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节
作者:
古诗乐 更新:2021-02-25 03:49 字数:5139
黄莺陡然清醒,不一样的,一切都和前世不一样了。
陈蔡没死,她也没被欺凌,母亲活得自信开朗,大哥懂事明理。
一切都在朝好的方向进展!
都过去了,真的过去了!
不怕!
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黄莺眼中渐渐恢复光亮——沈璋知道,机会来了,他要彻底打开她的心结。
大手破开挡路的兜衣,直触实地,这次沈璋没有客气,直接握住一边。
贴着粗糙灼热的掌心,黄莺一下子就懵了,懵中还带着极致的羞。
这个混蛋!
她脑袋一热,突然挣扎,对他拳打脚踢起来。
她越打越狠,毫不留情,毫不客气,膝盖顶他下腹,十指抓花他的脸。
黄莺就跟拼了命般,什么技巧都忘了,轻功也不会使,全是最本能的招式,发泄着内心最深处的怨恨——
就像是火山爆发,必须有一个契机让她发泄内心的怨恨,否则憋得越久,爆发起来越强烈。
黄莺对沈璋的情绪是复杂的,少年时快乐为伴真心相对是真的,成年时无尽的qiu禁欺凌也是真的。
这种感情就像是对待极致偏心的父母,背叛自己的朋友,往往人们所念念不忘执着不休的,不是自身受到的伤害,而是造成伤害的那个人。
为什么是你?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
那种寻不到出路,找不到理由的苦闷几乎把人逼疯,怨恨与不解越积越深,直至成为魔障。
黄莺此时就结了心魔,年少时越美好,变故后就越难以承受。
感情越深,怨恨越是加倍。
其实心魔是无解的,只能自己想开。
哪里有为什么?
他沈璋就是霸道偏执,想得到什么就不顾一切不择手段!
他看在眼里的人才是人,别的全是障碍,阻挡了,就除去,不需要任何理由。
不同性格,不同价值观的人,是无法理解彼此的,能做的只能是相互包容。
重生后的沈璋一样偏执,但却因为失去过,痛苦过,成长了许多。他仍旧不能理解黄莺的某些想法,那些心软善良,但是他愿意包容,愿意体谅。
她在乎她的家人,那好,他帮她!
她喜欢明朗轻快,那好,他愿意伪装成她喜欢的样子。
能有多难呢,不就是一个忍字而已,总比失去她要容易。
沈璋突然的咄咄逼人,突然的强迫,对于黄莺来说,就成为一个情绪的爆发点。
所有积聚的不满怨恨在沈璋有意的引导下全部爆发!
哪怕黄莺一直告诉自己,一切都过去了,这是新的开始。
哪怕她一直活得开心,一直不去想,不去回忆。
但是心魔就是心魔,执拗地扎根心底。
没有过去,没有忘记,她仍旧怨恨他!
为什么?
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她到底哪里做的不好?
这场单方面的殴打持续了两刻钟,沈璋一声不吭,任由她发泄深埋心底的怨恨。
黄莺踢他,捶他,掐他,挠他,甚至还上嘴,在沈璋脸上留个好几个深深的齿痕,隐约可见血丝。
这一刻,黄莺丝毫没有留情,完全是拼命的架势。
除了沈璋有意护住的关键部位,其他诸如四肢,后背,屁股,都是青一块紫一块。像手背、脖子等露出来的地方,都被挠破了皮直流血。
打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实在是没力气,黄莺才松了手,然后还不解气,将他头发薅下一把。
现在的沈璋完全是不能看了,脸上鼻青脸肿还带血丝,头发也是乱糟糟的。
两世加起来,他还是第一次被人揍成这样,连父皇母后都没动过他一手指头。
黄莺解了气后,手指发抖,开始心虚,瞪着沈璋先发制人,“你为什么不躲?”
沈璋看她一眼,没说话,默默转身离去。
由于他眼睛太肿,头发也乱,挡住大半脸,黄莺根本看不出来他到底是个啥眼神。
这是要毁容的节奏啊!
