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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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块 更新:2021-02-26 18:19 字数:4893
应,愈发放肆,嘴里不干不净的话更大声了。
那女子微皱眉,缓缓放下筷子,叹道:“大哥,对不住,我一刻也忍不了啦。”
男子喝了半天总算将那杯酒喝干,还在意犹未尽地不停用筷子去杯底蘸,只怕少喝了半滴,听她这么说,只得放下筷子道:“你这火爆脾气真是一辈子也改不了,出门在外……”他话还未说完,那群汉子却说出个粗俗不堪的荤笑话,边笑还边直勾勾盯着女子的胸脯。女子冷哼了一声,道:“真个不知死活。”
这句话她猛地抬高了声音,听来清脆爽朗,掷地有声。
简直送上门的话头,几个汉子立刻就忍不住了,其中一个看来是头领的,抄住身旁的鬼头大环刀就朝她大吼道:“你刚刚说的是谁?!”
“说的就是你们!”
女子面如寒霜,才说完持筷的右腕即刻上翻,掌心扣住三指轮发,无数细丝如箭矢般脱手而去。只听锵琅琅刀剑落地之声不绝于耳,几个汉子不约而同捂住手腕哎唷叫唤,指尖、身上都有血丝渗出。
她动作极快,当场除了温惜花和沈白聿没有人看清:那女子竟是以内力先将手中竹筷脉络崩开,化为竹丝,再以极高明的暗器手法漫天花雨般撒出去。竹丝性柔,本身毫无伤人之力,然而刚刚的施力发射,无论力道、角度、分寸都拿捏得精准之极,即以温沈两人这样的大行家看来也无可挑剔,这青衣女子的武功竟已高到骇人的地步。幸好她只是小施惩戒,并未存了伤人之心,否则完整一双竹筷甩过去,必能让其中一人从此含笑九泉。
到了这个时候,再蠢的人也可以看出不是这女子的对手。几人面面相觑,明明是竖起来几楼高,横过来一大片的几个汉子,就这么缩了回去又实在下不来台,那头领憋紫了脸,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敢问女侠高姓大名?”
这是江湖人常用的场面话,若是打也打不过,对方又似乎不欲纠缠,就搁一句“好,来日方长,这笔帐兄弟我记下了,告辞”趁机逃之夭夭。只是那女子似乎不吃这套,她也不说话,右手向腰间一挑,一把血红色的软剑就跳了出来,如毒蛇般游动不息,啪一声拍在桌上。
几人立刻脸色大变,失声道:“红颜剑?!你……你是女神捕叶飞儿!”
他们看看那八风不动的女子,又看看那男子,立刻安静收声,丢下银子落荒而逃。
叶飞儿幽幽叹气,道:“大哥,我早也说了,这世上有种人耳朵向来不好使,只能听懂拳头说的道理的。”
也难怪几人跑得这么快,江湖上行走的,谁手上没沾染了血腥,最不欲和官府中人扯上瓜葛。更何况叶飞儿是出了名的疾恶如仇,若是真惹上了她,哪里还有命在。
叶飞儿是当今天下六扇门中第一高手,大大有名的女神捕,正六品的带刀侍卫。她出身扬州叶家,红颜乃是叶家家传宝剑,以千年宝蛇腹中的寒铁制成,通体发红,柔可若绢丝,刚可裂精铁,兵器谱排名第十一。貌美如花,性情刚烈,敢爱敢恨的叶飞儿未出家前一袭红衣一把软剑,不知倾倒多少江湖少侠。最后却忽然洗手退出江湖,嫁给了其貌不扬,半点武功不会的一个小小仵作,此事让无数人百思不得其解。
她的丈夫雷廷之在江湖中籍籍无名,却在六扇门里大有名气。霹雳堂雷家本也算武林一脉,雷廷之母亲怀孕时误伤了胎儿,是以他生就体弱多病,不能习武。但雷廷之心智坚强,为人聪敏,从小饱读诗书,对各家武学都有涉猎,尤擅医术。因为年轻时一件恨事毅然离家,投入六扇门做了仵作。雷廷之浸淫此道多年,判伤断尸如有神助,不但可找出尸体的每一处旧伤,更能推测它们的来历,如同亲见生人般,人送外号“生无常”。
夫妻两人携手曾破过不少奇案,又都生性耿直,向有侠名。其中以辅政大臣韦涵离奇惨死一案最为有名。两人抽丝剥茧,终缉真凶,天颜大喜,亲自封叶飞儿为女神捕,并指雷廷之为仵作第一人,擢升正六品,只听邢部尚书调派。
大汉们走完走尽,叶飞儿又回剑入腰,却忽地头一转,向看了半天白戏的温惜花和沈白聿盈盈笑道:“温大侠,沈公子,两位好。吃得好么?喝得好么?刚刚小女子不知天高地厚,可惊扰了两位么?”
