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节
作者:风格1      更新:2021-02-25 02:51      字数: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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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玉只一句话,有多少的概括!
  至于平儿,书中也不曾写什么。即有名的“理妆”一回,亦只细写妆扮,反正不会“妆嫫宝黛”的呵。她的出场在第六回:
  刘姥姥见平儿遍身绫罗,插金带银,花容玉貌的,便当是凤姐儿了。(六五页)
  似乎庸俗,不见出色。我以为正惟其庸俗,方一丝不走,在刘姥姥眼中故。又书中说,“刘姥姥虽是村野人,却世情上经历过的”(三十九回,四一五页),平儿若不端庄流丽,刘姥姥亦不会无端误认她为凤姐也。
  还有两段,一反一正,都从他人口中侧面写来。如第四十六回凤姐的话:“琏儿不配,就只配我和平儿这一对烧糊了卷子和他混罢。”(四九八页)用烧糊了的卷子来形容她自己和平儿,信为妙语解颐,咱们也要笑了。若第四十四回,“那凤丫头和平儿还不是个美人胎子”(四七二页),那倒是真话实说,贾母也是不轻易许人的。
  B龄官、藕官、芳官——龄官为梨园十二个女孩子之首(第三十回,三一九页),于宝玉眼中“只见这女孩子眉蹙春山,眼颦秋水,面薄腰纤,袅袅婷婷,大有林黛玉之态”者是也。她的事迹在本书凡三见。其一见于第十八回记元春归省:
  太监又道:“贵妃有谕,说龄官极好,再作两出戏,不拘那两出就是了。”贾蔷忙答应了,因命龄官作“游园”“惊梦”二出。龄官自为此二出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定要作“相约”“相骂”二出。贾蔷扭他不过,只得依他作了。贾妃甚喜,命不可难为了这女孩子,好生教习。(一八四页)
  “游园惊梦”在《牡丹亭》中,“相约相骂”在《钗钏记》中'39'。龄官为什么不肯演那最通行的“游园惊梦”,而定要演这较冷僻的“相约相骂”呢?据说为了非本角戏之故。所谓“角”者,角色,生旦净末丑之类是也。龄官当然演旦角,而旦角之中又有分别,以“游园惊梦”之杜丽娘说,是闺门旦,俗称五旦;以“相约相骂”之云香言,是贴旦,俗称六旦。今谓“游园惊梦”非本角戏而定要演“相约相骂”,龄官的本工当为六旦。——但事实不完全是这样。在上文已演过四折,元春说龄官演得好,命她加演,可见龄官在前演的四折中必当了主角。那四折,旦角可以主演只两折:“乞巧”与“离魂”。据脂批说:乞巧、“长生殿中”;离魂、“牡丹亭中”。“乞巧”即“密誓”,“离魂”即“闹殇”。而“密誓”、“闹殇”中之杨玉环、杜丽娘并为旦而非贴,可见龄官并非专演六旦的。因之所谓本角戏恐不过拿手戏的意思。龄官以为对“游园惊梦”她无甚拿手,故定要演这“相约相骂”。
  从戏中情节看,可能还有较深的含意。“游园惊梦”的故事不必说了,“相约相骂”的故事已略见前注中。“相骂”表现得尤为特别。写丫鬟与老夫人以误会而争辩,以争辩而争坐,云香坐在老夫人原有的椅子上,老夫人不许她坐,拉她下来,云香怎么也不肯下来,赖在椅子上。结果以彼此大骂一场而了之'40'。听说最近还上演这戏,情形非常火炽。在昆剧中丫鬟和老夫人对骂,怕是惟一的一出戏,即《西厢记?拷红》也远远不如。龄官爱演这戏,敢以之在御前承应,真泼天大胆!她借了登场粉墨,发其幽怨牢骚,恐不止本角、本工、拿手戏之谓也。元春不点戏,让她随便唱,原是听曲子的内行,但假如叫她点,也怕不会点这“相约相骂”的。
  只说这一点,龄官的性格还不很鲜明,再举其二其三。第三十回“画蔷”,宝玉尚不知其名,到了第三十六回“情悟梨香院”,方知“原来就是那日蔷薇花下划‘蔷’字的那一个”。这二、三两段实为一事之首尾,分作两回叙出耳。在第十八回上有一段脂评:
  今阅《石头记》至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二语,便见其恃能压众,乔酸姣妒,淋漓满纸矣。复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将和盘托出。(己卯、庚辰、戚本)
