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5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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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山文学 更新:2021-02-26 20:08 字数:4729
贴到了一起,这无异是打了老头一记响亮的耳光。
老头下意识的向后跳去,没什么丢人的,那是作为一个高手的本能,尽管风狸并没有追击。泰山崩于前而不乱,这句话不适用于争斗,争斗中的闪避大都是在本能下完成的,没时间考虑对手的攻击是真是假,反应迟钝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即便如此,老头的动作还是慢了点,假如风狸攻击,他一定会挂彩,这要是争斗的时候还得了!还没动手就先被毁容了!
老头如同所有的人一样,第一眼见到风狸也是惊讶于它的美丽,那漂亮的眼睛像红宝石般鲜艳,世间找不到比那更让人心动的眼色了,还有碧绿色的绒毛,风狸不是以毛皮出众而著称的异兽,但是它的毛皮的确比火狐更加优秀,长达两尺的身体修长而不失矫健,体态优雅迷人,此刻,风狸缠绕在胖子的肩膀上,兀自向老头发出恐吓。
老头当然不会被风狸的恫吓吓倒,而是惊异于风狸的美丽,有些无法自拔了。他的眼神紧紧盯住风狸碧绿额绒毛,像是中邪了一样一眨不眨。
他的目光让王浩心中发凉,联系上老头有收藏兽皮的不良嗜好,胖子甚至有些后悔不该将风狸唤出来卖弄。尽管知道风狸几乎无视修真者发出的攻击,还是警惕的退后了两步,并且郑重的警告老头,不要动歪脑筋,否则休怪他当场翻脸。
“我哪干的出那种事来?”老头尴尬万分,毕竟他的异兽的发烧友,又不是打猎的。
正文 七分卷 第三百四十二章 古怪的老头
老头如同所有的人一样,第一眼见到风狸也是惊讶于它的美丽,那漂亮的眼睛像红宝石般鲜艳,世间找不到比那更让人心动的眼色了,还有碧绿色的绒毛,风狸不是以毛皮出众而著称的异兽,但是它的毛皮的确比火狐更加优秀,长达两尺的身体修长而不失矫健,体态优雅迷人,此刻,风狸缠绕在胖子的肩膀上,兀自向老头发出恐吓。
老头当然不会怕风狸的恫吓,但是惊异于风狸的美丽,有些无法自拔了。他的眼神紧紧盯住风狸碧绿绒毛,像是中邪一样一眨不眨。
他的目光让王浩心中发凉,联系上老头有收藏兽皮的不良嗜好,胖子甚至有些后悔不该将风狸唤出来卖弄。尽管知道风狸基本上无视修真者发出的攻击,仍然警惕的退后了两步,并且郑重的警告老头,不要动歪脑筋,否则休怪他当场翻脸。
“我哪干的出那种事来?”老头尴尬万分,毕竟他的异兽的发烧友,不是打猎的。有谁肯狠心伤害如此美丽的精灵,假如一定要将法宝砸出去,老头宁可将目标换成自己的徒弟,也不肯伤害风狸。
老头并非有暴力倾向,非要将见过的异兽统统杀光,还要剥皮拆骨不可,那也是没法子的事,除非是有胖子那手本事,知道用什么方法能制住异兽,要不然一旦和异兽撞上,那就是你死我活的事,既然抓不到活的,当然就只好留张皮做留念。
不过风狸没有让他欣赏太久,犹如昙花一现。证实了自己的存在后随即隐去行迹。老头又是一番唏嘘,绕是他阅读过不少古书,但是片刻间也辨认不出那是风狸,心中想再看看风狸又不知道如何启齿。只好埋怨道:“你着急收起来干吗?还没有比过呢,如何能分地出高低?”
