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节
作者:
古诗乐 更新:2021-02-25 03:49 字数:5017
真心假意,一目了然,沈璋又是心思敏感的,哪里看不出来。
因为这份大气宽容,黄莺懂得站在她人的位置上换位思考。而且她都活了三世了,不是十几岁的幼稚少女,面对黄豆黄鹂蓝灵几人,总有种将她们当作晚辈看待的怜惜。
一个心善宽容,一个一意讨好。
黄莺和蓝灵很快就相谈甚欢了,两人说说笑笑,还吃着糕点很开心。
蓝灵擦了擦手指糕点碎屑,娇俏地眨了眨眼睛,看着黄莺,“莺姐姐,我都跟你说过我的心事了,礼尚往来,你是不是也得说说自己啊。”
黄莺喝了口茶,笑道:“我哪有什么心事。”
蓝灵撇了撇嘴,不相信,“我说了莺姐姐你可别生气啊。”说完,她就抑扬顿挫地念了起来,眼神揶揄,“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
念完这句话,她就眼神一动不动地盯着黄莺,观察她的神色。
可惜,黄莺连眼神都没变一下,神态落落大方,偏着头反问,“这句诗怎么了,蓝娘子也喜欢韦应物的诗吗?”
蓝灵笑了一下,嗔怪,“莺姐姐就别装了,那位陈公子少年才子,又是题诗,又是几次偷看你,他肯定是对姐姐有心。”
“你怎么能猜出别人的心思。”黄莺语气淡淡,神态已经带出一分不悦。
可蓝灵就仿似没发现般,“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莺姐姐生得这样好,要是我是男子也会动心,更何况是陈公子这样的少年才子。而且呀——”她偷笑,“我看莺姐姐在见到陈公子时也有几分惊讶,看了他好几眼呢。”
说到这,蓝灵亲昵地凑近黄莺,还抱着她的胳膊,“莺姐姐明年就能说亲了吧,说真的,陈公子真的很好,莺姐姐你就不动心吗?”
她语气试探。
听完蓝灵这番话,黄莺已经完全没了跟她继续说话的心思。她本就议亲晚,家中怕不知情的外人说三道四,所以分外小心她的清誉。
这两年,除非是大的节日,她几乎是大门不迈。连碧柔都小心着不提起这等女儿家心事,一是怕她伤心,二就是怕下人议论。
而蓝灵这般不遮掩的说出来,明着是小姐妹之间谈心事,实际上却是拿她当傻子。
黄莺有些羞恼,她的亲事也是她能置喙的!
蓝灵心悦沈璋,心疑他对自己有心,就要先把她推出去吗?
别说,以她现在家世很难够上陈家,即便两家真的结亲,也应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不是两人私相授受。
“蓝娘子。”黄莺语气严厉起来,“女儿家闺誉最重要,这等事以后无须再提。”顿了顿,她语气毫不客气,“一会,我会吩咐碧柔送你回去,嘱咐芝兰姑姑好好管教你。”
这话的潜在意思,就是让碧柔把蓝灵心悦沈璋之事,告知给芝兰。
蓝灵身子一僵,没想到黄莺竟然这般不客气。
她能把自己的心事告诉给黄莺,一是心存试探,二就是她了解黄莺,知道她心软知礼,不会将这事告知第二人知晓。
几乎是瞬间,蓝灵就羞恼得面红耳赤起来。她再是心思深,也不过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哪里受得了这相当于‘被人当面指着鼻子骂’的指责。
“哼。”她瞪了黄莺一眼,扭身就跑了。
见蓝灵气呼呼地跑了,绿意好奇,走到黄莺身边,“娘子,她是怎么了?”
黄莺没理她,抬了抬手,道:“去把碧柔叫来。”
蓝灵这明显已经被嫉妒迷失了心智,行事无所顾忌起来,若再不找人约束,难保做出什么不可挽回之事。
假若她只是个普通少女,黄莺也不会这般咄咄逼人。对她们蓝家,黄莺还是了解一二的,她们蓝家的女子都聪慧而心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蓝灵年纪尚小,还有些冲动,想事情不够全面,有芝兰约束一下也好。
黄莺不希望,她害了别人,最后也害了自己。
碧柔回来,听了黄莺的叮嘱很是惊讶,这蓝灵平日里看着是个机灵的,怎么能做出这般蠢事。
想了想,她回道:“娘子放心,奴婢明白怎么做。”说完碧柔就出去了。
芝兰先是看见侄女跑回来,将自己关进屋子,然后就迎来了碧柔。
……
送走碧柔,芝兰根本没心情羞恼,赶紧敲开蓝灵的门。
“姑姑。”打开门,蓝灵还红着眼圈。
“快点,赶紧!”芝兰进门,“快点收拾东西,我安排人送你回杭州。”
本来以为会迎来一顿训斥,没想到却是要赶走自己。
“姑姑。”这下子,蓝灵是真慌了,结结巴巴,“您、您不是知道侄女的心思吗?”
