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节
作者:
孤悟 更新:2021-02-26 17:13 字数:4774
破旧的封面上,只写了一个字,“我”。她翻出一看,里面的一句话马上把她吓了一跳,那句话是:
今天兰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像吞了一口碎玻璃。痛。
原来标注着“我”字笔记本,是高竞的日记。这本日记本跟其他的工作笔记本一模一样,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里面的大部分内容都没有日期和标题,有的只是一大段文字,或者只有一句话。莫兰觉得,他好像是在工作之余,随便写下了自己的感受。
她好奇地捧起日记看了起来。她发现了冷小慧的名字:
冷小慧跟我有了关系,终于好像有个人愿意对我好了,她为我烧饭和洗衣服。只可惜我不喜欢她,我不想碰她,她的皮肤有股药味,如果她只是给我烧烧饭,跟我说说话就好了。但我知道,她要的更多。
被人疼的感觉不错,有人抱你还问你今天好不好,而且她的体温也给了我一些安慰,我感激她。但我不爱她。
我发现她在我家,我更寂寞,我好像连自由也失去了。
她继续看下去:
今天30岁生日,我一个人过。
一个人去吃了碗面条,大排面,又加了个荷包蛋。味道还好。
高洁考试,没有来电话,我的生日总是赶上她考试,倒霉。
我回家后喝了一瓶啤酒就睡了。忽然想到兰,很想给她打电话,但是想想又算了,她结婚了,不应该打。她也没来电话。她不记得我了。
我喝完酒就睡了,然后自己跟自己干了一场,脑袋麻了几秒钟,但没有快乐,只有伤心,代价是,我后半夜没睡,起来洗衣服。洗完已经两点多了。洗衣服的时候,觉得自己活得像条野狗,既没乐趣也没尊严。
人生真凄凉,我什么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过生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什么事都一个人。伤心。
我想到了死,把枪拿出来看了两遍,又放回去了。高洁20岁,我怎么也要撑到她毕业找到工作再说。我死了她要自己去找学费,大学学费很贵,而且她还要考很多证书。
我很想去买个洋娃娃,取名叫小莫兰,每天回来跟她说说话。不过想想也算了,说话也是我一个人说,娃娃不会回答我。
莫兰今天逗了我。我知道她怎么想,她离婚了,心里恨我,她想整我。
她摸了我的脸,还嘴凑到我耳边说话,还靠在我身上。我难过。
我喜欢她靠近我,但不喜欢被人耍。
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因为怎么我都做不到。我有点恨她了。今天我吃饭的时候,她打来电话,叫我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帮她买东西,下大雨,我赶过去,没有这家店,她后来说她记错了。
我淋了雨回来。屋子真冷啊,饭也凉了。我没胃口,心里难过,就睡了。
后半夜醒过来想喝口水,发现忘了烧。
最近莫兰一直在整我。
想告诉她,不是我让高洁干的,不是我,但是我没机会说,她也不会听。她最近一直朝我假笑,经常逗我,耍我,一会儿好像很喜欢我,一会儿又好像很讨厌我。我喜欢她,但她这样对我受不了。忽然发现,没有人真的喜欢我,大家都揪住我的错不放,不管是不是我的错,都压在我头上,我活着好像就是赎罪,真累。这种累,睡觉也解决不了。
发现写日记的好处是,写出来,心里就好受点,这样也不用跟别人说了。我也没人可以说,以后把日记烧了,就一了百了。
我希望,莫兰不要在耍我了,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给我希望。
我一直盼望跟她在一起,真的有机会了,她却那么恨我。痛。
我32岁了,还没有唱过一次卡拉ok。
说出去人家不信,所以我不说了,只在这里写写。
以前同事也叫我去,我都拒绝了,因为我知道他们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后AA制,每个人都要付一百多块,我没办法负担这开销,而且我也担心这会变成一种习惯。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说有事。
其实我也喜欢听音乐。
好多年前的有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后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9。8元。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454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爱好也很单一,爱好和友谊都是需要钱支撑的,我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我没什么很高的要求,孤单就孤单,像这样,在家听首喜欢的歌,我也很开心。
我喜欢张学友,他看上去诚实善良,还开朗。
可是,那个周末高洁回家来,她上大学一年级,看见了我的随声听,她说要学英语,也想买一个。她学英语重要,我少听些音乐也没关系。我把随时听给她了,心里有点舍不得。她上学去后,我把张学友的磁带拿出来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终究没学会那只歌。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高洁结婚后,也没把随身听还给我,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她说坏了,后来就扔掉了。我不高兴。
今天我打电话给兰,想叫她出来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没接电话。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没接。我放弃了。
7月份,我说话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远不会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对她说,我请客。
今天听到同事们在谈减肥不吃饭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经有两天只吃了一顿饭。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26岁,每个月计划着花钱。发工资的前两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师得了肝癌,我的哥们发起要捐款,我也捐了200元,大家都捐这个数,我也不能例外。200元其实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穷。因为这个额外的花费,我到发工资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15块钱,我都给了高洁,我不想饿着她,她才16岁,在长身体。送高洁上公共汽车后,我走着去上班,没吃早饭,那天很忙,中午过了才回单位,食堂已经打烊了,我的免费午饭泡了汤。我准备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兰,期待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她经常问我这句,每次我说没有,她总有好吃的等着我,可惜,她那天没问,她的声音听上去匆匆忙忙,她说要去看话剧,所以我最后什么也没说。那年她21岁,男朋友多,活动也多。我只是个背景。我真想念她给我做过的牛肉煎包。
我饿了一晚上,满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饭,结果前一天的任务没完成,我回来晚了又没吃上。我看见同事在买隔壁小店的肉包子吃,馋得很,但是我不喜欢向人借钱,我躲开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工资不发,这样我就又得饿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洁也得挨饿,想到我这个上了班的哥哥还让她挨饿,我就觉得脸上好像挨了耳光。
还好,到了傍晚,我终于领到了钱,我一拿到钱就去隔壁小店买了5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路狂吃差点噎死。这是我两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饭,也是最狼狈的一次。
想到这件事,我有点难过,还好,马上就有事情干了。我没有多想。
这件事我绝不会对别人说。
我跟莫兰昨天终于有了第一次。我发现一个秘密。不是莫兰的美丽和性感,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发现她爱我。
我没洗澡,她却吻遍了我的全身。
我很脏,她没嫌我。
我虽然穷,但身体好,莫兰应该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叫我未成年儿女,也不知道这样没有顾忌的爱会维持多久。如果我们以后结婚,我决定每天一回家就洗澡,我要给她好感觉。尽量把她的爱延长。
莫兰不连贯地翻着这本日记,终于再也看不下去了,他的文笔不好,很多语句都只是随性而发,但却是那么真实,很多往事都好像历历在目,看着他用圆珠笔认认真真写下的字字句句,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她也知道他过去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没想到他还会有三餐不济的时候,两天只吃上一顿饭,笨哪,看见同事吃肉包子就不会开口借几块钱吗?难道自尊心比饥饿还重要吗?至于32岁了还没唱过卡拉ok,她简直无法想象,的确是没办法跟别人说,说出去谁会相信?