黄莺都要心虚死了。
越是未知越是恐惧,黄莺回去之后越想越怕,连午饭都不想吃了。但是心里面却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痛快和轻松。
她摸了摸还痛的手,眼神发亮,真想再揍他一顿啊!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心结过去,两人的关系会更近一步哒,小莺莺彻底解开心结就会和小变态斗智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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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添妆
沈璋回院子的时候;下人跪了一地;头埋得低低的。有腿脚快激灵的,远远瞥见就藏了起来,躲在屋子里头不出来。
看见主子这模样;可没好下场。
祝融跟在沈璋身后,腿肚子直抖;只觉得胆生得不够大。
从前在京城的时候,主子出宫在他这不过就是打了个喷嚏;身边伺候的人就全挨了板子。
他在床上足足躺了三个月才起来。
没伺候好主子可是大罪;尤其是龙子皇孙。
虽说主子现在隐瞒着身份,但是身体却看得更重了,要是真出了什么事;满院子的命都不够填。
祝融哆嗦着,好几次想叫郎中,都被沈璋阴冷的眼神压了下去。
进了屋子,他只丢了一句话,就直接了卧室,留祝融在后头抓耳挠腮痛苦不已。
“今日之事,一个字都不准泄露出去!”
沈璋进了卧房之后,先在穿衣镜前照了下自己,然后差点没把眼珠子惊掉了。
镜子里的那只猪头,你是谁?
难怪后头莺姐姐下手越来越狠,沈璋心塞,一定是看他太丑,忍不住手痒想揍人!
坐在床头闷闷不乐的沈璋开始思念黄莺,莺姐姐那个欺软怕硬,有贼心没贼胆的现在一定闷在被子里又笑又担忧。
他要不要再写封情诗,表明自己没怪她?
还是不要好了,他都被揍成猪头了,还不能让她忧心一会!
沈璋折腾了一上午,思来想去,最终还是舍不得让她忐忑,决定写封情书过去。
正如沈璋所料,激动兴奋退去,现在黄莺满心满眼都是后悔,连午膳都没用,只喝了一碗汤。
揍人一时爽,揍完火葬场。
真真正正是黄莺的写照啊!
虽然忧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黄莺却没有其他不良情绪,整个人都很舒心。颇有点,明日风雨,明日想的洒脱。
哼,爱咋滴咋滴,姐就是揍了!
当然担忧还是有一咪mi的,她心里有点肯定,毕竟沈璋现在有些喜欢她,当时没还手,估计过后也不会算账。但是,她担心他会迁怒,搞不好又挤兑黄家生意。
不然……就道个歉吧!
黄莺有些纠结,这歉要怎么道呢?
说实话,她要是被人揍成那德行,一时半会是不会原谅的,对方要是来道歉,说不定还火上加油。
沈璋应该……不会吧!
黄莺有些吃不透他的心思,这家伙,只有神知道他在想什么。估计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下一刻的想法是什么,一会三变。
还是算了,别刺激他了!
此刻,沈璋正握着笔,不知如何下笔。
写什么好呢?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好像有点贱,刚被人揍完,就上去执子之手。
要严肃点——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宨淑女,君子好逑。”
这个更贱,不行!
“君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太俗,不行!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
呃,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沈璋气愤地摔了笔。
黄莺近傍晚的时候,终于收到了沈璋送来的书。
她熟门熟路翻到中间,找到一张浅绿信笺,上书: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黄莺拿着信笺的手顿时僵住,他这到底是毛意思啊?
是表示越挫越勇,挨了揍也不放弃的意思吗?
