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节
作者:
北方刷刷 更新:2021-02-25 04:21 字数:4764
来顶门。书架里全是书,非常沉重,一个人根本就推不动,马达只能把书架里的书全倒了出来,这才推动了书架,把它移到了门后,死死地把门顶住。
外边仍然在剧烈地踢着门,那一声声仿佛是打在了马达的心头。他象个无头苍蝇一样在书房里乱转,他明白外面那个人早晚要冲进来的,现在他就象一个笼中之鸟一样,除非是--飞走。
马达的脑子清醒了一些,他打开了窗户,把头探了出去,他记起来了,昨天凌晨他就是从这里爬进来的。那条落水管子就在窗口边上,于是,马达大着胆子又爬了出去。悬空在房子外面,他抓住了那跟救命的落水管子,小心翼翼地爬了下去。
终于,他落到了房子另一边的草地上,来不及多想,马达立刻跑到了房子的前面,钻进了他的车子,象一阵风一般疾驰而去了。
在开出半岛花园大门的时候,马达飞驰的车子还和迎面开进来的一辆奔驰擦了一下,奔驰车的主人立刻跳下来向他大骂。但马达却根本不理睬他,猛踩油门冲到了马路上,很快就消失在了车流中。
“容颜,你在哪里?”
五十八
容颜正在她自己的家里。
她的家,绝不属于半岛花园。
从窗口洒进来的阳光,照射在她的脸上。阳光在她光滑的皮肤上反弹起来,不断地跳跃着,最后流淌进她的瞳孔。她躺在窗下的那张小床上,半睁着眼睛,看着这间小小的屋子。
你猜的没错。就是这里,在与马达相遇的第一个夜晚,她选择了这里,带着马达来到了这间小屋中。在那一晚,就在这间屋子里,当马达温暖的手为她的伤口涂上药水的瞬间,她忽然发现,在马达的眼睛里,露出了一种难得的单纯与笨拙。就在那一刹,她的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泪腺,从来没有--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能够象马达那样,让她的心里感到如此温暖。原本,她以为自己这一生,再也无法面对一个男人而感动了。但是那一晚,面对着马达这个陌生的年轻男人,她改变了想法。
现在,她闭上了眼睛,任由阳光在她的脸上铺开。她知道,马达曾经在这张床上度过了两个夜晚,她似乎还能从身下的被单上感到这个年轻男人的体温,还有,他的气味。是的,马达的气味一直留在这间屋子,许多天过去了,却依然没有消散,仿佛已经被这张床,被这四面的墙壁,吸收了进去。她深呼吸了一口,宛如触摸到了马达的嘴唇。
她摇了摇头。不,马达是个单纯可爱的男子,而她容颜呢?
于是,她又想起了五年前的那个广东夏天,外面的世界一片酷热,而在那富有的房地产商人的宫殿里,却象秋天那样凉爽。她成为了那个卑鄙的男人的奴仆,她成为了一个陷阱里的漂亮野兽,那个夏天,她觉得自己无比肮脏。
然而,就在那个夏天,她发现了迷宫中央的那间书房。在那个巨大的五层书架上,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侦探小说--从中国的包公案到英国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从最古老的侦探长篇《月亮宝石》到最新的电影小说版《沉默的羔羊》。几乎全部有中文本的侦探小说这里全都有。她这才明白,那个卑鄙的男人原来是一个近乎疯狂的侦探小说迷。
然而,这并不妨碍她对阅读这些书的兴趣。尽管在此之前,她连任何一部侦探小说都没有读过,甚至连侦探电影也未曾看过。在那个迷离的夏夜,她只觉得眼前那巨大的书架仿佛是有着独立的生命与人格的一种存在,从书架里的每一册书本里,都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油墨香味,这味道似乎带有股奇妙的魔力,在瞬间就让她沉醉,让她痴情似地迷恋。
面对这个神奇的书架,她无法禁止自己阅读这些书的愿望。终于,她伸出了手,取下了一本爱伦。坡的侦探小说集。这完全处于偶然,在此之前她还从未听说过爱伦。坡的名字。在这部小说集中,她读到了第一篇短篇侦探小说《莫格街血案》--在一间门窗紧锁的密室内,发生了一起神秘而奇特的凶手案,谁都不知道,凶手究竟是如何进入密室行凶的,但最终的结局竟然是。。。。。。
她一口气地读完了爱伦。坡的全部侦探小说:《玛丽?罗杰神秘案件》、《金甲虫》、《你就是杀人凶手》、《被盗窃的信》。那一晚,在迷宫中央的书房里,她跪坐在地上读着侦探小说,被爱伦。坡,这个出生于1809年的天才的美国人所深深地折服了。刚读完爱伦。坡,她就从书架上取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血字的研究》,她已经不能自制了,她心甘情愿地跪倒在了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们的面前。
