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
丢丢 更新:2021-02-25 03:44 字数: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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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穿越是门技术活
作者:皇后爱煲汤
☆、我是那牛逼轰轰的太上皇
我一直都是个失败的人,活了半辈子,我没有过自己的存在感,行尸走肉一样的活着,上班,吃饭,睡觉,吃饭,我从来没想过自己需要什么,我没有什么追求,无所事事的时候,我会看看星空,看着看着,我就会忘记曾经考虑过的问题,或许,思考并不适合我。
一个,平凡到,让世界遗忘的人。
穿越这玩意儿从来都不分男女老少,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所以,对于我的穿越,我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惊讶,我从来没有什么宏图大志,不想笑傲江湖,也不想称霸后宫,也许对于想看我人生剧的人来说,我就是个失败的穿越者,几辈子下来,我活得精彩的日子屈指可数,对于历史这个正剧来说,我不过是个意外的番外篇,一个几次不小心闯入的天外来客,我冷眼旁观着形形□的人,以为自己是个过客,可是到头来,却是别人在看我上演的一出戏。
一个历史的番外篇,不是要见证什么,而是要纪念一段过往,如果你想了解的话,在一个有着淡淡阳光的午后,一杯红茶,听我把我的故事说给你听……
我记得那天好像是五月初五,据说是我的生日,正直周末,熬夜打游戏的我已经是两眼昏花了,却意外的收到了一条短信,是他发过来的,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生日快乐。
其实早已经过了早饭的时间了,可是我还是决定去煮碗面,庆祝自己的生日。
我是个传统的中国人,生日要吃长寿面。
翻箱倒柜的找了好久,最后只找到一包挂面,看着那个包装,我犹豫了好久,最后还是拆开凑合着煮了。
是的,事情也就是这么巧,在吃挂面的时候,我一个不小心给呛到了,一口气没回过来,硬生生的咽了气。
其实,我说这个故事的目的是想告诉你们,生日的时候,就算没有长寿面,千万也不要用挂面凑合!老天爷不爱我们这么挑战他的权威!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男人好色是本性,所以我从来没觉得男人好色是可耻的,可是对于一个老男人好色就算了还NP的话,我的确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了。
我的性子一向温和,说白了就是反应慢,经常一件事情要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反应,所以经常有人骂我温吞,可是也有人说这样的我稳重。
在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身边环肥燕瘦的美女绕了三圈,光着身子娇笑连连的时候,我也只是淡笑问道:“各位美女是在蒸桑拿吗?”
几声尖叫过后,就是自称太医的老头把脉,那时候我才知道,我是那牛逼轰轰的太上皇。
前世我是一个大好女青年,洁身自好没有不良嗜好,就这么一醒来就变成了六七十岁的色老头一个,说实话,尽管我并不是太在意,但是还是有些失望的,就算要穿越,至少也给个年轻点的身体。
不过,在看到那尖声细语的公公之后,我还是觉得自己很幸运。
太医说,太上皇刺激太大,宜多静养。
其实说白了就是说我□熏心,纵欲过度,是该休息一下了。
休息了没多久,那个自称是我儿子,当今皇帝的人就过来探望我了,那是个挺英俊的孩子,眉清目秀的,穿着一件明晃晃的龙袍,器宇轩昂的往那里一站,气魄直逼我这个当爹的。
“听说父王记忆偏颇了,不知是否有何烦心?”
说到烦心,那是有的,可是我也不好跟他商量,只好佯装淡定的点点头,“皇儿不必担忧,只是今日休息少了,过段时间应该好了。”
“那儿臣就放心了,还望父皇保重龙体,最近国事繁忙,儿臣先行告退了。”
“去吧去吧……”我摆摆手,又觉得这样不好,改成慈祥的微笑,慈眉善目的看着现任的皇帝离开,心里却纳闷,这个儿子真够疏离,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果真如此,本来以为“我”还活着就让“我”儿子当了皇帝,那“我”肯定是和我儿子关系非常亲密的,现在看来非但没有亲密,可能还有点猫腻。
儿子走了,这偌大的祁垣宫也就空了下来,拖着这个破烂病态的身体,我还是熟悉了一下四周,跟着我的只有一个叫贵原的老太监和主要是管我吃喝穿用的女官惟苑,两人一直跟在我身后,一言不发,任由我在同一个地方转了三遍仍旧没有转出去,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
“我说贵原啊,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地方挺熟悉的。”
“回主子的话,这里你已经走过三遍了。”贵原说话不快不慢,不卑不亢,太监独有的怪里怪气声音却让我毛骨悚然。
“嗯,那你知道怎么走出去吗?”
