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
津股巡览 更新:2021-02-26 20:51 字数:4812
分手预言by:初澐 (单身公寓 3)
“我叫黎殇,第一次见面,若有冒犯请多见谅。”
他本以为,只要一枪就能结束一切,从此海阔天空,老死不相往来;谁知那个本应从此自他的生命中消失,即使相见也不相识的情人,却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他的眼前!
当心死之人遇上该死却未死之人,两年前的杀警案由他们重逢那刻开始抽丝剥茧,一段纠葛不清的感情债,一段血缘间疯狂的追逐,逐渐摊开在太阳底下。伤心的罪人,是否能够得到救赎?
楔子
滂沱大雨冲着地上红色的血迹,大量的雨水将地上原本一大片的鲜血冲淡,只余下一丁点粉红色嘲笑着荒野上对立的两人。
黎轩右手紧紧握住装有灭音器的手枪,枪口对准离他不到五步远的简复文,冷汗不断从他颊上滑下,混着雨水落入土里。
简复文则是一脸不敢置信,他手捂住不断淌出鲜血的右胸伤口,只差一点点,方才那枪就能要了他的命。
就算那一枪无法立时要了他的命,只要半小时内不就医,他一样会因失血而死,他……就这么希望他死吗?
为什么是他?为什么会是黎轩?若是这种事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他都不会如此讶异与心痛……可是为什么偏偏是他?
「为什么?」许久许久,满是苦涩的苍白唇瓣才慢慢吐出这一句话,就算是死,他也想讨个明白。
「复文,我这辈子都是为别人而活,只要我还姓黎,就是如此……我念警校,不是生离就是死别,你现在明白我的意思了吗?」黎轩笑了,他看着眼前满脸痛苦不断淌血的爱人,突然觉得他再也没有留恋世间的理由。
他向来为别人而活,就连爱个人,也必须为了某种因素而亲手了结这段情缘,身为刽子手的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他也很意外。
「这跟你的姓氏有什么关系?你就是你,你若不愿意,谁都无法勉强你为别人而活……你该不会要告诉我这两年来我们之间只是虚情假意吧?生离死别?你要是不愿意,真有人勉强得了你?」简复文眨着眼,想把眼中挥不去的湿意与酸涩眨掉,他不愿相信在一小时以前还是温柔如春风般的情人居然转眼变成索命夜叉。
可是,他再不愿相信,也无法抹去眼前发生的事实,他的情人夺走他的配枪,把枪口对准他的心脏,他一点都不怀疑黎轩的枪法,方才那一枪偏了准头不代表下一枪也会失去准头,柔情……也会有消失的一天的。
「是不是虚情假意你最清楚,可是摆在眼前的也是事实,如果……如果你不插手黑道内斗的事情,并且答应以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马上带你去就医,然后去自首。」
这是简复文唯一能活命的机会,如果他答应了帮会提出的要求,大哥说过可以留他一条命,若是稍有迟疑……那他也只能忍痛下杀手。
大哥的命令,向来是不容质疑的,就算他不动手,也会有别人来替他动手,他知晓那些人想出多少折磨警察的手段,要是复文落入那些人的手里,只怕死无全尸。
由他来下手,至少能让他死得明明白白,下了黄泉要恨人也有个明确的对象。
「你觉得有可能吗?轩,你是最了解我的好朋友,更是与我交颈则眠的情人,你应该知道我的答案,如果要动手就快点吧。」简复文苦笑,这家伙到现在还在自我欺骗?跟他相处了两年,要是还摸不透他的想法与个性,那他们这两年的相处不都是假的?
「复文……你知道我真的会开枪……」手枪里头还有一颗子弹,回去时弹匣内必须是空的,更何况帮内还会派人来验尸,他想做假放复文一条生路也是不可能的。
「我知道。」方才那一枪早就告诉他了,伤口还火辣辣地疼着呢,真没想到当警察以来受过最严重的伤居然是枕边人给的。
「那你难道就不能改变你的原则?那可是关系到你的命呀!」黎轩的语气急了,他知道这个笨蛋向来说一不二,可是现在生死攸关……就算他是刽子手,也会有心软的时刻。
拜托,就依他这么一次吧,要报仇要干什么也得留着一条命呀。
「就算我今天活着走出这里,哪天我的蛮劲一来,又跟你的组织作对,到时候还不是要死?更何况……你认为我会因为生命受到威胁就改变我的原则吗?这两年来我哪一次变过了?」简复文噙着微笑,他的固执向来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优点,没想到今日却要因为固执而死……这算不算得上是一种讽刺?
