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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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绛唇 更新:2021-02-26 19:23 字数:4749
现在言归正传,再看看黎段二人在吵些啥子?袁死之后,北京政府由他二位来接班。他二人,一个是总统(黎);一个是总理(段),二人的工作关系如何界定,就只有依靠所谓‘民元约法’之中的几十个字了。读者如不惮烦,为明了他二人之间的所谓府院纠纷,我们还得把袁世凯时代,所遗留下来的宪法问题稍事温习一下,才能说得清楚。
原来在武昌起义之后,革命派试行组织共和政府时。他们本来决定以美国政府为蓝本,采行‘总统制’。等到后来中山决定让总统大位于袁时,为防止袁氏独裁专制,党人乃又决定放弃美国的总统制,改采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因此以宋教仁为首的法制委员会,乃由宋氏执笔,于一夜之间草拟了一部具有宪法效力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草案’。旋经参议院三读通过,并由临时大总统孙文于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明令颁布施行,是为中华民国的第一部基本大法。这就是中国制宪史上赫赫有名的‘民元约法’。
当袁世凯接替中山为第二任‘临时大总统’时,这部‘民元约法’也是他就任总统的法律基础。按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是一种‘责任内阁制’,总统只是个荣誉职位。可是这项革命党人试图限制袁氏独裁的设计,很快的便被袁氏所逆转了。当时中华民国的第一任内阁总理,袁的老友、国民党的新党员,和孙中山的小同乡、新朋友──唐绍仪,曾认真的加以推行。但是他只做了两个月责任内阁的阁魁就挂冠而去,继任者就变成袁总统的鹰犬了。
迨民国的第一个国会在民国二年之初正式诞生,新成立的国民党,在选举中大胜,成了国会中的多数党,年方三十三岁的多数党魁、野心勃勃的宋教仁,正预备按他自己主稿的‘民元约法’,来组织‘责任内阁’,想不到他竟因此而招致杀身之祸,其后在‘宋案’的骨牌效应之下,孙袁双方都不依法行事,自此枪杆出政权,新成立的中华民国也就再无法统之可言了。
孙中山的‘二次革命’(一九一三),被袁氏削平之后,袁当上了正式大总统,经过一番手脚,便废除了那个实行‘内阁制’的‘民元约法’,而于民国三年(一九一四)五月一日,另行颁布一套实行‘总统制’的‘新约法’了,故事复杂,事详前篇,此地就不需多赘了。
迨袁氏暴毙之后,南北统一,全国称庆,南方的护国派乃联络继任大总统黎元洪,坚持恢复‘民元约法’和‘民二国会’为南北恢复统一的主要条件。所幸当时身任国务总理的段祺瑞,对新旧约法之选择并无成见,盖按‘新约法’主政,则直承袁世凯之衣钵,虽是段之所望,然改依‘旧约法’主政,实行‘责任内阁制’,亦正是现任内阁总理的段氏之所好也。因此在黎的坚持、段的支持之下,黎段的新政府就废除了袁氏的新约法,而改行旧的‘民元约法’了。
既非‘内阁制’,也非‘总统制’
按‘民元约法’,北京政府原是实行‘内阁制’的,但是在黎段联合当政时期,这个北京政府却变成个既非‘内阁制’,也非‘总统制’的非牛非马的政府。这也就是当时北京政府之内,派系斗争底最大的乱源所在了,何以如此呢?原来按政党政治之常规,实行内阁制的政府,理应由国会中的多数党的党魁,来组织所谓‘政党内阁’。可叹的是,这次恢复了权力的国会,原已残破不堪,却没个多数党可以组阁,更没个可以代替段祺瑞来出任内阁总理的党魁。
更可叹的是,段祺瑞这位现成的阁魁,在国会内也没个他自己的政党。国会之内虽也有极少数,有心拥段以自重的小派系,甘心作为段的御用鹰犬,但是这些自称‘中和系’的小党派拥段原属借势,影响力太渺小了,造不成气候,因此段要组阁,就非向其他党派,尤其是人才济济的国民党借材不可了。
