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
老山文学 更新:2021-02-26 17:11 字数:4878
外国篇二关于暴力的谎言(图)
关于暴力的谎言 ——评《他不坏,他是我爸爸》 王晓玲 【原 片 名】:Hold My Heart 【中 文 名】:他不坏,他是我爸爸 【导 演】:提格•;威迪•;森 【主 演】:乔根•;蓝贺,维拉•;卢迪 【地 区】:挪威 【出品时间】:2002年 【获奖情况】:挪威角逐2003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代表作,德国渥兹堡影展观众票选最佳影片,叙利亚国际影展最佳男主角、最佳童星,挪威国际影展最佳年度挪威电影银牌奖 【海报来源】:lib。verycd/ 2005/09/ 30/0000067090。html “什么是性骚扰?爸爸,不准再骗我了。”“那就是爸爸妈妈对孩子做了很坏的事情,伤害了小孩。”“因为他们不爱小孩吗?”“我不知道。”“难道你不爱我?”“我当然爱你。”“那你为什么这么做?”“我没有。” 蓝天,白云,青草地上,慈爱的父亲和天真的女儿,影像中的画面,勾勒出的,本应是一幅温馨动人的图画——如果,没有如此不堪的对白,没有紧追不舍的警察,没有针锋相对的舆论。父爱与性骚扰联系在一起,我们感受到的,是震撼、谴责,还是超出理智的愤怒?人类的理性,往往是那么脆弱。当谎言轻而易举地先入为主,当假象堂而皇之地成为指控的利器,当愤怒蒙住我们的双眼,法律——社会正义最后的守护神,带给我们的,是正义,是秩序,是合理,还是对善良、亲情以及人性的背弃和挑衅? 故事的开始,披着家庭暴力倾向和对女儿性骚扰不伦嫌疑的外衣,父亲哈洛,似乎是一位令人发指的魔鬼。对于异己,人们所做的,往往是排斥和疏离,甚至将其驱逐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对于异端,法律所做的,往往是压迫和隔离,甚至用冷酷的规则来剥夺他们的种种基本权利。哈洛面对的,也是同样的境地——失去了家庭、女儿,也失去了社会的认同和生活的力量。他早已习惯了周遭的冷漠,而孤独,也已是一种稀松平常的生活状态。没有关怀,没有理解,惟一能带给他温暖的,只有母亲毫无保留的信任和爱。可是,母亲离开了他。惟一能带给他希望的,仅剩三年来每个月只能见一面的女儿。 母亲的葬礼上,哈洛满心期待着女儿丽莎能和奶奶做最后的道别。然而,社会又一次孤立了他——儿童福利中心的社工人员,以“关心丽莎感受”的名义,假借丽莎生病,剥夺了他最后的希望和仅有的尊严。葬礼过后,哈洛流泪了。透过他朦胧的泪眼,我们看到的,除了些许同情,似乎更多的是一种不解与疑惑。毕竟,他,曾被控实施家庭暴力,被社会公众视为“变态狂”,曾与“性骚扰”这三个极不光彩的字眼亲密接触,而更为人们所不齿的是这三个字所指向的,竟然是他的血脉至亲!眼泪,是情感的宣泄还是伪装的外壳?鳄鱼的眼泪,是否也会流露出世间的无奈与灵魂的失落? 假借道德和伦理的光芒之矛,我们以法律和正义的名义刺向哈洛——被迫离婚,丧失了对女儿的监护权,甚至对女儿的探视权也被限制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当沉默之盾,已不足以保护内心的虚弱与无助;当善良公正的表象又一次躲在法律的掩护下,挑战一个所谓失败男人的自尊底线;当本应近在咫尺的亲情被生硬地套上了冰冷的枷锁,而放逐于遥远的天涯,夹杂着愤怒与羞愧的绝望父亲,退无可退,逃无可逃! 除了冒险越过法律的雷池,将传闻中的暴力付诸于行动,用私力来维护自己早已存活不多的权利,他还能做什么?情与法,步步紧迫,绝望的父亲,失控了!如同发怒的狮子,他不顾一切,私自到学校看望女儿,将女儿强行带走。这次违法探访——错误的父爱表达方式,却吓坏了孩子。女儿根本没有机会认识父亲,更不可能感受到他那深藏于心底的父爱。而3年前的起诉,妻子的指控,孩子的血衣,更意外地使他原本与女儿的“度假”计划,在警察和舆论面前,演变成一场父亲绑架女儿的案件。