  他只从坏的方面看,上文还有优伶“种种可恶”之言,虽亦有触着处,终觉不恰。《红楼梦》之写龄官为全部正副十二钗中最突出的一个。她倔强、执拗,地位很低微而反抗性很强。虽与黛玉晴雯为同一类型,黛晴之所不能、不敢为者,而龄官为之。第三十回记宝玉的想法:
  “难道这也是个痴丫头,又像颦儿来葬花不成?”因又自叹道:“若真也葬花,可谓东施效颦,不但不为新特,且更可厌了。”想毕,便要叫那女子说:“你不用跟着那林姑娘学了。”(三一九页)
  宝玉心中只有一个林妹妹,殊不知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也。宝玉能得之于黛玉、晴雯等者,却不能得之于龄官。宝玉陪笑央她起来唱“袅晴丝”,又是游园!你想龄官怎么说?“嗓子哑了。前儿娘娘传进我们去,我还没有唱呢。”(三八○页)这大有抗旨不遵的气概。若此等地方,或出于有意安排,或出于自然流露,总非当日脂砚斋等所能了解者也。
  龄官划蔷也表现了她的情痴和坚拗的品质,第三十六回写贾蔷兴兴头头的花了一两八钱银子买了一个会串戏的小雀儿来,却碰了龄官一个大钉子(见校本三八○、三八一页)。我十一岁时初见《红楼梦》,看到这一段,“一顿把那笼子拆了”,替他可惜;又觉得龄官这个人脾气太大,也太古怪了。她这脾气也是有些古怪呵。她情钟贾蔷,而贾蔷这个浮华少年是否值得她钟情,恐怕也未必。此宝玉所以从梨香院回来,“一心裁夺盘算”而“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也。
  丫鬟与女伶(3)
  书中人人都羡慕荣国府的富贵,而龄官不然。大观园中诸女儿都喜欢宝玉,而龄官不然。她只认为“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劳什子”,将大观园的风亭月榭视为“牢坑”,即黛玉晴雯等人且有愧色,何论乎宝钗袭人哉!还有眠思梦想不得进园的柳五儿呢。
  这样,她当然待不多久。在第五十八回遣散十二个女孩子时也不曾单提她,只用“所愿去者止四五人”(六四○页)一语了之。“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她从此就不再见了。
  自第五十八回梨香院解散,那些伶工子弟就风流云散了,颇有《论语?微子》所云乐官分散的空气。未去的分在园中各房就显得更活跃了。在此以前,书中只传龄官,其他提得很少。五十八回首叙藕官烧纸,被婆子看见,要去告发,得宝玉解围,问起根由,她不好意思直说,只说去问芳官就知道了。回目载芳官的一段话说明了藕、、蕊官互恋的关系,宝玉又发了一篇大议论。这样的故事和回目“假凤泣虚凰”原是相合的,问题在于写这回书的用意。我前有《读红楼梦随笔》,在其三十三《谈红楼梦的回目》'41'一文中,大意说五十八回的目录,虽似对句平列,却是上下文的关系,似以真对假,实以假明真。就人物来说,即以本回藕、、蕊官三人的故事暗示后回宝、黛、钗三人的结局,这里为节省篇幅起见,不重叙了,只作一点补充的说明。
  那文说得很详细,已伤于繁琐,仍有一点重要的遗漏,没有谈到这回目最突出的一点:“茜纱窗”。为什么突出?“茜纱窗”在本文里完全不见。有正戚本作“茜红纱”,但“茜红纱”也不见。这茜纱窗当指怡红院,那么作怡红院不干脆么,为什么不那么写?再说怡红院有没有茜纱窗呢?倒也是一个问题。
  大家知道潇湘馆是有茜纱窗的(第四十回,四二二、四二三页),却不必专有,自然也可以用之怡红院。如第七十九回黛玉说:“咱们如今都系霞影纱糊的窗隔”,可见怡红院潇湘馆并以霞影纱糊窗,这样说就比较简单了。可是再看下去,反而使人迷糊。
  “……但只一件:虽然这一改新妙之极,但你居此则可,在我实不敢当。”说着,又接连说了一二百句“不敢”。黛玉笑道:“何妨。我的窗即可为你之窗,何必分晰得如此生疏。古人异姓陌路,尚然同肥马,衣轻裘,敝之而无憾,何况咱们呢。”宝玉笑道:“论交道不在肥马轻裘,即黄金白璧,亦不当锱铢较量。倒是这唐突闺阁,万万使不得的。”(九○四、九○五页)
  黛玉说“我的窗即可为你之窗”,而宝玉说“万万使不得的”,然则怡红院又没有茜纱窗了么?
