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节
作者:曾氏六合网      更新:2021-02-26 20:51      字数:4748
  ……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那怨恨的表情和呢喃细语:“你答应过我的……你答应过我的……”
  时间就在你抬头仰望成都那阴郁的天空时,不经意间已经慢慢消失掉了许多。
  我并不是想逃回到校园,完全逃回到学生的空间里去,我只是感觉到自己该认真的学点东西了,和许多学友一样,快毕业了才想该认真学点东西,离开了才想起那时身处的一切是多么的美好。
  大学有奋进,也有颓废。站在校园里,你或许不理解什么叫颓废,不过如果你看到了一个叫方资君的人,那么他一脸茫然的样子就是最好的解释了。
  有多长时间未和沛沛见面了?辞去工作离开夏铃又有多长时间了?
  有时候我竟然在掰指细算,却没算出个结果。
  真怀疑自己已经过早的进入了回忆的岁月,天色向晚时,却喜欢拉着苏苏的小手行走在校园中我曾经踏足过的地方,依稀渴望在她身上能找到点沛沛过去的影子。左右穿行在我们身边的是那只我送给苏苏的流浪狗,直到现在我们一直称呼它“流浪狗”。现在的它是快乐的,当然没有当过狗的人是不能体会到这种的快乐的,看到它时而摇尾跟随,时而又叫唤着猛扑的向路人那快乐的样子,我时常羡慕中国伟大的年轻批评家余杰之流,不由感叹道:做狗真好!
  (小方注:此处纯属文学界争端问题,个人没有任何人身攻击的意思)
  ……
  苏苏长大了,她第一次来月经的时候,眼神怪怪的,说话时声音很小,一个字刚吐出口就像要消失了似的。问她怎么了,她红着脸,不说话,我也没在意。晚上我看电视时,她突然从房间里跑出来,伏在我的耳边小声告诉我,说她流血了。我紧张极了了,还以为她哪里受了伤,后来知道后口中的咖啡差点没喷出来。
  晚上找了点空闲,我第一次带着她走进了女人店。
  记得以前曾曾在女人衣行里购物时,我总要在一边守上两三个小时,而苏苏进去不到三分钟就买好出来了,毕竟她是第一次走进女人店。她不再是儿童了,我还给她挑了几样化妆品,都是曾曾和沛沛曾经用的牌子,我当然也记得夏铃常常摆弄在手中的那种口红,可惜一支就要一千多元,买不起,先记在账上。
  第二次购物时,我带着苏苏在女人店里逛了好几圈,挑了半篮子曾曾以前喜欢用的卫生棉。苏苏见到后在一旁涨红了脸,小声道,“爸爸,快够一年的了……”
  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周围投过来的闪闪发光的眼神,毅然道,“攒着先,慢慢用。”
  对于苏苏,至今我一直在内疚,每次她学校开家长会时,总是我一个人出席,这让她的老师曾经责问过我好几回,问我是不是大男人主义,怎么就没见苏苏的妈妈出席过。以前我常常猜测苏苏的身世,怀疑她和我相处的乖巧,现在我又常常猜疑上帝是否是个瞎子,怎会赐给我一个这样好的孩子。不过这也并不值得庆幸什么,因为有了这个孩子,让方资君感觉到结不结婚已经无所谓了,或者是将来结了婚要不要小孩也无所谓了。
  第三卷 狗不叫,想睡觉 第十章
  天色暗了,风儿停了,前面没有方向。
  孩子哭了,想爸爸想妈妈,想要回家。
  ……
  有一段时间,站在远处,我经常看到苏苏挎着手提书袋停留在行人来往熙攘的步行街边。她望着她的同学和妈妈远去的影子,双眸微扬,脸庞雪白,没有一丝的表情,弱小的身子立在傍晚的阴郁中显得是如此的单薄。那个时候,心肠好的人总会忍不住上前探问几句,而她总是摇了摇头,直到好心的人儿走开,远去了……
  我轻步上前拉过她的小手,嘴唇张合了好几下才问她,是不是想妈妈了。她抬起头来静静地看着我的眼睛,好一会儿后突然露出了微笑,然后摇了摇头,脱离了我的手,孤自走了。
