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作者:漂亮格子      更新:2021-02-25 03:51      字数: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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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我有个特点,喜欢到处走。你带我到哪儿都行,只要是没有去过的地方,哪怕是去山上拣柴,我都愿意去。只要能走动起来,我都特别兴奋。我手上有七个斗,算命先生有个说法,叫做“七斗八斗到处走”。真像我的命运。现在我就是整个世界,来回走,算是应验了算命先生的预言。
  我喜欢坐马车,因为我从小就觉得马特别性感,喜欢看马。在动物里面,我怕猫,心里老觉得猫是老虎的缩影。但走夜路的时候,我不惧怕黑夜,而且,两眼总喜欢往黑暗的地方看,总感觉那黑暗的地方有个东西,在看着我。我相信那里的确有一种自然的东西在看着你,这东西是你永远看不见的,而它却能够看见你。它永远在黑暗的地方,孕育着神秘。我对黑暗特别敬畏,对鬼神之说也比较尊重。每当农民送葬烧纸,我都觉得特别好看;每当听到他们唱起丧歌,我都觉得特别好听。我没有恐惧感,但这种感觉我不敢告诉别人。晚上,当看到送葬人在坟墓边烧起纸火的时候,阿姨吓我,说如果孩子不听话,就会被鬼火抓去。但我无所谓,心里反而觉得那鬼火特好看,它们一簇一簇地跳动着,色彩斑斓,我能从中看出美感来。但大人的感觉是相反的。
  那时,我还特别怕吃桃子。因为大姨给我讲了个故事,说从前有一个人吃了没有洗过的桃子,浑身就长满了桃子上的细毛。自从听了这个故事后,我就一直惧怕吃桃子,看见桃子浑身就发痒,老觉得吃了桃子身上会长出毛茸茸的细毛。
  童年的岁月,是充满天真趣味的。后来到了沈阳,我奶奶已经很老了,得了半身不遂的病,这时候,我大伯才把我奶奶送到我们家。所以,我妈妈除了照顾我和姐姐,还承担着照顾半身不遂的奶奶的重任。本希望奶奶能帮我们家的忙,但直到奶奶不能干活了,大伯才把她送到我们家。所谓的亲情,竟然这样冷漠、功利!
  这时,我父亲又被调到大连去工作。我在幼儿园上全托,妈妈带着姐姐和奶奶在家里生活。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母亲对我的影响特别大。小的时候,母亲就特别重视培养我和姐姐。她送我姐姐去拉小提琴,还带着我陪姐姐去上课。但我姐姐对音乐一点也没有感觉,而我看着姐姐上完一堂课,回来就会拉“哆来咪发索”。后来我还去学吹笛子,但都没有学成器。母亲并没有因为我和姐姐没有学成乐器而放弃培养的目的。母亲的哥哥就拉小提琴拉得很出色。母亲有这样的意识,她觉得孩子应该有特长。她总希望自己培养出来的孩子要与其他的孩子不一样。因而,母亲既要培养我们学艺,又要伺候半身不遂的奶奶,当时生活过得很艰难。但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听到母亲抱怨哪怕一声。
  时光荏苒,我结束了幼儿园的生活,开始上小学一年级。姐姐读三年级。我和姐姐在沈阳一家朝鲜族学校读书。学校离家很远,走路要40分钟路程。坐公共汽车,20分钟就能够到学校。但当时家里经济条件比较拮据,没有钱买月票乘车,每天只能由姐姐带着我步行到学校。夏天还好办,到了冬天,一下大雪,路就不好走,步行到学校就非常困难。母亲对姐姐下命令说,必须每天带着弟弟上学。
