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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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磕 更新:2021-02-26 16:46 字数: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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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没意思〃;〃听天由命〃;〃为什么有暴君?〃——这是软弱和伤感的思维方式。一个滑稽的、乐天的怪物胜似多愁善感百无聊赖的人①。
①原文为法文。——译者
〈370〉
〃客体〃只是一种虚构,因为,人们说的那种自我是没有的,假如人们要指责个人主义的话。
〈569〉
我们的心理学观是由下述各项决定的:
1、传达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为传达起见,事情必须确切、简单、可精确加以表述的(首先要在所谓同一的情况下)。但是,为了能够传达某事,这件事应使人感到是加过工的,被认为是〃可以再认识的〃。感官的材料是由理智来加工的,再简化为几根粗线条,近似化,亲缘化。也就是说:感性印象是不清晰的和混乱的,但似乎可以逻辑化;
2、〃现象〃世界是我们感到现实的、加过工的世界。〃现实性〃就在于同一的、众所周知的、有亲缘关系的事物连续重复出现,在于这些现象具有逻辑化的特性,在于相信我们可以作这种计算,能精打细算。
3、这个现象世界的对立面并不是〃真实的世界〃,而是无形的、不可表述的混沌世界——也就是另一种现象世界,一个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认识的〃世界;
4、问,〃自在〃之物是什么样子,根本不问我们感官的感受性和理智的能动性,因此我们应该这样来回答上述提问:我们怎么知道有这样的事物呢?〃物性〃乃是我们首先创造的。问题是,是否还能有创造这样一种表面世界的许多种类——这种创造、逻辑化、加工、作伪是否就是百分之百保险的现实性本身。简言之,是否有〃设定事物〃的东西才是现实的;〃外部世界对我们的影响〃是否也仅仅是这种愿望主体的结果……别的〃人〃向我们打手势了;我们经过加工的表面世界乃是对这个世界的行动的加工和征服,一种守势的测量规则。主体本身是可以证明的,因为,假如,仅仅有主体存在——〃客体〃只不过是主体对主体造成的影响而已……主体的一种标准。
〈801〉
种种状态,使我们把事物神圣化和变得丰盈了,并且使事物诗化,直至这些事物重又反映出我们自身的丰盈和生命欲望,它们是:性欲;醉意;食欲;春意;凯旋;轻蔑;壮举;残暴;宗教情感的奋激。但其中三种要素是主要的:即性欲,醉意和残暴——这三者都属于人的最古老的喜庆之乐,它们在最初的〃艺术家〃身上似乎占压倒优势。
反过来说:假如表现这种神化和丰盈的事物朝我们走来,那么兽性的生命就会以激励上述欢乐状态都各有一技之长的那些范畴作为回答——因为,兽性快感和渴求的细腻神韵相混合,就是美学的状态。后者只出现在有能力使肉体的全部生命力具有丰盈的出让性和漫溢性的那些天性身上;生命力始终是第一推动力。讲求实际的人,疲劳的人,衰竭的人,形容枯槁之人(譬如学者)绝不可能从艺术中得到什么感受,因为他没有艺术的原始力,没有对财富的迫切要求。凡无力给予的人,也就无所得。
〃完美性〃——在上述状态下(尤其是产生性欲时)往往天真地泄露出一种最深沉的本能,即认为本能的种类的上升是更高等的、更合意的、更有价值的运动;本能同样也力求达到某种状态。
〈802〉
艺术叫我们想起了兽性的生命力的状态;艺术一下子成了形象意愿世界中旺盛的肉体,性的涌流和漫溢;另一方面,通过拔高了的生命形象和意愿,也刺激了兽性的功能——增强了生命感,成了兴奋感的兴奋剂。
