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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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溜 更新:2021-02-26 19:17 字数: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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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说,只是要证明《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确然不是曹雪芹做的。但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那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村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那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补本了。我们不但佩服,还应该感谢他,因为他这部悲剧的补本,靠着那个“鼓担”的神话,居然打倒了后来无数的团圆《红楼梦》,居然替中国文字保存了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
以上是我对于《红楼梦》的“著者”和“本子”两个问题的答案。我觉得我们做《红楼梦》的考证,只能在这两个问题上着手;只能运用我们力所能搜集的材料,参考互证,然后抽出一些比较的最近情理的结论。这是考证学的方法。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人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也许有将来发见新证据后即须改正的。但我自信:这种考证的方法,除了《董小宛考》之外,是向来研究《红楼梦》的人不曾用过的。我希望我这一点小贡献,能引起大家研究《红楼梦》的兴趣,能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
十,三,二七,初稿
十,十一,十二,改定稿
(附记)初稿曾附录《寄蜗残赘》一则:
《红楼梦》一书,始于乾隆年间。……相传其书出汉军曹雪芹之手,嘉庆年问,逆犯曹纶即其孙也。灭族之祸,实基于此。 这活如果确实,自然是一段很重要的材料,因此我就去查这一桩案子的事实。
嘉庆十八年癸酉(一八一三),天理教的信徒林清等勾通宫里的小太监,约定于九月十五日起事,乘嘉庆帝不在京城的时候,攻入禁城,占据皇宫。但他们的区区两百个乌合之众,如何能干这种大事?所以他们全失败了,林清被捕,后来被磔死。
林清的同党之中,有一个独石口都司曹纶和他的儿子曹福昌都是很重要的同谋犯,那年十月己未的上谕说:
前因正黄旗汉军兵丁曹幅昌从习邪教,与知逆谋。…… 兹据讯明,曹福昌之父曹纶听从林清入教,经刘四等告知逆谋,允为收众接应。曹纶身为都司,以四品职官习教从逆,实属猪狗不如,罪大恶极!……
那年十一月中,曹纶等都被磔死。
清礼亲王昭(木连)是当日在紫禁城里的一个人,他的《啸亭杂录》卷六记此事有一段说:
有汉军独石口都司曹纶者,侍郎曹瑛后也,(瑛字一本或作寅。)家素贫,尝得林清资助,遂入贼党。适之任所,乃命其子曹福昌勾结不轨之徒,许为城中内应。……曹福昌临刑时,告刽子手曰:“我是可交之人,至死不卖友以求生也!
《寄蜗残赘》说曹纶是曹雪芹之孙,不知是否根据《啸亭杂录》说的。我当初已疑心此曹瑛不是曹寅,况且官书明说曹瑛是正黄旗汉军,与曹寅不同旗。前天承陈筱庄先生(宝泉)借我一部《靖逆记》(兰簃外史纂,嘉庆庚辰刻),此书记林清之变很详细。其第六卷有《曹纶传》,记他家世系如下:
曹纶,汉军正黄旗人。曾祖金铎,官骁骑校;伯祖瑛,历官工部侍郎;祖(王咸),云南顺宁府知府;父廷奎,贵州安顺府同知。……廷奎三子,长绅,早卒;次维,武备院工匠,次纶,充整仪卫,擢治仪正,兼公中佐领,升独石口都司。
此可证《寄蜗残赘》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
该帖子在 2006-6-20 0:07:40 编辑过
跋《红楼梦考证》
我在《红楼梦考证》的改定稿(《胡适文存》卷三,页一八五-二四九)里,曾根据于《雪桥诗话》、《八旗文经》、《熙朝雅颂集》三部书,考出下列的几件事:
(1)曹雪芹名沾,不是曹寅的儿子,是曹寅的孙子。(页 二一二)
(2)曹雪芹后来很贫穷,穷的很不像样了。
(3)他是一个会作诗又会绘画的人。
(4)他在那贫穷的境遇里,纵酒狂歌,自己排遣那牢骚的心境。(以上页二一五-六)
(5)从曹雪芹和他的朋友敦诚弟兄的关系上看来,我说 “我们可以断定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一七六五)”。 又说“我们可以猜想雪芹……大约生于康熙未叶(约一七一五──一七二零);当他死时,约五十岁左右”。
我那时在各处搜求敦诚的《四松堂集》,因为我知道《四松堂集》里一定有关于曹雪芹的材料。我虽然承认杨钟羲先生(《雪桥诗话》)确是根据《四松堂集》的,但我总觉得《雪桥诗话》是“转手的证据”,不是“原手的证据”。不料上海北京两处大索的结果,竟使我大失望。到了今年,我对于《四松堂集》,已是绝望了。 有一天,一家书店的夥计跑来说:“《四松堂诗集》找着了!”我非常高兴,但是打开书来一看,原来是一部《四松草堂诗集》,不是《四松堂集》。又一天,陈肖庄先生告诉我说,他在一家书店里看见一部《四松堂集》。我说,“恐怕又是四松草堂罢?”陈先生回去一看,果然又错了。
今年四月十九日,我从大学回家,看见门房里桌子上摆着一部退了色的蓝布套的书,一张斑剥的旧书笺上题着“四松堂集”四个字!我己几乎不信我的眼力了,连忙拿来打开一看,原来真是一部《四松堂集》的写本!这部写本确是天地间唯一的孤本。因为这是当日付刻的底本,上有付刻时的校改,删削的记号。最重要的是这本子里有许多不曾收入刻本的诗文,凡是已刻的,题上都印有一个“刻”字的戳子。刻本未收的,题上都帖着一块小红笺。题下注的甲子,都被编书的人用白纸块帖去,也都是不曾刻的。——我这时候的高兴,比我前年寻着吴敬梓的《文木山房集》时的高兴,还要加好几倍了!
