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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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男人挺好的 更新:2021-02-25 04:02 字数:4884
“一个有小孩的30岁单身女人,你看到了母性,我怎么只看到了不幸?”小叶轻轻地说。
“你现在所有心思都沉醉在思念老罗身上,你还没来得及照顾到绿袖。你不知道绿袖是多么可爱,等你慢慢恢复了,你肯定会更爱绿袖的,那时候,你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这么不像个妈妈的样子了。”
“我看起来很邋遢吗?”小叶终于有点警觉。
102
下午快下班时接到一个电话,是同学聚会上认识的那位咖啡馆名流,同学的老公。稍微有点意外。
名流老板说要请我吃晚饭K歌,问是否愿意赏脸。我犹豫了一会,问还有其他人吗。
有,都是你的同行,周边一个城市的领导朋友,谁谁和谁谁,也是做媒体的。
我问要不要再叫个美女一道来。
名流老板说,好啊,求之不得。
我叫上了柳清扬,一个喜欢K歌的泼辣女孩。傍晚时分名流老板的司机来接我们,去了一家饭店,在包厢里认识了我们的前辈同行,两位说老不老说年轻也不年轻的男人,穿了一身名牌,手拎小黑包,典型的官场人士模样。
饭局没什么新鲜花样,反正什么显档次就上什么,开了两瓶红酒,碰了杯以后就开始胡侃,说来杭州取经,顺便拜访老朋友。然后说现在媒体宣传这块工作压力太大,最能释放压力的也就是晚上这点时光。咖啡馆名流与那两位朋友不停碰杯,而领导朋友不停找我们碰杯,说他们从乡下来的,没杭州同行这样见多识广,一次认识后就是朋友了。我和柳清扬笑着打哈哈说,你们是领导呀,以后还要领导多多指教呢,让我们小记小编的素质多多提高。一边喝酒一边聊些道上的奇闻逸事和花边新闻,然后又随便谈谈杭州几家大学传媒专业的进修和拿学位的话题。都市里见怪不怪的应酬,既然免不了那就不妨做的敬业一点。我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就一个学历高点的、与客人有点共同语言的“陪同”,当然,此时“陪同”在交换了名片后就名正言顺洗成了“朋友”。
饭后去K歌。不夜城的娱乐大楼,花枝招展的点歌“公主”带我们去包厢,端上果盘,然后又开了两瓶红酒。
两位帅哥K歌还是蛮有技术含量的,估计都是平日练成的手艺。我唱歌是不灵的,但是清扬不错,典型的80后麦霸,拿了麦克风后没怎么放,不仅独唱还男女合唱,若帅哥唱,她就伴舞,一时包厢里载歌载舞,笑声绵绵不绝。找她真是找对人了,绝对帮人“释压”。
我奉献不了歌喉才艺,只好奉献微笑和掌声。
同清扬一起唱歌的帅哥开始吃她的豆腐了,搂着她的肩膀一起唱情歌。我担心清扬会不高兴,清扬的性格是有点泼辣的,瞪着眼一把推开帅哥的可能性不是没有。
可是清扬很配合,不仅由着帅哥楼她肩膀,对唱情歌时还含情脉脉。
另一年长点的帅哥与我玩投骰子猜点数,猜不中就罚喝红酒。一边玩一边问我的祖宗三代。我告诉他我是70后,他说他也是。然后他说我看起来不像70后皮肤好好声音好温柔,我同样恭维他才子俊杰职场得意将有更美好前途。
美女记者,什么时候到我们乡下去玩,那里虽没杭州繁华,但是,只要我们在,还是可以让你们玩得很痛快的,想吃什么,想买什么,想玩什么,一句话!
帅哥的手也搭在我的肩上。
我把他的手轻轻拉下,说:唉,70后的人,老了呀,老公孩子,拖家带口,不是自由身了呀。
与帅哥继续喝酒。与帅哥继续有限度地打情骂俏。帅哥给我一根烟,包厢里开始烟雾缭绕。骰子,酒,烟。
那边,清扬已经把头靠到了帅哥的身上了。而我,从晚上吃饭到现在喝了肯定不止一整瓶酒,真要感谢平常睡前喝点酒的习惯,没醉。帅哥说,找到喝酒聊天对手了,好!