“你认为有必要再比吗?这叫风生兽,又叫做风狸,是风系本源的异兽,和你的雷鸟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乖乖认输吧。”王浩的表情有些无奈,俗话说地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呀,有了老杂毛的前车之鉴。如今胖子学的聪明了。
“不行,异兽不是漂亮就厉害的,要有本领才行。除非风狸能战胜雷鸟,要不然凭什么说是你赢?”老头灵机一动,耍起了无赖,实际上高下已分了,他不过是想再看看风狸。不单是欣赏风狸的美丽,还想见识本源异兽的能耐。
“好吧。”王浩叹了口气,不过咱们有言在先。假如风狸胜了,你不能在抵赖。”
“行了,行了,别这么?嗦。”老头满脑子都是风狸,哪还听的进去他的交代。
比试的规则非常简单,主人不准插手,任由异兽自行发挥,比试就在房里进行。
老头的屋子是特制地,不止能隔绝臭味。还能防止异兽逃遁,坚固程度不亚于牢笼,用做比试的场地绰绰有余。
雷鸟的优势在于闪电般地速度,和一张能撕裂铁板的喙,但是这种优势在风狸面前荡然无存,因为它找不大目标,没有目标还谈什么速度?锋利的鸟喙毫无勇武之地,傻头傻脑的四处张望,活像一头呆鸟。
本源异兽中,风系异兽没有火的超强爆发力,不如水地控制,比不上金能无坚不摧,也没有木的强大再生能力,但是仅仅一个隐形和无视攻击就足以弥补了。隐形能让风狸永远抢先出手,无视攻击就是立于不败之地,有了这两样还要奢求什么?风狸藏在暗处,就像老道的猫欣赏老鼠地垂死挣扎。
十分钟过去,连老头也皱起了眉头,跳着脚催促胖子抓紧时间。
“你忘记我们的规则了吗,完全由异兽自行发挥,我们都不准插手。”本源异兽的优秀不单单体现在特殊的本能上,智能也是关键,有的时候甚至起决定性的作用,就像现在,风狸还没有出手,雷鸟已经露出败相,这叫不战而胜。当然,并不是说本源异兽就聪明,而是风狸化为人形后具备了人的智慧,虽然只是处在萌芽的阶段,和野兽的本性仍然有本质地差别。
风,刹那间将雷鸟包裹其中,风狸终于适时的出手了。
雷鸟的迅捷是因为体轻,那是它无往不利的优势,但是此刻,它却为此品尝到苦头。风狸仅需要微弱的风就能让它失去控制。
雷鸟用力扑打翅膀,试图重新控制局面,可惜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每次当它以为能重新控制身体的时候,风就会悄悄的加强,假如雷鸟具有人类的智慧,就能知道风狸在戏耍它。
可惜雷鸟不懂,依旧玩命的挣扎,不知道过了多久,它终于耗尽体力,像落叶被风刮的东飘西荡,胜负已分。
一败涂地,纵使老头不愿认输,也没有狡辩的余地,让他更加郁闷的是,风狸连面都没有再露过,显然那是死胖子刻意为之。
蛟皮易主,胖子并不知足,得寸进尺道:“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我要这蛟皮也没用,想来想去不如做成一双靴子实在,对了,还有腰带。”
胖子没有收藏兽皮的嗜好,也不需要护甲防身,除了炫耀,这蛟皮再无别的用处,这叫物尽其用,不过炼制皮靴什么时候不行,这个时候提出来分明是刺激老头。
有赢家就有输家,老头脸色铁青,冷哼道:“蛟皮如今是你的了,要怎么处置随你的便!”
说归说,当火苗子烧上蛟皮的时候,他的眼皮还是跳了起来,何止是眼皮,那心口子就像刀搅一样。
生气归生气,蛟皮可是他的心头肉啊,即使
使用来炼器,也要炼一件像样的宝贝。要不是此刻正在火头上。说不定他能帮上胖子一把,这种感觉就像被人拐走了女儿,还要想办法置办嫁妆,毕竟。不能让女儿受委屈不是。
王浩的炼器手法差地离谱,炼制护甲都有些勉强,不过,炼一双皮靴不在话下,皮靴吗,重要的是款式,即便没有使用任何阵法,蛟皮还是具有保护能力,而且不用担心变形,永不磨损。
片刻后。史上最拉风的靴子从胖子手中诞生,形似鳄鱼皮的花纹,不过要细小了许多。靴子地两侧挂上了两枚闪闪发亮的金属扭,为了点缀,王浩还在上面镶嵌了两枚火红的晶石,都是上等的火系晶石,虽然炼器的手艺差了点。配上这两枚晶石也算对得起这张蛟皮。
老头也发现了那两枚火系晶石,脸色稍微好看了些,这又好比看到骗子善待了自己的女儿。唉,可怜的家伙。
“喂,你找老子有什么事?”老头话说到一半突然想扇自己一记耳光,还能有什么事?,无非是冲他的收藏而来,这种事推还来不及呢,居然主动询问别人,这不是犯贱吗?