  对每天上学这件事,我总觉得对姐姐非常愧疚。因为我在家一直是被母亲宠爱着的,所以,有一种依赖性。早晨出门,我和姐姐背上沉重的书包,带上饭盒,向母亲告别后,便上路了。但等到母亲转身回家后,我就赖着不走了,要走可以,条件是姐姐必须背着我走。当时姐姐只有九岁,她哭着央求我:“快走啊,不然,我们会迟到的。”我不理会姐姐的哀求,心里只有一个目的:不背我就是不走。姐姐无奈,只好背着我,一步一步艰难地朝学校走去。姐姐满头是汗,边走边哭,不时乞求让我下来走路。可是我坚决不肯下来,最多也只是让姐姐休息一会儿,然后继续背着我走。走到学校,我看见姐姐的头发都湿透了,直冒热气。一个九岁的女孩,穿着厚重的棉衣棉裤,一边挎着一个书包,背上还要背着弟弟,那种情景,至今仍让我难以忘怀。
  回家路上,我还警告姐姐不能把背我上学的事告诉妈妈,否则,我就不去上学。姐姐回到家,什么也不敢说,只是一个劲儿哭。但我不是每天让姐姐背着上学,我情绪好的时候,就自己走路。每一次姐姐背我上学后回到家,都要伤心哭一阵。妈妈不解地问姐姐,家里给你吃得饱饱的,穿得暖暖和和的,你哭什么呀?最后,姐姐说出了弟弟天天要她背着上学这件事。妈妈听了,二话没说,把我狠狠打了一顿。这一顿打,可把我教训惨啦,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让姐姐背我上学了。
  在学校,我特别聪明好学,但有一个毛病,不写作业。我觉得我已经听明白了,还写什么作业?回家就该我玩啦。我从小就有这种反叛意识。只要上课听明白了,我就开始与同桌的小朋友说话,所以,我上课时的小动作特别多,爱跟别人聊天,但每次我考试的成绩都特别好。当时学打算盘,我的手指非常灵活,还在三个学校的算盘比赛中拿到了第一名。老师因此也拿我没有办法。不过,回到家,我老挨妈妈的打。一是因为不注意听课,二是因为不做作业。打过以后,我依然照旧,人天然生成的个性是一生难以改变的。
  1967~1977:童年记忆涂个红脸蛋去跳舞
  我由于能歌善舞,被选入学校朝鲜族文艺宣传队。宣传队有18个女孩子,加上我只有两个男孩子。当时,大班的同学给我起了个绰号“小媳妇”。我姐姐的同学也跟着起哄,说,哎哟,你的弟弟是个小媳妇啊!我姐姐劝我,让我别到宣传队去啦。我说:“我喜欢呀!”
  每次跳舞,把脸涂成红脸蛋,多么美啊!我在心里对美的向往,总是带着女性化的色彩。妈妈觉得,我是个小孩,喜欢跳舞就跳吧,没把这当一回事。直到部队来学校选拔文艺人才,经过三个月的培训,要把我选拔到部队的时候,我妈妈才紧张了起来。妈妈不同意我到部队,原因是觉得孩子应当以上学为主,唱歌跳舞这种事,偶尔玩一玩可以,但不能因此荒废学业。
  部队挑选文艺兵的军人到我家来,做妈妈的工作,但妈妈依然坚持自己的原则,希望我今后能够上大学。我执意要去部队。最后我干脆不上学,连夜写了好几份决心书,交给文工团领导,但妈妈始终没有松口。后来,我开始绝食,不吃饭,不上学,任凭妈妈打骂,始终坚持要到部队去。经过两天绝食,妈妈终于同意了我的要求。
  去了报到处,军队文工团领导不喜欢我,觉得我的个头不高,今后也长不了太高,不会成为很好的演员。但所有的专业舞蹈老师却都认为我很有灵气,将来一定是最有出息的。然而,领导还是决定不要我。当时军队文工团招了30个文艺兵,15个男孩,15个女孩。我落选了,心里非常难受,但我妈妈很高兴。
  世上的事,常常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阴”。过了一个月后,原先选中的15个男孩中,有一个男孩因父母工作调动到北京,随父母去北京了。男孩走了以后,空缺出一个名额,这时,文工团领导不知道。几个老师一商量,决定赶快把金星叫来顶替这个空缺。老师在楼上刚与我妈妈谈妥让我去文工团的事,我却在楼下不小心把胳臂摔折了。过了一星期后,我胳臂缠着绷带来到了部队。当时,老师都担心,我今后胳臂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影响跳舞。幸好我的胳臂后来痊愈了,没有留下一点残疾。
  我是部队文工团年龄最小的一个,只有九岁,身高一米三多一点。而同批招收的文工团队员的平均年龄是12岁。我穿的是最小的四号军装,但军装的裤腰还是到了我的脖颈。所以,我只好把军装拿回去让妈妈改。就这样,妈妈给我改军装改了三年。
