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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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 更新:2021-02-17 07:40 字数:4802
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见一个爱一个的,可是这些日子以来,在他身上确实找不到什么风流浪子的影子了。况且,连睡觉也会喊我的名字。。。。。。呃,这家伙这次该不会是认真的吧?!难道,真的喜欢上我了。。。。。。。
“林妹妹?!”
“谁?!”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转身一看竟是潇缇,“你干什么一惊一乍的,吓了我一跳!”
潇缇看了看尚在熟睡中的混事魔王,随即用审视的目光望着我道:“这么晚了还不去睡觉,在这儿做什么?”
靠,美男子该不会以为我是。。。。。。。啊!!完了~~这回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啊,“潇缇哥哥,不,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的,真的不是。。。。。。。我只是,只是我。。。。。。。我没有啊,我们和二哥哥是清白的!”MD,我这是说什么呢我啊?!算了,啥也别说了,等死算了!我郁闷地低下了头,等着接受潇缇对我的责备。。。。。。
潇缇的脸上飘过一丝淡淡地漠然,随后伸手拉起坐在地上的我,轻声道:“太晚了,快去睡吧。”
“我跟你发誓,我真的没有,我刚才只是——”我有些自责地说道
潇缇微笑着点了点头:“我知道,快去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说罢,又解下身上的披风替我披上:“夜里风大,这个你披着吧——”
不知为什么,看到潇缇这个样子,我的心里反倒还不如他大骂我一顿来的舒坦,现在这般,就好像自己真的背叛了他一样,真想赶快补偿他一下。想到这儿,我方怯怯地牵了潇缇的手道:“哥,你陪我一会儿吧,我一个人睡害怕。”
听了我的话,潇缇的脸上闪过片刻的惊诧和犹豫,但却又立即恢复了淡淡的笑容:“都这么大了,还怕黑,真是的。”
。。。。。。。。
静静地躺在潇缇身边,望着天空中那轮皎洁的月,我的心中竟泛起一丝莫名的伤感,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躺在我身边的这个人,并不是我生命中那个真正的王子,虽然自从进到贤王府后,我就一门心思地认为自己爱着他,但是冥冥之中却总觉得我们之间好像真的少了些什么。也许,真的如他所说,我对他是喜欢,而不是爱。。。。。。。
第二天一早,我和潇缇是被混世魔王一阵石破天惊的暴嚷声惊醒的——
“喂,你嚷那么大声干嘛?!注意一下素质啊!”我揉着惺忪睡眼,冲混世魔王喊道
“你。。。。你们,你们昨晚。。。。。啊??”混世魔王紧张兮兮地吵嚷着
潇缇见状,方坐起身来道:“二哥多想了,昨晚林妹妹怕黑睡不着,所以让我陪他一会儿,没想到就睡着了。”
混世魔王听此,方才安静了下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哦,原来,原来是这样子啊....嘿嘿嘿。”
一时收拾完行李,我们方离开了那座破庙。一路上,每逢休息的时候,混世魔王总是趁机凑到我身边,不放心地向我打听昨晚的事情.
"林妹妹,昨晚你和三弟——"
“靠,有完没完啊你,真是八卦耶——你若转世投胎到二十一世纪,一定是个顶尖娱记吧!”我郁闷地说道
混世魔王被我这一番话说得满头雾水,眨巴着那双清澈的美目诧异道:“林妹妹,你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
哈,你要能听懂,倒还真是奇怪了呢!“意思是说,你要学会控制一下你自己,不要求知欲望那么强烈好不好?!”我爱搭不理道
“我这也是为了你好啊,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能随便睡在男人身边呢,太不成体统了吧。”
“我们可是合法夫妻,要你管啊!少爷,不要光顾着说别人,你知不知道你昨晚睡觉的姿势有多龌龊啊,还吮手指头呢!”我故意骗混事魔王说道
听了我的话,混世魔王脸上登时绯起两片红晕,“不会吧?!真的还是假的啊?我睡觉的样子真的有那么差劲啊?”
