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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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搏 更新:2021-02-25 04:01 字数:4733
“好的,你替我节约,我只好遵命。”马民笑着说。
两人下了车,街上一股凶凶的热浪就一下子把他俩裹得紧紧的,简直有几分喘不过气来一般。“好热的,”马民说,忙走进了美食宫。餐厅里没有多少人,两人选了处靠窗户的桌子坐下。马民叫彭晓点菜。彭晓点完菜,递给服务小姐,马民就把桌上的一朵红玫瑰送给彭晓说:“给你。”
彭晓接过花说了声“谢谢”,又将花插回花瓶,便将那张俊美的脸蛋扭向窗外。马民瞧着她的脸,心里有一股清泉流淌着,感到自己和她坐在一起太愉快了,便决定今天一定要和她做爱,错过今天自己又要痛苦一向。马民这几年来,没有认真体会过做爱,因为他妻子有神经病他很少同她做爱,他心理上有障碍,总觉得自己是和一个病人性交而提不起情绪。有时候,性欲来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时,他也只是匆匆同她干完,马上就离开她。他的性生活是很不完善的。他曾经在外面寻过几个“鸡”,但他也有心理障碍,觉得那些“鸡”不干净,万一惹了病,不是很麻烦的事吗?
所以,他也放不开自己的性欲,也就是说他不敢彻底放松自己的思想,做爱没有美感。“我这一生过的不是一个完全人的生活。”马民见彭晓回过头来望着他,便说,“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所指?”
彭晓点点头,却哼起了歌,哼起了卡拉OK厅里人们唱得不亦乐乎的那一首爱情歌曲:“明明白自我的心,渴望一份真感情,曾经为爱伤透了心,为什么甜蜜的梦容易醒……”“你蛮喜欢这首歌啊?”马民心有所动说。
她只是听懂了他的话似地点点头,继续哼着这首歌。
马民觉得她点头的形容很可爱,这有点像一个口渴的人看见了泉水什么的。马民真想赶快离开这里,把她引到周小峰家,紧紧搂在怀里亲吻,不和她做爱也行,只要能长久地亲吻她,搂着她就行了。爱的方式有好多种,不一定非要达到那个地步才是爱。
“小姐,怎么还不上菜?”他责怪服务小姐。
服务小姐说:“马上就上菜了。”
彭晓看他一眼,继续用一种甜美的声音轻轻哼唱着歌曲,这会儿哼唱的是叶倩文小姐唱得让人风糜的《曾经心疼》。马民抽口烟,瞥着她,“你非常熟悉爱情歌曲啊,”他笑笑说,“你是不是常常到卡拉OK厅唱这些歌?”
彭晓笑笑,“一个星期总要去两三次,老板请。”
“那我改天请你去唱卡拉OK。你一哼歌,我就醉了。”
他的手搁在桌上,正玩着打火机,她打了他手一下。这在马民看来是一种亲密的表示,甚至是一种爱情的启示。一个女人不喜欢这个男人,她会动手那么轻轻打一下吗?马民心里很高兴。他瞧着她,她瞧了他几眼之后,又把含满青辉的目光抛到窗外,嘴里却仍然在哼着《曾经心疼》那首歌。马民抿口茶,把目光从她脸上移开,也抛到茶色玻璃的窗外,他望了眼天空,天空白白的,上面没有一丝云。他的眼前出现了他妻子的面孔,还有他母亲那张苍老的脸。这时一个服务小姐端着一盘菜缓缓走了过来,在他们两人中间放下又走开了。
“开始吃吧,”马民说,“我小时候,母亲教育我说一热三分鲜。”
她点点头,拿起了筷子。她的手很白很纤细,指甲很长。这双手是她的骄傲,她有三次向他举起这双手示意他仔细瞧瞧,说有的男人很赞美她这双手。他没有赞美,但他心里也默认这双手生得好,生得富贵。这双手撕开了包裹着卫生筷子的塑料纸,举起了筷子。“你这双手真的生得漂亮。”他第一次赞美她这双手说,也是想讨好她。
“谢谢,”她说,漫不经心点了下头,似乎她已经猜到了他赞美她这双手似的。接着,她夹了点菜,缓缓放进嘴里嚼着。
在马民看来,她这形容有点做作。一个女人怎么可以做作起来啊,他这么想。当然这个偏差没有在他脑海里储存多久就被她脸上娇美的笑容取代了。她一笑,一对小酒靥自然就无私地展示在马民眼里,“我觉得我们很有味的,”她笑后说。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马民说,追望着她那对迅速消逝的酒靥。
吃过中饭,两人走出美食宫,街上太阳很大,车辆也很多。马民打开车门,打开空调。“我们到周小峰屋里玩去,让他对我们两人一起吃上一‘公斤’好罢?”马民这么说,斜着目光瞅着彭晓。
彭晓回答说:“莫这样招摇罢?”