  毕竟我不是她的亲生父亲,不管她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老天爷,请问到底是谁这么狠心将这样一个孩子遗忘在了这样一个孤立的世界之中?到底谁会是她的亲生父亲,谁又会是她的亲生母亲?沛沛不可能是,那么谁会是?沛沛现在对我和她来说,已经太遥远了,一切有可能成为她的妈妈的女人都离我远去了……
  尘封的记忆中:有个女人叫乔雨,职业医生,对男人的攻击力一般很高。
  这里我提到她,并不是因为我心里老是惦记着她,而是我们又见面了。
  人总有生病的时候。
  下了大雨,晚上回到家中时,屋子里静的可怕。感觉气氛有点不对劲,我忙推开苏苏的房门,看见苏苏躺在床上,她微闭着双眼,一脸的憔悴,脸颊还挂了两道不太明显的泪痕。
  她头发湿透了,床脚的鞋子也湿透了,明显是刚淋过雨。
  “爸爸,”她的声音很小,“我的头有点痛……睡会就没事了。”
  我心一紧,忙上前摸了摸她的额头、脸颊,她身子烫的厉害。当我抱起她时,两道深深的泪河趟落了她的双目。那一刻,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苏苏躺在病床上打着点滴,双眼睁的大大的,盯着我,不时勉强露出一丝笑意,或许我该为此而感到安慰,又或许我该为此再次受到内心狠狠的责备。
  我为她讲起了自编的笨拙的故事,以前也对沛沛讲过,这种笨拙的故事对孩子很有效,对童稚未泯的女人同样有效。
  我现在已经用女人一词来称呼苏苏了。
  当我正为自己编的故事无法得到一个完好的结局而感到惭愧时,发现苏苏已经睡着了,我起身吻了一下她的额头,退出了病房。
  到处挤满了苏打水味,还有追人衣袖的阴翳清凉。乔雨到处忙碌,我送苏苏到这儿来,希望乔雨能多陪苏苏说些话,多教她些女人的东西。
  面孔陌生,走廊路道上人来人往,却有当不住的寂寞。
  困意袭人,我找了个位置,背靠长椅,微闭了双眼。当再次睁开双眼时,支人片影,剩下的只是一个人的视野,散布在拐角处微暗的楼道边。
  轻轻推开门,苏苏正睡得浓,我忙又小心的合上门,退了出来。
  走廊上,漫无心迹的挪动着步子,只是出于某种好奇,我推开了虚掩的门,值班室内灯光淡白,寂静如夜晚的丛林,和先前的人影繁忙喧闹判若两个世界。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夜已深了。
  桌子上胡乱的横躺着几本医疗杂志,这并不能勾起我的兴趣,唯独一本合着的相册让我有了短暂停留的冲动,它在充满浓烈苏打水气味的空间里,在单调乏味的视野中,是那样的突出和刺人感官。
  翻开相册,一个熟悉的面容跃入视线,是乔雨的照片,那些照片的背景是望江公园宁谧的竹林,还有古诗人杜甫他老人家住过的破草堂。我回头看了看,确定没有人进来,又翻了几页,上面有好几张她和同一个男人的合影,这点又让我想入非非了,想到了我和照片上那个男人为了乔雨而决斗的场面。而此时,我又禁不住哼笑了一声,觉得处在这个年龄的自己十分的可笑,依稀脱壳长大了,却又不舍的丢掉那个爱幻想的外壳。
  意念中,一片阴影笼罩了我,回了头,来不及丢掉手中的相册,忙转身递过相册还给她。面对她时,笑的尽量可爱一点,表情尽量装的无辜一些。但我的笑容并没换来乔雨的理解,她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双眼睁的大大的,眼光可以杀死一头猪似的。她看了看那相册又看了看我,如果说她不生气,那是假的。
  看气氛有些不对头,我忙把相册塞到她的手中,举起了右手,虽然她就在眼前,但还是要装作她站在很远的样子。我挥了挥手,喊道,“拜……拜……”
  然后“吱”的一声,拔腿就跑出了值班室。
  “拜拜?”她在身后叫道,“你娃给我站住!方资君,不要跑,听都没?等到起,我要把你打的喊拜拜!”