芝兰瞪她一眼,语气有些失望,“我知道当然没关系,可是黄大娘子也知道了,不久之后,主子也会知道。”芝兰恨铁不成钢,“这院子是主子的地方,有什么事能瞒得过他。”
尤其是现在,院子主事的是祝融,下人们惯会捧高踩低,面上对自己恭敬,实际上心都往祝融那使劲呢。
瞧着吧,碧柔过来之事,没一会就会传到祝融耳中。
趁着他们现在没反应出来,她得抢占先机把蓝灵送走,然后再亲自向主子请罪。
“姑姑,我……”蓝灵泪流满面,她不想走,也不甘心就这么走。
“住口!”芝兰第一次大声呵斥蓝灵,“你要是不要命,就只管留在这。”
最终,芝兰还是送走了蓝灵。
书房
芝兰跪在地上请罪,“少爷,蓝灵年纪大了,心思有些活,奴婢就擅作主张将她送了回去。”她磕了个头,“是奴婢教养无方,请主子饶她一回。”说完,又开始磕。
“心思活?”旁边的祝融在心里冷笑,可不就是心思活了。要不是绿意说了蓝灵眼神不对,总盯着大娘子,还拿话挤兑大娘子。他还真看不出来蓝灵这小丫头这么精,居然看出了主子的心思。
果真是聪慧心细啊,可惜胆大包天,居然透话给大娘子!
她算是什么东西,居然还敢给大娘子甩脸子,连主子对大娘子都是小心翼翼的。虽然有些时候祝融搞不明白主子的心思,一会晴一会雨的,但他能够肯定,大娘子在主子心里非同一般。
沈璋静心凝神写字,看也不看芝兰。
芝兰就这样一声声磕头,越磕她心里越荒凉,为了蓝灵,她耗尽了自己十几年的努力,用尽了主子对她最后的一丝情意。
她知道,她应该把蓝灵交给主子,任主子处理,这才是忠心。
可是……那是她唯一的侄女,亲生女儿一般的侄女,她舍不得,真的舍不得。
也不知磕了多久,芝兰都快头晕眼花了,沈璋才停了笔,“知道了,出去吧。”
他声音很淡漠,听得芝兰心里一阵阵发凉。
她知道,自己这次是完全失了主子的心。
将芝兰送出去,祝融真是难掩眸中得意,从现在开始他就是主子跟前名副其实的第一人了。
前几年,虽说也不错,但总差着那么一层。芝兰虽说不能贴身服侍主子,但到底是娘娘身边的老人,有着情分呢,主子也对她颇有照顾。
如今……嘿嘿,祝融在心里偷笑。
——
出了蓝灵这个岔子,令沈璋十分愤怒,也十分忧心,蓝灵都看出了自己的心思,那莺姐姐会不会也发现呢。
怎么办?
好忧伤,他真的不想再往后退,再冷着莺姐姐了。
他想得她都身体发疼,心疼,肝疼,脾肺肾疼,下面更疼!
☆、第31章 小猥琐
黄莺听到蓝灵被送走的消息,没什么太大反应,倒是碧柔有些愧疚,“娘子,你说蓝娘子被送走,是不是因为奴婢的关系?”
