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节
作者:想聊      更新:2021-02-17 08:09      字数:4817
  实地劳动,干净地挣钱,尊重自己也敬重别人的社会——这是一个很糟糕很庸俗的结果吗?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3),这话实在是很有道理的。
  顺便说一句,我觉得英美人彼此相称的〃Mr.〃这个词很妙。Mister作为Master的弱化形式,在词源上的基本意思仍是〃主人〃。你也是主人,我也是主人,大家都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照顾自己,同时也自己承担责任。谁也无权欺负谁,至少是不能强迫谁。这正是等价交换的前提,公民人格的要义。
  公民人格与传统
  咱们不能崇洋媚外。他们是主人,咱们也是主人。他们的传统生出了公民人格,咱们也有能生出公民人格的传统。〃性相近也,习相远也〃(4),天下的人心本是相通的。
  在以仁为核心的儒家理想人格中,就分明蕴涵着公民人格的生长点。
  子贡曾经问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5)孔子在此既尊重了别人,也肯定了自己。这不是一句无足轻重的话,孔子告诉子贡的是可以奉行终身的大原则,而且类似的原则也曾在位居核心的〃仁〃的范畴里出现。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6)这里更直截了当地肯定了〃欲立〃和〃欲达〃的自己,也尊重了有同样欲望的他人。如此两不相亏地行事,正是公民人格的核心。
  我无意把2000多年前儒家倡导的理想人格混同于今日西方的公民人格,这样做自然经不起知人论世的推敲。我也无意当一个儒家修正主义者。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不必死抱住某句箴言不放——西方的公民们似乎也没有死死抱住耶稣〃爱你的邻人如同爱你自己〃的训诫推导不已。
  我想说的是:不必担心丢了咱们的传统。古今中外的人心自有相通之处,在劳动仍是谋生手段的时代,在劳动成为人生第一需要或莫大乐趣之前,在纳贡服徭役修陵寝的时代过去之后,人有一种不得不然的为人之道,不管你叫它什么,也不管你的传统是什么。
  公民人格与终极价值
  自利不损人的公民人格未必就与飘渺的终极价值挂不上钩。我先在这里挂挂看——我挂不好不等于别人也挂不好。
  最简捷的挂法,就是把公民人格说成自本自根的终极状态。人是什么?〃食色性也〃,用中国农民的话说:〃人活两个脑,一头吃饭,一头生养〃。这是〃本我〃。再加上〃超我〃的约束,责任感义务感或曰礼义廉耻之类,这就是人了。谁也不会追问蚂蚁或猴子在其自身生存繁衍之外的终极价值,那么也不必向人类发问。
  这种挂法有点耍赖之嫌,但不能说它没理。事实上弗洛伊德的本我,萨特的选择自由,确实被许多人视为终极价值。你可以另有高见,却不能说人家赖皮。
  如果不肯接受这种终极价值,只承认传统的终极价值,我们可以再往传统上挂。马克斯·韦伯在他那本《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就用一个〃天职〃的概念当钩子,把公民的赚钱工作与上帝、天堂、灵魂不死这一套终极价值挂起来了。利己的行为都能挂上尊重他人的行为自然不必多说。我们中国人要想挂,似乎也不必太费劲。我们的祖先把道、天道、天理等等视为自本自根的终极存在,而且用天人合一的概念把天道与人性挂得结结实实。《中庸》有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那么我们只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行了,终极价值已在其中。一定不肯接受这种自然而然的包容,非有与外在的天硬挂,我们也可以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7)。什么叫自强?拼命工作算不算自强?算就挂上了。这就是以天为则,顺天意,行天命,正好比服从上帝。再加上一个〃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8),宽容地对待别人,帮助别人,那更是阴阳调和。一阴一阳谓之道,这就算到头了。