想到一个词:逢场作戏。
又想到一个词: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还想到一个词:女权主义,实用主义。
再想到一句话: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
像快速放电影一样,一些毫无关联的词条在我脑海中过。
有酒有歌有美女,周边城市的媒体朋友们很尽兴,名流老板也很开心。
晚上11点半,结束夜生活。我和柳清扬打车回家。两人酒都喝得有点多,头晕。
清扬先上了一辆车子,我在车窗外犹豫了一会,说:对不起清扬,浪费你一个晚上,而且还让你喝了那么多酒,晚上早点休息。
没事啦!清扬一挥手:反正我与咖啡馆的杨先生也是朋友,我还要他给我订杂志呢。
突然有点心照不宣。
103
电话里小叶在惨叫:绿袖出事了!
我的身子一下子麻了,抖抖索索地问:怎么啦?
小叶哭着说:被水烫着了。
怎么这衰的人就是有本领一路衰到底呢?我赶紧说:严重吗,送医院没?
我不知道严不严重,屁股和腿脚,全红了……小叶泣不成声。
我在电话里听到了绿袖大声的哭喊,撕心裂肺。
心一下子被小孩的哭声揪住了。
家里有人吗?
妈妈回家一趟,阿姨去买菜,就我……
这样,你赶紧送绿袖去医院,我也马上去——给我记住,千万不要自己开车,一定要打车。我们在儿童医院汇合!
打车去儿童医院,先挂了号,然后在那等小叶。很快小叶穿了件睡衣抱着个孩子跌跌撞撞地跑来,绿袖在哭,小叶也在哭。
我小心地接过孩子,紧跑去烧烫伤专科。
医生过来查看伤情,我不敢看,把脸别过去,抖抖地问医生怎么样?
中年女医生问:你是妈妈?
我……不是。
这时小叶煞白着脸跑过来,说,我是妈妈。
医生问受伤过程。
小叶语无伦次地说:卫生间,热水器……有两个水温,都是调好的,一个36度,平常洗澡用的,一个45度,当澡盆里的水凉了,加入,升温用……都是我妈妈和阿姨做的,刚才,他们不在,我打开热水,澡盆放满水,没考虑那么多,也没用手去试,就……就把绿袖放进去了,绿袖一进去,就嘶声哭喊,我一摸水,那么烫的呀,就赶紧把她捞出来……原来,把45度当36度了,医生,她怎么样?
医生看了小叶一眼,冷冷地说:当妈的这么不小心,小孩遭罪啊,才多大呢,你就舍得的?
小叶靠着墙角,一个劲地哭,哭得简直要用头撞墙。我赶紧劝她。
每个小孩出事,都是大人的错,我都会骂大人一顿,我是替你们心疼小孩子啊!医生缓了缓语气。
我小心地问女医生,绿袖的烫伤情况怎样。我自己感觉可能不会太严重,不然医生也没闲工夫闲心情这样骂我们了。
医生看我一眼,说:小孩的受伤部位皮肤仅有红,肿、热、痛,但未起水疱,表面干燥,为I度烫伤,表明表皮被烫伤,2…3天后症状消失,到时候皮肤脱屑,不留瘢痕。
我暗自舒了口气。
配点小儿烫伤药膏,回去涂抹在她身上。以后要当心,多心疼点孩子,他们那么小,是最无助的……这两天万一有不良情况,赶紧再来医院。
那儿科医生在家肯定是个好妈妈,虽然被她骂,但是也心甘情愿地接受了。
我配好了药,然后去搀扶缩在休息区角落里的小叶。
小叶看起来那么瘦弱,恍惚,胆小,与不久前的她真是天壤之别啊。那时候,她明媚张扬,伶牙俐齿,聪慧美丽,衣着得体,妆容精致,但是现在,一件旧兮兮的棉睡衣胡乱地裹着她,头发散乱,泪眼迷糊,话语结巴,神情憔悴,说她是进城农民女工,肯定有人信。
她紧紧抱着绿袖,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绿袖的衣服上。绿袖估计哭累了,已经睡着。
没事了,小叶,别担心。我搂过她的肩膀,安慰。
若她出点事情,我怎么对老罗交代呀?
但是现在已经没事了,不怕,我的好老婆。
她若真烫伤的话,我会用我身上的皮肤换给她。
我紧握住小叶的手。
她那么小,那么无辜,那么可怜,却还要受罪……
小叶的眼泪纷纷地下。
想起她在烫水里挣扎的那时候,就心痛,她连话都不会说呀,都是我不好,没了爸爸,还受伤……
小叶,你不能没完没了地哀叹了,你要振作……你瞧,这次出事,也是因为你不振作,神情恍惚,不然,哪个妈妈会给孩子洗澡时遗漏掉测水温的那一步的?你若继续这样下去,绿袖还要再受苦。你原本是那么爱孩子,分娩时再痛也自己生,为了催奶,再油腻的猪脚汤也整碗喝,你那么富有母爱,会舍得再让绿袖吃苦?听话,为了绿袖,振作起来,先把自己弄好看点,不然绿袖会不喜欢你的,你忘了以前你是多么漂亮的?
