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作者:爱之冰点      更新:2021-02-26 16:50      字数:5055
  记者:在您的创业过程中最感激的人是谁?为什么?
  陶景洲:在我不同的人生阶段,都有贵人相助。出国留学前体检,因为当时体质较弱,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反复检查几次后还是不合格,填写化验结果的医生在我体检表格上盖上了“正常”的章。如果没有那位好心的医生,我恐怕就没有机会踏上法兰西的求学道路了。在法国留学期间,我得到了法国比较法学泰斗丹克教授的关爱,教授不仅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而且还在我毕业后推荐我进入一家知名的法国律师事务所,从此开始了我的律师职业生涯。回国后,我又有幸相继结识了原司法部部长邹瑜先生,原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仲芳先生,他们都对我本人、对高特北京办事处的成长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
  记者:您认为目前大量的海外归来人才将对中国哪些领域的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陶景洲:会是全方位的。科技人才,新闻人才,法律人才……
  记者:您认为海归创业还需要选择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充电”?
  陶景洲:我认为在工作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任何一种“充电”方式,比如说利用周末时间到知名的高校选修一些金融课程、管理课程等。当然,抽时间多读一些书也不失为一种为自己补充知识给养的好方式。总之,只有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才能拥有旺盛的工作能力,否则就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发展,不能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记者:如何看待成名或成功?您认为财富对您的生活态度有哪些影响?
  陶景洲:成功包含主观、客观两个层面。前者是指自己承认自己的价值,有成功感;后者是指社会承认个人的价值,并赋予个人相应的回报,如财富、地位、尊重等。我认为成功不是一个静止的概念,成功总是属于过去的历史纪录,重要的是如何以现有的成绩为基础向新的目标发起冲刺。
  海归精英个性调查问答
  1、最欣赏的人是谁:
  孔老夫子。
  2、在成长过程中对您影响最大的人是谁:
  父亲尽管官职九品(曾任区委书记、乡长、镇长),但每天一身泥,早出晚归,从不求人,正直,清廉。
  3、您认为您的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
  优点:乐观和真诚
  缺点:有时没有耐心
  4、做过的最得意的事是:
  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得到001号批准证书在华开业
  5、预测5到10年后您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状态:
  10年后在大学教书,并利用闲暇时间写书。
  6、最喜欢的下属是什么样子:
  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积极主动的办事风格。负责任(即努力做好所交办的事,做不好时说明自己为什么没做好)
  7、舒解压力的方式是什么:
  逛书店,打网球。
  8、您喜欢的名车是:
  空调好,噪音小的车即可。不喜欢名车。
  9、座右铭或人生信条是:
  与人为善,将心比心。
  10、对您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是:
  荀子《劝学篇》
  11、您认为在未来5到10年最有竞争力的海归创业者应该是什么样子?
  贯通中西(既了解西方的商业规则和西方人的思维模式,也深谙中国之道)
  12、请预测您所在行业在未来5到10年的发展趋势。
  国际性和全国性的律师事务所将会有较大发展,法律市场的不断开放以及来自外国同行的压力将成为中国法律服务业不断发展的催化剂。
  蔡世新戴维斯·菲利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我为中国企业打官司(1)
  戴维斯·菲利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世新
  关于蔡世新:
  蔡世新,1983年安徽大学毕业。1986年自费赴加拿大留学,1988年获多伦多大学法学硕士,1992年获西安大略大学法律大学士。而后取得加拿大律师执照,在多伦多海登律师行执业。配合中国加入世贸,蔡律师最近回国在北京、上海成立中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从事加拿大投资、贸易和发展的法律咨询业务。
  蔡世新是一个有故事的律师,而且有很好的口才。他总能把一些看起来枯燥无趣的法律案例用生动有感染力的语言表述出来,而且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自90年代起,蔡世新作为商业律师,代理许多中国企业在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律业务,包括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国五矿、中国有色金属、首钢、太原钢铁公司、山东丝绸、福建信托、中国纺织进出口公司等,成为活跃在国际企业界的法律专家。
  立足华人世界
  1963年出生的蔡世新在他16岁的时候考上了安徽大学英语系。在他看来,能够学习英语对开阔他的事业很有好处。
  大约在大二时,也即1980年下半年,蔡世新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报道,说中国宝钢跟日本谈判,在法律上吃了很大的亏,吃亏的原因,除了不懂技术,还不懂法律合同,偌大的宝钢,竟没有一个懂国际商法的。蔡世新想,“我光会英语有什么用,必须要会一种专业!”
