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节
作者:乐乐陶陶      更新:2021-02-25 04:29      字数:5013
  老教师要有博大的胸怀,要欣赏青年教师,要鼓励青年教师超过自己。试想在一个学校、一个单位、一个社会如果永远都是老的最好,这岂不是很悲哀的事吗?如果青年教师无法超越前辈,我们的国家、民族还有什么希望?
  当然青年教师的成长光有老教师的传、帮、带还是不够的,青年教师要尽快的成长起来,首先要有青年教师自己的勤奋与努力。
  如果没有青年教师自己的努力,外来的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使他变的成熟。
  还有,要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起来,学校除了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外,还要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思想上激励他们,要经常及时的肯定他们的优点和长处,对他们的不足要有耐心。学校要充分的信任青年教师,要给他们以机会,不要因为一两次考试成绩不理想就怀疑他们,就减他们的课或者立即从高中换到初中。除非经过两三年的实践证明他们确实不适合教学,否则任何急功近利的做法都会给青年教师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
  所以,培养、使用好年青教师,应该是学校工作的一件大事,一定要抓紧、抓好。
  第四部分学校自主权与上级管理的思考
  [资料]
  我有个同学是一所老牌重点中学的校长,他们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一直不错。但是近年来,有教学质量下滑的趋势。对于这样的现状,他很无奈地说:“没有办法,我们好的老师已陆续退休或到南方工作,新老师中,我们看上的进不来,进来的多是一些上级领导的关系户,由于新调入的老师接不上茬,没有好老师作保证,加之在许多方面我们都没有办学自主权,从而导致了学校教学质量的滑坡……”
  其实类似这样的事情还很多,有很多学校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办学自主权不够的困境。
  现在,全国基本上实行的是学校校长负责制。但在很多地方,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因为观念陈旧或是别的什么因素作怪,就是不肯把办学的自主权真正下放。名义上是学校自主办学,实际上他们事事都要插手,大到学校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教师的调入、调出,小到学校的课程设置及日常财务开支,都要经过他们的监管、审批。有的甚至连学校的开学典礼和结业典礼他们都要派人参加……
  今年五一长假,我到某市的老同学那里玩。大人说话,两家的孩子也在交流各自学校的情况,在说到电教设备时,他的孩子抱怨他说:“我们班的投影已经看不清了,学校为什么还不更换啊?”作为学校中层领导的他,非常无奈地解释说:“学校的电教设备是五年前购置的,现在多数班级的投影枪都已经老化看不清了,但一个投影枪头就三千多块,学校三十多个班级要花很多钱购买,而上级规定,学校开支在三万元以上者都要打报告审批,还要进行公开招标,学校的报告已经上报很久了,现在还没有回音,所以也只能维持等待了……”
  一系列的事实说明,上级部门对学校自主办学管的过多,不但不利于学校的发展,就连学校正常的运作都很难开展。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部分上级领导的观念陈旧,还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事事都要管,事事都管不好。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上级部门如何改变观念,如何实施自己的领导职能,恐怕是当今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反思的问题。
  时代在变,人们的观念也要变。上级领导部门在行使领导职责的时候,其指导思想和具体做法咋不来个“与时具进”?
  多给一些权利到学校吧!少一些行政干预,多一些政策支持。
  让学校按照自己的教育规律去运作、去发展,这不仅符合学校的利益,而且还能把上级部门从琐碎的事务中解放出来,有时间、有精力去思考、解决更大、更有创意的改革措施,这岂不比停留在学校的一点点具体事务上强许多?
  第四部分学校该不该烧掉学生的模拟试卷?
  [资料]
  某市的朋友打电话告诉了我这样的事情:他的孩子小学毕业要参加升中考试,因部分模拟试卷被保存在课任老师那里,他让孩子向老师把试卷要回,好把试卷中出错的地方再进行复习。
  但是老师不给,说是学校自己出的题目,怕试卷拿回家后,传到别的学校。不得已,他自己给孩子的老师打电话,再三保证绝不外传。在他的请求下,老师答应了,但说试卷都保存在校长室里,要找校长才能拿出。于是,他又去找校长,但得到的答复是,学校已经把那些模拟试卷烧掉了。他很恼火,当场批评了学校的行为……
  事情尽管不大,也不见得有多么普遍,但它却是一件值得深思的事件!
  作为学校,为什么不让孩子将模拟试卷带回家,而是统一保存在校长室里?在未经过学生和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学校是否有权烧掉学生的模拟试卷?学校的行为与其作为育人单位的身份是否相符?这些问题是我们作为教育者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学校的行为是错误的。
  首先,学校怕自己学校出的题目被学生带回家而外传,本身就是一种极端自私、狭隘的做法。学校的行为,不光不利于学生的复习,对学生的学习造成不利影响。更重要的是,其自私、狭隘的认识,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深深的烙印,很可能使他们因此变的自私、狭隘。而这与我们的教育目的是相违背的!
  其次,学校在未经过学生和家长同意的情况下,烧掉学生的模拟试卷,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自己学校的知识产权,但实质上却侵犯了学生的知识产权。学校不明白,当自己出的试卷,一旦经过考试,写上了学生的名字和分数之后,这张试卷就已经成了学生的知识产权,学校拥有的不过是试题本身,而不是这张试卷。所以,学校的做法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那么,学校为什么这么做呢?