再者,按约法,黎总统虽是个‘虚君’,但是按挥之不去的中国传统,中国历史上除汉献帝和刘阿斗之外,有几个国家元首真是虚君呢?黎元洪这位开国元勋,又怎能甘心作汉献帝和刘阿斗呢?他不但自视是段的上级,那些拥有军政实力底南方的革命派和护国派群雄,也都要利用他来和北洋系争权。有了这些南方的实力派作后盾,他就更不是虚君了。
更可笑的是,段祺瑞这个封建传统出身的老藩镇,也没有把自己上司真正当成虚君的习惯,他也认为黎元洪是他底上级,是应该享有若干实权的大总统。因此段系人物中只有个精明强干、有现代头脑,而自视过高的政客徐树铮,真把‘民元约法’当成护身符,而敢于去黎的总统府替段总理背黑锅,不时的颐指气使一番。因此,他这位秘书长也就变成反段派底众矢之的。黎大总统和黎系人物,非把他赶出国务院不可。这也就是拙著前篇所说的徐孙(洪伊)之争的关键所在了。
总之,这个转型期的北京政府,实在是个黎段共治的两头马车。黎认为段祺瑞是由他特派的部属,组阁时阁员的遴选,他也是责无旁贷的。因此,黎的心腹肱股──孙洪伊,也就应运出任段内阁中炙手可热的内务总长了。段虽视孙为背上之芒,段派中的徐树铮更视之为眼中之刺,亦无可如何也。
再者,在黎段的联合汲引之下,带有国民党籍的伍廷芳、陈锦涛,和程璧光就分别出任段内阁的外交总长、财政总长,和海军总长了。因此这个段总理,如真的负起‘责任’来主持国家大政,如参加欧战、举借外债、发行公债、废督裁兵,乃至一般的内政外交政策,而与阁员发生了龃龉之时,这些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阁员,由于不同党派,而闹出双重忠诚(doubleloyalty)的政治问题,来个联合杯葛或辞职,段总理就要变成孤家寡人,一个人单独到国务院去上其独人班了。
笔者作此事实的叙述,一般读者看来,可能认为是在说故事、讲笑话,来奚落我们的段总理,其实这只是个真实的故事。您怎能相信,在后来‘参战案’的高潮期,国民党籍和黎系阁员联合辞职,真逼得我们这位个性倔强、不善周旋,而又刚愎自用的段老总,真的一个人到国务院去办公,而上其独人班呢?黎总统就因为这位老军阀的国务院内只剩他一个人了,乃一不做、二不休的,下令把他‘撤职’。这一下才引起北洋系督军的联合造反、溥仪复辟,一大串的政潮来,迫使他向外国使馆逃难。最后还要恭请老政敌──段前总理,回来收拾残局的荒唐故事。到时再详叙吧。
长话短说,在北洋军阀集团里,黎段二人都还算是正人君子,有节操、识大体而清廉可风的、难得的政治军事领袖,而民国政局最后崩溃到底,其骨牌效应至今未息者,他二人也是始作俑者。何以如此呢?说穿了,实在是那时适当转型初期,中国中央政府还未能转出个可行的制度来。这个非牛非马的中央政府,就非出纰漏不可了。
试看段祺瑞这位所谓‘责任内阁’的内阁总理,在古今中外的议会政治史上,哪有个责任内阁之内,负责内政、外交、财政,和海军的重要阁员,都由反对派(opposition)的政客来充当呢?有之,则只有段总理一人了,真是打破金氏纪录。因此,在这个既非内阁制,也非总统制的荒谬情况之下,谁也弄不上轨道。形势比人强,史家就不能厚责于两位还是相当可敬的老军阀了。
四无的总理,粗心的总统
事情之更有滑稽者,段祺瑞既然在议会政治上如此无知和窝囊(naive),那为什么这个总理位置非他出任不可?这我们就得说清楚段氏政治实力的根源所在了。段的政治力量,是建筑在他对当时北洋系所把持的地方藩镇的影响之上。这些藩镇老爷的现代名称,便叫做‘地方军阀’了。我们读史者,不是动不动就说民国初年那个时代是‘军阀时代’吗?的确,那时中国的政权是落在军阀之手,他们并且有个松散的组织叫做‘督军团’。而这个督军团内,手握重兵的督军们,大半都是段祺瑞的门生故吏。他们为着群龙无首的实际需要,也是由于所谓旧道德,或封建道德的心理用,促使他们都以段总理、段老师的马首是瞻,这就是段的潜势力所在了。