  部队生活是严格的。被子要折叠得像豆腐块,有棱有角的;牙膏牙刷要摆放得整齐一致;还要按时睡觉准时起床。记得第一次紧急集合时,我被战友叫醒,说是紧急集合,敌人来了!我不懂什么叫紧急集合,又躺下继续睡觉。第二天,我挨了批评,才弄清楚了紧急集合的道理。
  军队训练也是严格的。每天早操跑步,我穿着笨重的大头鞋,几乎是被别人拖着跑完全部路程。跑完步,又来到练功房,进行练功排练。我们的排练厅是女子中学的礼堂,礼堂里有很多柱子,两个人一根柱子,背靠着背,用打背包的绳子,把腿死死缠在柱子上。另一条腿被老师用滑轮高高吊起来;正腿、旁腿、后腿,每次一吊就是15分钟。在这15分钟里,前两分钟你还不觉得什么,而到了三分钟以后,那种韧带撕裂般的疼痛让我们叫得像杀猪似的。所以,每天早晨6点半到7点的半个小时,整个练功房就像屠宰场一样。女孩子不敢哭,男孩子却往死里哭。而老师就站在中间,抽着烟,若无其事地看着报纸。这样一练就是三年。
  练完功,又穿上军装,排好队去食堂吃饭。部队吃饭不比在家里,你必须拿多少吃多少,不许剩饭,不许说话。有一次,我边吃饭边偷偷讲话,不小心,开口一笑,把饭喷吐了出去。一口粥喷到对面同学的碗里,我对那个同学说:你把饭倒了吧,别吃了。可是队长说:不能倒,给我吃了!那个同学只好恨恨地看着我,把饭吃了。直到现在,那个同学碰到我,还向我提起那碗饭的事。
  我们男班13个人,我的个头最小,排在13的位子,所以,我喜欢13这个数字,我和13特别有缘,因为我的生日也是13日。
  吃完早饭,回去换上衣服,从早晨8点开始,练习正统的苏联古典芭蕾舞。芭蕾舞训练完后,又开始练毯子功,就是京剧翻跟头。吃过午饭,睡一个小时午觉,起来以后,上民间舞课。学完民间舞,再上京剧、表演课程。
  1977~1987:成名之路像个心灵手巧的小女孩(图)
  我13岁的时候,我们的学员生活结束了。比我大的学员可以直接上演出班,可是我的个头只有一米四多一点,仍然不符合正式参加演出的条件。但我的编制又属于军区舞蹈队编制,所以,我上午仍然跟着舞蹈队练功,下午队员们去排练舞蹈,我却被安排到舞美队去工作。我的工作是去服装间帮助熨衣服,到化妆组帮助做演出的头饰。我制作头饰特别有耐心,手工活做得非常精细。化妆组的阿姨们感到惊奇,都说,这个小男孩怎么比女人还会穿头饰?而且,我一坐就能坐一下午,样样手工活做得都很到位。特别是耳环、珠子的颜色搭配,我会根据剧目的需要提出许多新奇的建议。一遇到做头饰的难题,有些化妆组的阿姨就说:“金星,还是你来做这个头饰吧。”
  除了做服装头饰,我还参与舞台挂灯、打追光灯等工作。夏天,打追光灯很热,工作完毕,我最大的奖赏就是一盒冰棍。打追光灯的时候,我不仅把男孩女孩表演的剧目全部学会了,还会在心里评价,哪个跳得好,哪个跳得不好。现在回想起来,那一年的时间,奠定了我对舞台布局、服装色彩的搭配等实际运用的基础,使我在第一时间掌握了编导、导演的第一手资料。任何舞台效果都欺骗不了我的眼睛。
  有一次,团里排练一个舞蹈《金山战鼓》,表现宋朝爱国女将梁红玉的故事。后来这个舞蹈在大连参加全国舞蹈比赛获得了金奖。这是一个三人舞,由“梁红玉”领两个小儿子跳。我个头小,最多只能演小儿子。但是,连演小儿子都轮不上我。小儿子的扮演者是两个小女孩。不料,在一场演出后,其中的一个小女孩病了,所以,就在我们学员队找了三个小孩做替补,其中就有我。团里决定,由我们三个小孩去学,在两个星期内,谁学会了谁就上。学习过程中,我的旋转、翻身和其他动作都没有问题,都比那两个女孩子强。但有一个动作我不如她们,那就是一出场的扳后腿动作。我的柔软度不如女孩,扳起来十分困难,而两个女孩一出场就把腿扳上去了。队长看了,开玩笑说:“金星,这个出场的动作做不到位你就不能跳。这样吧,如果你一个星期之内能把腿扳上去,我就让你出场。”队长以为,一个星期之内想把腿扳上去,是绝对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