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作者:
扑火 更新:2021-02-26 16:45 字数: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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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谓此为识所变。论云:“谓识生时,内因缘力变似眼等色等相现,即以此相为所依缘。”(《成唯识论》卷一)又如经所说寒热、饥渴等,骤现似纯属生理的事实,其实对于此种外界之刺戟,心理的对应先起,而生理的冲射乃随其后,特此种极微细的心之状态,素朴思想家未察及耳,故吾总括此选种“色”,名之曰感觉的客观化。此义在《毗婆沙》、《俱舍》、《瑜伽》、《唯识》诸书,剖之极详,得近世欧美心理学者一部分的证明,更易了解。
(二)受蕴经云(《增一阿含》廿八,下同):“受者名觉。觉为何物?觉苦,觉乐,觉不苦不乐。“《广五蕴论》云:“受,谓识之领纳。”与色蕴相应之寒热、饥渴等,不过受刺激之一刹那间,为纯任自然之对应,不含有差别去取作用;再进一步,则在并时所应之无数对境中,领受其某部分,例如冬令,围炉则觉受“热色”而起乐感,冒雪则觉受“寒色”而起苦感,是之谓受,当心理学书所谓感觉。
(三)想蕴经云:“云何名想阴,所谓三世共会。……想亦是知,知青、黄、白、黑,知苦知乐。”《阿毗昙杂心论》云:“想者,谓于境界能取像貌。”此所谓想者,不应解作广义的“思想”,盖仅能摄取事物之像貌,如照相机而已。然摄取一像貌,必须其像貌能示别于他像貌 ,则非有联想的作用不为功。经言三世共会者,三谓过去、现在、未来,共会者,即联想之义。何以能知青、黄、白、黑?前此本有如何是青的概念,现在受某种“表色”则知其与旧所记忆之青的概念相应,而示区别于其他之黄、白、黑,此即所谓知觉。而其所得,则印象也。
印度之佛教附录:说无我(2)
(四)行蕴经云:“所谓行者,能有所成,……或成恶行,或成善行。”行蕴所含最广,心理现象之大部分皆属焉。今依《大乘五蕴论》及《百法明门》,以百法中之九十四有为法,分配五蕴,列为左(下)表,读之可以知行蕴内容之复杂焉。
法
有为法=
色蕴
色法十一种(五根五境及无表)
受蕴
心所法中之“受”法
想蕴
心所法中之“想”法
行蕴
(甲)除受想外余心所法
(一)遍行法五种之中三(触作意思)
(二)别境法五种
(三)善地法十一种
(四)烦恼法六种
(五)随烦恼法二十种
(六)不定不四种
(乙)不相应行法二十四种
识蕴
心法八种(眼耳鼻舌身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
无为法…………六种
说明:法字按诸今语,可译为概念。百法之名,非佛时所有。佛常言一切法,而未举其数。小乘家如《俱舍论》等,举七十五法。大乘家如《瑜伽师地论》等,举六百六十法。此所依《百法明门》,乃天亲撮瑜伽为略数。此皆将心理现象绵密分析,近世欧美斯学专家,尚不逮其精审。百法中除六种无为法超绝五蕴外,余九十四种有为法,大分为四类:一心法,二心所法,三色法,四不相应法,此中复分为二系,心法自为一系,即能认识之体,余三类合为一系,即所认识之对象。彼三类中,色法即物理的对象。心所法者,谓“心之所有”,即心理之对象也,不相应法者,谓与色与心俱不相应,如生命、语言文字等皆属之。
此诸法中,心所法与不相应法最为复杂,共占七十五种。以配五蕴,则除此中两种分属受蕴、想蕴外,余七十三种俱属行蕴,此可见行蕴之内容矣。