从此以后的几个星期,她几乎每一分钟都躲在书房里,如饥似渴地阅读了上百本侦探小说。除了柯南道尔与阿加莎。克里斯蒂以外,她还读遍了日本的江户川乱步、横沟正史、森村诚一、夏树静子,法国的莫里斯?勒布朗的《侠盗亚森?罗宾》,荷兰高罗佩的《狄公案》,还有中国的程小青、孙了红、陆澹安。她的脑子就象一个无穷无尽的海绵,不断吸收着所有的侦探故事和奇妙的推理。她已经完全沉浸在这个世界里了,或者说,她已经把自己想象成了一个罪犯与侦探的合身,一些奇妙的想法也开始在她的脑海里产生。她在迷宫的最后一夜,她躺在书房的地板上,头枕着夏树静子的《W的悲剧》做了一个梦,她梦见自己回到了三十年代的上海,回到了一条叫新月街的路上,在那里有一栋黑暗的房子,里面居住着一个没落的家族,一桩谋杀案正在秘密地酝酿着。
当她从这个梦中醒来以后,她决心离开这个巨大的迷宫。因为,她与那个富有的房地产商人所订立的交易已经到期了,那个男人为她付清了学费,给她父亲寄去了巨额的医疗费,而她也为那个男人做了一个月的奴隶,现在,她要回大学读书去了。
但是,那个卑鄙的男人违反了他的承诺,他禁止她走出这栋房子一步,他要她永远都呆在这巨大的宫殿里做他的奴仆。她愤怒了,她要冲出去,但是却被那个男人死死地抱住。最后,男人打了她,他象一个野兽一样虐待着她,还威胁要把她用铁链子锁起来,永远关在别墅的密室里。
这一回,她没有屈服,面对这个野兽般的男人,她反抗了,她用她的拳头,用她的腿。但是,她怎么可能是那个孔武有力的男人的对手呢?男人制服了她,把她压在身下,用手死死地掐住了她的脖子。她的呼吸越来越苦难,在最后的关头,她抬起了膝盖,用尽吃奶的力气顶了男人一下。她没想到,自己的垂死挣扎有那么大的力量,那个男人居然被她顶了出去。男人失去了重心,整个身体向后倒去,他的后脑勺正好重重地撞在一块台子的角上。
他死了。
随即,她的尖叫声响彻了整栋房子。
这是一场意外,而且,这个卑鄙的男人实在是死有余辜。但是,是她踢倒了这个男人,尽管她是为了自卫,可现在却闹出了人命。她看着地上那具尸体想,自己一定会蹲监狱的吧,学校也会把她开除,人人都会知道她是一个肮脏的女人,病床上的父亲会为女儿而羞愧的。
不,不能让别人抓住她。
于是,她打开了那栋宫殿般的别墅。那是一个清晨,薄雾弥漫,当她刚刚冲出别墅大门的时候,她迎面见到了一个保安向她这边过来。她立刻撒腿就跑,就象是一个逃犯一样,一口气冲出了度假村。
她跑回了大学,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继续着她的学业。她非常害怕公安局会找到她,然而,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人们几乎把那个富商被杀的案子给遗忘了。而她则是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学生,谁都不会把她与杀人联系在一起。
又过了一年,她毕业了。她回到了家里,不久以后,她那多病的父亲就去世了,而她那患有重度精神病的母亲则在精神病院里自杀了。她搬出了原来的家,在这里租了一间小小的屋子,她开始在这个小屋里写作,写各种各样的文章,有中短篇小说、散文、专栏、评论,还有《新月街谋杀案》。
现在,她又回到了这间小屋里。
她从这里出去,也必将回到这里。而半岛花园里那栋属于周子全的白色别墅,对她来说,只是一个虚幻的梦而已,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容颜安静地躺在床上,正在等待她的秘密情人。
五十九
门被死死地顶住了,无论如何也撞不开。最后,叶萧把整扇门都给卸了下来,这才看到一个巨大的书架顶在了门后。他用力地推倒了书架,冲进房间以后,却发现这里空无一人。他扑到了敞开的窗前,立刻就注意到了窗边的那根落水管子。
叶萧暗暗地咒骂了一声,然后拿出手机,拨通了半岛花园大门口保安室的电话。门口的那个保安告诉他,几分钟以前,一辆红色的出租车疾速冲出了半岛花园的大门。开车的是一个年轻的男人,没有载客,象发疯似地开快车,出大门时还擦坏了一辆进来的奔驰车,那辆闯祸的车一上马路就不停地向前超车,早就开得没了影子了。
“他跑了。”
叶萧无奈地摇了摇头,他感到脚上一阵酸痛,刚才踹门用力太重了,腿都几乎软了,根本就站不稳。他只能先坐了下来,就坐在一大叠倒下的书上,然后,他给郑重打了一个手机:“郑重,你在哪里?”