“当然了,我亲眼看到的!”我故作镇定道,“你若是再问昨晚的事,我就把你的睡相告诉宫羽哥哥和潇缇,堂堂的贤王府二少爷,睡觉还吮手指,哈哈,真是羞死人了呦~~”
“你小声一点啊!”混世魔王连忙捂住我的嘴道:“喂,谁让你偷看本少爷睡觉的啊!讨厌~~我以后不问就是了,好妹妹,你可千万千万别说出去——”
哈,混世魔王又犯可爱啦,一个大男人,还“讨厌~~”呢!呵呵,若不出此计,怎么能掩住你这个‘八卦’的嘴巴啊。
“你们两个又在叽叽喳喳的说些什么?”宫羽哥哥牵着他的‘追风’笑着走过来道,“昨晚在庙里睡得委屈了些,不过你们放心,不出两个时辰,我们就赶到前面的桑榆镇了,今晚我们就在镇上找家客栈住下吧。”
“有客栈住了?噢耶!”我高兴道
穿过了一片树林,一片原野,绕过山间崎岖的小路,直到太阳落山,我们方来到桑榆镇上。哇,赶了两天的路,终于见到点人气了。说起这桑榆镇,虽比不上汴京城里的繁华喧嚣,但却也不失为一个热闹的地方,自从进了小镇,我的眼睛便从来没有片刻的闲暇,完全被街道两旁的商家所吸引。自打穿越过来,我这个购物狂,还从来没有好好逛个街呢,见到这些琳琅满目的民间玩物,我不禁燃起了强烈的购物欲望。
“等一下!我要逛街!”我理直气壮的冲走在前面的宫羽哥哥喊道
宫羽哥哥回头笑了笑道:“都累了一天了,我们还是先找家客栈住下来再说吧。”
“我想要现在逛嘛,潇缇你跟我一起去好不好?”我拉着潇缇的衣袖央求道
潇缇听此,微微皱了皱眉,“我们有那么重要的事情去办,哪有闲情逸趣去逛什么街啊?现在边关的百姓还在水深火热之中呢!”
切,又摆一副孔老夫子忧国忧民的样子,还真以为自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啊!我不禁有些扫兴的噘起了嘴巴。
“要不,我陪她去吧。”混世魔王笑了笑道:“反正今晚我们就住在镇上了,赶了两天的路,这丫头一定闷坏了,想要玩一玩就让她去吧。”
“耶,太好了!”我高兴得从潇缇的身后跳下来,爬到混世魔王的马背上向宫羽哥哥和潇缇道:“既然你们不去,那我们可走喽!”
(四十五) 跟着“小混”逛夜市
见我和混世魔王一唱一和地执意要去,宫羽哥哥只得笑着摇了摇头道:“真拿你们没办法。记得早点回来,明天一早还要赶路呢!”说罢,方指着不远处一家名为“怡然”的客栈道:“我们就住那一家,回来后到这里来找我们。”
“好啊!一定!”我和混世魔王笑答道,顺便摘下挂在马脖子上的行李扔给宫羽,“一会见了!”混世魔王边说边“驾”了一声,带着我向集市那边去了。临走时我偷偷回头看了一眼潇缇,他依然是那副淡淡的表情,嘴角微微泛着微笑。。。。。。靠,真是个木头人,不能假装吃一下醋啊?!
小镇的路上南来北往的人很多,而混世魔王却极没素质地把马骑得飞快,“干什么你?!有点素质行不行,骑慢一点啊!”我冲混世魔王喊道
“很久都没有跑马了,趁此机会还不好好玩一玩儿!要再快一点才好!”说罢,混事魔王又照着马屁股打了一鞭子
晕,我还真是郁闷啊,就这速度,还不如21世纪一辆淘汰的农用拖拉机快呢,混事魔王居然也能骑得这么带劲儿!
“骑慢一点儿听见没有啊你!这里这么多人,想死啊!”我气得在混事魔王肩上拧了一把
混世魔王疼得“哎呦”一声,立刻乖乖的放慢了速度。哼,我就说嘛,和混世魔王这家伙在一起只能用武力手段解决问题的说。。。。。。
马儿停下来的时候,月已经挂上了枝头,走的路程之远,甚至让我怀疑我们是否还在桑榆镇境内。“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我问
“傻丫头,这里才好玩呢!”混事魔王笑道
我向四周望了望,却不见一家商铺,“这里明明什么都没有!怎么还说好玩呢?”我嗔怪道
“别急啊,跟我走!”说罢,混事魔王将马拴在路边的一棵老槐树上,拉着我穿过一条巷子,来到了一条灯火通明的街道前。
“哇,真的好热闹哦!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好玩的地方啊!”我感叹道
“哼,告诉你别小瞧我的嘛!这是桑榆镇的夜市,在京城里也很有名的,当年,皇上他老人家微服出巡的时候,还亲自来过呢!”混世魔王一副神气的样子
“真的吗?那还等什么,快走啊!”说罢,我便迫不及待地拉着混事魔王向夜市中心奔去。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没想到在古代这种经济条件极其落后的时代,还能有如此繁华地方,相比之下,就连北京月坛公园每年春节举办的庙会也显得逊色多了。我快乐的流连于每一个摊位,看见喜欢的直接拿走,至于善后工作,完全交由混世魔王全权负责,哈,这种感觉真是太爽歪歪了。。。。。
“咦?那是什么?”我望着不远处一方人头攒动的街角问道
混事魔王艰难地拨开抱在胸前的各种百货,露出两只眼睛望了望道:“哦,大概是射飞刀的民间游戏!不过,林妹妹,我们买了这么多东西,不要再玩了吧!”
