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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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山文学 更新:2021-02-26 17:11 字数:4864
与自我。 梅珊是片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因为演员何赛飞的艳而不俗,更因为梅珊是所有女子中最具有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的一个。她曾是京城名旦,那时的戏剧艺术虽然是男人们的消遣,她却似乎在戏剧中探寻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戏剧给她惨淡的生活带来慰藉。她以一种无奈却悠然的姿态接受了命运,恰如她独自在灰黑的楼顶轻曳水袖,婉转而歌。细细想来,这已是难得的心境。梅珊并不迷失在这富豪之家的点灯、捶脚的争斗中,她试图活得更自我,努力营造一个自己的世界,比如采取在旁人看来很“另类”的“室内设计”——在房间里挂满脸谱和戏服。她反抗强加在自己身上的控制,并且选择了“独自去偷欢” ——是看透,是挣扎,是追寻,也是嘲讽。倘若不被发现,她甚至可能生下别人的孩子,这无异于逆转了宗族法的操控,是对整个宗族法大大的嘲弄。但宗族法规制之下的竞争也必然包含着监督,梅珊偷情被发现想必是迟早的事情,到那时她所面对的,就必然不是跪雪、封灯那么简单了。 或许可以将上述分析更进一步地类比、推广开去,小至一间办公室,一个企业,大至所有的非民主社会。《大红灯笼高高挂》里妻妾们的争斗或许有了有趣的对应,我们或许会看到类似的权力运作机制之下相似的人们的生存形态。随着从身份到契约的演进,可以直观在法律制度取代宗族法之后,个人的命运有了更多可掌握的机会。但是规训与惩罚,激励与竞争之下的奴性、红眼病、窝里斗的劣根性是否仍将如影随行?
中国篇一乡村的司法技术(图)
乡村的司法技术 ——观《法官老张轶事之养老树》 蔡 欣 【片 名】:法官老张轶事之养老树 【编 剧】:赵冬苓 【导 演】:赵重光 【主 演】:周小斌,柏青 【出品公司】:CCTV电影频道节目中心 【海报来源】:ent。sina/m/ 2005…10…19/1818870023。html 一 三奶奶家门前栽着一棵核桃树。一天,大柱子伐木时,砍倒的杨树不慎将核桃树的一根杈砸折了,为了赔礼道歉赶忙送去一盆鸡蛋。哪知三奶奶并不接受,而是近乎无理取闹地要求“怎么砸折的就怎么给接上去”。村委会解决不了,这个棘手的问题就落到了镇派出法庭法官老张的手里。 老张先是主持二人进行调解,耐心地给三奶奶说法律讲道理,可她硬要坚持那个无理的要求。在数次劝说无效、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老张只得依法开庭。审理时,大柱子作出了较大的让步,三奶奶仍满不满意。当法庭最后宣判赔偿300元钱时,她居然装作晕倒。三奶奶被送进了医院。 出院后,老张改变了解决问题的思路。他了解到三奶奶孤身一人无人照顾,于是将她接到自己家里。即便三奶奶百般刁难,他都忍辱负重,终于取得了她的信任,并在一次促膝长谈中弄清了个中隐情。 原来,核桃树是三奶奶的老伴临死前特意种的,为的是怕她将来脾气不好没人照顾,有这么一棵树可以伴着养老。所以,对于别人来说,那只是一根树杈,但对三奶奶来说,却具有特殊的意义。 同时,老张还得知三奶奶的儿媳妇曾被她赶出家门,现住在邻村,于是他亲自进行探访,并利用普法教育的机会制造舆论压力。最终,在村委会孙主任的配合下,做通了儿媳妇的思想工作,倔强的三奶奶也渐渐开始听得进道理了。 结果当然是皆大欢喜,砸折树杈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儿媳妇也把三奶奶迎回了家。 二 大柱子砸折了三奶奶的核桃树杈,这本是一起事实清楚的简单民事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就应开庭审理,老张正是这样做的。该案是一桩典型的侵权之诉,当被砸折的树杈已经不可能“恢复原状”时,法律就只能对损害进行赔偿,老张也正是这样判的。 无论从程序还是实体上说,老张都严格依法办案。