“回主子的话,奴才知道。”
我看了他一眼,他原地不动,叹了口气,“那麻烦你带我回寝宫可以吗?”
“奴才不敢!”
“不敢个屁!老子让你带你就带!”我有些火了。
贵原的眼睛一挑,有些诧异的看着我,我突然觉得头疼,拍着脑袋:“我觉得我现在头疼得厉害,你赶紧带路吧。”
“奴才遵命。”贵原阴阳怪气的答道,却仍旧不敢走到我前面,只是在出现岔口的时候指点一下,大半天后,才回到寝宫,我已经全身无力了。
我原本以为附身在太上皇的身上,年纪虽然老,身体虽然差,样貌虽然丑,人品虽然烂,可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勉强能逍遥个几年,好吃好喝的颐养天年,却没想到死得这么快。
程一绯,就是我这个身体的儿子,那晚的龙袍依旧金灿灿明晃晃的,晃得我眼睛生疼,他笑得极其妖孽,手中的一把剑非常漂亮。
都说剑就像是君子,被他拿着,气质也是极衬的,除了身上的血腥味,我还闻到一股淡淡的兰花香,很好闻。
记住,天下是朕的,谁都休想染指,朕,是程一绯。我记得他是这么说的。
我觉得很无辜,死在自己儿子的手上谁不冤,其实,我一点都不想要这个天下的,可是我觉得我说了他也不会相信。
记得了,天下是你的,我也不想染指,我,是顾宸萱。闭上眼之前,我懒懒的说道。
我觉得我轻飘飘的脱离了这个色老头的身体,原本的疼痛也渐渐消失,我想,或许我现在就是个鬼魂了,就等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来钩我的魂回地府,走黄泉路,喝孟婆汤,过三生石,投胎转世,这一生算是完了。
我观望了一下四周,勾魂魄的小鬼还没出现,我趁机低头看了眼那个死得挺难看的我,的确不怎么好看,又老又丑的,真不知道怎么生出程一绯这种儿子来的,我想,程一绯他妈一定美得天上有地下无的。
“拟好旨,刺客夜袭,太上皇遇害,仙逝祁垣宫。”程一绯一直站在一旁的贵原和惟苑说道,两人都面无表情的行了礼,转身出去了。
真是吃里扒外的东西,原来是这个皇帝的人,我觉得太上皇老头挺可怜的,被儿子刺杀,那揪心的一痛,仿佛还留在灵魂身上,我想了想,尝试着把自己往老头子身上凑过去,就像是把自己塞进一个玻璃瓶子里一样,慢慢的,虽然有点难受,可是我的确是重新附身在了色老头的身上了。
我突然有些不知所措了,又在色老头身上活了,怎么办?
慢慢的爬了起来,望着刚要踏出去的程一绯,我很无辜的喊了一句:“哟!儿子~”
程一绯的身体一僵,过了半晌才转过神,脸上的表情难以形容,一张俊脸都变形了,估计我的复活让他有点不能接受了。
我也没想过吓人,更不想在这具身体里继续磨蹭,如果可以,我希望我赶紧去投胎,我嘿嘿的干笑了两声,“那个,不好意思,没死全,要不,你再来补一刀。”
程一绯脸色很难看,瞪着我,看得我全身发毛,虽然希望他赶紧干掉我,可是还是心慌慌的,无奈的说:“其实,我只是发现有件事没问清楚,死不瞑目,只好活过来问问你,省得我死得心慌。”
“说。”他沉默了好久,最后才咬着牙说出这个字。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只是想知道,你为什么杀我,我又不干涉你是不是,你看你英明神武的样子,我不过是一个糟老头,就算是要争也争不过你,而且,怎么说我也是你老爹……”
“逍遥惯了真把自己当太上皇了?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和老九那些事。”他冷笑了下,看我的表情就像是看一条臭虫,我的心一凉,就见他手起刀落,很快的,我又死了。
这次他为了让我死得干净点,往心脏多补了好多刀,就差没削掉脑袋了,魂魄还在身体里,我痛不欲生,却久久不能挣脱。
你妹的!程一绯,这下子我们梁子可就结大了!