因为沈璋挨了揍,所以好几天没出门也没过来请安,黄莺也就消停了几天,每日开开心心地和林茹看新衣服新首饰。
终于,到了陈淑添妆的日子了。
黄莺被林茹装扮的……嗯,很有良家妇女的感觉。
当然,这不表示她不良家,而是装扮后看起来更良家。
宜其室家的感脚。
黄莺和黄豆坐一辆马车,黄豆很兴奋,她每个出门的机会都很兴奋。
她妆扮得很粉嫩,小菇凉的感觉。
看见黄莺的时候,夸张地“啊”了一声,“大姐姐你好像贤妻良母啊。”
“胡说,再乱说话,小心我扯烂你的嘴。”黄莺嗔她。
黄豆闭嘴噤声,不过却小仓鼠一般看着她吃吃笑。
黄莺无奈,拿她没办法。
坐在马车上黄豆也不老实,好几次想掀开车窗帘往出看,都被黄莺打了手。
她委屈地瞅瞅绿意和绿珠,不满地撇嘴,“在下人面前,大姐姐也不说给我留点面子。”
“你呀。”黄莺戳她,“这张厚脸皮哪里用得着别人给你留面子。”
“哼!”黄豆扭过身生气。
黄莺也不理她。
过了一会,黄豆忍不住,小仓鼠一般凑过来,扯着黄莺的袖子摇啊摇,“大姐姐,让我看看嘛,就看一会。”
黄莺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点点头,“好了,去看吧,不过注意一点别让外边人看到你。”
黄豆欢呼一声,连道:“大姐姐真好,大姐姐最好了!”
这行为不雅,不过倒也无妨,黄豆天性活泼,黄莺不想太拘着她。
看了一会,黄豆逐渐被外头的热闹所吸引,叹息道,“白日就这般热闹了,如果到了夜晚瓦市,还不知道有多好玩呢。”
瓦市就是夜市,各种杂耍吃喝娱乐场所,在永宁县开始没有两年,就已成风靡之势。
黄豆叹息了一会,突然转头对黄莺道:“大姐姐,到时候让大哥哥带我们去逛瓦市吧,我有钱!”
看黄豆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黄莺觉得好笑,逗她,“你有多少钱啊,一铜板还是两铜板?”
“大姐姐小看人!”黄豆哼了一声,从荷包小心翼翼掏出一张纸币,黄莺看了一眼,故意惊呼,“呀,一千两呢。”
知道黄莺是在嘲弄,黄豆生气,将纸币小心翼翼叠好,反驳道,“这怎么也值十两吧。”
纸币的事,黄莺知道一些。虽然对沈璋有恨,但是前世一直跟在他身边,对这些事也通一些。
大周□□年间发行纸币宝钞,是以白银做准备金的,信用极高,在民间普及甚广。等到了陈贵妃趁着今上重病,霍乱朝纲,乱发宝钞。如今,这纸币已经不值钱了,直线贬值。
今天这面值一千的纸币能换十两银子,也许明天就只能换一两,基本成为废纸。
姐妹两个说说笑笑,吵吵闹闹,时间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陈府门口。
到了陈家,林茹等人是被陈二夫人迎进去的,这让林茹受宠若惊。便是白氏也有些惊讶,偏过头来,看了黄莺半晌,若有所思。
大周朝,商人地位不算太低,常有联姻,便是皇族勋贵也有娶商家女的。
官商联姻很是盛行。
但是自古以来,形成的思维定势,很多孤傲的读书人还是很看不起商贾的,觉得商人满身铜臭。
陈家便是如此,不过人家也有资本。
像是白家,虽说是县丞,但却没什么底蕴。白父为人正派,不识变通,加上家中人口众多,生活很是拮据。
白氏能嫁到黄家,对白家来说实在是幸事。
自打她嫁到黄府,白家生活水平着实跟着提高了不少,各种年节礼物十分丰厚。
可即便如此,白父内心深处也是看不起商贾的,对女儿的亲事有所愧疚。可惜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十数口人要吃饭,单靠他那点俸禄根本不够用。
为了补偿女儿,白父想了个辙,想将外孙女嫁到读书人家。
黄豆嫁人时,嫁妆绝不会少了,到时又有钱又有名,好事一桩。
白氏跟白父一样也存了这份心思,所以对黄莺和陈家结亲十分乐见其成,女儿有个嫁入书香门第的堂姐,对她名声极为有益。
寒暄过后,陈二夫人目光敏锐地找到黄莺,眼中是毫不掩饰的赞叹,生就这番模样,天仙也不及啊!
黄莺虽然和陈淑是手帕交,却从没到过陈家,基本上都是在刘家聚会,或者出门游玩。所以,二夫人并没有见过黄莺。
“这是黄家的两位小娘子?”
二夫人话是对着两人说的,目光却一直停在黄莺身上。
她听女儿陈淑提起过,最好看的那个就是,超乎想象得好看。
林茹介绍,“这是长女莺儿,这是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