  原因很简单,第一是出于狭隘的目的,为了所谓的防止外传,而做出了与其教育身份不相吻合的行为。第二是由于学校领导和老师本身不知法、不懂法,为了保护自己学校的知识产权,却做出了侵犯学生知识产权的愚蠢事情。
  发生这样的事情绝不是偶然的,它是现在愈演愈烈的应试竞争所致,也是教育者本身缺乏教育目光和博大胸怀所致。这件事情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小事反思我们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面对激烈的升学竞争和天真无邪的孩子,我们怎样去做才符合教育的本质?这就是我要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第四部分“丑孩子”能不能入学?
  [资料]
  据《江南时报》2004年5月27日报道:今年7周岁的深圳市福利中心孤儿福登,只因颌面部发育不全,面部两侧有些凹陷,被户口所在地小学拒绝接收。学校拒绝小福登的理由是担心他的长相会把别的孩子吓跑,学生家长会有意见,会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
  现在,许多单位和部门在进行员工招聘(比如酒店、商场的服务员,公关部门的小姐,形象大使等)时,都有身高、相貌等要求,这是很正常的。但因为“丑”而被拒入学,则是前所未闻的!
  这所小学的做法虽属个别现象,但是这种现象折射出的问题有两个方面。
  第一是:某些教育工作者不学法,不懂法,办事只凭主观臆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也就说,能否入学,只有年龄限制,并无“美、丑”限制。这所小学的做法,显然违犯了国家有关法律,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外国是要吃官司的。
  第二是:某些教育工作者素质低下,以貌取人、缺乏爱心。
  且不说福登小朋友还没进校,同学、家长是不是真有意见?他的长相是否真的会把别的孩子吓跑?学校的正常教学会不会真的被影响?这些都还是个未知数。即使有,学校也该作出合理的解释!
  学校也该教育其他学生和家长!让他们知法、懂法。让他们知道丑孩子也是人,也应该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让他们通过接纳小福来接纳那些在生理、心理上有缺陷而需要同情关爱的人。遗憾的是这所小学放弃了这样一个很好的教育机会,而且做出了一个最为愚蠢、最具有爆炸性新闻价值的错误决定———拒绝小福登入学。
  福登小朋友是个孤儿,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他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爷爷奶奶、姥爷姥姥。他甚至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他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福利院的叔叔阿姨照顾外,比起同龄孩子得到的爱简直太少了!我们无法知道他是否因为“丑”而被自己的父母丢弃?现在如果学校还因为“丑”而剥夺他受教育的权利的话,福登小朋友也确实太过悲惨了!
  有一首歌唱的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福登小朋友是个孤儿,更加需要全社会的同情和帮助,更加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照顾。
  学校是个教育单位,“爱的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学校仅仅因为“丑”而拒绝小福登入学,剥夺他受教育的权利的话,很难让人相信这样的学校是怎样教育孩子的,有这样的学校培养出来的孩子是否有健全的人格?是否有博大的胸怀?
  人有丑俊之分,但是相貌是先天的,是爹妈给的。如果仅仅因为长相丑陋而被拒入学于法于理都不通。
  我喜欢听新闻,但因“丑”不让入学的新闻永远也不愿意再听到!
  第五部分贫困县的教育局为什么这么能吃?(1)
  必须正视的教育腐败
  校园,本是一块净土,然而近年来,腐败却大举侵蚀着校园,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教育腐败在摧毁部分教育工作者道德底线的同时,也玷污了孩子们纯净的心灵。教育腐败已引起社会公愤,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我们在反思中国教育的时候,就不能忽视对教育腐败的反思。通过反思,我们就能够找到对付和预防腐败的措施,有效的遏止教育腐败现象,为净化社会风气做点滴贡献。
  1。贫困县的教育局为什么这么能吃?
  [资料]
  《中国教育报》2004年6月27日转发新华社报道:吴川是广东西部一个经济欠发达县级市,教育经费本已捉襟见肘,但吴川教育局及所属教育办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吃”、“分”教育经费高达600多万元,局机关日均报销餐费达到4000元……
  一个贫困县的教育经费600万元被教育局机关“吃”、“分”掉说明了什么?教育局工作人员为什么这么能吃?答案不言自明!
  抛开具体的案例,从教育反思的角度分析它,其实是一列典型的教育官员的“职务腐败”现象。
  教育官员的“职务腐败”有哪些表现?“职务腐败”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职务腐败”的根源在哪里?如何减少或者杜绝“职务腐败”恐怕是我们对教育腐败的反思中,需要搞清的问题。
  A、“职务腐败”的表现形式:
  和其它行业的“职务腐败”一样,教育的“职务腐败”也主要是有实权的领导,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行为。
  有实权的教育官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在教师的调动,工作安排,学生的录取时,向有关人员索要、收受贿赂;在进行基建项目的招标,教学设备的更新,职工福利的经办等时候,进行收取回扣、假公济私;或者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请客送礼,甚至私分公款;或者为家属,亲戚提供某些利益方面的照顾,凡此种种都是“职务腐败”的表现。
  B、“职务腐败”的官员多吗?
  除资料中广东吴川县教育局官员利用职权大肆进行教育腐败的行为外,我们还不时听到一系列有关教育官员“职务腐败”的丑闻。
  有报道显示:2001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达36起共61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22人。
  听我的一个同学说,他所在的县,教师调动工作的花费有一个“行情”,前些年是1—1。5万,现在涨到了2万以上。农村中学的教师要想进城,普通中学的教师要想进重点中学,没有2万以上的“投资”你别想!尽管在调动的时候还要参加所谓的统一考试等,但最终有效的还是票子,还是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