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溜溜      更新:2021-02-26 18:15      字数:4801
  氲剑淳葱徊幻簦橹呒鄣拿朗常耆蝗ダ砘帷?br />
  唔,这么说来,食物不是重点,关键该是在她这个人身上?
  凌珑愈想愈迷糊,无论如何,就是想不透,自个儿有啥不同之处,会招来向刚三不五时的「关照」,害她落得被学姊们围剿的凄惨下场——
  门口传来些许动静,把风的人突然嚷了起来。「喂,到别处去!你的眼睛是瞎了吗?难道没看到那块牌子?」
  砰!
  外头传来巨响,听起来很像是那块「清洁中」的牌子,被人一拳敲碎的声音。
  把风的人口气顿时变得弱了,吞吞吐吐的,畏缩至极。
  「呃——呃——这、这里是女厕,你、你不能、不能——啊!」某种闷闷的声音一响,声音霎时断了。
  「好像有不识相的想进来。」厕所内有人说道。
  带头的那个学姊皱起眉头,不耐的挥手。
  「不论是谁,都打发出去,我还有话没问完—」她正准备回头继续拷问,但是眼角一瞄见来者何人,那凶神恶煞般的脸色,立刻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整个人背脊一弯,诚惶诚恐的迎上前去。
  一个矮胖的身子占据了门口,就算受到隆重的欢迎,那张黝黑的圆脸仍旧酷得没有半点表情。
  她用锐利的视线,四处瞄了一圈,这才踱步走进来,气势有如出巡的酷斯拉,无人能挡。至於把风的人,因为有眼不视女泰山,错把大姊头当成是男儿身,被赏以一拳,早已软趴趴的昏在地上。
  厕所内的众人,惊见校园内的女头目大驾光临,马上垂下脑袋,恭敬的站成两排,连大气也不敢吐。
  提起这位大姊头,那可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人都在背地里叫她「杨小胖」,至於真名,倒是没几个人知道。
  她也是高一新生,但却来历非凡,家里开设国术馆,上头有四个恶名昭彰的哥哥。而她本人,更是把「巾帼不让须眉三逼句话,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但粗壮有力、走路有风,气势活像要去干架,声名远播,号称黑社会的明日之星。
  「大姊头,您怎么突然来了?」有人鼓起勇气发问。
  杨小胖停下脚步,挑起眉头。
  「怎么,我不能来吗?」
  众人脖子一缩,被这回答堵得说不出话,再也没人敢吭声,室内又陷入一阵沈默。
  杨小胖缓慢的踱著步伐,走到队伍的最後方,视线扫著了极力想缩在墙角的凌珑。她双眼一亮,抬起手来,像赶蚊子似的挥了挥。
  「全给我出去。」
  「啊?」
  杨小胖转过身来,三分头的发型,让那浓眉大眼显得更有魄力。「没听到吗?我说,都给我出去。」
  「但是,大姊头,我们还有话没有——」
  圆脸上的两道浓眉一皱,杨小胖挥出拳头,重重的打在厕所的门上。
  砰!
  又是一声巨响。这回,是木门上多了个大洞。
  所有人双眼发直,一脸惊恐的看著那个洞,担忧要是再留下来,那个洞就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我——我——我妈妈要我——早点回家——」先前对凌珑最凶恶的学姊,这会儿变身成孝顺的孩子,她发抖的说完这句话,立刻脚底抹油,又跌又爬的冲出去了。
  其他人从善如流,火速跟进。
  「呃,啊——那个——我明天要考试,得回去看书——」
  「那——我、我——我得回去录日剧!」
  各种稀奇古怪的理由纷纷出笼,亲卫队们挤成一团,像是遇上火警似的,个个满脸惊慌,争先恐後的往外跑。她们急著要离开,就怕再待得久一些,会招来什么可怕的不测。
  厕所内转眼清场,只剩下两个人。
  眼看其他人都溜了,缩在最角落的凌珑当然也想落跑,只是她才刚刚离开墙角,腿儿迈开,跑没两步,杨小胖就开口了。
  「站住。」
  凌珑全身僵硬,只能无限渴望的看著门口,却不敢轻举妄动。
  呜呜,她想回家啊!一家人的五脏庙都交给她打点,而她却被困在这儿,没办法离开。
  时间已经超过五点了,要是再拖延下去,黄昏市场就要收摊丁,那些青翠的茼蒿,说不定会被其他主妇搜刮完。要是没买著茼蒿,那她就得重新安排晚餐的菜色。
  更重要的是,她、她她她她——她真的不想跟大姊头独处啊!
