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节
作者:江暖      更新:2021-02-26 17:29      字数:4845
  尚无私的爱,她们与爱人有感情隔膜,同床异梦,婚后生活小心谨慎,表现
  为服从,毫无激情。
  克服再婚贬值心理对再婚者很有必要,首先要摒弃封建的贞操观念。肃
  清自己思想内传统的流毒。不论男方或女方,有责任帮助对方树立正确的婚
  恋观?双方有了这种良好意识,交往上较易互通感情。女子不可把男方的持
  重看成是对婚恋不满意的表现。过来的人,是很难再让爱神魂颠倒的,他们
  更注重实际。可是,他们懂得了更深一层的爱,这种爱是含蓄的。有了良好
  的再婚心理,就能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积极与丈夫或与妻子协调感情;能
  自然地与丈夫敞开心扉,给对方以爱和忠诚。使双方共同建立和维护爱。克
  服再婚贬值心理,对创造好的家庭气氛,对第二次婚姻更美好、更巩固是相
  当重要的。
  再婚夫妻怎样进行心理调适
  再婚夫妻的心理状况同初婚夫妻是有所不同的,就是前者具有后者一般
  所不具有的某些心理敏感,需要我们正确处理。
  (1)对先前爱人的感情问题。一般说来,再婚前苦是因为离婚而造成家
  庭的破损,那末原来夫妻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也就不存在对先前爱人的思念。
  但是,再婚前若是丧偶而造成家庭的破损,而原来夫妻间的感情又比较深厚,
  那末丧偶后的感情波动就会延续一段时间。这种感情虽然随着家庭的重建能
  够减弱,但要完全排除既不现实,又不合情理。于是,怎样对待这种感情,
  是截然排斥,还是听任流露,抑或是互相体谅与照顾?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互相体谅与照顾。谁都承认,爱情应该是专一的;但
  专一的爱情并不排斥已经逝去的爱情在心理上可能留下的余波,更不要求已
  经逝去的爱情丧失其原来的价值。既然过去的爱情曾经在你爱人的心灵中激
  起过令人难忘的浪花,那末,只有用新的爱情琼浆才能使它得到补偿和更替。
  有些丈夫或妻子看到爱人有触景生情思前人的情况,就认为在爱人的心目
  中,自己的地位还不及她(他)的先夫或先妻,由此对爱人心存不悦。这种
  做法并不妥当,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诚然,对另一方来说,对原先爱人的感
  情也有一个注意方式、方法的问题,因为毕竟你已组成了新的家庭,否则也
  容易引起对方不必要的误解。
  (2)今昔爱人间的比较问题。再婚夫妻由于双方或其中一方已经建立过
  家庭,于是在进行外部比较的同时,还有内部比较。不能说这种比较不正常,
  关键是怎么比较。心理研究告诉我们,人在不同的情感支配下,当你满意如
  今的爱人时,他(她)的优点常在你的头脑中膨胀;当你同他(她)闹矛盾
  时,又会自觉不自觉地把她的缺点同原先爱人的优点相比较。这种比较除了
  恶化你的情绪、扩大你同爱人间业已存在的矛盾以外,不会有别人积极效果。
  在爱情问题上,自尊心更为敏感。当一个人听到丈夫或妻子对她(他)说:
  你还不及我原先的爱人时,她(他)的内心情感反映也就可想而知。所以,
  有矛盾时最好就事解决,不要进行有损感情的比较,更不要说容易使对方伤
  心的话。
  对于另一方来说,有些初婚的妻子或丈夫,总喜欢问再婚的爱人:我比
  她(他)怎么样?提出这个问题所希望得到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但给对方
  却出了个难题。如果对方的想法同你的要求一致,问题好办。如果不一致,
  或是自讨没趣,或是双方难堪,或是欺骗你的感情,效果都是不好的。如果
  把这当作一种目的,就失去了家庭幸福的意义,实际上难以建设幸福的家庭。
  (3)信任问题。不用讳言,目前社会上有相当多的人,认为离过婚的人
  都不是好人。这种说法明显缺乏分析,也不符合实际。其实,生活中离婚和
  离婚者的情况千差万别。况且还有相当一些离婚,并不明显涉及道德问题,
  只是夫妻双方难以契合彼此的个性以致感情破裂。因此,认为离婚都是不光