  我以为五十八回之“真情揆痴理”之“茜纱窗”,即七十九回宝黛二人所谈,亦即《芙蓉诔》最后改稿“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垅中,卿何薄命”之“茜纱窗”。以五十八回的事实论,芳官宝玉二人在怡红院谈话,这茜纱窗当属之怡红院;以意思论,遥指黛玉之死,这茜纱窗又当属于潇湘馆。此所以虽见回目却不见本文,盖不能见也。如在芳官宝玉谈话时略点“茜纱”字样,这故事便坐实了,且限于当时之怡红院矣。现在交错地写来,这样便造成了回目与本文似乎不相合的奇异现象。且引芳官和宝玉对话一段:
  芳官笑道:“那里是友谊,他竟是疯傻的想头。说他自己是小生,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演那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他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有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但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呆,说来可是好笑。”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六四七页)
  藕官以新人代旧人,并不见用情专一,其言未必甚佳,宝玉的“称奇道绝”,也颇出我们意外。书中既谓这篇呆话独合了宝玉的呆性,这里所叙显然和后回有关。而且此段引文之后,宝玉又叮嘱芳官转告藕官叫她以后不可再烧纸,应该如何纪念才对;像那样的办法,宝玉在七十八回祭晴雯已亲自实行了。
  这五十八回主要的意思就是这样。否则女伶们的同性恋似颇猥琐,何足多费《红楼梦》的宝贵笔墨。回目的作法固然巧妙,如泛泛看来,也未尝不别扭。本句自对,又像两句相对。“假凤泣虚凰”很好;“真情揆痴理”费解,很难得翻成白话,版本中且有误“揆”为“拨”者'42',可见后人也不甚了解。若此等处,盖以作意深隐之故;不然,他尽可以写得漂亮一些呵。
  在藕官烧纸宝玉和她分手后,又去看黛玉,在校本上只有两行字(六四三页),我从前认为虽似闲笔、插笔,实系本回的正文'43',虽似稍过,大意或不误。
  以上虽说要谈藕官,然而藕官实在也谈得很少。
  梨香院十二个女孩子中,八十回的前半特写一龄官,后半特写一芳官,都很出色。芳官自分配到怡红院以后,在第五十八至六十回、六十二、六十三回都有她的故事。在姿容妆饰方面且写得工细:
  那芳官只穿着海棠红的小棉袄,底下绿绸撒花夹裤,敞着裤腿,一头乌油似的头发披在脑后,哭的泪人一般。麝月笑道:“把一个莺莺小姐,反弄成拷打的红娘了。这会子又不用妆,就是活现的,还是这么松的。”宝玉道:“他这本来面目极好,倒别弄紧衬了。”(第五十八国顺,校本六四五页。这里引文参用戚本及《红楼梦稿》)
  当时芳官满口嚷热,只穿着一件玉色红青驼绒'44'三色缎子斗的水田小夹袄,束着一条柳绿汗巾;底下是水红撒花夹裤,也散着裤腿;头上眉额编着一圈小辫,总归至顶心,结一根鹅卵粗细的总辫,拖在脑后;右耳眼内只塞着米粒大小的一个小玉塞子,左耳上单带着一个白果大小的硬红镶金大坠子:越显的面如满月犹白,眼如秋水还清。引的众人笑说:“他两个倒像是双生的弟兄两个。”(第六十三回,六九六、六九七页)
  本回脂本如庚、戚,都有芳官改名耶律雄奴,又改名温都里纳各一段'45'。不仅在梨香院十二个女孩子之中,就在十二钗中,芳官的形容是作者笔下写得最多的一个人。把她写得很聪明美丽,天真可爱,又有很多的缺点,倚强抓尖,以至于弄权,如柳家的五儿就想走她的门路(第六十回,六六三页)。她已成为宝玉身边一个新进的红人了。
  丫鬟与女伶(4)
  这样,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