观右表则知行蕴所摄,殆亘心理之现象之全部。欲概括说明,颇极不易,但其中最要者,为遍行法中之触、作意、思三种(遍行法有五:一作意,二触,三受,四想,五思。此据《百法明门》次第)。受、想各分属其本蕴,余三属行蕴,如上表。)依《广五蕴论》所释“触谓眼、色、识等三和合分别”,谓眼根、色境、眼识凑会在一处,乃成为“触”也(此色字非色蕴之色,此触字非色、声、香、味、触之触,勿混)。“作意……谓令心、心所法现前警动。”即今语所谓特别注意。“恩,谓令心造作意业,犹如磁石引铁令动。”是知“行蕴”者,对于想蕴所得之印象加重主观的分量,经选择注意,而心境凝集一点,完为一个性的观念也。故曰“能有所成”。
(五)识蕴 识蕴,小乘谓有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大乘加以第七末那识、第八阿赖耶识,是为八识。《广五蕴论》云:“云何识蕴?谓于所缘了别为性,亦名心,亦名意,此能采集诸行种子。又此行相不可分别,前后一类相续转。”《顺正理论》(卷三)云:“识谓了别者,是惟总取境界相义,各各总取彼彼境相,各各了别谓彼眼识、虽有色等多境现前,然惟取色,不取声等,……于其自境,惟总取相。”法相宗书数百卷,不外说明一“识”字,繁征细剖,恐读者转增迷惘,且俟下文随时诠释。今但以极简单语略示其概念:识也者,能认识之自体,而对于所认识之对象,了别其总相,能整是统一个个之观念使不相挠乱,又能使个个观念继续集起不断者也。其实色、受、想、行,皆识所变现,一识蕴即足以包五蕴,所以立五名者,不过施设之以资观察之便利,谓意识活动之过程,有此五者而已(所谓七十五法、百法乃至六百六十法,皆不外一种方便的施设,但求不违真理,名数不防异同)。试为浅譬如印刷然,色蕴为字模;受、想、行则排字之次第,经过逐段递进,识蕴则纸上之印刷成品,机器一动,全文齐现。此譬虽未悉真,亦庶近之。
佛典屡用色、名二字,色即指色蕴,名指受、想、行、识四蕴。因其为方便施设之一种名号也。此则前一蕴为一类,后四蕴为一类;若就能所区别论,则前四蕴为一类,后一蕴为一类。
佛教教理在中国之发展佛教教理在中国之发展(1)(图)
罗汉图(部分) 吴彬 (日)私人藏吴彬以山水、人物见长,而人物画中,尤以罗汉图成就最高。他的罗汉图不囿古法,每出新奇,形成独自的风格特点。此画构图不落俗套,富有情趣,人物造型怪诞而不失法度,线条疏密有致,用色艳而不俗,可视为吴彬罗汉图中的典型作品。
佛教传自印度,其根本精神为“印度的”,自无待言。虽然,凡一教理或一学说,从一民族移植于他民族,其实质势不能不有所蜕化,南北橘枳,理固然也。佛教入中国后,为进化,为退化,此属别问题,惟有一义宜珍重声明者,则佛教输入非久,已寝成中国的佛教,若天台、华严、禅宗等,纯为中国的而非印度所有;若三论、法相、律、密诸宗,虽传自印度,然亦各糁以中国的特色。此种消化的建设的运动,前后经数百年而始成熟,其进行次第,可略言也。
楚王英、襄楷时代,盖以佛教与道教同视,或径认为道教之附属品,彼时盖绝无教理之可言也。自世高、迦谶、支谦、法护辈踵兴译业,佛教始渐从学理上得有根据。然初时并不知有所谓派别,并大小乘之观念亦无有。翘大乘以示别于小乘,似自朱士行适于阗后也(梁启超原注:《梁高僧传》卷四《朱士行传》云:“士行至于阗得《般若大品》梵本,遣弟子弗如檀赍还洛阳。未发之顷,于阗诸小乘众白王云:‘汉地沙门,欲以婆罗门书,惑乱正典,王若不禁,将乱大法。’士行乃求烧经为证……投经火中,火即为灭。……”中国人知有大小乘之争似自此始。【校者案:《饮冰室专集》本此注文中之引文,与原文略有出入,其义无损,故无改。】)然我国自始即二乘错杂输入,兼听并信,后此虽大乘盛行,然学者殊不以傍习小乘为病,故大小之争,在印度为绝大问题,在我国则几无有。其揭小乘之帜与大乘对抗者,惟刘宋时有竺法度其人(梁启超原注:梁僧佑《出三藏集记》卷五,有小乘迷学竺法度造《异仪记》一篇,略言:“刘宋元嘉中,有外国商人在南康生儿,后为昙摩耶舍弟子,名竺法度,执学小乘,云无十方佛,唯礼释迦而已。大乘经典,不听诵读。”中国人专效忠小乘以反抗时代思潮者,惟此一人而已【校者案:《饮冰室专集》本此注文中之引文,与原文略有出入,其义无损,故未改。】),此外则慧导《大品般若》,昙乐非拨《法华》,僧渊诽谤《涅磐》(梁启超原注:慧导、昙乐、僧渊皆东晋刘宋间人,其疑经之事,并见竺法度《异仪记》,及姚秦僧睿之《喻疑篇》。(《出三藏记集》卷五引)),皆可谓在我佛教史中含有怀疑精神之一种例外,然其学说今不可考见,其势力更绝不足轻重也。