☆、死比活更不容易
其实,有时候死比活更不容易。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在睁开眼,而睁开眼的时候,我的想法就是,那具身体都破成这样了还能用吗?
一双黑色的眼睛圆溜溜的,盯着自己。
我翻了个身,就看到一个穿着破烂的小男孩正瞪大了眼睛死死的盯着我,手上还捧着一抷土,一脸惊恐。
我坐起来,身上的土哗啦啦的都往下滑,脑袋上的泥沙也掉下来,我咳了好一会儿,伸手拍拍脑袋,“对不起,我还活着。”
小男孩呆了好一会儿,等明白过来的时候,一声大叫,然后就昏了过去。
我有些无辜,从坑里爬起来,发现附身的这具身体不是色老头的,而是相较比较年轻的身体,唯一不足的就是还是男的,而且有些邋遢。
小心的把小男孩抱起来,他很轻,八岁的样子,完全的皮包骨,脸上脏兮兮的,穿得也破烂,看样子应该是个乞儿。
河边的时候,我看了一眼自己的样子,立刻有种想自杀身亡的冲动,这是个中年男人的身体,虽然比色老头好,可是却猥琐得很,色老头至少还是太上皇,而他邋遢落魄,简直就是乞丐!
小男孩醒过来的时候,也声明了这个事实,我,还真就是个乞丐。
小男孩没有名字,大家都叫他乞儿,在晋安城的轩棋社旁边的巷子口乞讨,那里是他的地盘,日子凑合着过,一天,“我”也到了那里,跟他抢地盘了,“我”和他说,“我”是活神仙,不是乞丐,一百年前不小心看了命格星君的命格簿,玉皇大帝大怒,就罚他下凡间,助在凡间历劫的帝星君早日飞升,而他,就是帝星君。
听到这个故事,我对这具身体更加鄙夷了,乞丐也坑爹,真是个坏乞丐,一点职业操守也没有。
因为我死而复活的事让他更相信我就是神仙了,对我毕恭毕敬的,每次乞讨到了馒头之类的看起来还算不错的食物都赶紧给我,我看他一身排骨,心生不舍,也没好意思吃,况且,吃了两天山珍海味,你以为我吃得下这些快馊掉的东西!
我说,乞儿这个名字不好,我替你取个新名字吧。
乞儿对我的话基本上都是言听计从的,他从出生就是个乞丐了,被扔在皇城庙里,要不是有个老乞丐觉得带着他可以更好的乞讨,估计他现在已经不在了,只是那个老乞丐在他三岁的时候因为偷了一个公子的钱袋被发现,就乱棍打死了。
我看看他,说道,你就叫顾佑生吧,上天照顾保佑的生活下去。
乞儿,不,佑生笑得很开心,他点点头,我叫顾佑生,你叫什么?
这是他第一次问我的名字,我也笑了,我叫顾宸萱,是个普通人。
我一比一划的教他在地上写了顾佑生三个字,他学得很认真,也学得很快,虽然并不好看,他问,顾宸萱怎么写。
我在地上写上了顾宸萱,却发现自己对这个名字陌生得很。
宸,在古代是帝王的代称,萱,是一种忘忧草的名字。
我没有什么生活技能,或者说,在古代,我完全是个残废的人,即使是活下去,也是别人在帮我的,那个人,只有八岁。
佑生对养我这么一个没用的人一点怨言也没有,可是我却非常的惭愧,说什么我也是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这里,却要一个八岁的小孩来养,这非常的不像话。
大叔要跟我去乞讨吗?佑生很天真的问道。
对于乞讨这个技术活儿,原谅我真的没有经验,我旁观了半天,实习了半天,都一无所获,其中还有三次被叫非礼。
其实我很想知道那个胖得进门估计都要被卡住的大妈有什么资格喊非礼这个词,还那么的惊天动地。
我觉得我做得很失败,佑生说其实我只是乞讨的时间不对,语言不够委婉,态度不够卑微,情绪不够忧郁,动作不够流畅。
也许,这辈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