  如果说东西方传统中的终极价值太老了,不适用了,我们还可以换不太老的,流行于十几年前的。西方经济学中有个〃激励相容〃的概念,就是说每个个人理性自利的行为经过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便会结出社会进步、人人受益的善果。那么,好好赚你的钱就行了,只要别违法,其结果必定是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如此,关心国计民生的人便可以安心:历史正在你的生意中前进。实在安不下心来的不妨将来多做慈善事业,直接摘取善果,现在的工作可以看做打基础。性急一些的甚至不必等待将来,值此新规未立之际,正是英雄用武之时,可以干些为万世开太平的大事。
  如果说这种终极价值还不称心,恐怕就要问问自己的心究竟是什么心了。明心见性,认清自己的真心自性,这是佛家特别擅长的功夫,也是佛家认可的终极价值——见性成佛。达到这种境界的人,大可不必关心什么理想人格。既然有理想,总是对现实的自我有所不满,而这正是大彻大悟者不会有的妄念。也许,释道儒的明心见性传统能为人类提供如何成为真人的答案,帮助我们成为可能是、应该是、本来是的那种人。但是即使有了明白易懂的答案,恐怕在有人挨饿受冻,有人互相残杀的时代也不容易大行于世。
  话说远了。最后收一句:好公民是不会干涉别人明心见性的,他自己也可能做同样的事。等大家都有适宜的条件和巨大的兴趣做这样的事了,公民人格自将让位,替代它的东西或许很有仙风道骨。
  注:
  (1)事见《后汉书·陈王列传第五十六》。
  (2)《中庸》。
  (3)《庄子·胠箧》。
  (4)《论语·阳货》。
  (5)《论语·卫灵公》。
  (6)《论语·雍也》。
  (7)《周易·乾》。
  (8)《周易·坤》。
  理解迷信
  尽管我受过正统的唯物主义教育,最近还是从事了一回〃迷信活动〃。
  五月下旬我在安徽农村搞调查,和一位承包鱼塘的农民聊了半天。我听他讲自己这十多年的经历——在北京卖菜,然后卖鱼,再回家养鱼,赚了数以10万计的辛苦钱。这是一位瘦小的中年人,小学文化程度,和气而小心,看起来有点腼腆。村干部说,如果他不赌博,日子过得还要好。他在赌场上输了总有10多万。村干部当着我的面追问他:你今年又输了多少?他不好意思地答:〃7000。〃
  我对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他说他和他老婆两个人,干的是北京十个人干的活。起早贪晚,养猪养鸡养鱼种稻,建立起来一套生态农业的生产模式。他挣的钱太干净了,我不愿意看到他拿自己的血汗钱打水漂。于是我端详了他一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他:〃你的命里没有横财的运。你的晚年可以过得很好,但是有一道凶纹悬着,追求横财有家破人亡之祸。〃这位农民听了满脸肃然。村干部和我的同事也满脸敬意。后来,我的同事反复请我给她看看相,我说我是瞎说八道呢,古人所谓〃神道设教〃,目的是劝人改恶从善。你需要我劝你改恶从善么?
  话虽如此说,但我相信,这番包含了凶吉预言的劝戒,那位农民会记一辈子。对此我有切身体验。
  20多年前,我去一个山村劳动。村里的民兵排长和我关系挺好,晚上便拉着我,偷偷去找一位富裕中农看相。那个老头盘腿坐在炕上,就着油灯端详了我一会,说:〃一满星,想当兵。〃然后问我对不对。当兵是当时多数年轻人的理想,但不是我的理想。我那时很左,满脑袋毛泽东思想,我的理想就是上山下乡,干一番改天换地的事业。但我不好意思说他说得不对,就胡乱点了点头,说对对对。其实在我心里,半信半疑的玩笑已经染上了轻蔑。那位老头又看了看我的额头,接着说:〃天肖(音),克父母。〃前两个字我没听懂,后三个字我听懂了。我问他什么时候克,他说二十四五岁。我问怎么办,他说,你家当院的大门上,有一颗大钉子,拔下来就好了。我家住在机关大院的宿舍楼里,哪里有什么当院?我心里更不以为然了,就应付说,好好好,要是不管用我来请你。最后老头向我要了一斤粮票。