“这应该没什么关系,周小峰是我最好的朋友,别人我不敢说,周小峰嘴很紧。”
彭晓抿了下嘴唇,“我们到那种没有熟人去的地方坐坐好吗?”
“你不把周小峰看成熟人就是。”马民坚持道,打开手机按了周小峰的传呼机号码。“你不了解周小峰,周小峰这个人是从来不打探人家闲事的,这是他最好的优点。”
“手机很快响了,发出青蛙那种叫声。马民一手把握着方向盘,一手拿起了手机。“周小峰你在哪里?”
周小峰告诉他,他和邓小姐在外面吃饭。马民心里一惊,这证明周小峰同邓小姐之间会发生故事。周小峰还是有狠吧,邓小姐长相并不难看,而且还只二十二岁。“在哪里吃饭?”马民说,“我和一个朋友想到你家里去玩,欢迎不?”
周小峰当然说了欢迎,并说了他和邓小姐吃饭的地址。马民放下手机,对彭晓淡淡一笑,见彭晓脸上没有笑容,就试探地说:“你不高兴?”
“我好像没说不高兴。”彭晓这么回答。
马民心里觉得爱情可以让人变得迟迟疑疑的。他不再说话,吹着《把根留住》的口哨:“多少岁月茫然随波逐流,他们在追寻什么……”,面孔忧郁(当然是故意做出这种表情)地开着车。周小峰和邓小姐就在距他们公司不远的一家个体餐馆里吃饭,还有一个小姐也和他们一起吃饭。周小峰那瘦驼的背对着门,邓小姐的老鼠脸自然就朝着门,她先看见马民,对周小峰一努嘴,笑了笑。
周小峰缓缓地回转头,当然就看见了着一身土色且漂亮的彭晓。
“哎呀,彭小姐,好久没看见你了埃”他一脸通红地同彭晓打招呼说,这是酒精的色彩在他脸上飘扬。
彭晓一笑,不失礼貌地说:“周工,晓得舒服呀。”
“哪里有你晓得舒服?”周小峰说,酒精把他的眼睛都烧红了。
“坐罗。”
“不坐,你们吃饭。”马民说,望了眼一张老鼠脸被周小峰视为纯洁的邓小姐和另一女人,“特意同你谈点事,想到你家里去谈。”
“那你们先去我家,”周小峰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我喝过酒就去。”
“我们等你,”彭晓说。
“那你不要等,公司里还有点事,”周小峰说,“你们先去。”
马民接过钥匙,对彭晓犹豫的样子说:“那我们先去他家里喝杯茶?”
“我们等他一起吧。”彭晓说。
“不要等,”周小峰坚决地一扬手,“你们去玩,我还有点事情牵着。”
后面这句话让彭晓不怎么舒服,“周小峰好有味啊,他说让我们去玩,他似乎蛮了解我们一样?”两人坐进桑塔纳里时,彭晓这么说道。
“他可能是随便说说,他喝了酒。”
“听他说话的口气,似乎我们会有什么内容一样。”
马民觉得彭晓真精,真晓得捕风捉影。“我们不会有内容。”马民这么回答她说。马民对今天的行动不抱什么指望了。彭晓太警觉太聪明了,她不愿意的话是不会落进你的圈套的。马民开着车很快就到了周小峰住的那幢楼房前。马民说:“到了。”
彭晓先下车,马民跟着下车,锁好车门,领着彭晓向周小峰的房间迈去。“周小峰是个马虎鬼,”马民介绍说,“他家里还有好多古董,不过有一半是假家伙。”
彭晓噗哧一笑:“他以前在我们公司里对文姐和我,大谈过他在收藏文物,他还劝我们也去收藏文物,说文物保值,我正好看看他收藏的文物。”
马民说:“收的尽是假货,笑死人。只要样子像古董,他就掏钱买,眼睛不看事的。”
“长着眼睛就是看事的,”彭晓强调说。
“他的眼睛不看事,”马民说,“在收藏文物上,他是光眼瞎子。”
“那我倒是要欣赏欣赏他收藏的假货,”彭晓说。