  彩的事情,显然是不正确的。生活不乏矛盾,夫妻生活当不例外。你同你爱
  人在日常相处中发生龃龉乃纠纷,亦不奇怪。有时候可能责任在你爱人,有
  时候则由于你的过错,更多的时候恐怕双方都有欠缺。但是,在发生龃龉和
  纠纷时,你的心理敏感点往往会驱使你怀疑你爱人的人品:如果他(她)是
  一个好相处的人,为什么同他(她)原来的爱人合不来,而要闹离婚呢?这
  种猜疑和戒备心理的存在,对于你们夫妻间的真诚相处是有害无益的。要避
  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无疑主要在于你要消除对离婚者的偏见,但对你爱人来
  说,也有需要努力的地方。生活向人们显示,对离婚的偏见,常使离婚者不
  敢向新的恋人如实袒露自己离婚的原因,而往往把责任完全推到原先的爱人
  一方。其实,在多数情况下,离婚所以成为事实,往往是双方都有责任。把
  自己的弱点、缺点乃至错误毫不隐瞒地告诉对方,只会加深对方的了解,避
  免日后夫妻生活出现波折。
  那么,是不是双方都离过婚而重建的家庭,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呢?也
  不是。离婚有多种原因,就责任来说,有的主要在对方,有的主要在自己,
  有的双方都有。但实际情况同离婚者的主观判断常有差距。于是,夫妻间发
  生纠纷、争吵时,往往会认为自己的离婚是由于原先的爱人不好,而对方的
  离婚是由于他(她)自己的不好,所以,也会同初婚者一样怀疑爱人的人品。
  这种不信任的后果甚至比前面的情况更糟,它势必会引起对方“以牙还牙”
  的反击,因此更要注意防止。
  再婚夫妻虽有不同于初婚夫妻的心理特点,但又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因
  为他们毕竟也是以爱情为纽带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生活证明,只要夫妻双方
  切实按照“长相知,不相疑”原则来协调彼此的关系,那末,不论是初婚,
  还是再婚,都能迎来“和谐如琴瑟”的融洽感情。
  夫妻怎样才能不相疑
  (1)要把夫妻关系建筑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我们主张恋爱阶段时间适
  当长一些,各自对对方的思想、品质、个性、习惯、兴趣、社交等等,都力
  求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婚后生活能够比较自然地实现周总
  理和邓颖超同志提出的“八互”,其中也包括互信。当然,婚前的恋爱时间
  终究是有限的,因此,相互的深入了解和充分信任,还有赖于婚后的共同培
  植。这种了解和信任。看来也得从小事做起。列宁和克鲁普斯卡娅从共同生
  活的那天起,就订了一个“公约”:互不盘问,后来又加了一条:互不隐瞒。
  互不隐瞒和互不盘问也是相辅相成的。一方毫不隐瞒,另一方相应该说就没
  有什么好盘问的了;一方拼命隐瞒,另一方盘根问底的可能性就比较大。这
  是一般而言。如果标准更高一些,即使一方有些事情隐瞒了,事后又被你察
  觉了,但你仍然以诚相待,宽宏大量,从而唤起对方的内疚感,使对方向你
  的行为靠拢。不隐瞒、不盘问,就是夫妻间要经常交心。有道是“长相知,
  才能不相疑;不相疑,才能长相知。”
  (2)一旦有了猜疑,就要冷静,也不要把疑窦长期闷在心里。正如前面
  所说,人在猜疑的时候,容易为封闭性的思路所支配。这时,自己的冷静克
  制绝对需要。要多设想几个对立面,只要有一个对立面突破了封闭性思路的
  循环圈,你的理智就可能及时得到召唤。这时要紧的是应把自己的真实想法
  及时告诉爱人,当然交换意见的方式方法需要注意。只要你诚恳相告,爱人
  未必会认为这是你对他的不信任,相反从你的一片诚意中,倒会进一步看到
  你对他的信赖。意见的交换有多种好处:若是误会,当可及时消除;若是看
  法不同,通过谈心,各自的想法为对方所了解,也有好处;若真证实了猜疑
  并非无端,那么夫妻间则应心平气和地讨论解决办法,尽力使事情解决在始
  发之际。这比有了猜疑一个人闷在心里,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使矛盾
  进一步扩大甚至恶化,不是要好得多吗?