是时候该道出身份了,王浩说出和幻正的相识过程。不过没有提及换丹的事,而是以幻正朋友地身份前来拜访,说话时无意间的将脚尖处在地上,新靴子发出悦耳的皮革摩擦声。
“别和老子打马虎眼,那件事老子听说了,幻正帮门派去求丹,因为得到你地帮助,多换到五颗归元丹,是不是?你故意提到幻正,无非是要我卖你个人情。告诉你,门都没有!除非是先将蛟皮还给老子,否则一切免谈!”最后一句是在心中呐喊,看到那双漂亮靴子,老头的心都在滴血,他不是不知道蛟皮的好处,也不是不知道炼制的方法,而是不舍得用呀。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蛟皮炼成了靴子,还穿到死胖子的脚上。不然地话,等会儿胖子向他请求的时候,倒是可以乘机要挟一把,说不定就能要回来。
由此可见,胖子当场将蛟皮炼成靴子还是有先见之明的,万一老头手里真有悍牛血,也愿意交易,不过要附加上换回蛟皮地条件,他敢不答应?
王浩正色道:“老头,你未免太看不起小爷了,我提到和幻正的关系,不是为了让你卖人情,而是要说明我要的东西。”王浩掏出了悍牛角继续说道:“这牛角是从幻正那得来的,也就是你说的那头犀牛精的角,我刚才说过了,那不是犀牛精,而是悍牛。我特地赶来,就是想知道你猎杀悍牛的时候,有没有采集它的血液,如果有,我愿意和你交换。公青交易,不谈什么人情。”
这老头满世界的寻找异兽,难逢难遇碰到一头,猎杀以后别说是锯角,剥皮,连骨头都要拆下来干走,怎么会独独放过血液?
有一件事是王浩不知道地,玄门中人对炼丹所知甚少,说到进补可都是行家,说到进补,除了人参,当归等草药,兽血也是非常好的选择,尤其是有些异兽的血,因此异兽的血在玄门也不是没人要的,只不过计量单位不是用滴,而是用瓶,由于效果差强人意,数量有少的可怜,所以市面上基本见不到,属于无价也无市。
老头不禁有些得意,又有些微怒,嗔道:“拿老子当外行了是不是?血液老子当然采集到了。”
汗!就这二百五的水平还想冒充内行?不过王浩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如今老头在他眼里就是一瓶子血啊。假如可以的话,他甚至愿意冲上去亲老头两口。
“你先别开心,老子手里的确有悍牛血,但是也不一定就要换给你,你先说说,这悍牛到底是什么动物,它的血有什么好处,值得你大老远的跑来求我?”老头也不笨,一方面是渴求异兽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是为了不吃亏。
王浩如同熟睡中被人当头泼了盆冷水,重新回到现实中来。都怪刚才太冲动,假如让老头知道悍牛血的价值,到手就得投大本钱了,而且刚才自己是不是太横了?像老头这种脾气的人,几句迷魂汤灌下去。白送几滴都没问题,要是开罪了他,十颗八颗的丹都别想换到,你有丹又如何?老子不稀罕。即便是肯换。也非来个狮子大开口不行。
这老头早就修炼到分神期,连他那呆头呆脑地徒弟都是元婴期的高手,貌似对丹没多少需求。
加上他除了痴迷于异兽,基本上没别的嗜好,所谓不求上进,不是,是无欲则刚,要是他泛起横来,还真是叫人头疼啊。
现在才服软未免太迟了,而且老头性格倔强。应该不喜欢软骨头,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胖子不愿意肯低声下气地求人自实在不行他宁可动手去抢。
王浩摇摇头。否定了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开什么玩笑啊,分神期的高手,从王浩的角度来看,这老头的实力和问剑没多少分别。
软也不行。硬也不行,王浩想来想去还是只能用骗。当然这也不容易,老头虽然脾气固执。人可不笨,至少比他的徒弟强多了,而且活了一大把年纪,见识还是不缺的,何况,他刚刚让胖子骗去了蛟皮,这会儿警惕性高着呢。
“冬子,老子可先警告你,别耍花样!不然的话。你就是掌教请来的客人,老子都敢立马赶你走人。”凭老头的修为,在门派中地地位毋庸置疑,不过就算没什么,没地位,就凭他那副驴脾气,也是什么都做的出来。
对付驴当然要顺毛摸,可是胖子偏偏反其道
而行,先是详细的解释了悍牛地珍贵和稀少,直到老头两眼放出绿光才突然打住,然后又开始解释悍牛的用途,悍牛最珍贵的东西有两件,一件是血,一件是角,偏生这两件东西都是外形用不上的。
“你的意思就是说,这悍牛血本来是珍贵万分,留在老子身边就一钱不值啦!”老头地理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