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节
作者:      更新:2021-02-25 04:24      字数:4816
  天,不过后来你吐了一次。”她笑得开心极了。 “我都忘记了, ”我有一点遗憾,“否则一定很好玩。” “你都忘记了才好玩,我应该拍你的裸照放去互联网。”
  她说。
  “我也有机会的,早上醒来的时候,你还在睡。钱包护照内衣都在桌上。”我对她挤挤眼睛。
  虽然我和丽萨的相识鬼魅得像个幻觉。我需要她的描述帮我澄清曾经拥有的亲密,但是我们确实顺理成章地来往密切起来。
  她是北京人,早年去了香港,然后去了日本。据她说她一直做地产生意,二十多岁的时候,也曾经辛苦得每天工作很久,后来,慢慢轻松起来。
  每个女人的故事里都概莫例外的有若干个男人。丽萨也不例外。只是她的恋爱史,就是一部终身与已婚男人的纠缠史。
  “每一次遇到的,都是已婚男人。”她无能为力地笑了起来。
  “或许你天生就不会喜欢小男孩的那种。”我说。
  “爱上已婚男人那也没办法,我也和已婚男人交往过。”
  我坦白自己的历史来拉近我们的友谊。女人总是因为彼此分享感情而变成好朋友。
  “其实男人真的爱你,他会离婚。”这是在已婚男人身上经验丰富的丽萨的观点。
  “什么家庭,孩子。他真的爱你,他会买房给你,他会离婚。这是我的实际经验。那些没有离婚的,是因为爱你爱得不够,或者,最初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是出来玩的。”她对我说。
  在经验丰富的丽萨面前,我常常觉得我的那点恋爱小故事,实在是不值得拿出来讲。
  刚刚从日本回来中国,打算定居国内的丽萨决定开个酒吧。她每天都在考察市场,空了没事,她就拉着我和她同行。
  三里屯已经成了里程碑,几年光景,工体已经热火朝天,
  他们无一例外地打着摩登时髦的牌子,不需要任何源远流长的解释和内涵。里面是无一例外的四方形的金属结构加上玻璃水晶的隔帘,大同小异,外面高耸入云的轩尼诗的广告裸露在空气中,经常变换着不同脸孔的标榜世界排名第几位的DJ大幅宣传画,各种牌照各种款式的私家车来来往往,不多的停车位里,车子因为不同的等级被赋予不同的位置。夜间时分,穿着清凉的时髦男女密集在那里,走来走去的踩着八公分金色高跟鞋的女子,门口打电话等着接人的穿黑色背心右耳戴闪亮小钻的脸上写着年轻的高大男生,蹲成一排坐在台阶上的染着各种头发的男男女女,着装统一的保安不耐烦地走来走去维护交通。门口的客人每走十步,就会因为走到另外一家的门口,耳边听到的音乐换掉。
  凌晨三点,依旧车水马龙来来往往,派对渐入高潮,旁边的夜宵铺子,满满的座位到处是鲜活不知疲惫的容颜,木质的桌子上,洒满红红白白吃不完的红豆冰。午夜时分,不夜城从不寂寞。
  凌晨五六点,天色泛白,醉了的人被叫醒,大家鱼贯而出,站在门口拥抱告别,歪歪扭扭地走上不同的车子。
  一天就这样结束了。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看到过很多景致,年轻英俊的男生肩膀,涂着黑色唇膏的穿黑色丝袜的性感小腿,看到过情侣亲热的旁若无人的拥抱,拉拉扭扭上同一辆车,也看到过他们吵架,女生走在前面飞快,男生箭步追上去拉住她的手臂,两个人站在马路中间,无视车流,扭打起来。
  “爱到可以打起来,应该也是鲜活的深入的感情吧?”我对丽萨说。
  “对,和解之后再小心翼翼红着眼睛彼此帮对方敷冰块。”她笑。
  肿去的红色退去,人各不同,这样的事情在事后究竟是加分是减分也因人而异,因此,我虽然在旁边看得张口结舌,但是从来不觉得,自己有资格评价。
  “真遗憾,我从来没有和男朋友吵过架。连吵架都没有,就分开了。我真是失败。”我想起什么似地对她说。
  “最好不要,每吵架一次,感情伤去一分。说‘打是亲,骂是爱’的人,纯属有毛病。”她回答我。
  也和她一起进去。第一次去BABYFACE就吓了一跳,但见昏黑的音乐下灯光乱闪,大家需附在对方耳边大声喊叫,才能勉强得到对方的信息。DJ台下面着装不同的男男女女随同音乐扭动身躯,俨然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娱自乐。呆了十分钟匆匆出来,到门口顿觉清凉。
