”
  “银铃,你怎么知道莫拉表哥会去,”波比一双吃惊得大眼瞅着我,道:“表哥,如果你去的话,我也要去。”
  “看样子,我不去不成了。”望着银铃期期望来的美目,我有点无奈的说得。
  银铃款款娇笑着:“你是拉萨姆斯家的公子,本当身先士卒才对。”刚刚微皱的一双细眉舒展了开来。众人谈笑之间,只觉得这位精灵美人小巧樱唇开合间吐气如兰,娇媚眼神飘动侧春波轻漾,直似缕缕轻云浮出一弯皎月,朵朵梨花随风缓缓绽放,柔光遍洒,暗香浮动,当真美丽不可方物,不由得都痴了。
  撒繁家与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关系确实是错综复杂,听我父亲说,我的曾祖父就是战死在兰方特的曾祖父的身旁,而兰方特的叔父──科萨·撒繁──的最后一封家书,却是由我的父亲从战场上带回来。而直到今天,似是命运使然,我和兰方特还会并肩作战。
  银铃还待再对我说些什么,却听见几个雄壮的声音整齐喊着:“国王驾到。”霎时间大厅里立刻寂静无声,众人纷纷整理衣饰,正立在议事厅里正中央的那座高台前。片刻之后,一群身着长袍的老者在30多名穿着金色铠甲的士兵的簇拥下,走上高台。
  我见过克伦9世很多次,因为以前象宫廷舞宴,盛大节日派对或是国王亲自探视这样的机会却也不少。不过今天的他看起来十分苍老,瘦削却满是皱纹的脸,干瘪的身躯根本撑不起华丽的纹斑蓝色长袍,巨大的金冠戴在他的头上只是一个负担,仿佛时刻间要将他压到。站在他右手边身着艳红色布袍,戴着高大主教帽子的糟老头子却是国家教会的滕格尔主教(国家教会的2号人物),他的年纪已经实在不小了,白色的眉毛托得老长。
  我的哥哥──身着爵士礼服的斯纷·拉斯尼斯侯爵──以及其他几个贵族家主级的人物,拥立在他们二人两旁,成年累月的花天酒地使得哥哥看起来身轻气躁,脸色甚白;从老爹那里继承而来的金色卷发散乱的批着,一双低垂无神的眼睛看到我时,他微微点了一下头。
  负责守卫的士兵和一些地位较低的大臣和贵族都分成两排,在我们两旁整齐站定,而我们见习骑士排成整齐的两列,人人一手抚胸,单膝跪在希尔思王面前,这是骑士对待主人的礼节,希尔思王说了一声“免礼”,众人纷纷站起来。负责学院剑术教学的皇家骑士,斯通·布朗走到我们面前,说道:“今天,各位能从克伦皇家士官学校毕业,成为克伦皇帝御封的骑士,这是无上的光荣,下面将由我们的主人,希尔思·克伦陛下,亲自对你们册封。”
  这时希尔思王抬起双手,缓缓说道:“受到天神的眷顾,我现在站立在你们──阿尔维斯诚挚勇敢的儿女们──面前,成为你们的国王,而且,今天很荣幸能在这里,和我们祖国未来的英雄们站在一起,并将他们册封微我们克伦家的骑士,愿主保佑他们。”只见希尔思王身边的一个侍从立直而出,取出一卷羊皮纸,大声念道:“请莫拉·拉斯尼斯勋爵上台听封。”
  恍惚之间,我踏着深红色的毛毯,一步步走上台,单膝跪倒希尔思王身前,这是骑士册封仪式──我的父亲,祖父,曾祖父都曾经历过的仪式,而我──莫拉·拉斯尼斯,今天也将成为一个骑士。只听见希尔思王在头顶上说道:“莫拉·拉斯尼斯,老拉斯尼斯家的小儿子,你父亲成为骑士的时候,我还是个孩子,今天却是我,对你进行册封。”我抬起头来,正对上他慈父一般的目光,此刻的他高高在上,威严而慈祥,根本不像是一个专横跋扈,穷兵黩武而且酒池肉林的昏君。希尔思王接过一把随从递上来剑,并将剑刃搁在我的肩膀上,他苍老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小莫拉,你愿意起誓,永远忠于克伦家,永远为克伦家而战斗吗。”我心中一阵阵犹豫冲突,面上好不容易的说道:“是的,陛下。”
  希尔思王接着说:“小莫拉,现在,你和你的父亲一样,是一名伟大的克伦家的骑士。”这时,一身大红袍的滕格尔主教走到我身前,左手在他随行僧侣手中的银盆中沾过后,将其中的圣水轻轻弹在我的身上,右手接过一根镶有巨大金刚钻的华丽魔杖挥舞着,嘴里念念有词,这就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