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卡车      更新:2021-02-25 04:21      字数: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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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跟美国人比还不足以移情,那就再想一想同胞王治郅吧。想想整个夏季都比较得闲的大郅,姚明会不会觉得,还是累一点的好,还是比较有名的好…要不,咱们还是别变回去了吧?
  第二部分二线名牌
  如果饭店越开越像Outlets,那幺饭店里卖的东西,似乎也就无法不越来越像名牌时装。
  红酒之外,嚼烂一块肉,吃进一条菜,咽下一啖汤,很难说吃喝也属于符号消费,不过我还是发现,还是有一些食物已经受到了名牌时装的感染,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名牌副线产品, Young line。例如“小龙虾”之于龙虾,“九孔鲍”之于鲍鱼,鲜鲍之于干鲍,等等。其间的关系,尤如Emporio ARMANI或Armani Exchange之于GIORGIO ARMANI,DKNY Jeans之于DKNY ,Miu Miu之于Prada,等等。
  龙虾(Lobster),龙虾类(Palinura),为大型海水虾类,属于节肢动物门甲壳纲十足目龙虾科属动物,亦属爬行类。体长一般在20厘米至40厘米之间,重05公斤上下,是虾类中最大的一类。额角不发达,步足皆不呈钳状,从浅海珊瑚礁区到深海都有分布。小龙虾(crayfish),螯虾类(Astacidea),有淡水种也有海水种,田野沟渠常见者多为美国螯虾(克氏原喇咕Procambarus clarkii),淡水类的又称虫剌蛄,形状似龙虾而小,第一对步足极发达,类似于蟹螯;外壳色泽鲜艳,呈血红色;常栖息于山溪及其附近的河川之中─然而就品牌以及品牌消费而言,以上生物学上的区别并不重要,它的重要性是由以下两者所决定的:一,语义学层面:“龙虾”(包括“澳洲龙虾”或“伊势龙虾”)和“小龙虾”之间在构词(符号)上存在着高度的同质性─总而言之,两者都是“龙虾”,无论在词义还是卖相上,最大的区别显然只是体积的长短和大小。二,经济学层面:“龙虾”和“小龙虾”在分别被煮熟之后,两者的零售差价有天壤之别。这种差异,即使未曾在餐馆花钱买吃过龙虾及小龙虾者,只要大致了解GIORGIO ARMANI和Armani Exchange在各自专卖店里的售价者,基本上不难读懂。是故,小龙虾在饭店里的名称除了比较通俗的“麻小”之外,也可以读成Lobster Jeans, Emporio Lobster或者 Lobster Exchange。也就是说,“小龙虾”并不是“长得比较小的大龙虾”和“大龙虾”在价值上的区别其实并不等同于“小核桃”与“大核桃”或者“小馄饨”跟“小馄饨”,同样道理,亦不可以长短或厚薄来区别一件Armani Exchange的外套与另一件GIORGIO ARMANI的衬衣。
  鲍鱼也是这样。尽管吉品鲍、网鲍、禾麻鲍与鲜鲍或九孔鲍(包括急冻鲍,罐头鲍)在中文里皆统称为“鲍鱼”,尽管它们在生物学上的区别并不及“龙虾”和“小龙虾”那样显着,但是,它们价格以及烹饪、口感等其他方面的差异也有着天壤之别。价格昂贵、只有中国人才爱吃并且会做的那种鲍鱼,通常产于日本的岩手县、千叶县和清森县三地,此外,捕捞之后的后期制作技术,一般也只掌握在上述三地的少数专业人士手中(所谓“干鲍”者更绝非把一头刚从水里捞上来的新鲜鲍鱼随随便便扔在阳光普照的海滩上晒上它七七四十九天那幺简单,鲍鱼后期制作的主要程序为:首先将鲜鲍去壳,再以盐水浸泡,之后再经盐水煮、炭火烘焙,焙至五成干,日晒,至九成干,礼成。天气条件理想的话,完成全部的加工手续前后需时数月。虽然晒干的鲍鱼在体重上只剩下当时的十分之一,不过在华人市场上的价格却飙升了至少十倍以上。再经名厨之手,就是天价了(奇怪的是,日本人自己习惯上却并不嗜干鲍)。