马民掏出钥匙,打开防盗铁门和房门,两人就走了进去。马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赶紧把窗式空调打开,拧到强冷,房里的那种闷热很快就被空调制造出来的冷气扫荡殆尽了。马民瞥着彭晓,彭晓的目光正落在周小峰视为宝贝的一只明代的紫檀木箱子上,这只箱子倒是真货,样子很旧了。周小峰从一个小文物贩子手上花掉一万元买的,而那个小文物贩子花三千元钱从乡下的一个农民家里买的。箱子上的铜扣已成了暗绿色,箱子的颜色由于年代远久已成了黑紫色。这只箱子比我们在商店里买的任何一只皮箱都要笨大和丑陋,因而被周小峰无可奈何地安排在高高的书柜上了,任它去遭受空气和灰尘的腐蚀。“这是周小锋最骄傲的东西,当时周小峰买了这只箱子,就打我的手机,叫我来欣赏,说他买了一件贵重的文物,值得我跑一趟。我以为是买了什么宝贝,结果是一只这样的鬼箱子,普普通通,没一点好看的。”
彭晓昂着头,眼含笑意瞧着他,没说话。
“周小峰是个文物宝,你只要在随便哪家商店买只花瓶,在酱汕里泡个几天,然后抹点泥巴上去,卖给他,说这是宋朝的瓷器,他保准会激动,会买。”
“周小峰没有那蠢罢?”彭晓含着笑意说,“我觉得周小峰还是很有脑筋的。收藏文物是有眼光的行为,钱放在银行里变水,文物却在不断增值。”
“你说得有道理。”马民附和她,心里却说“我未必不知道文物增值,废话。”
彭晓的目光又落在桌上的一只表层凸凸凹凹的花瓶上,这只花瓶实在看不出在哪些方面古朴,花瓶口还是弯的。马民对彭晓说:“这是周小峰收的假货,别人骗他说,这是民窑烧的,所以不规则。后来周小峰结识的那个博物馆的老头,说这是假货。周小峰就好沮丧的,因为这只花瓶他花了两千多元。周小峰把他搞设计赚的钱基本上都投资到收购文物上了。他以前的妻子非常讨厌他这一点,骂他与死人为伍。”
“从审美角度说,我也不喜欢。这让房里显得邋里邋遢的。”彭晓站在女人的立场上说,“而且也不好捡场,房子又只有这么大,但从增值角度看,又有它的意义。”
“我对文物没有兴趣。”
“你对什么感兴趣呢?”
马民本想说“我的兴趣是你”,但话到嘴边他改口了,他觉得那样说就会把他们这种融洽的关系变得很紧张,他转口说:“我的兴趣是把自己过好就行了。”
彭晓继续在周小峰房里打量着,马民却坐到了一张藤椅上,点上了支万宝路烟吸着,又走过去把窗户上的排风扇打开。他重新坐下,对彭晓一笑,做了个自己做完后觉得很傻气的动作。这个动作是他把手一挥,一种指挥小廖和工程队的民工时惯用的手势,一种自以为是老板就可以调遣这个安排那个的手势。这个手势此刻在他眼里很有点不谐调。他感到羞惭地坐下不说话了。
…
22
马民坐在藤椅上抽着烟,眼前却出现了妻子得病时的情景。这种情景不合时宜地来到了他脑海里。四年前,也许是更早,珊珊就开始有点思想异样了。那时候珊珊还是很青春的,当然比起他认识她的时候,又显得逊色一点了。他在外面搞装修,什么事情都要亲自到位,造装修预算,进材料,召集民工,监视着民工做的活儿,心里生怕民工把材料浪费。一张三夹板,只要不是合理地裁,就是浪费。这浪费的可不是公家的财产,可是他自己的钱呢。他当时的理想不再是当科学家,而是自己买套房子,那时候他们还住在军工厂的集体宿舍里,住着一间房子,灶摆在走廊上,吃饭也没有地方,保姆和他们的中间只好用一块红绒布拉起来当墙。他的梦想就是自己拥有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他对珊珊说:“要买房子就一次性地到位,要买就买三室一厅。将来也好把我妈妈接来住,她老人家最看重我了,我家里就出了我一个大学生。那时候,我还是我妈妈常常挂在嘴里,令她骄傲的儿子。我现在也让她脸上有光。”那时候,他母亲还没有去世,马民还经常买些东西,带着妻子和女儿回家。那时候,他整只脑袋里装着一幢三室一厅的房子,装着一个宽敞舒适的家,他就是在为这个家奋斗。
一天,马民回到军工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