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节
作者:公主站记      更新:2021-02-25 04:43      字数:4956
  正胡思乱想之间,路边一个高挑的女孩子让加森眼前一亮,他吹了一声口哨,那女孩子用厌恶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似乎对他的注视不但不喜欢而且很反感。
  “上帝,完美女郎啊!”
  那女孩子转过来看他之时,加森吸了口气,夸张的吼道。这声吼叫仍然没有讨得那女孩子的欢心,女孩子使出一副墨镜,将自己娇美的脸庞掩住一半,不再理会加森便离开了。
  “哼哼,土著不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肯定是华裔吧。”
  加森虽然惊艳,却未因此失去判断力,他冷笑了一下,这么美丽的女郎,可惜啊可惜。
  他悄悄跟在那女郎身后,看着她拐进附近的唐人街,又看见她走进一户人家,然后再慢慢离开。
  “虽然说是来执行公务的,但顺便寻找自己的猎物,这正是一举两得啊!”
  当天夜里,雅加达市灯火通明,无数暴徒象潮水一样涌进唐人街,砸碎华人的店铺,哄抢华人的财物,追打华人。他们象十余年前他们曾经做过的那样,无所顾忌,将罪恶与残杀当作了自己的狂欢。
  加森混大这群暴徒之中,看着因为鲜血金钱和女人而疯狂的土著猴子,他的头脑却出奇的冷静。作为一个出色的特工,他是那种越是关键时候越沉着的的类型,也正是因此,这次才会派他和同伴一起来对付“龙之复仇者”。
  四处都有零星的枪声,加森知道,每一声枪响,都意味着有华人遭到了侵犯。想到这,他嘴角就呤起了冷笑,这群印尼猴子对于这种事情倒是挺拿手,他们娘娘痛恨华人,不仅仅因为华人控制着印尼大多数财富,不仅仅因为中国在南海人工造出了“郑合岛”从而在整个南中国海拥有绝定性的发言权,不仅仅因为中央情报局的挑唆,更重要的是,这些人骨子里都流水着疯狂与胆怯混合在一起的暴虐之血吧。
  随着暴徒走进白天来过的唐人街,他用一块布掩住自己的脸,是的,自己要去做一件很爽的事情,但即使是这个时候,自己也不能泄露身份发。
  他快步冲到那女郎走进的房前,房子里黑漆漆的,大约里面的人都在黑暗中瑟瑟发抖。
  用最简单的方法弄开门,加森快步走进了屋子,外头仍然是一片打砸抢的声音与偶尔的枪声,而自己的猎物就要到手了。
  “嗯?”
  突然间,加森觉得外头的枪声有些不对,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特工,他对枪声的分析能力可以说是专家级的,外面刚才传来的枪声,并不是那种混乱而疯狂的暴徒们打的,这种枪声是中国的九五式五点八毫米自动步枪的点射声,而且枪声很有英联邦感,分明是一个老手在进行屠杀!
  虽然欲火焚身,但是加森仍然立刻警觉起来,他贴在墙上,用心倾听外头的声音。果然,那枪声又响了起来,伴随着那枪声,不时有人死亡的嚎叫。紧接着,激烈的射击声让加森听不清那九五式自动步枪的声音,这大约是哪个菜鸟端着冲锋枪乱扫吧。
  “妈的!”
  心中暗暗骂了声,加森看了看楼上,露出一个淫秽的笑容:“甜心,你别急,再等等我。”
  他才退出门,迎面就看到一群印尼暴行乱哄哄跑了过来,在他们身后,死亡的子弹在不住的追逐着他们,谁落在后头,谁就会栽倒。
  交火的声音还在继续,加森发觉那激烈的枪声只不是几个有枪的印尼人胡乱的扫射而已,不由得苦笑了一下。这些带枪的大多是印尼正规军,他们出了军营便成为暴徒,但就这素质也配称为正规军?
  “哼,屠龙者屠龙者,龙出洞。”
  对着自己衣领上的对讲器快速说了一句,加森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只手枪,作为特工,这种小型化的武器是他的最爱。
  这些印尼暴徒摆脱了九五式自动步枪的追击,停在路边茫然不知所措,以住他们袭击华人时,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激烈的反抗,这一次对方不但有枪,而且用枪打死了不知多少同伴。当死亡的恐惧逐渐平息之后,他们心中的兽性又开始发作,既然这个街区有危险的枪手,那么就去别的街区。华人,多头呢!