中国北地佛教之开展,不能不归功于佛图澄。澄,龟兹人,(以其姓帛知之)之以晋怀帝永嘉四年至洛阳,东晋穆帝永和四年寂,凡在中国三十九年(三一○至三四八),始终皆活动于石赵势力之下。据本传(《梁高僧传》卷九(原误作“卷十”,今改正。)所记事迹,半带神秘性,用是能感动石勒父子,起其信仰,《传》谓“澄知勒不达深理,正可以道术为征”,此殆其不得已之苦衷耶。澄生平未译一经,未著一论,然不能疑为空疏无学,《传》称其“诵经数百万言,善解文义,虽未读此土儒史,而与诸学士论辨疑滞,皆暗若符契,无能屈者。”又云:“澄妙解深经,傍通世论……听其讲说,皆妙达精理,研测幽微。”窃意澄对于中国人心理研究最为深刻,故能为我佛教界作空前之开拓,其门徒极盛(梁启超原注:本传云:“受业追随者,常有数百,前后门徒几且一万。”澄门下之盛可以概见,今依梁《高僧传》制澄门传授表如下。
佛图澄 道安 法和 竺法汰 法首 法常 法佐 僧慧 道进 法祚 竺佛调(天竺人) 须菩提(康居人?) 竺法雅
竺昙壹 竺道壹 竺昙二
昙翼 法遇 昙徽 道玄 昙戒 慧远 慧持 慧永
道泓 昙兰
慧宝 法净 法领 僧济 法安 昙邕 僧彻 道汪 道祖 慧要 昙顺 昙说 法幽 道恒 道授),而最能光大其业者,则道安也。
使我佛教而失一道安,能否蔚为大国,吾盖不敢言。安,本姓卫,常山扶柳人(今直隶正定),盖生于西晋惠帝时,以不晋孝武帝太元十四年(三八九)示寂,年可九十余(梁启超原注:本传记安卒年,而未著其所得寿数,无从推其生年。惟传称其年十二出家,三年执勤无怨,数岁后,为师所敬异,遣之游学,至邺,遇佛图澄,发之谒澄,最初亦当十七八岁,故能与澄对语,得其嗟赏。澄入中国,在晋怀帝永嘉四年,下距道安卒时之太元十四年,凡七十九年。若安年十七八,而澄初至即往谒者,即安当生于惠帝元康三四年间,寿盖九十六七矣。《传》中又述“安年四十五还冀部”,后乃继述石虎死(永和五)、冉闵乱(永和六)、慕容俊叛(永和八)等事,又言,“安在樊沔十五载”,惜未列举年号对照,不能据以作道安法师年谱也。)。早岁绩学燕赵间,中年久居襄沔,晚乃入关中,其传记为一极复杂而极一贯之历史,其伟大人格之面影随处发现。佛教之有安,殆如历朝创业期,得一名相然后开国规模具也。破除俗姓,以释为氏,发挥四海兄弟之真精神者,安也。制定僧尼轨范,垂为定式,通行全国者,安也(梁启超原注:本传云:“安既德为特宗,所制僧尼轨范,佛法宪章,条为三例:一曰行香定座上经上讲之法。二曰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时法。三曰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天下寺舍,则而从之。”安可谓佛教教会最初之立法家也。)。旧译诸经,散漫莫纪,安裒集抉择,创编经录,自是佛教界始有目录之学,功侔于刘中垒(梁启超原注:本传云:“自汉魏迄晋,经来稍多,而传经之人,名字弗说,后人追寻,莫测年代,安乃总集名目,表其时人,诠品新旧,撰为《经录》。众经有据,实由其功。”案,安所著经录,今已佚,惟僧佑《出三藏集记》全依据之,此如刘歆《七略》,赖班书《艺文志》以传矣。)。前此讲经,惟循文转读,安精意通会,弘阐微言,注经十余种,自是佛教界始有疏钞这学,业盛于郑康成(梁启超原注:安所注经,其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