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作者:
翱翔1981 更新:2021-02-26 20:52 字数:4846
按战斗中描写,长弓队的火力投放不间断进行,如目标是城头,即使按兵力对比1:10对算,城头兵力为500,敌方5000(个人认为不会有这种城防,等于一座金字塔,要不然城下站不了那么多人)这样,那敌方长弓手杀己比杀敌还多,大概比率为:敌1:己2(因攻城部队需要分批从云梯爬上),就算守方剩下的都是弓箭队共1500至2000,从城后不间断放箭支援,也决压不住5000步兵登城,只要城头守兵一死尽,哪。。。。
另外,托克伊是草原城市,大多是游牧民族,哪来的村庄呢。
小编的第一次答复:
1。首先是关于草原城市托克伊,托克伊位于撒繁公国的边界上,并未深入草原,因此,这里有部分的耕种民族存在,而且“城市”,作为本故事中最大的居民聚集区,托克伊城附近有很多的小镇村舍,要抓到平民,并不十分艰难。
2。其次,兄关于攻城战斗的设想,偏于理想化,攻城军可以分波,守城军自也可以分波。弓箭的使用,在攻城时,对于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的敌人,杀伤力确是有限得很。中国历史上,以数千人之众,死死拒敌数十万于城外的战事,也是很多的。
3。关于攻城战士,攻方的兵力问题,城堡的建立,就是为了达到居高临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效果,其实很多关于攻城战斗的描述里,其实大量的攻城士兵,并不能达到,同时登上城墙,有效打击敌人的效果,而胡乱的往城上拥挤,只能造成攻方士兵的极大伤亡。
独孤雁兄的第二次置疑:
1,托克伊是怎样进行战备的?为什么没有将城外的居民迁移到后方,毕竟王国军进行了3个月的集结,该不会一点风声都没听到吧?这样的转移行动也并不是出于什么人道,而是为了防止攻城方通过抓壮丁的方式得到大量制造攻城器械的劳力。而且一般守城方也会将城外的房屋,树林等烧毁以防敌军利用。
2,没有那个指挥官会一次将全部兵力压上,守城部队也的确有地利,但是如守城兵力不足也是无法发挥的。就算按每次城头布置兵力500,一字排开,每人防御身前2米城墙也只能防1000米,而按设定托克伊是最大城市,那城墙再怎么说也不会只有1000米吧?(不到4公顷的最大城市?)没有足够兵力显然不行。
3,对东西方弓箭的区别也没计算。东方的弓箭主要用于骑射,弓身长1。2米左右,箭长1。2米左右。讲究直射威力与机动性,因此弓身极硬,一般要200石力(不知道换算成公斤是多少)才能拉开,平射距离200至500米,仰射150米左右,飞行速度与射速都很快,但箭只多半很轻,远射仰射精度不佳,有风时极易失速。而西方的长弓,以有名的苏格兰长弓为例,长度1。8至2。0米,拉动时身体用力后仰,可拉开1。5米左右,因此直射精度极差(拉的太开不易直瞄),主要向高空放箭,利用箭头落下时的重力加速度贯穿敌方。这种长弓使用的箭只长1。6米以上以保证平衡,重箭头以加大落下时的杀伤力,仰射可把箭只抛上300至400米。由于弓长箭重,很少有弓箭手带10只以上箭只,机动力不佳。
4,关于以少拒多的战例我也在史书上看到过,但一般都有一些共通点,像是蒙古一类长于马上,只为劫掠,不取城池。或是利用险要关隘,一面硬抗,无后顾之忧。要么敌方后方有己方部队袭扰,无法全力攻城。这样四面被围,外无援军还能一万对十几万的我可没听过,要是老大在哪看到有,介绍给我看看。
小编的第二次答复:
这里先谢过兄对本书的关注于支持。
1。欧式的城堡,一般不会将整整一个城郡包容在内,更不要提较大的城市了,所以托克伊城的大部分地区,分布于城堡的四周,而城堡的防守,也不会出现兄所说的地大人希的情况。
2。关于难民的情况,王军来袭,撒繁家确会把民众撤往后方或是收往城堡中,但是,托克伊,属于较大的城市,绝大部分的民众,是不可能撤走的了。而且,就在撒繁家独立之际发生内难,因此,撒繁家的战备,也并不是十分充足的。