“别多想。”黄莺安慰,“蓝灵动了心思,就不能再留在这里,芝兰姑姑也是为她好。”
碧柔点点头,“也对,蓝娘子也确实到了说亲的年纪。”
黄莺笑了一下,将视线转头书卷上,心道,离开对蓝灵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她性子执拗,认定什么就不回头,与其在沈璋这越陷越深痛苦挣扎,不如在初露端倪之时离开,也算是解脱。
无论如何,总比前世香消玉殒的好。
其实,黄莺在打发碧柔过去的时候,就料想到会有此结果。以沈璋的多疑,院子里必定固若金汤,什么事都瞒不过他。蓝灵不像黄鹂,他毕竟是客居黄家,但是对蓝灵就没必要客气了。
算起来,蓝家不过是他的奴才,动了不该有的心思,打发走就是了。
黄莺这样做,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试探沈璋。
虽然沈璋每每对她不客气,与其他人无异,但是她却能感受到微妙的差别。
他对她似乎与众不同。
看出这点,黄莺很是头痛,从小到大,说句实话,两人的交集很少。他又是清冷淡漠的性子,不大可能对她动心。
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也重生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黄莺就全身发冷,如果两辈子都逃不脱他的魔掌,那老天又何必让她再重活一次。
虽然看他的表现,没有一点前世的痕迹。但是黄莺知道,沈璋这个人,心思深得很,他若是有意掩饰,她根本察觉不到。
所以,她就借蓝灵试探了一下。假若是前世的沈璋,必然掌控力强,蓝灵前脚从她这里走,他后脚立刻就会知道。
黄莺能够这么肯定,一是因为前世的沈璋心思太周密;二是她一直对那几次偶遇心存疑虑。
她不相信,事情会那么巧,一次两次三次总跟沈璋碰上。
沈璋心狠手辣,得知消息后,肯定不会轻易饶过蓝灵。
但如果他没有重生,他现在年纪毕竟是小,又没有经过过前世那般夺嫡血腥拼杀,想得肯定不会太周全,也不会在她身旁安插眼线。
那么,芝兰就有时间送走蓝灵。
试探的结果让黄莺松了口气,彻底安了心。
虽然她对蓝灵有些愧疚,但这是蓝灵自己先主动的。如果沈璋真的是重生,那么有没有碧柔走这一趟,她都不会有好结果。
而且,碧柔先提醒了芝兰,也算是救她一回,不然等日后被沈璋发现端倪,她还是吃不了兜着走。
黄莺这里想得千般好,万般周全,却独独漏算了一点。
沈璋为了长大高个,有意不让自己思虑太重,而且也不再像前世那般事事亲力亲为,而是有意让下头人分担。
经历过一番生死之后,沈璋彻底想开了,任何事都没有他的莺姐姐重要。何必累死累活在朝政上亲力亲为,诸葛亮不就是这么累死的,他可不要!
如果是在前世,沈璋心里有结,对陈贵妃有恨,对父皇有怨。所以他努力□□,登上高位,他要证明给父皇看,他要将所有欺凌过他的人踩在脚下。
不过今世,他心里只有莺姐姐,~(≧▽≦)//~
沈璋的愿望是,快快长高,长壮,跟莺姐姐在床上yu仙yu死!
——
沈璋两世都没玩过蹴鞠,只看过,前世是没时间,今生是没心情。
他不是那自负之人,觉得自己什么都玩得转,所以翻了两本书之后,就找了几位蹴鞠老手学习起来。
玩蹴鞠,每队需要十一人,他这边有黄家四兄弟,算上他自己才五个人。
祝融什么的根本不做考虑,笨手笨脚。
至于高手侍卫,更不能上场,他可不想被别人抢了风头,他要莺姐姐眼里只有他,被他的英姿雄发倾倒。
所以,沈璋决定请几个蹴鞠好手加入。
什么样的人蹴鞠玩得好?恶少年,街头小混混。
很快,沈璋就聚集了一帮小混混。
卫锁人称小猥琐,是街头小混混的军师,二当家。别看他长得又瘦又小的,实则鬼心眼贼多。
今年他也有十四岁了,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做起了打算,小猥琐不想做一辈子的街头混混。
他要住大屋,他要娶媳妇,他要过好日子。
要说在这永宁县,论消息,没人能比小猥琐消息更灵通的了。
他们这一帮人早早就得知了陈蔡和沈璋要比蹴鞠的消息,早已经开好了赌局,甚至跟黄家的下人勾搭上了,第一时间得知比赛结果。
可是小猥琐还是不满意,他不能做一辈子的小混混,他得收山。所以,他寻了门路,挤进了沈璋找的那波蹴鞠好手里面。
当沈璋看见又瘦又小,夹杂在众人中,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模样的卫锁有些惊讶。
这么弱不禁风,也能踢球?别是球踢他!
小猥琐不服气,“少爷,您别看我人小,可是真有几分本领,不信我踢给你看。”
众人分成两队,拉开阵势开始比赛。
小猥琐把自己那队人聚集到一块,开始给众人分配任务。如果黄莺在这,一定会惊讶,这不就是现代那套,前锋后卫的理论吗。
小猥琐很有战术,一队人配合默契。别看他人小,但却分外灵活,带球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