「复文……你知道我真的会……」黎轩闭了闭眼,一般杀手在面对敌人时必须绝对专注,连眨一下眼睛都是奢侈,可是如今他面对的是简复文,他多希望在这么一眨眼间他就能够从眼前消失。
毕竟,简复文是他二十多年来唯一为自己活过的证据,如今他必须把这证据毁掉,那代表着从今往后他再也没有做自己的机会。
「我知道,所以,开枪吧。我知道今天如果我不倒下你会很难交待,甚至可能会丢掉一条命,别那么婆婆妈妈,你这样可不是我认识的黎轩呢。」血愈流愈多,他的意识已经不能维持多久了,再补个一枪让这件事早点结束吧。
「……黎殇,这是我的本名,记住这个名字。」黎轩扬起笑容,扣着板机的手不再颤抖,这个名字已经被人遗忘二十几年了,纵然眼前人将死,他依然希望和能记住这个名字。
黎殇是他的名,也是他注定的命。
简复文闭上眼睛,迎接结束生命的一枪,他不希望在死前看到情人朝他开枪,他要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免得死不瞑目。
子弹从枪口发出、摩擦着空气发出来的声音很小,像是玩具枪一样,一点真实感都没有,「咻」的一声,高速子弹穿过空气直达人体,然后带起一片血花……
没有惊叫声,没有哀号,整场仪式里甚至没有人掉眼泪,黎轩就这样看着眼前人从原本直挺挺的模样软倒下来。
他没有留情,就像二十几年来他不曾对自己留情过一般。
雨下得更大了,那天夜里,乌云盖满了整座城中,雨下了一整夜。
黎轩没有回到他们共同的房子,警署的人找他找翻了天,可是他就像是凭空消失一样,连一点踪迹也寻不着。
简复文的命案最后以黑道仇杀结案,尸体下落不明。
第一章
黎复文第一眼就很喜欢这栋公寓,不是因为这栋公寓装修得特别漂亮,也不是因为房子特别便宜的关系。
这栋公寓,让他想起了不能再回去的家,那个充满欢笑回忆与爱情的家。
黎复文联络到屋主,得知屋主将要移民,便说服屋主将房子卖给他,他出的价钱是这房子市价的两倍,屋主原本没什么意愿要卖,一听到他提出的价钱,二话不说便答应了。
从看到房子到买下房子,总共不到两天的时间,房子登记到他名下后,黎复文没有多加考虑就将随身行李搬了进去——在外地旅行的这几年,他已经习惯让自己简简单单生活,行李不多的好处是随时都可以上路,至于去哪里,通常是他闭上眼睛在世界地图上随便一指就算数,就算不幸指到海洋,他也会租艘船在那片海域漂上一段时间。
哪里都好,就是不要回到有黎轩的地方。
会回来,不是因为他游泳得太久想家了,而是大哥黎腾找到他,并且要他回到岗位上做他的黎轩,组织缺少他这样干净俐落的杀手,大哥希望他回去再次执掌暗杀部门。
黎轩呐……他告诉黎腾,他现在叫黎复文,暂时不想跟组织有任何关系。
黎腾的回应是几声冷笑,他说不怕黎轩跑掉,只要他身上还流着黎家的血,只要他还活着,他就必须代替黎轩活下去,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黎复文……?复文不是那个死警察的名字吗?怎么,他不是都已经化成灰了你还想他?真搞不懂,才不过两年的时间,你不只给了他身体,连心都给他了?」黎腾一脸不以为然,这小弟显然还是没有认命,看不透自己的处境。
「我高兴叫什么名字是我的事,这一点你管不着我。」黎复文的口气淡淡的,却有一种冷漠的气质,现在他不是在黎家,没有必要当唯唯喏喏的黎轩。
「喔?他都死两年了,你还把名字改成他的,这不是欲盖弥彰是什么?不要忘了,你生是黎家人、死是黎家鬼,你的身体与心都必须属于我……还是你忘记了?」黎腾在他耳边吹着气,这小弟的身体够弹性,全身上下没一丝赘肉,他睡过的男女中没有一个品质像他那么好,说起来,他已经有四年没碰过他了,还真有点想念那味道。
「大哥。」黎复文的身体轻微颤抖,黎腾的举动让他感到不舒服,他知道黎腾想干什么,不过他现在并不想。