然而,他得到的却是领导的批评,原因是三奶奶在法庭上“晕”倒了。无论装晕也好,真晕也罢,都说明了一个道理:他对案件的处理没有达到令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程度,纠纷没有平息,问题没有解决,作为一名(中国的)法官,任务没有完成好。 影片中,三奶奶在法庭上装晕的那一段确实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与其说她是在“耍赖”,不如说是对法律的一种反抗。我们曾经看到秋菊讨到奇怪的“说法”后眼神中的迷惘,如今又看到三奶奶面对这么一份非她期望的判决而耍个小聪明,把老张着实折腾了一阵子。这也正是编导的巧妙设计,让本来已经审结的案件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可以使老张有机会用另一种方式将问题再处理一遍。 不过,已经当庭判决过的案件是怎样又退回到调解阶段的呢?或许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要把纠纷重新解决一遍背后的原因。 老张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法官,但这似乎并不是最充分的理由。因为在作出判决之前,作为法官的他能说的都说了,该做的都做了,可以说已经尽到职责了。 其实,法官怎么可能化解所有的矛盾,各方当事人怎么可能都对处理结果持满意态度呢?事实上,即便是在严格依法的情形下,败诉方对判决结果的愤愤不平、法官遭到诘问责骂等现象,在很多地方都屡见不鲜。 然而,上述现象在一个较为封闭的社区里则不太多见,并且后果也难以想象。因为开放社区所拥有的一系列保障法律实施的制度,在那里却几乎是缺失的。苏力在《送法下乡》一书中将这些制度称为更需要考虑的“琐碎具体的问题”。他分析过一个儿子虐待母亲的案例:如果是在城市,会有较充足的警力有效地控制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而如果在农村,受害人似乎只有通过与失踪二十多年的丈夫离婚,然后再找个老伴的方式,才能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因为即使她愿意法院判儿子虐待罪,过两年放出来后,也还没有警力来保证她不会遭到变本加厉的报复。 所以,在城市里,当事人如果拿到一份不满意的判决书,即便冲击法院、报复社会,甚至上吊自杀,但已经现代化的社区很快会启动各种相应的机制。警车会及时赶来,救护车也会赶来,当事人的异常行为被制止,严重的后果往往被及时地避免。或许也有三奶奶一般倔强的当事人,不过当屡次“反抗”都被制止或并未取得预想的效果之后,最佳选择或许只能是接受法律的“说法”。 而在农村可就不同了。设想三奶奶在法庭上装晕,大家把她送到医院抢救。出院时她收到了书记员送达的判决书,等回到家,大柱子送来300块钱,说是依法执行判决,她可能就会胡琢磨乱揣测了,实在想不开,就到村里、镇上到处闹,或者寻死觅活地在集市上嚷嚷着要自杀等。农村里的警察绝对没有城市里来得及时,况且人手也不够。而没犯法也不应当限制其人身自由,闹一两次可能被及时制止了,但不能保证哪天不真闹出点事儿。要是这样,不但对镇上村里的声誉有影响,而且干扰了他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不找个邻居照看,或者花钱把她送到镇上的养老院去?这三奶奶趁儿子打工外出时连自家儿媳妇都往外赶,可想有多难缠,就不要害别人了。看来,为了避免将来更大的麻烦,还是将她的问题一次性解决是最明智的选择。 以上这些正是老张所考虑的。此时,案件在他脑中已不再纯粹是克尽职责,社区的秩序与稳定成为其义不容辞的责任。他的身份不再是通常意义上的“法官”,而摇身一变成了一名“保一方平安”的“政法干部”。 三 在老张从法官转变身份成为一名“政法干部”之后,他把三奶奶从医院接到了自己家,努力取得其信任,弄清情况后,又亲自到她儿媳家探访。为了制造舆论压力,不惜数次动用私人关系搞物资以吸引村民们都来听法制教育课。真可谓用心良苦! 但这本是一起三奶奶与大柱子之间的侵权纠纷,怎么扯到赡养老人去了呢?要弄明白这个问题,得从三奶奶在本案中的诉求开始分析。 和秋菊所要的模糊的“说法”相比,三奶奶的诉求是简单而明确的,就是恢复原状。