温惜花笑嘻嘻地抱拳,道:“多谢挂念。叶捕头,雷捕头,两位好。”
“我们好么?”叶飞儿吃吃地笑出来,和丈夫不动声色地交换个眼神,嫣然道:“我们一点儿也不好。两位消息灵通,既已到了此处,难道连这点风声也没有听见?”
两人心中都闪过一丝诧异,沈白聿面上滴水不漏,淡淡地道:“还请赐教。”
叶飞儿道:“前日里可出了一桩大事,‘左风盗’重现江湖,劫走了大理进贡的一些贡品珍玩。”
她话音才落,温惜花已经一把拉住沈白聿的手,站起来仰天打了个哈哈,道:“小白,外面雨总算停了,我们快出去逛逛吧。两位捕头,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有缘再会!”
说完,两人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丢下银子头也不回地溜之大吉,甚至跑得比刚刚几个大汉还快。
望着两人消失的大门,叶飞儿眼睛直发愣。
雷廷之呆了呆,忽然大笑起来,抚着下巴饶有兴味地道:“闻名不如见面,武功怎样尚且不论,温惜花果真是一等一的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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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天已近黑,一口气跑出大半条街,沈白聿忍不住去拉他,道:“别跑了,难道你不肯听,人家还能敲锣打鼓地追出来塞给你不成?”
温惜花放缓了脚步,长声叹道:“可惜的是,我已经听见了。”
沈白聿笑道:“世人果然每多叶公好龙之辈。你成日长吁短叹过得太消停,恨不得麻烦来敲门,怎么麻烦真来了,倒跑得比兔子还快。”
温惜花回头看他,道:“小白,不要装傻,你知道这种麻烦是我最最头痛的。”
沈白聿不跟他争辩,只是摇头,道:“我不知。”
温惜花停住了,嘿嘿一笑道:“就为拖你吃一次霸王餐,居然记恨到现在,心眼未免也太小了。”
沈白聿悠悠地道:“每次某人拖人下水的时候,似乎从来也没有一次问过我。这样还被某人说爱记恨,这世上还有道理么?”
到了这样的地步,温惜花要是会顺着话头往下说,给对方抓住痛脚翻旧帐的机会,那他就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还好温公子最大的优点就是大丈夫能屈能伸,见势不妙,立刻告饶道:“过去是过去,今次是今次。小白,你知我最怕跟官府扯上关系,何况要是我惹上麻烦,你肯定也是要一起下水的,到时候就谁也不要埋怨了。”
沈白聿本来也没有跟他较真,笑了笑,道:“我还以为,你向来对左风盗很有兴趣。”
温惜花坦然道:“是,有兴趣得很。”
沈白聿又道:“官府插手这样大的案子,并不是什么少见的事。”
温惜花道:“的确不是。”
沈白聿续道:“叶飞儿是女神捕,又有雷廷之襄助,他们那样说,或许只是想警告我们莫要插手此事。”
温惜花苦笑起来,道:“不管他们是警告也好,想拖我下水也好,刚刚我是决计不能再听下去的。”
沈白聿挑起眉,道:“为什么?”
温惜花扳起脸,指着自己的鼻尖道:“因为我这个人有个很大的毛病。”
沈白聿似笑非笑地看他,道:“若是我记得没错,你似乎有很多毛病,而且都不小。”
温惜花的眼睛也已经有了笑意,却依旧肃容道:“但是这一个毛病,却很要命。”
沈白聿叹道:“很要命的毛病,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那么几个。”
温惜花也叹道:“我最大的毛病,就是好奇心太重。”
沈白聿才真正笑了,道:“这你倒说对了,一个人如果好奇心很重,的确是会要命的。”
温惜花摊手,道:“所以我绝不能继续听下去。若是这件事很有趣,一旦勾起了我这个毛病,那就是多少麻烦上身也拉不回来了。”
沈白聿望向前方,喃喃道:“……原来这个人竟是有自知之明的。”
温惜花嘻嘻笑道:“那是自然,你不觉得我这个人向来做事谋定后动、懂得分寸么?”