丑陋的东西为什么也能具有这种强力呢?一旦它假借艺术家的伟大能量表现某种现象,则这位艺术家就以丑陋和恐怖成为主宰;或者,一旦它在我们身上轻轻激起残暴欲(有时甚至是使我们难堪的欲望,成了自我侵犯:而这样一来就有了凌驾于我们之上的权力感)。
〈920〉
〃我要干这件事,或那件事〃;〃我想,某物可能是这样的〃;〃我知道,某物是这样的〃——力的程度:即意志的人,贪求的人,信仰的人。
〈963〉
伟人必然是怀疑论者(这意思不是说他一定会如此),前提是:这样做会成就伟业,即愿意完成一种伟业和想找到为此的手段。坚信任何一种信念的自由都属于伟大意志的强力。按照那种行施任何伟大激情的〃开明专制主义〃来说就是如此。这种激情使理智为自己所用;它也具有采取不神圣手段的勇气;它处事不假思索;它允许自己有信念,它需要信念本身,但它并不屈服于信念。肯定和否定需要信仰、绝对之物,这乃是软弱的证明;一切软弱都是意志薄弱。信仰之人、信徒必然是〃小人〃。结果,〃精神自由〃即作为本能的非信仰,成了伟大的先决条件。
〈488〉
心理学派生了我们的理性信仰。——〃现实性〃、〃存在〃,这些概念来自我们的〃主体〃情感。
〃主体〃,是从我们自身出发来解释的,因此,自我成了实体,成了一切行为的原因,成了行为者。
逻辑学形而上学的基本原理,对实体的信仰,对偶然的信仰,对表面的信仰等等都是有其说服力的。因为,认为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是我们意志的结果,这已经成了习惯。——所以,作为实体的自我在纷繁的变化中并不消逝。——但意志是没有的。——
我们根本就没有用来区分〃自在的世界〃和〃现象的世界〃的范畴。我们理性的所有范畴都来自感觉论,即是从经验的世界看出来的。〃灵魂〃,〃自我〃——这些慨念的历史表明,这里也流行着最古老的鉴别法(〃呼吸〃,〃生命〃)……
假如没有什么物质性的东西,也就没有什么非物质性的东西。物质性概念是空的。
没有什么主体〃原子〃。主体的范围始终忽大忽小;体系中心点不断偏移;一旦体系没有能力组织适合的群体,它就一分为二。另一方面,体系也不是要消灭软弱些的主体,而是把它改造成为自己服务的活动分子,并且直至某种程度上同后者一起构成一个新的统一体。没有什么〃实体〃,宁可说有的是某种本来要求强化的东西;它只是间接地〃保存〃自身(它想自我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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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估一切价值的尝试 权力意志
第十二节
〈516〉
肯定和否定同一事物,这不会使我们获得成功。因为,这是一个主观的经验定理,这里面没有〃必然性〃,而只是无能。
照亚里士多德看来,假如矛盾这条定理是一切定理中最可靠的,假如它是最后的、最基本的、构成一切引证的根源的定理,假如它包含一切其他公理的原则,那么,人们倒是应该更认真地考虑到,它在论证方面到底是以什么为前提的。下面两种情况必居其一:或者它坚持某种与现实物和存在物有关的事物,好像人们早就从别的什么地方得知的东西一样,即不能把相反的头衔加在它的头上。或者,这个定理想要表达的是:不应把相反的头衔加在它的头上。那时,逻辑学也许变成了命令,不是为了认识真实的东西,而是为了设定和整理那个对我们来说应该称之为真实的世界。
简言之,悬而未决的问题是:逻辑学的公理适合现实吗?或者,它们是为了首先给我们创造现实、〃现实性〃这些概念的标准和手段吗?……不过,为了能肯定前一个问题,如前所述,人们也许已经认识了存在物;而情况根本不是这样。因此,这个定理不包含真理的标准,而是包含一个对于应该是真实的东西的命令。
假设,根本就没有这样一种自我同一的A,就像每个逻辑学的(也就是数学的)定理把这个A当成前提一样,而这个A也许就是一种表面性,那么逻辑学是以一个单纯的表面的世界为前提了。其实,我们是受无限的经验科学印象的影响才去信仰那个定理的,而经验学似乎一直在肯定这个定理。