  「你留下。」
  简单的三个字,等於是宣判了她的死刑。
  凌珑全身发颤,怕得泪汪汪、心慌慌,腿儿一软,再也支撑不住,咚的一声,当场就趴了下来。
  不会吧?难道创校有史以来,最粗壮有力、神勇无敌的大姊头杨小胖,竟然也是向刚的爱慕者?呜呜,完了完了,走了一群恶狼,却来了一头恶虎,看来她这回真的是死定了!
  突然,胖胖的手搭住她的肩膀——
  「喂!」
  呜呜,不要啊,饶命啊!
  凌珑抱著脑袋瓜子,连求饶的勇气都没有,整个人缩成一个小球儿,就等著挨打,甚至忘了该要放声大喊救命。
  只是,那只胖胖手居然没有展开致命攻击,反倒不轻不重的一拍,示意她抬起头来。
  「你听过『白鹤报恩』的故事吧?」杨小胖问道,口吻虽然仍旧冷峻,但是至少不带任何杀气。
  畏缩的小脸,慢慢的抬了起来,错愕的看著那张近在咫尺的圆脸。
  「我、我不懂——」眼前的情形,跟她想像的「刑求」画面,可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她完全没想到,对方竟会在这个时候,提起什么白鹤报恩的事。
  「我救了你,对吧?所以呢,你得要报答我。」杨小胖开门见山,毫不客气的讨起人情,那双曾打败无数恶棍的胖手,如今搁在她的肩膀上;而那张曾吓得无数流氓跪地求饶的圆脸,如今更凑在她眼前,笔直的望著她。
  看来,杨小胖并不是为了向刚而来,她的小命暂时是保住了。
  不过,白鹤报恩?!
  呃,虽说,杨小胖是在那群亲卫队手上救了她,但是,总不会因为这样,就要她「以身相许」吧?
  「别发呆,你要点头啊!」眼看凌珑双眼发直、嘴儿半张,半晌都不回话,大姊头宝贵的耐心逐渐用尽,浓眉皱得紧紧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这声河东狮吼,可是把凌珑吼得回神了,她看著门上的大洞,惊慌的开始用力点头,力道之大,还险些要扭了颈子。
  「很好。」得到回应後,杨小胖满意的点头。
  她先走到门口,左右张望半晌,确定四下无人,连先前被揍昏的那个也逃逸无踪後,这才定回来,谨慎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
  「拿去。」
  「呃,这个是——」凌珑一头雾水,呆愣的看著手中的信封,摸不清里头装的是啥东西。
  信封印刷精美,是少女最偏爱的那种粉红色,上头印著怒放的玫瑰花,以及缠绵悱恻的情诗,甚至还用一枚红色的心形贴纸,仔细贴住封口。这封信闻起来香味扑鼻,似乎是洒了不少的香水,照看这个样子,里头装的,应该不是威吓信或是挑战书——
  那么,会是情书吗?大姊头杨小胖的情书?!
  凌珑瞬间脸色发白,小手一沈,只觉得那封信变得比石头还重。
  「我——我——我——」她汗如雨下,努力想解释。「呃,很谢谢你的好意,但是——但是——我、我、我比较喜欢男的——」她「受宠若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声音愈来愈小。
  「你想到哪里去了?」杨小胖瞪了她一眼,圆脸上不见半点笑意,还是酷得让人退避三舍。
  「啊?」难道,不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吗?
  「我是要你把信转交给张彻一。』口气还是很冷硬,只是,那黝黑的肤色上,悄悄的浮现一抹暗红。
  真相大白,凌珑松了一口气,好不容易搁下心里的大石头。呼,原来,这封情书不是要给她的。
  虽说对校园风云人物没兴趣,但是入学三个多月,听多了同学问的口耳相传,对这个名字,她多少还有点印象。
  依稀记得,小芳曾提过,张彻一是现任的篮球队长,人高马大、球技一流,在球场上奔驰时,魅力直逼流川枫与仙道,帅得让人无力招架——
  原来,英挺的篮球队长,才是大姊头倾心的对象啊!