  至于鲜鲍,不仅产地分布较广、美国、澳洲、南非以及中国大陆和台湾海域均有出产,价格也是非常的大众化,尽管干鲍鲜鲍都叫做“鲍鱼”。
  龙虾和小龙虾,干鲍与鲜鲍,GIORGIO ARMANI或Emporio ARMANI,从语义学到行销策略以及消费心理,均体现出高度的同构:一,两种产品共同合法并且尊重部份常识或习俗的情况下拥有同一主语;二,拥有同一主语的两种产品在合法并且尊重另一部份常识或习俗的情况下拥有两种差异很大的价格;三,在主线产品的符号和价格继续存在并且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副线产品一旦拥有,拥有者普通感到很爽─“很多名牌的二线牌子价格低得惊人,每次翻开那些精致的价签,美妙感觉都如同初恋的来临。”有女小资在网上这样写道。
  这种如同初恋的美妙感觉还可以通过对以下产品的消费来获得:小灵通(“一线牌子”是GSM或CDMA手机),洗脚(“一线牌子”是桑拿),以及被亢奋地假设了无数次的超限战(“一线牌子”为电子战,诸如此类,都属于典型产品的非典型形态。)
  第二部分这就是你的CK
  新左批评家都爱对中国小资进行文本分析,频繁出现在这些文本中的各种西方品牌─例如《上海宝贝》里的CK内裤,《支离破碎》里的杜蕾斯避孕套,等等─这一大堆名词,最惹批评家生气。据他们揭发,这些名词做为西方时髦文化的符码,构成了“后殖民时代的欲望书写”的核心,“表征了中文书写相对于西方文本来说是一种次级的文本”,是“自我殖民化的结果”,也是跨国资本“文化同质化的阴谋或共谋的产物”。名可名,非常名。名词,好在双方都不缺。
  罗兰巴特认为,名比实更令人激动。就文本分析而言,小资和他们的文本分析者其实都是“名牌/名词”阴谋的受害者。尽管我在任何方面都不是一个阴谋论者,但是我也经常受到频繁出现在另一些文本中的“名牌/名词”的迫害,在那些文本中,做为名词的各种西方名牌并未散发出任何“后殖民欲望”气息,也丝毫没有小资或中产气质,倒是令人绝望地嗅出了一阵阵阴谋的味道。哈尔滨“宝马案”一波未平,西安“宝马案”一波又起。几经波折,西安男青年刘刚终于得到了他应得的那辆“宝马”,做为这个事件的读者,我也从文本中得到了更多的“宝马”─算上哈尔滨“宝马案”,我在这两起新闻报导的文本中所接收到的做为名词的“宝马”,应在五百至一千次之间。也真是邪了门了,不知何故,汉语新闻文本中的那些“名牌”近年来老是跟违法犯罪有关。在两起“宝马案”疑云密布、黑幕重重的文本中,“宝马”二字虽然以超乎寻常的频率出现,却与这一符号在中国想象里能指的中产生活浑身不搭界。以“名牌/名词”在文本中出现的频率而论,Nielsen/Netratings去年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若以特定顾客浏览数及浏览页面计算,ebay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名牌奢侈品售网站,证据是以LouisVuitton做为关键字的搜寻次数在ebay每日达53万次,Prada以34万次次之。我在中文Google上以“宝马”做为关键词展开搜索,结果虽有46万6000项,一时竟也难以分清哪些是奢侈品,哪些是罪案。
  在某些报导里面,文本中的名牌确实与案情有关,因为名词所代表的那个物件不仅是案情的直接证物,同时也是“贵重消费品”或者“富人”的能指,而在另一些报导中出现的名牌,我实在读不出它与案情有更多的关联。据台湾某报:“台中市警方前天晚上在兴中街一家宾馆内,查获一男一女从房间内一同走出,上前盘查,发现该名女子是四川籍的曾××(二十六岁),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侦讯。长相清秀的曾女身着露背装、迷你裙,打扮相当入时,尤其她手提高档的LV包包,让警方眼睛为之一亮。”虽然警察也有权是LV的爱好者,不过就文本来看,让警察“眼睛为之一亮”的显然是一起风化案而不是名牌手袋盗窃案。当然,“眼睛为之一亮”的超隐喻也可以是:“提LV包包的女人竟然也涉嫌卖淫活动了”,或者“LV包包实在太贵,爱慕虚荣的女人为了拥有它竟然要去卖身…”。NND这种报导读多了,不觉就暗自形成一种心理上的阅读期待。台湾报纸上的另一则新闻:“内政部长苏嘉全的妻子洪恒珠在老家屏东市,光天化日下遭飞车抢匪抢走皮包及包里的一万多。”该抢案在五天内侦破,我也像追电视连续剧那样连追了五天,追到大结局,心中竟怅然莫名。经自我反省,盖因所有报导中无一字提到那个被抢皮包的牌子,太没专业精神了吧。