度假?绑架?泾渭分明的两件事,为何此时,在司法的介入后,却模糊了本应显而易见的界限? 在司法的视野中,追捕是那么合情合理。人证,物证,所有一切都指向哈洛绑架的事实。妻子言之确凿,血衣铁证如山,没有人愿意相信一个曾经被指控的人,没有人愿意去分析深深隐藏于这些所谓的证据背后的真实。先入为主的印象,除暴安良的冲动,保护小孩的呐喊,早已给哈洛打上了罪恶的烙印。一切都印证了韦伯的话:“正义感具有明显的感情色彩,因而不足以保持规范的稳定性。可以说,它是导致非合理性判决的诸因素之一。”于是,在警察眼里,哈洛系犯罪嫌疑人几乎是确信无疑的;在社会公众眼里,哈洛是十恶不赦反道德、反伦理的魔鬼代言人;在妻子眼里,哈洛是争夺女儿的敌人。而在女儿眼里,哈洛会是怎样的呢? 起初,7岁的孩子遭遇了哈洛的强制,表现出的是一种对于暴力的恐惧,她尖叫、哭泣,以致仓皇而逃时摔伤了腿——也正是不慎摔伤所浸染的血衣,成为指证父亲绑架的有力武器。亲情能否消除愤怒?错误的开始能否走向美好的结局?随着情节的推进,我们看到的是沿着漫长曲折的挪威公路,父女之间从不信任的对立,逐渐开始了真情凸现的牵手,到最后,车厢里父女的相互倚靠让哈洛体会到了身为人父的幸福。 看到这里,我不能不为这至真至纯的父女之情而感动。较之成人,丽莎缺乏理性的智慧去引导她作出某些判断。然而,在孩子纯真的心里,没有诸多规则的羁绊,没有公义和秩序的投影,没有法律和制度带来的先验。她所能体会到的,只是纯粹的亲情和淳厚的父爱。警察的追踪,报纸对父亲的负面评价,在女儿的心里,浓缩为一句发自肺腑的抗议:“他不坏,他是我爸爸!” 我不知道罪恶的绑架犯和慈爱的父亲之间,能否划上等号。同样的行动,同样的人物,不同的人在各自的立场上所看到的却是全然迥异的情节。更让我疑惑的是,司法的视野下和孩子的眼睛里,究竟哪个答案更接近正义,哪个判断更符合真相,哪个结论更贴近人性?我不敢想象没有法律的现代社会将会如何,灰暗,暴力,荒芜,混沌……是的,现代社会不能没有法律。但我们能否过度地依靠法律?没有万能的法律,也没有完美的司法程序。合法的背后,隐藏着的也许是与真善美绝对背离的不正义。而合理的司法程序,带来的更有可能是与真相完全相悖的“法律事实”。我们的社会离不开法律,但如若一切都仅仅依靠法律,除了冷冰冰的规则和貌似井然的秩序,我们还能拥有什么? 作为父亲的对立面,丽莎的母亲,此时却陷入了迷惘与矛盾之中:对女儿的牵挂,对前夫的猜忌,对过往的懊恼……也正是这个时候,丽莎的外婆揭开了事情的真相。原来,所谓的家庭暴力,只是夫妻间的一次争斗;而对女儿的“性骚扰”,也只是在家暴治理中心官员的误导下,母亲为了捍卫自己对女儿的监护权,给父亲加上的“莫须有”的罪名。不可否认,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是人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但没有人会承认,母爱有剥夺和驱逐父爱的权利;更没有人愿意承认,在标榜着正义和公平的现代司法秩序之下,一个谎言,竟会带来如此沉重的“误会”。如果,没有家暴中心的调停,也许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温馨美满的家庭;没有司法的介入,也许这个世界上又少了一个看似罪恶难赎的嫌疑犯;没有警笛的响彻,也许这个世界又多了一段快乐简单的挪威假日;没有法律的尾随,也许这个世界又少了一场尴尬的逃亡。是的,这是一场亲情的逃亡,一场关于暴力的谎言。 和哈洛、丽莎一起经历了亲情的逃亡之后,被影片感动之余,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不禁开始用惯常的思维来思考整个事件的变故:面对情与法的碰撞,法律要做的,是保护人之为人最起码的自由、权利和尊严,还是假借正义理性之手,扼住亲情的喉咙,给父爱画地为牢?