“我在局里。”郑重的语气很沉闷,看来他还没有从早上的打击中恢复过来。
“你帮我办两张搜查证,一张是容颜家的,一张是那个出租车司机马达家的。”
“发生了什么事?”
“容颜跑了,我现在就在她的房子里。刚才那个马达也来过了,很遗憾就差一点我没抓住他。”
电话里,郑重大声地说:“糟糕,我早就担心过他们会逃跑。”
“算我的责任,好吗?郑重,你马上通知市局的交通监控系统,立即搜索行驶在市区西南部的一辆可疑的红色出租车,如果找到,就立刻拦截下来。你先拿一支笔出来--”然后,叶萧掏出了笔记本,把他记下来的马达的车牌号码报给了郑重听。报完车牌号码以后,叶萧继续说:“现在,你多带几个人去马达的家里搜查一下,我估计他不敢再回去了。”
“我明白了,我现在就去办。再见。”
通话结束以后,叶萧感到自己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他大口喘着气,坐在容颜书房里,屁股下面垫着一大叠书本。脚上还是很疼,他伸出手揉着自己的脚踝,希望能尽快地缓过劲来。
叶萧低下头,看到一地都是散乱的书,他从地上随意地捡起了几本,却并不是他想象中的侦探小说,最上面的一本是达夫妮。杜穆里埃《蝴蝶梦》,叶萧立刻想到了希区柯克的那部非常唯美的黑白悬念电影。第二本是《牙买加客栈》,作者同样也是杜穆里埃。第三本书是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
还有最后一本。
但这本却不是书,而是一本厚厚的日记簿。叶萧仔细地看着这本日记簿的封面,非常普通的那种硬封面,封面上印着一张美丽少女的黑白照片,也许是哪部老电影里的镜头。
叶萧忽然觉得,这本簿子变得异常沉重起来,以至于让他的手腕在微微发抖。就好象这本日记簿本身是有生命的,在催促着阅读者将它打开。
于是,叶萧小心翼翼地翻开了日记簿的扉页,在第一页上写着一行钢笔写的大字--“我的日记”
下面的落款还签着一个漂亮的名字:“罗沁雪”。
名字的后面还写着时间:“1999年9月1日”。
是她的日记?
一个已经死去了的女人。
看到这行字的瞬间,叶萧的心跳疾速地加快了,他轻轻地抚摸着这行罗沁雪写的字。忽然,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个早已香消玉陨的美丽女人。
她长得和容颜一样。
叶萧又颤了一下,他猛的摇了摇头,眼前什么都没有,这间书房里除了他以外只有满地的书。也许是自己最近太累了,而产生了这种可怕的幻觉。
他又翻了翻其他几本书,发现在这些书的第一页都用钢笔写着一个英文字母:“L”。
毫无疑问,这个“L”代表了罗沁雪。叶萧这才明白,这间书房里的书并不属于容颜,而是罗沁雪生前留下来的。就好象在《蝴蝶梦》里,曼陀丽庄园里的许多东西上都印着一个“R”,代表着已经死去了的女主人丽贝卡。
叶萧又想到了容颜,也许,容颜就好象是《蝴蝶梦》中的“我”,嫁到了曼陀丽庄园,却发现在这栋房子里,丈夫死去的前妻总是阴魂不散,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