  “名牌/名词”在新闻报导文本中的能指远较小资文本来得丰富。非常不好意思地向各位坦白,我第一次知道BVLGARI除了珠宝香水手表酒店之外还卖纱巾,并且第一次近距离仔细看清了其中某款丝巾上那种被描述为“方形中棕色圆点体现出珍珠的形状”的图案,不是专卖店,也不是时尚杂志,而是央视国际网站。那条政治不正确的丝巾就出现在那个超文本(对一则网络报导的回应和解释,公文体)里面。BVLGARI对我造成的伤害是,我因此而一直忧心忡忡,担心那些脸颊两侧各有两小块圆点状“高原红”的女人们从此都上不了电视。
  CK是小资及其文本分析者在各自的文本中最爱引用的一个名词。说CK,CK就到,上周有外电说,卡文克莱在曼哈顿雀儿喜区(Chelsea)某餐厅吃饭时,忽有一客人趋前自称是CK内衣的超级粉丝。目击者称,那位仁兄突然对卡文克莱说:“这就是你的卡文克莱产品。”接着便迅速将裤子脱下,秀出著名的CK内裤,退休设计师卡文克莱为之“震惊,当场满脸通红”。当我们在“宝马案”或“丝巾案”一类的新闻文本中遭遇名牌,感觉会不会像遭遇过度热情粉丝的CK那么糟糕呢?事情也许就像索尔贝娄在《像他这样一个知识分子》中所说的那样:“没错…事情的糟糕保证它是个真正的经验,这是我们所经历的,存在就是这样。”
  第二部分高龄嫖客
  许多年以前,在广州可以收听到一档于午夜时分播出的Call in性咨询节目。某个午夜,我在出租车上听到了节目里的这样一段对话:
  女听众:“我……我很烦恼……”
  主持人:“什么烦恼,说给大家听听,专家就坐在我的旁边,我们一定会想办法替你分忧解难的。”
  女听众:“主要是,主要是我先生在那个方面的要求实在太频繁了…”
  主持人:“这样啊,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夫妇的年龄是不是相差很大呢?”
  女听众:“年龄倒是差不多啦,我四十岁,他四十二。”
  医生:“那么,具体一点的说,他的要求究竟有多么频繁呢?”
  女听众:“很频繁,真的很频繁。这个…平均一周要两次。”
  医生:(同情地)“哦,真的很频繁。”
  接下来,透过热线,医生就向那个烦恼的女人传授一些抗“索取无度”的技术要领,比如“多带他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等等。当然,三句不离本行,实在不行,就要设法给他吃药,如果他不肯吃,就要想办法把药悄悄地下在他的食物里。
  出租车司机笑得差点背过去。
  十多年以后,我不知道媒体和“医学界”对市民性活动之“频繁度”的评价标准有无发生变化,不过,类似的评价活动显然仍在以不同的方式继续。我的朋友小宝曾说过一个段子式的计算公式:如果你是19岁,那么正常的“频率”就是一周九次,如果你是29岁,得数便是两周九次,依此类推,59次,每五周九次,89岁,应该是每八周九次。
  数字出干部,数字出教条主义,在任何方面,形势永远都比人强。前几天在杭州的数个饭局之上我都听人说起同一个新闻:当地公安抓了一个94岁高龄的老嫖客。回到酒店后上网一查,果然是杭州某报在8月22日有如下报导:前天下午,杭州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协查一起毒品案时,奉命对杭州火车东站的一家小旅馆进行检查。当他们敲开二楼一间房门时,突然跑出一年轻女子,随后出来的一名老头满脸通红,口里唠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