表面上是因为树杈被砸导致她的养老费来源出了问题,但实际上不是那么简单。要不怎么大柱子赔一盆鸡蛋也不要,赔300块钱她也不要,肯定不是嫌少,因为老张在计算的时候已经对大柱子是亏待再亏待,对她则是优待再优待了。原因似乎是电影里说的,这树是她老伴留给她的纪念,可那树还活着呀?只是一根小树杈折断了,只要精心培育,枝繁叶茂指日可待。 要理解问题的根本,了解老人的心理是关键,特别是一个孤独的老人。村委会孙主任为什么谈三奶奶色变,说她不是盏省油的灯,不正是因为她喜欢没事找事儿吗?一个孤独的老人,在温饱不愁的情况下,最需要的就是有个人陪伴。而丈夫死得早、脾气又糟糕的三奶奶长期一人独处,很希望能“引人注目”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她一有机会就“找事儿”了,而且故意纠缠不清。 这些情况,如果不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只是就案论法,是不可能观察就案论法到的。正是找到了“老人孤独”这么一个“症结”,知道如果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即便暂时能压住这一茬事儿,不定哪天又冒出别的问题折腾一番。老张这才不惜花大力气,也要让儿媳妇和三奶奶和好。 做儿媳妇的思想工作也是颇有学问的,基本可以概括为软硬兼施。如果说到家里探访并耐心劝导是软,那召集全村人上法制课,大讲特讲遗弃罪就是来硬的了。 叫全村的人都来接受法制教育,无非是要给三奶奶的儿媳妇造成“全村人都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的舆论压力。不过,在这里老张似乎有点故意装不懂法。因为事实情况是三奶奶把儿媳妇赶出家门,而不是相反,何况也未造成严重后果,显然不构成遗弃罪。他纯属糊弄群众不懂法,吓唬人呢! 田成有先生曾举过一个类似的例子:Q告W打人,但已过诉讼时效,在调解前法官对Q说:“你起诉已经超过了时间,依法我们是不该管的,所以一会儿你调解时态度不要太硬,少要点钱,图个和气。”接着法官又对W说:“你这个事情很恶劣,现在Q只要你赔一点医药费,已经算不错了,把事情闹大了你不会有好结果。” 此种情形下法律的强威慑力,源于普遍民众对(抽象的)国家法律不了解而产生的畏惧感。利用这一策略来平息纠纷、维护稳定是一项乡村司法者屡试不爽的司法技术。 四 影片以三奶奶装晕为界,展示了两种有着显著差异的司法模式及其各自在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命运。 前一种,法官老张依程序办案,照法律判决,是接近严格的“规则之治”式的司法。从效果上看,这种模式失败了,同时也是纯粹法官的实践在中国乡村境域中的失败。后一种,我们看到了一个走出法庭、深入事件背后以及扮演政法干部角色的法官,这是“纠纷解决”导向的司法模式。很显然,因为更适合于这个尚未开始或者并未完全现代化的乡土中国,它成功了。 “规则之治”与“纠纷解决”之间的矛盾是中国法律社会学的一个经典主题。当看到三奶奶在法庭上晕倒,老张不得不搁下手中刚刚念完的判决书时,一种西西弗斯般的悲情涌上心头:“规则之治”似乎那么的近在咫尺,离现代化法治仿佛只有一步之遥,可要走完这一步却是如此艰难!
中国篇一为什么调解?(图)
为什么调解? ———评《法官老张轶事之审牛记》 曹志民 【片 名】:法官老张轶事之审牛记 【编 剧】:赵冬芩 【导 演】:高峰 【主 演】:李心敏,马恩然 【出品公司】:电影频道节目中心 【海报来源】:china/chinese/2004/Aug/649278。htm 为什么我的眼睛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艾青 《法官老张轶事之审牛记》是围绕一起在农村发生的争牛纠纷而展开的。老栓家那头刚出生一个多月的小牛被他当作自己的“闺女”一样,心疼的不得了。他每天都带着“闺女”出去散步,还不准村里人说它是牲口。谁说了小牛的不是,他立刻会翻脸。一天,老栓带着“闺女”到田里干活,不小心把她给丢了。从此,老栓就像失去了亲生孩子似的,整日失魂落魄地四处寻找。哪知“闺女”原来被邻村的来顺妈误当作自己家丢失的牛犊牵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