〃物〃——这就相当于A的本来基础;我们对物的信仰乃是信仰逻辑学的前提。逻辑学的A就如原子一样,乃是〃物〃的一种仿制……由于我们不理解这一点,而且我们从逻辑学得出了衡量真实存在的标准,我们就已经走在这样的路上了:即把实体、谓语、客体、主体、行动等一切基础都设定为现实性了:这就叫设计了一个形而上学的世界,这就叫一个〃真实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就又成了表面的世界……)。
原来的思维活动,即肯定和否定,也就是认为真实的和不认为是真实的,由于这些活动不仅把习惯,而且也把权利当作前提,所以必须认为它们都是真实的,或者,都是不真实的。它们受一种信仰的统治,即认为对我们来说认识是有的,认为判断真会达到真理。——简言之,逻辑学不怀疑,以本来的真实会说明某种东西(也就是说,相反的谓语不可能适合这种东西)。
在这里盛行着这样一种感觉论的、粗俗的偏见,即认为感觉会教导我们关于物的真理——认为我不能在同一时间讲述同一事物,这是硬的和这是软的,不可能同时说出。(〃我不可能同时具有两种对立的感觉〃这个本能——是粗俗的、错误的。)
概念上的矛盾定理来自以下的信仰,即认为我们能够构成概念,认为某个概念不仅会描述某事物的本质,而且会理解这个本质……事实上,逻辑学(就像几何和算术一样)只适用于我们创造的、虚构的本质性。逻辑学试图按照一个由我们设定的存在模式去认识现实的世界,更确切地说:它使我们学会了图画和算术……
〈915〉
我也想把禁欲主义还俗,用强化的意图来取代否定的意图;意志的体操,各式的节俭和斋戒,连最精神性的东西也是如此;这是同我们从自己的力中得出的见解有关的行动迟疑法;是带有冒险和随意的危险尝试(马格尼家的晚餐:纯是吃倒了胃口的精神馋猫。)——人们也应当构想出检验信守诺言能力的方法。
〈1028〉
恐怖也属于伟大的特性。实话实说。
〈533〉
逻辑的精确性、透彻性是真理的标准(〃一切真实的东西,人们都可以清楚、准确地理解〃——笛卡儿)。这样,机械论的世界假说就成了受欢迎的和可信的了。
但是,这是一种拙劣的混淆:就像真理的简单图像一样。人们怎么会知道事物的真实性质在于同我们理智的这种对比呢?——就不会是别的样子吗?不会是最大限度地赋予理智以权力感的假说得到了理智最大限度的偏爱、重视、因而被奉为真实吗?理智把自己最自由的和最强有力的能力设定为最有价值之物,因而就是真实之物的标准……
〃真实〃——从情感方面来说——它是最能激发情感的〃东西〃(〃自我〃);——从思维角度来说——它是赋予思维以最大的力感的东西;——从触觉、视觉、听觉来说——在这方面会引起最强烈的反抗。
这样,最大限度的成就为客体唤起了对那个叫作现实性的〃真理〃的信仰。力感、奋斗感、反抗感等竭力劝告人们相信这里确有反抗物存在。
〈552〉
论克服决定论和神学。——认为某事乃是有条不紊依次出现和可预计地出现的,但从这种认识中得不出事物必然出现的结论。认为一定数量的力在每个确定的场合以一种唯一的方式和方法决定自身和表现自身,这种情况并不会把事物变成〃非自由意志〃。〃机械论的必然性〃不是事实,因为只有我们才把事物解释成现象。我们将现象的可表述性解释为支配现象的必然性后果。但是,我从事一定的事,从这里绝不会产生我不得不做此事的认识。受迫,这在事物中是根本无法指证的,因为,常规只会证明,同一现象不是另一切现象。只是由于我们硬把主体、行为者塞进事物,才产生了这样的表象,即认为一切现象都是一个作用于主体的受迫的结果——起作用的是谁呢?还是某个〃行为者〃。因和果——这是个危险的概念,只要人们还想到起作用的某物,想到受影响的某物。
a)必然性不是事实,而是一种解释。
b)假如人们认识到,〃主体〃根本不是起作用的东西,而是虚构,那么各种东西就会接踵而来。
我们不过是按照主体的样子构想出物性,并且强行解释成耸人听闻的大杂烩。假如我们不再相信起作用的主体,那么就会导致对起作用的物、相互作用即我们通常称之为物的现象间因果的信仰。
这样一来,当然也就会产生起作用的原子的世界,因为这个世界的设想是在人们需要主体的前提下做出的。
最后,也就产生了〃自在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