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节
作者:淋雨      更新:2021-02-26 20:19      字数: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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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天,女监干警们都在抢着读这篇文章。章彬彬一下子在全女监出了名。
  我对此事的反映在表面上却比较平静。因为,一,关飞鸾这篇文章最初是一篇周记,我不仅是第一个读者,还帮她作过不少修改和文字润色;比如,文章最后一段话是我加的,题目也是我起的。二,文章是我亲手寄出去的。也就是说,这篇文章的发表,早在我意料之中。我匆匆读一遍,看编辑在文字上作过什么改动。
  文章全文如下:
  冬天的阳光
  ——记清水潭女监警官章彬彬
  关飞鸾
  我是一个吸毒贩毒犯,才十九岁,却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十七岁那年,我高考落榜,心绪很坏,常常去歌舞厅疯泡,认识一些不三不四的年轻人,很快就沾染上吸毒恶习。我的父母虽然都是大款,每月都给我许多零用钱,但是我一吸上毒,花钱就如流水一般,父母也不肯任我挥霍了。可我毒瘾难戒,只好“以贩养吸,边吸边贩”了。这活没干几次,我们的贩毒团伙被公安一网打尽,两个头头判了死刑,我也锒铛入狱。
  老话说,“一天吸毒,终生想毒”,我在铁窗里也常常毒瘾发作,难煎难熬,就偷偷地买烟抽,捡烟屁股吸。更要命的是因为吸过一年毒,体内残留许多毒素,一年要生一两次大病。今年秋末,我身上的毒性大发作,全身上下长满水痘和浓疮,脸上、手上、脖子上也是一串一串的,像紫葡萄。同时还连日高烧不退,热起来像在蒸笼里蒸着,冷起来像在冰窖里冻着。监狱医务所的医生看了几次,一点也不见好。这时候我们的大队长章彬彬就来问寒问暖,第二天恰好是星期天,她亲自到很深很深的大山沟里,给我采来许多草药,又自己花钱买了一只水鸭母做药引子,一次又一次煎熬好送来给我服用。章大队长坐在我的床前,一手端着药碗,一手拿汤匙,轻轻地搅动着,还亲口尝尝药汤会不会太烫,然后才送到我的唇边,一勺一勺喂我服下。这时我不由想起我的母亲,在我身体不适时来到我的床前,她要我吃饭喝药也是这样轻声细语,瞅着我的目光也是这样和蔼慈祥。我的泪珠就哗哗流在药碗里,我多想扑进章大队长怀里,叫她一声“妈妈”呀!
  服过几贴草药后,我的大病痊愈了,身上连一粒疤痕都没落下,体格更壮实了。章大队长又常常找我谈话,坚定我改造的决心,鼓起我生活的勇气。最近我干活、学习都表现良好,屡屡受到干部表扬。干部说,我如果能坚持下去,将有连续减刊的希望,三十来岁就能出狱。新生活的曙光,已经在我前头升起了。有一天我能与父母团聚,能踏上新生活的路程,我将一辈子感激慈母一样的管教章大队长。
  我上小学的时候,读过一首古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人们历来把伟大的母爱比作春天的阳光。
  我身陷囹圄之后,失去人身自由,很难获得父母亲人的亲情之爱,心情难免阴冷、灰暗;但是,管教干部给我一个慈祥的目光,几句鼓励的话语,那都是一片暖融融的阳光。不过,这不是春天的阳光,而是冬天的阳光。
  因为管教干部给我们女犯的爱,是在我们最需要爱又最缺乏爱的时候,温暖了我们冻僵的心,那是一片多么灿烂的冬天的阳光啊!
  我非常高兴,这篇文章编辑先生竟是一字不改全文照登。我特别满意我亲笔加上的最后一段话。如果没有最后一段话,文章就显得就事论事,充其量,是一篇普普通通的表扬稿。从这一点来看,也可以说,这篇文章也倾注着我的感情,表达我的审美评价。
  半年多的管教生涯,让我看到形形色色的女犯,就她们的罪孽对社会造成的恶果来说,是极其可恨的;但是,她们本身又的确有许多不幸。她们更需要爱,就像沙漠上的芨芨草更需要水分,像背阴的岩石下的苔藓更需要阳光。而作为一名女警官,她和千千万万普通人一样,爱父母,爱子女,爱亲人,这都是人的本性和应有的题中之义。但是,要让你真心实意地去关爱一个失足者,关爱一个罪犯,你如果没有更高的境界,你能做得到吗?