  夫妻怎样相互适应
  夫妻之间在生活情趣、爱好方面怎样相互适应呢?可以看看下面这个故
  事:
  小孙是个集邮迷,那几本集邮册真象他的性命一样,他的零用钱绝大部
  分都花在这上面,平时欣赏、好玩、翻阅集邮书籍,同邮友交流信息占去了
  他大部分业余时间。妻子小王对此不感兴趣,对丈夫很不满意,她说:“把
  钱花在这儿张小纸头上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改善改善伙食。”又说:“你有
  空不会读书,帮家里干点事?”
  有一次小孙看到一套邮票,他非常喜欢,可是每套需花20 元。因零用钱
  不够,他挪用了家庭开支。小王知道后和他吵了一架,小孙只好检讨,向妻
  子保证:今后把集邮所花的钱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把耗费在这上面的时
  间也作了限制,并且订了读书计划和家务计划,这样,家庭生活就比较正常
  了,妻子也比较满意了。同时,小孙有时也向小王谈一些集邮知识,邮票的
  丰富内容和艺术享受等等,她似乎也有些“入门”了。有一次小孙回家,看
  到小王在翻他的集邮簿。小孙说:“哈,你也感兴趣了吗?”她朝他笑笑。
  有一次他们还一起参观了一个集邮展览,她看得津津有味。经过这一过程,
  他们夫妻在生活上更合拍了。
  的确,夫妻在生活上要合拍。如果你喜欢这样,他反对;他喜欢那样,
  你又厌恶,那么就会经常“撞车”,家庭生活就不会和谐。人们常说择偶应
  该在理想、性格、兴趣方面都比较一致,这当然是对的。但是,找对象哪能
  这么凑巧,这么天衣无缝呢?能在大的方向,例如志向和理想方向一致就很
  不错了?至于有些具体生活问题,如吃饭口味、生活习惯、业余爱好等等不
  完全一致的现象,很难避免,于是在结婚以后就要有相互适应的过程。
  夫妻间相互适应一般可经历三个阶段:
  (1)顺应。也就是相互迁就,虽然不同意对方这么做,但这是非原则问
  题,算了,马虎点吧。例如妻子爱吃辣,虽然自己不爱吃,也跟她一起吃吧。
  又如丈夫爱集邮,虽然自己并不喜欢,也听之由之吧!
  (2)同化。共同生活的时间长了,本来仅仅是迁就的事情,慢慢地变成
  习惯,在兴趣、爱好方面比较接近了。例如不爱吃辣的丈夫和妻子一起吃辣,
  后来也逐渐感到满有味道;妻子感到丈夫集邮也有点意思了。
  (3)内化。夫妻经过长期共同生活,在各方面十分默契,完全融合在一
  起。见到配偶一皱眉,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要干什么,夫妻之间再也没有什
  么不谐调的现象了。
  就前面所述的例子而言,小孙和小王仅仅是从顺应到同化,至于达到内
  化的境地,则还有个相当长的过程。至于顺应,是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
  不能单纯地要求一方顺应另一方。青年夫妻相互适应性强,同化、内化的进
  程比较快,这方面比中、老年人再婚优越一些。当然,中、老年人生活经验
  丰富,比青年人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比较能顺应对方,这也是他们的优
  夫妻应该怎样进行“互补”
  夫妻之间有差异是好还是不好,要作具体分析。
  男女爱情的产生和婚姻关系的巩固往往是由两类因素相互影响的结果:
  一类因素是生活目标、价值观念和兴趣的共同性,这是显而易见的;另一类
  因素的是性格、气质和才能的差异性,这也是不可忽略的。夫妻之间要有许
  多方面的“同”,同时也要有一定的差异,除了相互适应——即顺应、同化、
  内化以外,还有一个方式是“互补”,通过“互补”,以求夫妻更加和谐而
  一致。许多事实证明,在科学、文化界以及其它许多领域,天才人物往往具
  有一些显著地不同于一般人的素质,他们身上会有某些超群的、非典型的、
  反常的特点——有些是优点,有些则是缺点。他们为了弥补在爱情和家庭生
  活中的某些不平衡因素,因此,所寻求的配偶往往是一些智力平平、但在其
  它方面有显著优点的异性。这样,生活就恢复了平衡,克服和补偿了缺陷。
  对一般人来说,“互补”的情况也是常见的:在业务上,丈夫长于此,妻子
  长于彼,才能相互帮助;一个人忙于工作,另一个善于持家,生活中矛盾就
  少;一方性子比较急,另一方性子比较慢,就可以既把事情考虑得周到些,
  又做得快一些;等等。这样的夫妻正象凹凸相反的两块模子,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