3。关于弓箭,这一点值得考究,城下的部队,能够用长弓远射城上的守军,城上的守军,就不能回射城下的工兵吗,居高临下,城下的人肯定吃亏。因此长弓部队,必须于城保持一段距离,在攻城之时,作一点掩护而已,如果只是与城头守军对射,是极不划算的。因此长弓在攻城时,杀伤力极其有限。而关于长弓在攻城战中的战术使用,这里纯粹是笔者自己推想得出的。
4。关于困守孤城的史料,笔者确曾见过不少,一时之间却找不来。个人觉得,一万人守城一月,实并不难,何况还有平民支持呢。关于英雄无敌版“博卢尼亚”大陆地图的说明
关于英雄无敌版“博卢尼亚”大陆地图的说明:
地图入手方法:本地图将在天鹰上传,另外,上不了天鹰的朋友如果想要的,留下Email地址先。
写书这么久,早打算勾画一张“博卢尼亚”大陆的地图,结果几经周折,最后,竟只有凭借英雄无敌3的地图编辑器,自动手弄出一张。
这是一张Large的英文版地图,由于城市数量较多,所以有点拥挤,而作者精力有限,只好请兄弟们见谅了。
关于《皇骑》书中的大部分出场城市,地理环境,还有一些重点人物,这张地图中均有描述,而看过小说的朋友们,基本是可以一一对应的在地图上找到书中相应的人物以及地名,呵呵。
由于到目前为止,皇骑书中未曾出现过龙、天使等究级生物,因此,在这张地图上,作者也关闭了所有城镇中一些强力生物的生产建筑,以求达到贴近小说的目的。
其次,关于人物图象,我不得不承认,英雄无敌3中的英雄肖像是很丑的,翻来覆去几经辛苦,才找到些稍微贴近书中描写的一些肖像与之配对,其中有的,看起来仍然别扭得很,却也是无法。
经过作者审核,这张地图基本是可以玩的,只不过对于Hero玩家来说,他的可玩性就很差了。不过,好在本地图只是面对《皇骑》的书友而已,因此,大家也就凑合着应付吧。
由于地图是英文版,一些主要角色在地图上的名字可以翻为:Morra莫拉Ranft兰方特Sufia苏菲娅Luna露拉Wendy温蒂Ring银铃Alunicowa阿鲁妮科娃Xier谢尔Sinence赛伦斯LordShierce希尔思王DukeLucobi卢克比大公Lufees鲁菲斯
其它的只要是设定人物,均是书中角色,就请读者大大们,根据发音一一对号入座了,地名也是如此。(比如蓝色的主城Konan,便是克伦城。)
中,红色是主角的故乡,拉萨姆斯公国。森林之国。
蓝色是克伦王国
品红色是桑普公国。火山之国
紫色是冈纷公国。沼泽之国
橙色是撒繁公国。草原之国
褐色是撒法尼亚共和国,他们地处博卢尼亚大陆北部,是个高原之国,终年积雪而苦寒。
天蓝色是暗黑骑士团的势力,读者们可以在地图上看到露拉、谢尔、赛伦斯等暗黑骑士的身影。
值得注意的是,贯穿整个大陆的那条巨河,便是阿尔维斯运河。在运河西向的开口处,有一块三角洲是绿色的领地,那里是精灵之国(书中还没有描写),目前被黯精灵家族、索拉家掌握着,读者们也能在地图上看到温蒂。索拉(这位曾经被主角虐待的黯精灵公主,嘿嘿嘿嘿)。
绿色是海狮子联盟的势力,索拉家目前是隶属于海狮子联盟之下的一个支系。
此外,这张地图上,还能看到主角幼时的生长地,沙克尔湖(红色领地中的内陆大湖)。也能找到主角们血战提图盗贼时的黑峰保(BlackRiedge城)。而且,还可以找到杜得塞森林以及矮人之里,呵呵,就在黑峰堡附近,本地图上唯一的矮人宝藏所在地。
这个地图的设定时间,大概是发生在第一次撒繁战争(见原著)之前,撒扎博尔与奥姆罗二人已开始领兵向撒繁公国进袭(地图上也可以找到这两个冈纷家的人)。
相信看过本书的兄弟中,不少是Hero系列的Fans,所以,期望这张地图还有我的小说,能为大家带来快乐。
第一节 卒业