  依我看,章彬彬做到了,很好地做到了,所以,我给关飞鸾的文章加上最后那一段话。
  然而,我万万没有料到,这样一篇文章竟然引起一场小小的风波。一天,上洗手间的时候,王莹和我隔着一个坑位蹲着,悄悄问我:“喂,小任,关飞鸾那篇文章写得真棒,你看过没有?”
  王莹像许多爱饶舌的姑娘一样,连解手也不肯闭嘴。她要是谈别的话题,我一般不愿搭腔。但今天她谈这件事,恰恰能刺激我神经中枢的兴奋点。我说:“早看过哩,这是关飞鸾的一篇周记,还是我修改后才寄给《大墙内外》的。”
  “哇噻!”王莹大惊小怪叫起来。她这人就喜欢夸张,喜欢大惊小怪,喜欢像许多当代小姑娘那样“哇噻哇噻”。她说:“我说呢,她关飞鸾才高中毕业,哪有这么好的文笔!”
  “那文笔算什么好呀!”我淡淡地说,“其实,章副的事迹能写一篇非常精彩的报告文学,光是那天上山采药,嘿,她吃了多少苦呀”我突然刹车不往下说了,因为再往下说,就有自我标榜的嫌疑。
  我真没想到,就是这次在“厕所论坛”发表的“厕所评论”,和在“厕所电台”发布的“厕所新闻”,传到大队长洪月娥耳里,引起她的高度重视,竟破天荒第一次慷慨解囊,请我们几个新来的女警官到她家里吃了一餐饺子。
  洪月娥——
  朱亦龙一踏进我的房门,就从挎包里掏出一大串钥匙,往空中一抛,又准确接住。在钥匙的叮当声中,他朝我欢呼呐喊:
  “看看看,这是什么?”
  我心里一阵欢叫,脸上却冷冰冰的:“好啊,朱亦龙,我还没有想好呢,你怎么把人家房子钥匙拿来?想把我往火坑推怎么的?”
  那天杨罗亭带我们参观过他那三房二厅的单元房,要掏钥匙给我,我死活不敢要。我害怕,说不定我一脚跨进这套新房,另一只脚也就迈进牢房了。谁知朱亦龙这只贪心的狼,没有我的同意,竟敢把房子钥匙要了来。
  朱亦龙把拴钥匙的小铁环套在食指上,打了个旋转,发出叮叮铃铃好听的声音。他说:“我也不想要那房子,可是杨罗亭那×样的一再要塞给我,你叫我咋办?”
  他说着就把一大串钥匙扔在桌子上。几十把钥匙在桌子上堆成一座金山银山,光芒四射,让我看花了眼。
  我说:“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这事你要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我自己都听出来,我的拒绝是一种虚情假意,软不邋遢的毫无力量。
  朱亦龙满脸都是无赖的笑。他说:“有啥屁好想的。我当大队长那会儿,要哪个罪犯死,要哪个罪犯活,全凭我一句话,给梁佩芬办个保外就医,还有啥难的?”
  “是啊,你当大队长的时候,多威风!所有女犯都成了你的老婆,想×谁就×谁!”我气恨恨地呛他一句。
  “啊哈,洪月娥!”朱亦龙一点不害臊,嘻皮笑脸争辩道,“可不准你诬蔑革命领导干部呀!我当大队长时,究竟×了谁?
  你给我拿出证据来!”
  “别闹了!别闹了!”我正儿八经说:“你一定要弄清楚,你当大队长那是啥年头?那是文化大革命!那时天下大乱,‘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如今是啥年头,如今是法制社会。你说我这大队长有多少发言权?”
  朱亦龙说:“再没权,给梁佩芬弄张疾病证明条,总不至于弄不到!”
  我说:“如果露馅呢,我这个大队长立马就成罪犯,你想到吗?”
  “行行行!我不为难你。不过我劝你还是再想想,你实在不想要,我可要把钥匙送还人家了。”
  朱亦龙话说得很软,脸上的表情却很硬。他那有棱有角的四方脸,硬得像块花岗岩。我看得出来,他心里那意思是说,要不要由你,可是,过了这个村,再没有这个店了。
  我心里立时就犯了嘀咕:要说那房子吧,二厅,二卫,三个大房间,我能不想要吗?不,我做梦都想死了!想想自己这大半辈子,在清水潭劳改农场,住的是干打垒茅草房;现在在清水潭女监,住的是一间一厅的“鸽子笼”,我能不想在城里有一个安乐窝?我当了大半辈子监狱警察,整天看到女犯们在我跟前点头哈腰,看到女犯们在我目光下战抖,我还以为自己人五人六的算得上个人物,活得有滋有味!那天夜里,杨罗亭带着我们在城外新区转了一大圈,看了那么多漂亮的房子,什么“乡长街”、“局长街”,还有啥“常委花园”,我却是天狗望月,连边边都沾不上啊!我心里就像糅进一大把酸菜干,几天几夜都是酸不叽叽的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咳,我这大半辈子真是白活了。都是爹生娘养的嘛,为啥人家总是吃饱撑死,我要干死累活,你说我这辈子冤不冤?