其实段祺瑞本人倒是个四无的总理,他一无直辖的军队;二无可以盘据的地盘(像张作霖在东北,阎锡山在山西,岑春在两广那样);三无固定的经济收入,除由英国人所控制的若干‘关余’之外,段内阁没个固定的财源。它初成立时连维持北京治安的军警、府院国会人员的薪饷,都无法按时发放,要靠有国民党籍的财政总长陈锦涛去四处张罗(见下节);四无一个固定外国势力可以倚靠(像国共两党最初之联俄,国民党后来之联美),皖系直承袁世凯衣钵,原有其反日之传统的。段祺瑞其时之力主‘参战’,而日本尽力加以阻扰,便是段要抵制日本对山东的掠夺,皖系后来之终为日本所利用,而日本又反而支持中国参战者,那是日本在‘西原借款’阴谋得逞以后的事(详下节)。
从表面上看来,段在北京政府之内的政治基础,既然如此脆弱,以黎元洪为首的反段派,对他难免就有其过分轻视的心理了。黎元洪的错误,便是他得意忘形,眼看段老总在北京政府之内变成个孤家寡人了,就居然把他‘撤职’,这一下他就触动了一个大的马蜂之窝,群蜂齐出,督军叛变,黎老总招架不了,就只有逃之夭夭。这一来,再经过一番‘张勋复辟’的闹剧,此后在‘安福系’控制中的北京政府,才真正的成为皖系的天下,此是后话。
绝对服从V。S依法分工
皖系的政权既然靠的是地方军阀的支持,这些地方军阀又是什么回事呢?这儿也有稍事澄清一下的必要。
在上节我们不是提到传统中国有个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周期’问题吗?合久必分就必然会出现王纲解纽、法统扫地、藩镇跋扈的老现象。这一现象发生在近现代中国,就是所谓‘军阀横行’了。
我们要知道,一个正常运做的国家,不论帝制或民治,总得有个维持社会安定的法统。老实说,当代中国所谓‘转型运动’,也可说是从一个老的、不合理的维持社会安定的旧法统‘转’到一个新的、现代化的、比较合理的新法统。
秦始皇以后,两千年来,在传统中国里,维持社会安定的旧法统是什么回事呢?引用一句毛语录里明确记载过的老话,那就是‘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这十二字真言了。那是毛主席从共产党闹革命,闹出来的经验之谈。只是下面还有一句:‘中央服从个人’,他老人家不好意思说出口罢了。其实这十八个字,便是我们两千年来帝王专制制度,也就是毛主席所歌颂的‘秦制度’(秦始皇所发明的制度)的精义之所在,这也就是维持旧中国安定的‘老制度’、‘老法统’。因此从现代政治转型史的观点来看问题,毛之倾心于这项老制度、老法统,就是所谓封建反动了。
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作为转型最后的目标,是现代化的议会政治,不是谁服从谁的制度。把它翻译成中文也有个十八字诀,那就是:‘上下各有职守,彼此分工合作,大家依法行事。’在先进的民主法制国家里,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关系便是如此的,这就和中国式的‘下级服从上级……’那十八个字,在制度上完全不一样了。可是,这一套所谓‘民主法制’,是完全与我们政治传统相违背的洋东西。我们要把它全部学会而掌握之,非数百年不为功也。民国时代一时学不到,大家搞起议会政治来,其结果反变成既不分工、又不合作,更不依法(例详下节)。哪能不打他个头破血流,弄得‘民国不如大清’呢?
因此,朋友,上述的老制度、旧法统,不论是如何的封建反动和不合理,它却是在中国一行两千年、有效率的制度。我们既然搞不出个新制度来代替它,弄得无法无天,全国大乱,那就反不如保留这个有效率的老制度为佳了。这也就是民国初年的老百姓,抱怨‘民国不如大清’,当前大陆上某些保守的中国人,还在怀念‘毛主席时代’的道理了。
这也是‘历史三峡’中,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时时都要发生‘回水’最主要的原因了。这也就是民初的黎段交恶的症结所在了。在他二人之间的政治运作,没个制度可以遵循,维持旧中国安定的下级服从上级的‘老制度’已经不存在了;依法分工合作的‘新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他二人之间一旦发生了疙瘩,不论是大是小,不论为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