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打从远古时代的大神,将108颗生命的种子撒向大地起,它就注定不是一个平凡的地方。千千万万年中,生命的种子不断的发育进化,终于,在某一天,世界上出现了108个拥有智慧的种族。然而为了世界的唯一主宰,这些种族之间你争我夺,互相残杀。经过千万年的争战屠戮,一个被称为“人”的种族凭借着他的12种武器战胜其它族类,统治了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地方,结束多年的纷争。从此,种族之间和平共处,在这个世界生长繁衍下来。又不知过了多少年,随着人们对魔法和科学的研究,整个世界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 ※ ※
世界的北方有一块被称作“博卢尼亚”的大陆,这是一块富饶肥沃的土地,有包括人类在内的60多个强大的种族生活着。统治大陆东部的是阿尔维斯王国,往西越过沼泽有撒发尼亚共和国,向南则是由独立自主的博卢尼亚贸易联盟控制。
阿尔维斯王国是博卢尼亚大陆上最大的国家,它占据了大陆7成以上的土地。一直以来,这个国家名义上的统治者是有着200多年历史的克伦王朝,传说中从遥远的东方乘船而来的强大家族。王国首都是位于阿尔维斯运河河畔的内陆城市克伦城,以皇家族名命名的城市,而我们所有的故事将从这里开始……
我是莫拉·拉萨姆斯,西蒙·拉萨姆斯的三儿子,拉丝尼斯家族最年轻的成员。我的父亲,据说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被誉为“阿尔维斯的守护神”,从当今国王克伦9世的老爷爷克伦7世的时代开始,他一直坚定的扶持着这个已经摇摇欲坠的王族,也许,就如克伦8世临死前说的那样:“西蒙·拉丝尼斯,没有你,我们克伦家早就完了。”不过,他的儿子,克伦9世,好像并不这么认为,我的老爹,被他认为是“年迈力竭,老朽不堪,应该多回家歇歇”。于是,老爹托着一身的战伤回到了城郊的别墅,从此呆在家里,他常常早晚坐在后花园的石椅上,呆望着天上的云。我至今还记得他临死前范胡涂时,紧紧捏着我的手说:”希尔思殿下(克伦9世的名字),快,快走,索拉(叛军名)的飞马部队马上要来了。”
我的大哥,亨利·拉萨姆斯伯爵,以前是阿尔维斯皇家骑士团的皇家骑士(已经是王国里骑士的最高荣誉)。只不过在一次战斗中,为了实施克伦8世的优秀战略,死在了博卢尼亚贸易联盟的兰福家所属的,重装枪兵部队的长枪上。不过兰福家也算很给面子,把他的尸体送了回来,还给了不少抚恤的金子来,哼,兰福家,整一个生意人嘴脸。
我的二哥,斯纷·拉萨姆斯侯爵(老爹死后给升的),现在是拉萨姆斯私属部队的统领和克伦城近卫军团的统领,31岁,最大的特长是花天酒地,不过这到是很投希尔思所好,所以他混的不错,掌握着克伦城附近大部分的御用部队,并且继我的父亲之后,终于成为克伦皇家骑士团的团长。
我今年19岁,拜两位哥哥和一心想生个女儿的老妈所赐,我得到了一个女性化的名字“莫拉”。仍在克伦皇家士官学校读书的我,很快就要毕业了,成为一个骑士。记得以前,很少说话的死鬼老爹,却老喜欢在我面前不停的强调:“骑士最伟大的精神就是忠诚。”唉,很快,我也将成为骑士,成为克伦家的骑士。
金拉·拉萨姆斯男爵夫人,我的母亲,公国一大家族布努斯尔家的千金,是个美人,据说贤惠温柔,当年风靡国都,只不知为何会嫁给就会尽忠的老爹。她36岁时生下了我,却因失血过多而死。我是没机会亲眼看她了,不过平时听老佣们提起,兄弟之中就我长得象她,也是银发雪肤,深褐色眼睛。唉!也难怪后来,老爹总喜欢用他那孤独的眼神看我个不停,然后嘴里呢喃着“真像啊”云云,弄的我浑身毛骨悚然。
※ ※ ※
这是克伦皇历212年10月12日,用完侍女送来的早餐,我来到花园,准备晒晒清朗的秋阳,这时,小基斯牵着我的爱马福兰,缓缓走了过来。基斯是农民的儿子,17岁的年纪,长着熙熙拉拉的短黄发,带着点雀斑的脸和一对小三角眼,还有泛白的浅色眼珠──用我哥哥的话说是:“基斯,农民的儿子,血统不纯的小杂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