  我再次向那一堆金光闪闪的钥匙瞟了一眼,想抓过来把玩把玩。这时候门外有人轻轻敲门,我听出是章彬彬。天呀,这娘们早不来迟不来,偏偏这时候来,可把我吓坏了,我把那串钥匙往抽屉里一扔,又向朱亦龙递个眼神,蹒跚着去开门。
  章彬彬——
  关飞鸾在《大墙内外》上发表的那篇文章,我是在姐妹们唧唧喳喳议论了一阵子之后才知道的。那天傍晚我走进三中队办公室,王莹兴冲冲对我说:“章副,你上报刊了!”董雪也讨好地补充一句:“瞧,还是头条!”
  她们把一本《大墙内外》递到我手上。我溜了一眼大标题,文章却没有细看。因为当时快要下班,我对这类事不感兴趣。吃过晚饭,安排小黛去做功课,我才有空儿把关飞鸾的文章细读一遍。这一读,我就叫苦不迭:坏了,坏了!关飞鸾怎么会弄出这么一篇文章?当然,事是有那么回事,关飞鸾也写得很朴素,很实在,没有夸张的成分。但是,这时候发表这样的文章,对我绝对不适合,甚至是帮倒忙。第一,我向来喜欢默默无闻,做了点事情都记在大队长名下,决不愿张扬,更不愿抢风头。所以十多年来,我这个做副手的,和洪月娥总是相安无事。第二,关飞鸾在文章中显然把我的头衔弄错了。在日常生活中,女犯左一个章大队长右一个章大队长地叫,那是无关大局的。因为地方上的习惯也是如此。官员们忌讳“副”字。比如李副县长,人们都称之为“李县长”;张副书记,人们都称之为“张书记”。没有人会一丝不苟又不厌其烦地叫“李副县长”和“张副书记”的。可是,要是上报刊和上文件,那就非得清清楚楚写上全称不可;若是有丁点差池,那就有犯上和僭越的嫌疑。现在,关飞鸾在文章中口口声声叫我“章大队长”,真正的大队长洪月娥会怎么想?
  糟了,糟了!我愈看关飞鸾的文章愈觉得不对劲儿。我必须当面向洪月娥解释。十多年来,我们都配合得很好,心无芥蒂,我不能因为这点小事,造成我们之间的误会。这么想着,我就带着那本《大墙内外》去找洪月娥。
  我笃笃笃敲响洪月娥的房门。洪月娥磨蹭一会儿,才把门打开。一步跨进门去,我立时愣住。原来小客厅里坐着兴隆鞋业公司的余科长。这家伙最近经常在洪月娥家过夜,我应该避避嫌的,怎么一时竟没有想到?
  “对不起!对不起!洪队!”我连声道歉,还做出抽身撤退的样子,“呵,呵,我不知道你家有客,我改天再来吧!”无须尴尬的倒比应该尴尬的更加尴尬。
  但我感到尴尬完全出自内心。对洪月娥和余科长的来往,太无顾忌,太过张扬,我私下虽然有点不以为然,可我真心希望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洪月娥脸上有些潮红,说:“是兴隆公司的余科长嘛,老熟人了,他来谈谈生产上的事,一起坐坐吧!”
  我拉过一把椅子坐下,说些感谢余科长对我们大队生产的支持之类的客气话。
  “没啥,没啥,咱们是合作伙伴嘛!”余科长嘴上叼一支烟,大大咧咧说,一口标准的东北口音。
  我们五大队生产上的一切事务都归洪月娥管,过去余科长也只跟洪月娥打交道。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面跟余科长坐在一起,第一次认真打量了他一眼。忽然,我觉得他很有几分眼熟。他很像我见过的一位熟人。可是,像谁?在哪见过?一时半刻又想不起来。我打量余科长的时候,余科长也好奇地打量我,我就注意到他的眼睛像牛眼一样暴突,又有些色迷迷的,哦,像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