  他们不知道,自己即将走向的是死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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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xwtrouble
  “杀!”
  单大海再次下令,他的两个同伴一左一右护着他,三人形成品字形,三只冲锋枪在突突声中吐出雪耻与死亡的子弹,随着他们三人的前行,暴徒们象是被镰刀扫过的庄稼一样,纷纷倒了下去,枪声,哀号声,惨叫声,摔倒声,组成了一部地狱交响曲,而鲜血与生命就在这交响曲的伴奏下舞蹈。
  路灯突然熄灭了,只有远处的灯光让这市中心还显得朦胧可见,单大海和同伴一声不响,将身上所有的武器都发射出去,他们甚至无需瞄准,在他们的前方,每个方向都是暴徒,间或也有人开枪反抗,但在他们旋风一样的突击下,反抗者都被他们驱赶的印尼人流裹走。
  仅仅五分钟,他们的弹药便接近极限,正在这个时候,他们深厚传来车辆的轰鸣,一辆装着重机枪的装甲运兵车飞驰而来,在他们身边嘎然停止。
  上了装甲运兵车,单大海站在车顶上架着机枪开始狂扫,享受着这种杀戮的快意,他在心中不停的怒吼,华人不可辱,华人不可欺!
  与此同时,莫野与刘邦两人,则在黑暗中追逐着几个身影,加森被刘邦干掉之后,刘邦便立刻去了其他街区,支援自己的兄弟,但接连两个街区他都愤怒的发现,自己带来的枪手被人杀死了。
  好些原本是昌阳城中惹人讨厌的混混,瞎奶却在异国为了华人的尊严与利益献出了生命,虽然早有觉悟,但刘邦仍然很愤怒,他迅速赶往另一个街区,总算在那里有击杀了一个美国特工,将自己的兄弟救了出来。
  得到他消息的莫野也迅速赶来,他心中深深自责,自己本来以为那些美国特工会暗中操纵,却不曾想到他们会走上前台来动手,刘邦的手下要对付印尼的暴民还可以,要对付这些杀人专家,还是差了好远啊!
  “他们定然是把刘邦的手下当做北斗了!”心中又是痛恨又是愤怒,莫野的身影几乎象风一样在建筑上飞掠过。他的动作比刘邦更迅速,转眼就来到与刘邦手下约定的地方,过了好一会,从对讲机中传来同伴靠近的信号,为了防止有同伴的对讲机落入地方手中,他们将的都是暗语,莫野站在最高的建筑物上,看到一个个刘邦的手下以三人小队的方式迅速向这边靠拢过来,算了算,发现有两个小队没有来,莫野心中一痛。
  他站在高处,目光又极为敏锐,只要有微光他就能看得很清楚,因此过了会他惊讶的发觉,至少有三个小队身后都有人暗暗跟踪,跟踪者极为内行,这三个小队都没有能够发觉。“恩,对方发觉他们并非真的北斗了吧……或者是想通过跟踪找到真的北斗?”
  在心中对这些跟踪者进行暂时的分析,莫野没有告之那三个小队,而是悄悄向最近的一个小队扑了过去,他从一栋楼越到另一栋楼,很快就绕到那个小队的背后,当他们背后的跟踪者从莫野身下经过的时候,莫野猛然从十几层的楼上跳了下来。
  哪个跟踪者反应不慢,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他抬头一看,却被一只不算巨大的手掌卡住了脖子,跟踪者想喊,就听到一声喀嚓响,他最后的意识是自己的脖子被拧断了。
  干掉他之后,莫野毫不停留,再次飞身跃上楼顶,他估计着第二组的防位,然后飞奔过去,从背后赶上第二组的特工,毫不手软将他也干掉。
  “还有一个……”
  一边飞奔,莫野一边考虑,自己原来的计划并不准备让这些特工全部覆没,但他们竟然杀了刘邦的兄弟,那也就是杀了自己的兄弟,如果不狠狠打击,怎么能出心头这口恶气!
  而且,如果不展示出足够的力量,对方也不会忌惮北斗,只有足够的实力,才能将对手逼到谈判桌上来,诚然,论及实力,别说就控制的江南集团,就是就的祖国,也不是美国的对手,但是,打痛它并且让他重视的力量还是有的。“留一个带信的活口,其余的都干掉!”
  心中拿定主意,莫野加快了脚步,他猛然扑向第三个被人跟踪的小队,但他在那小队经过后埋伏很久,荏苒不见那第三个跟踪者经过。
  “难道说对方警觉了?”