这句话说完,沈白聿盯着他瞅了半天,忽然话也不说就直直地往前走,边走还边忍不住地直摇头。温惜花放声大笑,追了上去,笑声在两边高耸的墙壁上回荡。
东方出现星斗明月,两人慢慢地走在凤凰集的小路上。这镇子虽小,却布局精巧,飞檐翘角,青石小道,颇有几分韵味。更有数条水道环绕其间,有妇人拿了锅碗瓢盆,边蹲在水边刷洗边闲话些家长里短。
沈白聿忽然道:“记得从前听你说过左风盗,他们第一次出手,劫的是什么人?”
温惜花答道:“十年前,南北货富贾夔州田家。”
沈白聿沉思片刻,像是终于想起来似的,又问道:“第二次出手,是不是七年前,江陵府凌家?第三次出手,是不是四年前,潭州朵云坊彭家?”
温惜花笑道:“你记性真好,我跟你说这件事也是三年前了吧?”
沈白聿点头,沉吟道:“我明白了。”
温惜花也不问他明白了什么,显是已成竹在胸,只是微微一笑道:“左风盗,左风刀,我倒真想会会这群霍不归也抓不住的悍匪,想会会他们无影无形的左手刀。”
沈白聿也笑了,道:“不错。你向来喜欢说,天下间没有永远的秘密,也没有真正做到天衣无缝的事情。”
温惜花转头看着沈白聿,微笑道:“你竟都记得。是,我现在也还是这样认为——没有天衣无缝,只要是人做出来的事,就一定有蛛丝马迹可寻。若不是今次他们竟然劫了贡品,就算旁人不让插手,我也会想方设法探个究竟。”
沈白聿皱眉道:“这群人武功既高,又狠得下手,更懂得忍耐,为何今次居然会做下这么张扬的案子?又不是天下间没有富人可劫,非要动朝廷和外邦的脸面,像是生怕不能惹得天下皆知的。”
温惜花长叹道:“所以我才不愿、不能、也不想插手,怕只怕这件案子里另有内情,一旦涉足,恐怕盘根错节、泥足深陷。”
沈白聿饶有兴味地看他,笑道:“以往你只恨不得内情太少,今次居然嫌多了。”
“你这么想不奇怪。小白,你是真正的江湖人,生于刀光,长于剑影;我却不同,我生于官宦之家,长于浩浩皇恩,”这样说的时候,温惜花嘴边带着一丝只有他才有的,锐利的自嘲,摇头道:“还是大姐说得对,我是必要入江湖的,不然怎会有今日的逍遥快活。”
沈白聿听了半晌,才缓缓地道:“官有官路,匪有匪道,民有民生,天下间无论什么地方,都不会比别的龌龊更少,却也不会干净更多。”
温惜花笑道:“倒忘记你也是做过官的。也许你对,重要的在事在人,不在地方。”
沈白聿道:“说起地方,倒是想起来了。”
温惜花眼珠一转,道:“你说的莫非是居古轩两处分号关门的内情?”见沈白聿点头,他忍不住大声呻吟道:“求求你莫要再勾我了,现在我已经对左风盗好奇得要命,再加这么一件事,还怎么得了。”
沈白聿大笑道:“真真此地无银三百两,我还什么都没说呢。”
这时前路已经尽,眼前出现一家小酒肆,也建得别致。屋子紧靠江沿,高出普通民房些许,吊脚梁挑了一边出去,倒突出了丈许架在水上。左侧几个灯笼在风里忽忽悠悠,衬得不知是蓝还是绿的酒幌子漆黑一片,只能勉强辨别出“响水铺”三个白字。
温惜花已经笑起来,道:“真是说什么是什么,正愁刚刚在鸿雁楼还没有喝够,居然就转到这么一家酒铺。”
沈白聿禁不住抚额叹道:“温惜花温公子,你确定你最大的毛病只有一个么?”
说归说,他还是给温惜花连拉带哄地拖进了酒肆,坐在临江的桌上。店里已经坐满了客人,比鸿雁楼还热闹得多,凤凰集地方小归小,通衢之地的名声倒不欺人。这间酒铺的老板娘是个四十不到的女子,不说八面玲珑,也眉目间一团和气。大约是常见来往客商和渔家,忽然见到这么丰神俊朗,却又文不似文,武不似武的两位公子,也有些慌了手脚。
温惜花笑嘻嘻地道:“老板娘,这里叫做‘响水铺’,定有什么拿手的好东西,你尽可以将最好的酒拿出来,我们也算没有白来凤凰集这一趟。”
老板娘笑道:“客官真是明白人,我秋二娘这里最好的,就是响水酒。是以上好的响水稻米历经三载制成,冬天河面未曾冰冻的时候吊在水下,烈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