她现在后悔他30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没有给他打电话,想到他深更半夜一个人看着枪发呆,在考虑生还是死的问题,她就心如刀绞,他说的没错,那时候她的确是把他的生日忘了,她没想到他那时候会那么孤单,也没想到他会那么爱她;她后悔刚离婚的那段岁月曾经把一切罪责都压在他身上,她也的确折磨过他,虽然时间很短,但她无法否认,自己是曾经叫他大雨天里空跑,她没想到这会害他那么伤心,她也后悔自己没有接他的电话跟他去唱卡拉ok,没有在他最饥饿的时候问一问,你吃过饭了吗……
她决定把日记中的部分章节复印下来,有时间拿给高洁看,尤其是他们挨饿和随声听的那段,真应该好好让她看看,她哥哥是怎么对他的,如果她还是人的话,她就应该为今天中午对高竞说的话真诚地道歉。
想到这里,她快速起身把日记本塞进了包里,她得快去快回,不能让高竞发现,他肯定不希望她看到日记,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日记中袒露的大量难堪往事和隐秘的心情他一定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晚上8点左右,莫兰帶着三个饭盒来到高竞家。她进门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到家快半小时了,房间已经整理完毕,现在他的小屋显得干净整洁而温馨,莫兰看见他的床头柜上端端正正摆着一个相架,里面放着他们两人的亲密照片。
他兴高采烈地接过她帶来的饭盒一一打开,三个饭盒里分别是炒青菜、4个红烧鸡腿和5个胖乎乎、热腾腾还滴着油的牛肉煎包。
“呀,有牛肉煎包啊!”高竞的脸顿时兴奋起来,变得亮堂堂的。
“庆祝你乔迁之喜嘛,我今天下午刚做的,,”她淡淡地说,一边把五个煎包分别摆开,“你今天晚上就吃两个吧,另外两个明天当早饭,好吗?”
“好,好,好。”他笑容可掬,看上去心情不错,接着,他扯了扯她的衣服,“你好像有点不开心,怎么啦?”
她还在为日记的事难过,她本来只想复印几张,结果最后忍不住却把整本日记都复印下来了。印完之后,她又急匆匆回到他家,把日记本按照原样藏好,她心里有些担心,不知道当他发现自己窥探了他的内心隐秘后会有什么反应,她也知道这样做不是很好,但是,她实在太想了解他从来没告诉她的那些生活片断和想法了。所以,高竞,你就原谅我吧,她在做牛肉煎包的时候心里说。
刚刚来他家的路上,她又无意中想起一段他写的两人过夜后的感受。他这样写道:
“昨天,我哀求讨好了半天,她终于同意我再次进她的房间,跟她一起睡。
我真喜欢她的床,比我那张软。
她的皮肤滑溜溜的,身体像蛇一样绕来绕去,但是蛇是冷的,她是热的。我觉得她把我煮了,我的骨头全都酥了,不知道明天还能去上班吗?小妖精。还骂我,不过我觉得她那时候骂我,挺刺激的。
跟她在一起,最美好的事不是爱来爱去,当然,我喜欢那样,但最美好的不一定最刺激,它是很温暖宁静的东西。
最美好的事是早上醒过来一睁开眼就看见她在我身边,我觉得我再也不是一个人了。知道早饭有人陪我一起吃,很幸福。
今天我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进去买了个条银项链准备送给小羊,坠子上面的小花我觉得很漂亮。她在家看她的首饰盒,里面有宝石、钻石、黄金。她拿了条手指粗的黄金项链放在嘴里咬咬,说准备去当铺换两个钱花花,我担心她缺钱用,就把钱包给她,让她自己拿,她却笑了,原来,她只是想尝尝当东西的味道,她说从来没当过东西。我没敢把戒指拿给她。跟她的首饰比,我的项链太破了。”
“喂,喂,你想什么呢?”高竞碰碰她的肩,担忧地看着她。
“没什么。”莫兰摇摇头,
“是不是还在为我中午提到冷杉生气?”他盯着她的脸看,笑着说,“我是随便说的,我又不喜欢她。再说,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是你故意惹我的。”
她对他中午提到冷杉是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那是他一时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