  她的声音如雷贯耳,响彻云霄,依稀世界上就她一个人受了委屈似的。
  ……
  第三卷 狗不叫,想睡觉 第十一章
  乔雨的那一声从大地直达云霄的尖叫声就让我忘不了她了,她的样子已在我的心中默默的定了格,就如同被刻画上去的一般深刻。
  后来,我带着苏苏找过乔雨好几次,让她教会了苏苏许多女人的事情,当然也包括教会了苏苏作为一个女人应该怎样购物,所以以后苏苏在女人店里购物的时间由原来的三分钟变成了现在的三小时,而且这种时间一直保持着强势增长状态。现在每次陪她购物时,坐在椅子上等她,手中要是没有半包烟是很难熬的了。
  又不知道该从何处说起了,现在一直忙着毕业的事情。和乔雨已经很熟了,她并不讨厌我,但也看的出来,她也不特别在意我。她有男朋友了,我也知道,他就是那天我在她的照片上看到的那个男人。过多的形容那个男人,只会贬低自己,所以我不想在那个男人身上用任何的形容词。她比我大一点,这点我也明白。我更明白的是,她的男朋友现在竟然不在成都。或许她的男朋友出国了,或者是到另外一个城市工作去了,不过每天我都会为他默默的祈祷着:希望他过马路被汽车撞死了。
  对于漂亮的女人,英雄所见略同,男人爱上女人太容易了,女人是眼前的乔雨,是远去的沛沛,或者曾曾,或者张倩,又或者夏铃,还有许多走在大街小巷上漂亮的成都女人……
  没了工作,呆在学校感觉整天无所事事,特别是尾近毕业之际。这样,又找得了借口约乔雨出来散步,每次都会有苏苏在我们身边,可以看的出,她非常的喜欢苏苏,如果单独约她,她一般是不答应的。
  男人、女人和孩子,就像是一家人,后面还跟着一条狗。
  这是我们一起出行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
  就要毕业了。
  毕业前的散伙饭如期而至,院系友人同学共聚重庆火锅店。店里的地方有几分狭窄,因为里面人太多。系上女生在数量上占了绝对优势,而且个个都是喝酒能手。男生都低头吃东西,不敢惹她们,倒是她们自己起了内讧,喝得东倒西歪。男生趁火打劫,主动出击,放翻了好几个女孩子。
  抬头间不经意看见了晓莹疲惫的眼神,她的脸颊已经被酒精烧成了陀红色,旁边是三个不停劝酒的男生。有好几次,她侧目扫视我一眼,又转而陷入周围的劝酒嘈杂声中。
  再次注意到她时,她的双眼已经抹了几分醉红,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不时向四周散发的眼神,无助得如同一只受虐的小羊羔。
  我暗自笑了一声,站起身上前一把夺过举在她面前的酒杯,杯中酒一饮而尽。旁边的学友看了不由愣了一下,然后都哄然叫好。现在我成了众矢之的,其他人都来了兴致,围上来表面帮我助威,实则是把我往酒坑里推。
  晓莹眼中闪着感激之色,站在一边不停得帮我推脱,但寡不敌众,我还是被灌了个四肢朝天。
  脑子里血液翻滚,如同被放入了无数个沉沉的秤砣,真想躺下好好的睡会儿,但他们都觉得我站着的姿势比躺着时好看,喝酒时一饮而尽的动作比谁都潇洒,所以驾着我,不许我倒下,还客气得给我满酒。
  后来见我实在是挺不住了,有人又提议,如果晓莹亲我一下便可以免喝一杯酒。
  晓莹听后咬了咬下唇,看着我,双眼睁得大大的,好像不是被迫亲我而是被迫要嫁给我似的,一万个的不愿意。
  我忙露出可怜的眼神,用表情告诉她:她就是圣母玛利亚,我就一个正在期待被她拯救的子民。
  结果还不算坏,总之,我的脸上被亲的红一块白一块的,性感的像是个来自美洲的印第安人。
  酒喝完了还是要唱歌的。我头脑还算清醒,但身子早已不听使唤,总想躺下睡一会儿。后来听说他们是把我拖进KTV的,其难度不下于把一只待宰的肥猪拖进了屠宰场。
  大家都疯了,音响开的非大,整个楼都震得直摇晃,几欲坍塌。住在楼上的人为楼下路过的人担心,楼下路过的人为住在楼上的人担心,唯独我们一点都不用为谁担心。
  身子醉了,脑子还没醉,一整个晚上都想着晓莹是否应该对亲我的脸这件事负责。身子醒来时,包间里廖无人迹。我从地板上爬起来,发现晓莹抱着我的腿睡着了。
  已是凌晨五点了。
  “喂,”我挪了挪腿,又俯身推攘了她一下。
  她醒了,揉了揉睡眼,眼眶上未卸妆的粉霜微微发紫,像只刚睡醒的熊猫宝宝。
  “醒啦?”她道,语气轻飘淡然,没有一丝对亲我脸的事负责的意思,但我却做好了被负责的心理准备,所以这点让我非常的失望。
  “其他的人呢?”
  “回去了,”她道,“就你一个死猪似的,我本想叫车把你运回去的,但他们说让你多睡会。”
  我支吾了几声,摸了摸满是口红的脸颊,十分的不快。
  “我走啦,”她说着站了起来。
  我没搭理她。
  “喂,方资君,”她在出门时突然又回过身来,看着我道,“今晚我们去红茶馆吃刨冰吧。”
  “啊?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