“居然还可以做游戏啊,我一定要去!”于是,我不顾混事魔王的哀求声将其强行拽进了人群。挤到前面一看,果然如混事魔王所说,是个射飞刀的游戏。人群的正前方用长枪支着的一块不大不小的草靶子,旁边的老板一边敲着铜锣一边吆喝着鼓动大家出银子来玩。想必是看到我和混事魔王衣着光鲜地站在人群的最前方,那老板笑盈盈的超我俩走过来道:“这位公子,一看您就是习武之人,想不想试一试啊,一两银子可以射五只飞刀,若是有三只射中便可得到一件小玩艺儿,怎么样,是不是很划算啊?”
还没等混事魔王开口说话,我便抢先道:“那当然了!哥,快拿银子!”
“林妹妹,别玩了吧~~~”混事魔王几近于哀求道
“干嘛?!别扫兴嘛,快给人家银子!”我边说边接过老板递给我的五只飞刀。
混事魔王见状只得将我买的一大摞东西放在一边,郁闷地把银子交给老板道:“你小心一点啊,又不会射——”
靠,藐我?!!小样儿,非让你见识一下本姑娘的厉害不可!想着,我将一只飞刀举到眼前,瞄了大概十秒钟,方自信的丢了出去,可没想到那飞刀只飞了一半的行程,便已然坠地“身亡”了。我汗,真是TM丢死人了,这玩艺怎么这么重啊,用了那么大的力气咋就只飞了这么远?!
“喂,林姑娘,你行不行啊?!”混事魔王用扇子遮着半边儿脸,在我耳边说道
“要你管啊!我刚才只不过是试一下而已,这次一定能中!”我拍了拍胸脯说道。
拿起第二只飞刀,我不停的在心中勉励自己,一定要卯足了力气再丢,最起码也要碰到靶子嘛!好,瞄准。。。。。。运气。。。。。。。用力。。。。。。。射!不知这次是不是用力太猛的缘故,刀子从我的手中飞出去后,便消失于茫茫人海里,这登时在围观的人群中引起一阵骚动。。。。。。
混事魔王见状,皱着眉头郁闷道:“小姐,你不要玩了!再这样下去,非得出事不可啊!”说罢,方从我的手里强行接过剩下的三只飞刀,自己站在了靶子前面。
“干嘛和我抢啊,你自己不是说过不玩的吗?!”一语刚落,我便惊诧的发现,三只飞刀已经齐刷刷的插在了靶心上,四周一片唏嘘声,其声势之浩大,甚至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亲临了周杰伦演唱会现场。
“献丑了,献丑了!”混事魔王春风得意的拱手向大家致敬道
切!有什么了不起啊!我故意将头转向一旁,不去捧他的场。这时候,老板捧过一只篮子笑道:“这位公子真是好刀法,你们挑一件小玩意吧!”
混事魔王在里面翻了半天,似乎也没找到一样儿可心的东西,最后只捡了一支半新不旧的剑穗儿端到我面前:“林妹妹,这个好不好?”
我只看了一眼便夺过来直接扔回篮子里,又亲自挑了半晌,最终拿着一对镶了金边儿的护身符,“依我看,这个才好!”
混事魔王不屑的看了看那护身符,皱着眉头道:“你拿的这是什么啊,丑死了!”
靠,这家伙什么品味啊!简直和本姑娘不在一个档次上!“不管,就要这个,走啦!”说罢,我拿着护身符转身便走,整得小混只得搬起那堆百货,追在我后面挤出了人群。
“林妹妹,你走慢一点啊!”小混搬着东西在后面一歪一斜的喊道。看到他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我也只得心软下来,替他分担了五分之一的货物,使得他的眼睛可以看到前面的路。见我还爱不释手的拿着那两只护身符,混事魔王不禁撇了撇嘴巴道:“什么好东西?一两银子都能买一筐了!还当宝贝拿着!”
“哼!你不喜欢正合好呢。一个给我,一个给潇缇哥哥,没有混事魔王的!”我瞪了小混一眼说道
“切,我,我还不惜的要呢!”小混嚼起嘴巴,郁郁的望着街角。我故意走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