  我和她常去的酒吧,还是我们认识的地方。除了聪明的名字和装修之外,最聪明的是音乐,小小的空间,偏偏摆置的可以有清谈的空间,也离家又近,于是去哪里变得频繁起来,没有任何活动的时候,我和朋友,甚至自己一个人,会去那里喝一杯。
  未来的酒吧业主丽萨到了哪里都是有不少朋友,她讲给我很多酒吧内幕,不要抽陌生人的烟不要喝陌生人的酒,最好通过朋友认识朋友。有不少单身男生出来是为了找艳遇,这样的女生也有。不过很多都是家里有男女朋友或者老公老婆。
  “我以前有个女朋友,在酒吧认识一个男生,交往几个月之后觉得不对,说分手,结果被这个男人冲到家里,拿刀砍了十几刀。”她对我说。
  “另外,酒吧的一夜情事件,多是些青涩的生面孔,第一次来或者偶尔来一下,谁也不认识,谁也不在乎,才会放肆地四处放电以及随地割草。酒吧里经常去的,天天可以见到的,反而是规矩极了的,绝对不会发生他们带谁回家这样的事情,除非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因为这里,从服务生到老板人人认识你,大家每个人都看着,第二日来了,一定一边笑一边追问。所以,看起来出来的很多,到了那里大家都认识的人,实际上天天自己回家抱枕头,反而就是这些人。另外一方面,新的面孔新的血液,好的面孔好的血液,大家都站在楼梯口上夜夜地看夜夜地等。”
  “那我算新鲜的面孔吗?”我好奇地问她。
  “三个月前你算,现在,你已经是自己人了。”她回答我。
  一杯马提尼刚好,两杯太多,三杯则不够。
  可以在微醺之后,去DJ台前跳一曲舞,并不觉得吵闹无法忍受。是非常难把捏的那种刚刚好。也逐渐开始认识一些,和我一样,像吹过的蒲公英种子一样,随风落脚在这个城市里的人。
  DJ最早一个是光头,一笑露出憨憨的牙齿,一个很 MAN,高高大大,很酷的在DJ台上面摆个牌子——严禁点歌。
  我看到后笑到肚痛。
  胖胖的开日本料理的香港人,看似深沉不说话,好像社区老大一样可以信任,日子久了我发现他其实内藏色心,喜欢大力地拍打陌生女子,顺便抱着背搂个腰什么的。
  此外还有看不出来路的每次出来都喜欢拍照,摆出风骚姿势的短发女子,没有讲过话,不知道哪里来的。天天混在这里的韩国小白脸,看到好看的女生就眼睛发亮,中文也开始说的好起来。胖胖的一笑眼睛眯成缝的在机场工作的新加坡人,有时候热闹极了,跳舞的时候完全看不见他的臃肿,整个人灵活得像条蛇,有时候又一晚上自己一个人坐在吧台扮忧郁。开保时捷的一个香港美国到处住的女生,没有人看出来她已经结婚八年了,她不说,我们都不说。满场子乱窜的一两个年轻男孩子,窜了几年已经开始懂得留小胡子。常来坐一进来楼梯门口的几个模特,熟的有两三个,一个总是想要去外国读服装设计,喜欢在头发戴一朵白色水仙,一个烫的满头金色卷发的,我意外发现她就住在我家对面,下楼买东西看到对方,点头笑了。一帮永远三五成群的香港男生周末一定在——此外省去无数奇怪目光焦灼的单身老外,以及众多像极了跳舞机器的不到 20岁的俄罗斯女生。
  娱乐圈的人来的也不少,偶尔也有些明星,戴着墨镜拿一个杯子。一次有共同认识的人,拉我过去,说:“介绍一个男朋友给你,但是被人家伤了心,不要找我哦。”我于是过去,看了对方一分钟,然后说:“我15岁看过你演的戏。”——那时候他正当年,热播的电视,举国上下,赢得多少少女的心。 10年后,年龄将近不惑面容却依旧年轻,戴了墨镜一个人晚上出来混。
  同时也发现,在一个场所里,一定有很多认识的熟面孔。
  一点好玩的是:一点都不乱,绝对不是陌生人,都是认识的人互相介绍认识——虽然可能他们彼此认识也没有多久。
  这些人,大家仿佛每天打卡上班,到了固定时段就会出现。白天上班的上班,睡觉的睡觉,晚上一定要互相道了日安才能晚安一样。
  “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晚上出来?”我对丽萨说,“我是早早就知道,城市充满寂寞的灵魂。我只是没有想到,寂寞的灵魂这么多。”
  第二章 爱情两面
  一段感情之中,完全给予的感情被认为不是最好选择,Be a smart girl,要聪明要掌握全局,要他爱你胜过你爱他,要稳稳地站于不败之地。
  她太美太女人。我也完全百分百地女性化。我们两个,怎么看也不像会是爱上同性的女子。她应该是要约会的男生站满楼梯,怎么会突然说喜欢我?