当法律已成为保护正义、维系秩序所不可缺少的利剑时,我们是否需要不断地自省,在探究善与正义的蹉跎征途上,我们是否过多地依赖于法律,而丧失了对人性的尊重;我们是否死守制度,却漠视了制度背后那鲜活的生命;我们是否坚持用国家暴力来维系秩序,却遗忘了人类本身对温情的渴望。 正义是什么?一千个人,也许会有一千种不同的答案,但我所体会到的,却是第一千零一种:正义所指代的,绝不仅仅是法律;正义所需要的,也同样不仅仅是警察和手铐。如果我们一味地妄想仅仅依靠法律来获取正义,那么我们是否需要扪心自问,除了信仰,法律还能带给我们什么? 剧情落幕,女儿的笑容和父亲的眼泪,在我心中依旧沉重得无法挥去。法律的确是指向正义的,但它终归是在人的控制下运作;在人为的情境中法律又变得如此不确定,离它预设的价值是那么的遥远!当谎言和假象在司法的框架内,借助法治的力量勾勒出合法公正的“美丽曲线”时,我们是否依然需要法律制度背后的真、善、美?如果说,舔犊之情本应是人的天性,那么法律留给我们的,究竟是对正义的保护,对秩序的维护,还是对人性的桎梏? 也许,有一种正义,是无需法律的。也许,它就在我们的身边,触手可及……
外国篇二法律职业中的性别偏见(图)
法律职业中的性别偏见 ——评《律政俏佳人》 王静怡 【原 片 名】:Legally Blonde 【中 文 名】:律政俏佳人 【导 演】:罗伯特•;鲁凯蒂克 【主 演】:瑞茜•;维瑟斯庞 卢克•;威尔逊 【出品公司】:米高梅影业 【地 区】:美国 【首映时间】:2001年7月13日 【海报来源】:ent。sina/d/p/ 49811。 html 《律政俏佳人》的定位是一部喜剧,从海报就可看出这部电影的喜剧色彩或者在某种意义上的讽刺意味。天生丽质、金发碧眼的美女艾莉•;伍兹身着粉红色的艳丽服装,粉红色在人们的印象中正是一种轻佻的颜色;而她手中拿着的偏偏是厚重的代表着保守与严肃的法律书。她的身后也许才是法律目光中法律职业者的正常形象,所以不难理解他们看她时的诧异表情。但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一部喜剧,它深刻地揭示了法律职业中的性别偏见。 艾莉•;伍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女大学生联谊会会长,在她大学的日历上她是“六月小姐”,过着无忧无虑的小资生活。她的美貌,她的金发,她的丰胸,她所做的所有与美丽相关的事——美甲、美发、窈窕的走姿、花哨的装扮,在属于她的领域——漂亮女人的领域,一切都是无可厚非的。艾莉是一个被夸大了的典型的女性形象。可是她偏偏爱上了一位无能的帅哥——华纳,这位帅哥却不愿意与这样一位在其眼中徒有漂亮外貌的女人成婚。于是,为了重新获得他的爱,艾莉考取了华纳羡慕的哈佛法学院。可想而知,这样一个女子会被保守,甚至迂腐且以男性目光建构的法学院所接受吗?正如片中有人说道:“法学院是麻烦、丑陋又认真的人上的……”她会被呈现出单一的“雄性”(Masculine)特质的法律所接受吗?“作一个真正的法律学生,你应该是个男人,如果你不是一个男人,好吧,你就要最大限度地像个男人。”显然,艾莉不是这样的,即使在第一天上课的时候她尽量打扮得像个男人,但心型的小巧记录本,桃红色的羽毛笔,笔记本电脑上装饰的一圈红色花边,太过女性的气息,都可谓“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她是不合规范的。在法律课堂上,教师总是会找茬来质问她是否课前预习了功课。法学院的老师和男生对她表现出傲慢与偏见,如果她的表现出色,他们会感到惊讶,因为她是不像男人的女人。 艾莉是进入法学院、从事法律职业的女性代表。其实,法律职业女性一直处于法律界的边缘地带。她们并没有被完全地接受为“真正的法律人”,因为女性在法律文化中始终被表现为一种“有害于合理性的危险力量”。“男性气质与权威性联系在一起从来都是安全的。”如果想成为一位优秀的律师,那么她们就得接受异化。但在此过程中,她们的自信心会被削弱,她们被教导“像律师那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