卷首有永(上奎下心)(也是清宗室里的诗人,有《神清室诗稿》)、刘大观、纪昀的序,有敦诚的哥哥敦敏作的小传。全书六册,计诗两册,文两册,《鹪鹩庵笔(上鹿下主)》两册。《雪桥诗话》、《八旗文经》、《熙朝雅颂集》所采的诗文都是从这里面选出来的。我在《考证》里引的那首“寄怀曹雪芹”,原文题下注一“沾”字,又“扬州旧梦久已绝”一句,原本绝字作觉,下帖一笺条,注云:“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雪桥诗话》说曹雪芹名沾,为楝亭通政孙,即是根据于这两条注的。又此诗中“蓟门落日松亭尊”一句,尊字原本作樽,下注云:“时余在喜峰口。”按敦敏作的小传,乾隆二十二年丁丑(一七五七),敦诚在喜峰口。此诗是丁丑年作的。又《考证》引的“佩刀质酒歌”虽无年月,但其下第二首题下注“癸未”,大概此诗是乾隆二十六年壬午作的。这两首之外,还有两首未刻的诗:
(1)赐曹芹圃(注)即雪芹。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 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 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 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
这诗使我们知道曹雪芹又号芹圃。前三句写家贫的状况,第四句写盛衰之感。(此诗作于乾隆二十六年辛巳。)
(2)挽曹雪芹,(注)甲申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怜。 故人惟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坰。
(注: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适按,此二句又见于《鹪鹩庵笔(上鹿下主)》,杨钟羲先生从《笔(上鹿下主)》里引入《诗话》;杨先生也不曾见此诗全文。)。
这首诗给我们四个重要之点:
(1)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一七六四)。我在《考证》说他死在乾隆三十年左右,只差了一年。
(2)曹雪芹死时只有“四十年华”。这自然是个整数,不限定整四十岁。但我们可以断定他的年纪不能在四十五岁以上。假定他死时年四十五岁,他的生时当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考证》里的猜测还不算大错。
关于这一点,我们应该声明一句。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三),下距乾隆甲申,凡五十一年。雪芹必不及见曹寅了。敦诚“寄怀曹雪芹”的诗注说“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有一点小误。雪芹曾随他的父亲曹(兆页)在江宁织造任上。曹钭鲋欤强滴跷迨哪甑接赫辏ㄒ黄咭晃澹耍谎┣鬯嬖谌紊洗笤加惺辏ㄒ黄咭痪牛耍2芗胰母鲋欤挥胁芤钭琶6爻贤砟瓯嗉砣胝庖惶跣∽ⅲ鞘本嗖芤朗币哑呤嗄炅耍识爻嫌朐队型拇砦蟆!?br />
(3)曹雪芹的儿子先死了,雪芹感伤成病,不久也死了。据此,雪芹死后,似乎没有后人。
(4)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那就不容易猜想了。
《四松堂集》里的重要材料,只是这些。此外还有一些材料,但都不重要。我们从敦敏作的小传里,又可以知道敦诚生于雍正 甲寅(一七三四),死于乾隆戊申(一七九一),也可以修正我的考证里的推测。
我在四月十九日得着这部《四松堂集》的稿本。隔了两天,蔡孑民先生又送来一部《四松堂集》的刻本,是他托人向晚晴(上竹下移)诗 社里借来的。刻本共五卷:
卷一,诗一百三十七首。
卷二,诗一百四十四首。
卷三,文三十四篇。
卷四,文十九篇。
卷五,《鹪鹩庵笔(上鹿下主)》八十一则。
果然凡底本里题上没有“刻”字的,都没有收入刻本里去。这更可以证明我的底本格外可贵了。蔡先生对于此书的热心,是我很感谢的。最有趣的是蔡先生借得刻本之日,差不多正是我得着底本之日。我寻此书近一年多了,忽然三日之内两个本子一齐到我手里!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十一,五,三。
二
——答蔡孑民先生的商榷
蔡孑民先生的《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是对于我的《红楼梦考证》的一篇“商榷”。他说:
知其(红楼梦)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于是以湘云豪放而推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为荪友:用第一法也。以宝玉逢魔魇而推为允礽,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余国柱:用第二法也。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孙子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其他如元春之疑为徐元文,宝蝉之疑为翁宝林,则以近于孤证,始不列入。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近读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列拙着于“附会的红学”之中,谓之“走错了道路”,谓之“大笨伯”,“笨谜”;谓之“很牵强的附会”;我实不敢承认。
关于这一段“方法论”,我只希望指出蔡先生的方法是不适用于《红楼梦》的。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