  世界并不会在意你的自尊这世界指望你在自我感觉良好之前先要有所成就
  The world won’t care about your self…esteem The world will expect you to acplish something before you feel good about yourself
  —比尔·盖茨
  爱情玩家
  人每年都会有进步,认识新的人,学到新的东西。回来中国的日子里,我同样认识了很多新的人,学到了很多新的东西。比如我知道了喝多少杯可以喝醉,城里所有好玩的夜店,大多数男生都是同时约会两个女生以上,不要对每个人都讲真心话,还有,我终于学会了,什么是想念……
  可是依旧有太多的时候与他有关,去任何一家漂亮好吃的餐厅,我都会想如果他来北京,我要定这里的桌子,去唱卡拉 OK,会想起来我们在巴黎,他辛辛苦苦陪我去找华人开的卡拉 OK,可是他什么都不会唱。每一首好听的中文歌,会让我想起,我不厌其烦把中文翻译成英文给他,为了让他知道我的中文歌世界。每一次工作上的进步或者失败,都让我想起,我考试失败,他会说:“没关系,你有一些更重要的东西,都做得很好。”
  我只知道,以前,有这样一个人,他鼓励我,支持我,让我知道欣赏人生的很多细微美丽之处,我身穿华服他会说你漂亮惊艳,我一文不名,小乞丐的样子,他也会扶我起来,替我擦干脸上的脏东西,牵我的手带我离开。
  工作依旧乏善可陈。工作重点研究奢侈品和女性吃喝玩乐,不用每天到公司,每天有各种请帖送上,坐在电脑前面排列组合文字游戏,而轻松地分析最新时尚潮流和男女情事,这是我最擅长的一面。
  公司是新的,一本关于奢侈品的杂志。奢侈品的大举进驻中国,带动相关媒体产业发展。而我去杂志社做事,也不算毫无打算。读硕士的时候,写过一篇论文就是“如何在中国启动一本杂志”。写得颇为实际,从租用办公室的费用,到请编辑,到市场推广,内容定位,甚至,如何穿过众多关卡拿到刊号,全部坐在电脑前细细研究通宵用第二国语言写过。
  大学时代就已经计划好,要办杂志要写小说。而有了很多很多钱之后,我要去做慈善,这就是我的终极理想。
  主编是个三十出头的女子,消瘦而刻薄的脸颊和身材,一点点霸道。我总觉得她过于招摇来掩饰心虚。因为从专业文字角度来看,我曾经容易地从她的卷首语找出病句三处。但一个人能够在高位,就必定有她的过人之处。或者是勤奋,或者是做人手段,或者是其他。万事万物,存在即合理。
  我最初很不习惯她的领导方式。非常的奇怪,公司几乎所有的编辑,都在她的斥责之下敢怒而不敢言。说出来一个选题,常常是没有理由不让通过,而且完全没有解释的机会(幸好我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
  而之后,我去更有名的一个杂志社,第一次去见面就听见主编在房间里把三十多岁的编辑骂得一无是处。我坐在客厅想,不管多好的工作,如果我的上司这样不懂基本的尊重和礼貌,我一定转身就走。日后看到《穿Prada的恶魔》,我就想,是否在时尚杂志界,最出名的一本杂志主编做派如此,日后各位小编羽翼丰满,各地开花结果做主编之后,专业技能不得而知,这种气势却由来已久,深入人心,并且,大家以为,成功的主编,就一定是这个样子。
  又或者,中国最不缺的人,就是人。你不喜欢,大可转身就走。在一些雇佣关系里,受薪者为了保持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