「这里不是黎家,我可以拒绝你。」一个巧妙的转身,让他的身体离开黎腾的掌握范围内,这里是他新买的房子,他不想在搬进来第一天就弄脏这栋房子。
「你的身体这么长时间没有男人的碰触……行吗?」面对明显的拒绝,黎腾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这小他十几岁的小弟向来怕他,现在好不容易培养出一点反抗之心,玩起来会更刺激。
「你别忘了,这世界上除了男人这种生物外,还有一种叫做女人的生物,必要时我会花钱解决需求。」黎复文打开大门,这房子虽然落座在新店市郊,但是南来北往的人车依然不少,他相信黎腾没有当众表演的嗜好,再者,他也有送客之意了。
「你能碰女人吗?哼,我会等着你回来找我的,弟弟。」
黎腾给了他半年的时间逍遥,半年后,他若是不能做回黎轩,那么黎家就再也不承认他,组织也不会留一个没有向心力的杀手。
简单来说,世界上再也不需要这个人了,除非他重回黎腾怀抱。
住在新店的生活简单而惬意,一开始黎复文做出来的菜简直就像一团黑炭,后来终于能烧出一桌味道不错的菜,对烹饪愈研究愈有心得。
这种生活总是让他想起与简复文同居时的情景,那时负责所有家事的是简复文,他虽有心想帮忙,却总是弄得一团乱,搞得情人不得不建立生活守则,在家里头不准他动这动那,免得哪一天把家里给炸了。
那两年中,简复文照顾着他的一切,无怨无悔,甚至让他产生了幸福的错觉……或许,那并不是一种错觉,只是自己一开始接近他的动机太不单纯,这种动机注定了他没有得到幸福的资格。
简复文是重案组警员,屡建奇功,若不是黑道在警局还有些势力,他早就升到大队长将全市的黑道扫地出门了。
这样的人对道上兄弟来说无疑是眼中钉肉中刺,多少人想杀他都不果,最后大哥想到了他,送他进警校念书,一毕业就安排他到重案组里当简复文的同事。
他花了一年的时间成为简复文的朋友,又花了两年的时间成为他的情人,曾经有一段时间,他宁可相信他真是一个警察,他与复文是真心相爱,他们会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可惜,他无法抹杀黎家那宛如附骨之蛆的掌控,他也摆脱不了黎轩这个名字。
而现在,再也没有人可以照顾他了,他必须学会照顾自己,不想吃外食就得自己做饭,黎复文在生活中得到了一个理论的证实,任何人只要少了原本的庇护,再困难的事也学得会,比如下厨,比如遗忘。
简复文这个名字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他几乎是着魔地,想用复文这个名字活下去……他也想狠狠记着这个名字,不管它是否消失。
锋利的菜刀不小心划到了手指,多年未见血的他居然对血产生了一种惧怕的心理,他用清水洗清伤口,把染了血的肉放回冰箱,他必须做点事来让自己分心。
总是这样的,这几年,他一旦静下来,两年前的种种都会像跑马灯一样侵袭着他的神智,任他怎么抵抗也无用,所以他不断出走,到世界各地不是为了散心更不是为了增广见闻,只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不想让自己的脑中再次浮现那人的身影。
他已经死了,已经死了,黎复文不断告诉自己,死了的人,再如何追忆也无用。
他抬起眼睛看向墙上的时钟,晚上九点了,他刚搬来这里没多久,家里还缺少一些日用品,他该去附近的大卖场买些东西回来,把这个房子布置一下。
古人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真是一点也没错。
黎复文不过是出去买些日用品,就碰到一场倾盆大雨,这种雨在台北原是不算什么的,台北的地型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