  「你说的,是那个篮球队长吧?」凌珑捧著信封,一脸为难,又陷入另一个困扰。「我——我——那个——」
  「有啥问题吗?」
  「我、我——我不认识他耶——」
  「所以才说是『转」交啊!」杨小胖的声音里有丝压抑,显然正在忍耐她的迟钝。「你哥哥不是跟他同班吗?」她提醒。
  凌珑点头,开始有些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让我哥把信拿给张彻一?」
  「没错。」
  肯定的答案,让凌珑的眼珠子差点没跌出来。
  真没想到,人人闻之色变的大姊头,竞也有如此含蓄的少女心;更没想到,杨小胖竟会挑了她来送信。她这只白鹤,倒是不用拔羽毛织布报恩,更不用以身相许,只需要传递一封情书就够了。
  「怎么样?这件事情你应该办得到吧?」
  「唔,没问题是没问题,只是——」
  「只是什么?」圆脸看来有些耐。
  「这样大费周章的转信,不嫌太迂回了吗?」凌珑鼓起少少的勇气问道。
  「你有意见?」浓眉大眼全都揪了起来,圆圆的脸透露著不悦,显然是没引接纳别人意见的雅量。
  少得可怜的勇气,被这么一瞪,立刻咻的一声消失不见,连一丁点都不剩。
  「没有没有,我什么意见都没有。」凌珑卯足了劲,非常用力的摇头。
  皱成一团的圆脸,好不容易才逐渐舒展开来。她靠得更近,胖胖的手又搁上来,重重的拍了两下。
  「这件事情要是有其他人知道,那么——」话没有说完,但是威胁的意味浓厚,配上魄力十足的浓眉大眼圆圆脸,威力更是惊人。
  「我、我、我不会说的——」凌珑全身发抖,用双手捧著那封信,慎重保证,只差没有发下毒誓,言明会誓死捍卫这个秘密。
  她识时务且充分合作的态度,让杨小胖很满意,那双胖胖手又重拍了数下,把她拍得几乎岔了气,险些要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
  「你替我办事,我也不会亏待你。以後,有我罩你,那些人不敢再找你麻烦了。」杨小胖豪气的宣布,接著站起来,看看窗外的天色。「好了,天黑了,我该回去练拳了。」她自顾自的说完,粗壮的身子就转了个方向,像出现时一样,踏出霸气十足的步伐,扔下凌珑,迳自离开了。
  夕阳西下,黄昏的余晖透过高高的气窗,洒落一地橙黄。
  全身发软的凌珑,就这么捧著那个粉红色的信封,呆滞的看著杨小胖远去的身影,久久无法动弹。
  XXX  XXX  XXX
  日薄西山,倦鸟归巢。
  不只是倦鸟懂得归巢,连凌珑这只吓得半死的笨鸟,也是得乖乖回巢。
  她捧著那封烫手的情书,在厕所里跪了半个多小时,才有力气撑起发软的双腿,走进空无一人的停车棚,在浓浓暮色中离开校门。
  饿得咕噜响的五脏庙,提醒她得先去补充晚餐的食材。脚踏车拐了个弯,绕去黄昏市场选购,半晌之後,她再离开时,车把手上勾著一个装满茼莴的塑胶袋。
  街灯一盏接一盏的亮了,在道路的尽头,是绵延数公里的菊花田。为了加速菊花的成长,供应国内与外销的市场,菊花田里满是灯火,入夜後显得光亮无比,照亮了大半个夜空。
  凌珑骑著脚踏车,回到自家的宅子前。她双手一按,扣住煞车,当车子停止的瞬间,娇小的人儿也跟著跳下椅垫。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她喃喃低喊,停妥交通工具,就左手抓著书包、右手提著茼蒿,三步并做两步冲进屋子,急著要开始准备晓餐。
  凌家虽然观念传统,但是并非是重男轻女。只是,爸爸忙於木工,妈妈忙於乱点鸳鸯谱,而哥哥是学生会会长,洗衣煮饭之类的杂事,很理所当然的就落到她头上。
  话说回来,这也算是「人尽其才」,对於家事,凌珑的确有著过人的天分。
  洗衣擦地、整理内外环境等等,对她来说,只能算是雕虫小技,最让人竖起大拇指夸赞的,是她从厨房里端出的美味佳肴。
  时间接近六点,爸妈即将到家,她的动作得快些才行——
  冲进厨房後,凌珑扔下书包,拉开塑胶袋。接著,她像是被定格般,动作突然一僵,整个人一动也不动。
  咦,是她眼花吗?家里明明没人,而她刚刚经过客厅时,却又瞄见,沙发上有个人影——
  弯弯的柳眉打了个结,她拎著茼蒿,倒退几步,小脑袋探出厨房。
  果然,沙发上坐了个不速之客。
  向刚高健的身躯,大刺刺的陷在柔软的沙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