  那是毛泽东思想所向无敌的时代,是〃妖魔鬼怪〃被彻底扫荡的时代,我根本就不信那个富裕中农的胡说八道。从逻辑上说,他也确实在胡说八道。按说这事笑笑就算完了,没想到,六七年之后,在我二十四五岁的时候,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位老头的预言。那时我在大学住校,特地嘱咐我弟弟注意大门上的钉子。每个星期我回家的时候,经常要看看楼门和家门上有没有大钉子。我怕老头的预言应验。当时的心理似乎就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人类不懂的东西很多,别真出什么事。这是一种非理性的恐惧。这种恐惧和担心,直到我过了25岁才彻底打消。当然,什么事也没有出。可是这种预言对我内心的影响却是真实有力的。将心比心,我估计深受算命看相之类的预言影响的人,数量不会太少。
  昨天半夜,一个朋友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让我帮他出主意。他是一家宾馆的老板,他发现自己的员工普遍贪污,从领班到服务员结伙盗窃。本来给顾客的优惠,被她们自己装进腰包。本来是自己上门的客人,被她们说成是出租车司机送来的,按照规矩给那些司机的提成也进了她们自己的腰包。这位老板最近连续解雇了三个员工,一个是有上述行为被他发现的,一个是涉嫌盗窃顾客财物的,一个是负责买菜却贪污菜款的。他说他不知道该怎么好了:〃我也不能把她们都开了,都开了谁来干活呀?〃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的工资给得太低。我说你虐待员工吧?他说他们的工资标准属于中上等,绝对不低,他对员工也彬彬有礼。我说你监督不严吧?他说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都很严格,但是你不可能整天盯着她。只要有一点空子她就贪污,而一点空子也没有是根本不可能的。我说你为什么不逐步换人呢?他说换过人,新来的还是这德行。这时我想起了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定:人是理性自利的,人们都要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只要贪污的风险不大,贪污就是他们的最佳策略。我说,那你就认账吧,她们贪污是很自然的事情,别大惊小怪的,这是你必须付出的成本,只要别太过分就行。你就把这笔钱当成管理费用吧。他想了一会,说,也只好如此了。
  话虽如此说,回头细想,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为什么这里一点道德因素也没有呢?我们面对的毕竟是有尊严和良心的活人呀。我问自己:如果我是那些员工,我会贪污么?我确信自己不会。我可能偷懒,但绝对不会贪污,连想都不会想。那么她们为什么与我不同呢?也许,她们觉得自己那么做很合理?譬如,按照马列主义的说法,老板是剥削者,她们是被剥削者,剥夺剥削者并没有什么不道德的等等。或者干脆连这种自我辩护都不需要,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今天早上起来去上班,我买了一份刚出版的1999年7月9日的《南方周末》,在第十四版上看到了一篇文章:《〃黑〃木耳暗访报告》。一位名叫刘根林的山东好汉,一次吃了劣质黑木耳呕吐,便自费追踪这劣质黑木耳的由来。他在安徽涡阳的两个镇数十个村庄见到了大规模的假货加工。在河北大城县的某村庄看到家家户户用硫酸镁等有害物质加工黑木耳,目的是增加分量和以次充好。他在黑龙江的木耳产地也见到黑木耳掺杂掺假。如此大规模的假货害了中国顾客的健康,也害了俄罗斯顾客的健康,俄罗斯已经不从中国进口黑木耳了。我估计许多中国顾客以后也不会再买黑木耳了。
  这就是说,报复最终会落到整个黑木耳产业头上,大家的饭碗都要砸。为了自身的长远利益,最合理的抉择应该是停止造假。但是团体理性与个人理性在此发生了冲突。每个造假的个体都有理由在最终的报复来临之前,努力捞上最后一把。反正自己不捞别人也要捞,这个产业早晚是要完蛋的。这种个人想法显然是合理的,于是这个产业就会真的完蛋。市场机制并不能摆平个人眼前利益和团体长远利益的冲突,负责这件事的应该是法律道德宗教之类的东西。在黑木耳产业里,我们显然看不到这类东西。
  刘根林看到的景象,家家户户公然伤天害理的景象,有一种惊心动魄的壮观。一个人偷偷干点伤天害理的事情,这在任何时代和任何地方都不希奇。一个村庄一片地区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大干,我们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