  莫野心中先使一动,接着恍然,对方既然是特工,一定有旁人难以发觉的通讯手段,自己接连干掉了两个,对方怎么会一无所觉呢?如果对方意识到危险,一定会改变方案,不再简单的跟踪了吧?
  “该死的……”在心红咒骂了一声,对方如果逃走,想要找到就很困难了,对方可是跟踪与反跟踪的老手哦。
  正在这个时候,莫也的对讲机响了,刘邦的声音传了过来:“北极,北极,太阳出来了,太阳出来了。”
  这是暗语,北极是莫野的代号,而太阳出来了就意味着行动结束目标达成了,莫野心红一喜,刘邦这福将,难道这次也立功了么?
  他料想的不错,刘邦追踪一个特工反跟到了他们的临时据点,不但将三人全部干掉,而且在赶往莫野这边的途中把那个逃脱者也擒获,要不是最后时刻想起莫野要留活口的命令,这个逃脱者也留不住性命。“恩,长进很大啊!”
  莫野着实称赞了刘邦一句,他大概有暗能量天赋吧,七兄弟同时与莫野学习《太一经》,他的成就却最大,已经突破第一幅图,达到了第二幅图的水准,这种能量,对付真正暗世界的高手自然不足为奇,但对付这些只是比普通人强的特工则绰绰有余。
  “这个人怎么办?”虽然被称赞了,但刘邦觉得很不开心,他怒视着唯一幸存的特工,向莫野请示。
  “放了他……”戴着面具的莫野淡淡的一笑,他看了看外头的天空,然后瞪着那个特工:“回去告诉你们老板,我们将保护华人的合法权利,制裁侵犯华人利益的恐怖分子,如果你们老板想改行做恐怖分子,那么就来试试吧!如果你们不想打世界大战,那么就最好不要企图对付我们!一句话,是战是和,由你们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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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xwtrouble
  报纸上的标题让聪明人嗅到了火药味儿,虽然官方媒体,没有登载,但在网上早就流传中国向郑和增兵的消息,这个看报纸的人对此也有所了解。这些消息让西方人以为,在阔别南洋四百年后,中国再次开始将南洋一带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但看报纸的人却对此嗤之以鼻。
  “美国控制下的世界,岂会因为一个日本的沉没便崩溃看报纸的人冷笑了一下,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口水。他起步正要登上停下的公交车,一个骑着摩托车的身影突然从他身边飚了过去。看报纸的人只觉得后心一冷,起初还没有什麽,但当他迈步踏上公交车时,浑身突然发软,只听到身后有人交叫,然后便载倒在地。
  骑摩托车者很镇静,作为特种部队退伍军人,他对于这个轻车熟路,干掉一个全无戒心的家伙,并不是什麽困难的事情。
  出了城,将那辆偷来的摩托车扔在一边,头盔也甩进了小潭之中,露出骑摩托车者的脸。古铜色的皮肤,弄黑的重眉,衬得他一双眼睛分外明亮。这人步行翻过了一座小山,山小便是公路,他在公路上等了一辆客车,非常平静地乘着这辆车子离开了。
  客车将他带到西河村,这个小村庄土地贫瘠,但周围的小山包却埋着煤矿。骑摩托车者一面笑着与路上的行人打招呼,一面回到自己家中。家里没呆多久。他提着一个袋子走了出来。
  他走进村里最漂亮的那栋楼房,一进门就遇见一个六七岁的男孩子蹦蹦跳跳走了出来。他伸手拍了拍那小男孩的头,不等小男孩说什麽,就一下子拧断了小男孩的脖子。
  恰好有个妇女从楼梯口走了下来,见到他地举动尖叫了一声:“万山杀人了,救命啊,万山杀人了!”
  被叫做万山的汉子向她笑了笑:“嫂子。对不起,要怪就怪你家张德贵。那个败类!”
  一边说话,万山一边抖开袋子,露出里面的猎枪。砰一声响,那妇女被猎枪的铁子几乎打成筛子,人也飞了出去,在墙上拖下长长的血迹。
  万山不慌不忙地点了跟烟,烟刚点着,便有一个老头拎着锄头冲了过来。看他没有看到那女人的尸体,只看到倒在万山脚下的孩子,他抡起出就向万山头上砸去。万山一恻身。再次扣动扳机,老头口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