  从此,蔡世新开始选修国际法。1986年9月,他进入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国际法研究生班。
  “我在多伦多大学读硕士研究生的时候,就为自己确定了‘立足华人世界’的服务目标。”蔡世新回忆说。1988年6月,蔡世新毕业,进入布莱克律师行见习。1990年9月,蔡世新二进法学院,到西安大略大学法学院读法律大学士。1992年毕业后加入麦克唐纳—海登律师行。
  为中国企业打官司
  1993年春天,中国Y省轮胎厂找到蔡世新,随后,蔡世新承办了米奇林轮胎案。这个案件的案情并不复杂:中国Y省轮胎厂委托中间商美籍华人蓝先生到加拿大米奇林公司购买生产子午线轮胎的二手设备。这是美国米奇林公司在加拿大的一个分厂,不久前刚关闭,正准备把设备处理掉。但是,要想买到这套二手货,还得通过一个加拿大中间商赖瑞·赖诺米。因为他已经抢先一步跟米奇林公司签了个独家买断合同,设备只能由他处理。这样,就出现了两个中间商。
  “按照合同,购买设备的款项是从中国打到美国,再从美国打到加拿大。也就是说,这些钱要先经蓝先生的手,才能到赖诺米那里。赖诺米总是怀疑蓝先生拿了中方很多钱,不愿把钱给他,他呢,就不愿把货拿出来。这样,货就装不了箱,运不到中国。”
  米奇林的案子从1993年到1995年,做了三年。“我后来申请了‘强制令’,才使这套设备装成200个集装箱顺利运到中国Y省。国内的配套设备是五亿人民币,贷款两亿人民币,加起来是七亿人民币。如果设备不及时运到,或是中间没有律师把关,被赖诺米偷梁换柱少给一些东西,后果不堪设想。”蔡世新至今仍然感到后怕。
  为中国企业打官司,维护走向国际化的中国企业权益,成为蔡世新职业生涯里的一个鲜明特色。
  蚂蚁斗大象
  也是1993年春天,正当蔡世新着手米奇林案时,中国辽宁民营企业家唐先生兴冲冲地以40万美元,购买了美国福特公司转让的“野马”商标。由于唐先生在国内工作很忙,就全权委托在洛杉矶的朋友华侨李先生在美国办理购买商标事宜。李先生在洛杉矶有个沃泰克公司。他以该公司的名义与福特公司法律部商标处签订了商标转让合同。然后,李先生就购置厂房和设备,很快就生产出了第一批样品。没想到,当他拿着样品到美国各家百货商店和服装批发商那里去推销,美国一家很大的服装制造商———海格公司就给他发去了警告信,正式警告他们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带有野马牌商标的任何产品,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原来,福特公司野马牌商标的注册期限是到1985年,此后没再注册。美国商标法规定,商标要连续注册,超过法律保护期,自动失效。谁抢先注册,这个商标就是谁的。野马牌商标在福特公司中断注册失效后,被海格公司注册了,因此这个商标就是海格公司的了。但福特公司说,这个商标不可能属于别人,这件事由他们去与海格公司交涉。然而,到了1994年,仍然没有结果。唐先生去不了美国,只能委托李先生在美国找律师,结果没有一家律师愿意接这个案子。很多美国律师一听说要与福特公司打官司,都表示无能为力:福特公司太大了,你一个小公司,根本不可能打赢。
  然而,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蔡世新在接到到加拿大考察的唐先生请求后,决定接受代理这个商标纠纷案。
  这是一场“蚂蚁斗大象”的官司。蔡世新是加拿大律师,不能在美国以律师的身份出庭,主要是负责此案的宏观指导和帮助美国律师起草法律文件。在北美,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都是“先礼后兵”:先打电话,或是写信,把有关情况通报对方,根据对方的态度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蔡世新给福特公司打电话。福特公司商标处的一个人在电话中说:我们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保证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蔡世新也不等他们所谓的“调查”结果,接着又给福特公司写了一封信。他把合同中的有关“担保”的条款列出来了,然后指出:海格公司说你们的商标是过期的,人家有美国商标局的原始注册文件。在法律上你们已经不是野马牌商标在服装领域的所有者了。你们把一个过期的、已经不属于你们的商标卖给了我的中国客户。我希望你们能认识到自己的失误,马上退还我客户购买野马牌商标的四十万美金,加上利息。
  此信发出之后,又耐心等待了一个多月,福特公司仍然没有反馈消息。
  “福特的策略就是要把你拖死,没理也要搅三分。他知道你是小型私人企业,你肯定抗不过他。但是你也不要太气馁,你的案子肯定赢,百分之百赢。”蔡世新对唐先生自信地说。
  “我们双方较量了两年。到1997年初,双方律师和法院约定,在1997年3月间正式开庭。就在这时,福特公司突然请求庭外调解,大象要向蚂蚁投降了!最后,我们签订了一个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福特公司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将200万美元打进唐先生的账号。这样,唐先生获得了对方退还的40万美元和赔偿的160万美元。”
  福特一役,使海登律师行的同事们对蔡世新不得不刮目相看。当时他只有34岁,虽然年轻,却很有魄力,敢于和福特这样的大公司叫板,并且在不算太长的时间内胜利“拿下”,令大家深感意外。律师行老板海登用十分赞赏的口吻对他说:“凯文,你们中国人的坚韧不拔精神,在你和你的当事人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大概就连福特公司也没想到,这个华人律师和他的当事人这么能干。一个在中国,一个在加拿大,居然在美国把官司打赢了。
  律师我为中国企业打官司(2)
  关于海归与创业
  记者:您当初选择回国创业的最主要理由是什么?现在有什么新的看法?
  蔡世新:当我刚到加拿大、一无所有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回国;但当我一切都有的时候,我就想起来要回国。这是我自己常说的,人家老问我什么意思呢?其实刚去的时候,一切都不熟悉,都很新鲜,开始学习和创业,然后成家立业,买车买房,这是一个过程。但是当你有洋车洋房、似乎一切都拥有的时候,你就会有一种失落,就想到回国发展,作为律师来说,我回国主要是为美国、加拿大的公司作法律服务,同时也为国内企业走向国际化提供法律帮助。我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记者:中国与西方的法制环境差别非常之大,有很多不同的理念,这对您的创业有何影响?如何处理这些矛盾?
  蔡世新:这个我有很多感触。英美的企业到中国来,事先他们都请教律师很多法律问题,弄清楚后再进行运作,跨国大企业到中国来后,一般在作出一个决定的时候,都会请他的律师提供一些咨询,确保万无一失,才开始实施。他们力求避免法律上的错误,因为商业上本身就有风险,他不想在法律上再承担风险,这尤其是英美跨国公司的特色;而我们中国企业恰恰相反,我们接触到很多案例,都是这个国企业在国外出事以后,才想到要找律师,我碰到的许多事情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