小叶有点害羞,她以前是最不能忍受人家说她穿衣服失败的,而现在,她也感觉自己穿得太随便了。
绿袖是个小女生,她可会感觉自己的妈妈漂不漂亮啦,为绿袖想,你也要活得开心,活得精彩,让她以后骄傲地说:我妈妈可漂亮了,好不?我搂着她,在她耳边轻声打气。
小叶紧抱绿袖,靠在我身上,喃喃地说:好的,我不害怕了,为了绿袖,我什么都不害怕了……不用担心,也不用再劝我,你们也劝地够多了,我保证好好地过,坚强地过,绿袖会给我勇气,绿袖能做到,我也能做到……
104
林森带着律师起草的一封信与我一起去小叶家。
律师那信,从头到尾都在向一个法盲耐心地普及法律,信中提到:
老罗与小叶是结婚多年的夫妻,现在他们的家产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不是老罗一人的遗产。
根据法律,遗产继承人的排序是配偶,然后是子女和父母。子女不会因为性别不同而在继承权上有不同待遇。所谓女儿不继承遗产的农村风俗没任何法律依据。
从来信中看,老罗在县城里买的房子,那属于老罗和小叶的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处理那房子,是继续还银行的贷款还是把房子出售他人,小叶有权决定。所以不存在“负债子还”一说。
老罗生前因出于亲情,承诺资助侄子的大学学费,但因意外死亡,承诺中止。老罗侄儿已年过20,是成年人,应该具有一定的挣钱能力。老罗的爱人可以视财政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资助,但是她没有必须资助的义务。
等等。
最后,按照律师的意见,给小叶两个建议:
父母继承老罗遗产的那部分,即现在家产的一半的一半的一半,要么以货币的方式折算给他们,以让他们安度晚年,要么把那县城的房子送给他们,余下的部分再补足货币,有了房子后,老人可以出租房子得到收入。这两种方式由老人自己选择。
至于侄子这里,若小叶觉得自己财政压力不大的话,可以承诺资助侄子一年学费,最后一年学费由侄子自己解决,既给侄子一个缓冲,同时也算是了了老罗的心愿。
小叶答应了,但她想通过律师来彻底解决问题。
林森说那好办,就由律师来发这信。
小叶抓住林森的手问:这事我全部委托给你,好吗?你全权替我处理这些事,好不好?
小叶妈妈照例留我们吃饭。
饭后,小叶出乎意料地提了个请求:请我们帮她拿拿主意,究竟是卖哪套房。
林森显然有点愣。对他来说,小叶完全是个刚认识不久的朋友,但现在,她对他信任的程度竟可以把家底都掏出来晾给他看,并让他帮她在卖房子这样的大事情上拿主意。他不知道,由于我和小叶的闺蜜关系,他在小叶面前虽没露过面,但其实早已经被小叶纳入好友名单,甚至曾被她内定为我的真命天子。
小叶现在有三套房产:80年代的福利旧房,六七十平米,处于市中心地段;现在住的房子,在城市非中心地带的高档小区内;刚刚交付的酒店式公寓,投资用的。后两套房子都还有银行贷款要还。
我们都建议小叶保留那套酒店式公寓,因为那房子已经可以生钱,租金很可观,基本能“以房养房”,过不了几年,等还完贷款,每月的租金就是源源不断的家庭财源了。
但在卖旧房还是卖现在住的大房子时,我和林森的意见不太一样。我建议小叶卖大房子,因为现在照小叶的情况,没必要住这么大,大房子花销也大啊,小叶吃不消养,等小叶辞退了阿姨后更不需要那么多房间了,花那么多钱给风住啊?
我住惯了市中心的小房子,觉得很方便,肚子饿了任何时间都能出来吃东西,平常想去哪里(只要不是郊区的动物园植物园什么的),打出租都是起步价,房子小点又有什么关系,每天花在打扫卫生上的时间也少啊,20分钟,搞定。所以我建议小叶卖大房子住小房子。
林森不觉得这样,他认为,小叶在一段时间的缓冲和调整后,还会再次寻找到幸福的爱情的,那时候,一个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