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6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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僻处自说 更新:2021-02-25 00:29 字数:4735
尕娃神色紧张。“是我媳妇!我问过村长了,村长说我捞上来的就算是我的!”
村里的小青年们就开始哄堂大笑了,还有几个会放肆的瞧锦卿几眼,纷纷嚷嚷道:“尕娃,你知道怎么伺候媳妇吗?别让你媳妇守活寡糟蹋了人家啊!”
尕娃虽然听不懂。可也知道这群闲汉说的不是什么好话,气呼呼的站起来想要反驳,却听到锦卿垂着眼睛敲了敲碗沿。“坐下来吃饭!”
尕娃虽然有气,可也不敢不听锦卿的,媳妇不但比他年纪大,懂的也比他多。身上仿佛有种让人信服的力量,让他逐渐的事事都习惯性的听从锦卿的意见了。
看尕娃被锦卿一句话又安抚下去了。那群小青年又哄堂大笑起来了,嘲笑尕娃是个“惧内”的,这回尕娃也不理他们了,埋头喝起了鱼汤。
锦卿看着尕娃气鼓鼓的样子不禁莞尔,到哪里都缺不了这些爱添乱爱捣蛋的半大孩子,不过这些人本性到不算坏,不然尕娃只是个半大孩子,自己又是个弱女子,他们有的是机会来欺负人,而不是大白天的打趣尕娃几句。
真的生气了。反而让这些人更有兴趣了,倒不如不理会他们,他们觉得没趣。自然就走了。
然而吃了几天的鱼,锦卿想尽了办法翻新花样。烧鱼、煮鱼、蒸鱼、烤鱼……还是不可避免的,锦卿吃的腻死了,看到鱼就忍不住想踩上几脚。
尕娃讪讪然,他这么多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吃鱼,偶尔吃点别的,也是村里人见他可怜施舍给他的。没能让媳妇吃好的,尕娃心里相当内疚。
“要不,我们把鱼到集市上换点钱,给你买大饼子吃?”尕娃小心翼翼的提议道。他一年前去换过一次,只可惜换的钱太少,只够买一小张饼子,填不饱肚子,太不划算了,他也就放弃了再去集市的想法。
不过要是媳妇喜欢吃,那再不划算他也愿意,尕娃看着锦卿,顿时觉得心里就充满了男子汉气概。
怎么不早说?!锦卿心里暗暗高兴,她也想去集市上打探打探消息,找一找当地的政府,看能不能帮自己联络上孟钧。她可不敢在尕娃的村子里打听,尕娃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他媳妇,村里人未必会帮她打探回家的消息。
锦卿的腿还没卸掉木棍夹板,一条腿走路时间长了还会隐隐作痛,终于在走了将近一个时辰后,两个人才走到了泽德镇。泽德镇比鄯单镇要小一些,然而集市却更繁荣,各色各样的人穿梭在集市里,嘈杂声不绝于耳,各种语言连接不断的回响在锦卿耳边,实在是个十分热闹的边境小镇。
尕娃怕鱼离水太长时间会死掉,还特意找村里人借了个旧木箱子,用木箱子装了水,背着沉重的木箱子一路走到了集市,到的时候,四条肥大的鱼还在木箱子里游来游去,尕娃这才放下心来。
锦卿领着尕娃好不容易找了个巴掌大的空地,把装鱼的木箱子放到了身前,四条鱼在箱子里游的相当欢畅。
不多时,便有人上前来问这鱼怎么卖,尕娃一激动,连忙说道:“您看着给吧!”
来人四十岁上下,身材肥胖,身上的料子不好不坏,一双小眼睛甚是精明,看尕娃这么热切,又盯了锦卿几眼,嘿嘿笑道:“小兄弟真是有气魄!”
尕娃被他夸的有些不好意思,来人又摸了摸下巴,笑道:“小兄弟,你这鱼不赖,我给你十个钱,怎么样?”
“十个钱?!”锦卿和尕娃同时惊叫出声。
尕娃欣喜不已,比一年前他买的多多啦,一年前他四条鱼才买了七个钱,他正准备拿草绳给这个人把鱼串起来时,就听到锦卿摆手道:“不卖,我们不卖。”
然而那中年人的注意力却完全被吸引到了锦卿的手腕上,锦卿细白的手腕配着翠**滴的镯子,煞是好看。尕娃立刻不高兴了,瞪着眼看着那中年人。
中年人吃惊不已,没想到能在这里看到这么好的货色,立刻收回了眼神,说道:“你这镯子出多少钱?我买了!”
“这个也不卖。”锦卿摇头道,这镯子价值不菲她是知道的,一直是她留着准备实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应急的,原本是不打算戴出来的,只是尕娃家里连个门也没有,放在尕娃家里,她更不放心。
一看她态度这么坚决,中年人顿时心有不快,随意扫了下木箱子里的鱼,冷哼道:“河里都是鱼,给你这么高的价钱还嫌少,真是不知足!”说罢,昂着头走了。
锦卿也不以为意,她初来乍到的,犯不上因为一桩不成的生意而和人产生口角。尕娃虽然觉得可惜,但也不敢违背了锦卿的意思,耐着性子站在锦卿身边,等着再来客人买鱼。
然而等到下午,太阳西垂了,来问的人不少,可出的价钱没一个让锦卿满意的,还有几个人出的价钱比最初的那个中年人还少,实在没办法了,锦卿和尕娃赶着回家,只得好说歹说,把鱼以十二个钱的价钱卖给最后一个来问的人了,锦卿估摸着那大婶还是看她和尕娃两个孩子嘴甜的份上才出这个价钱的。
到底是地方不一样啊,锦卿不由得感慨,这里水草丰茂,出产大鱼,捕鱼也相对容易些,鱼的价钱自然就便宜,而朱家村的河流细小,鱼长的也不大,自己拿朱家村的情况套到这里,自然是不合适的。
锦卿让尕娃带着她去找了泽德镇的衙门,尕娃虽然不知道锦卿找衙门干什么,但还是带着她去了。而衙门看门的人却拦住了他们,锦卿忙道:“这位大哥,我是京城太医院的太医袁锦卿,现在出事流落到这里,可否通报下?”
锦卿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些边境官员,只好说的含含糊糊。
哪知那看门的汉子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哈哈笑了起来,随后便骂道:“哪里来的疯婆子!还太医?!你要是能当太医老子就能当宰相了!还不快滚!”
锦卿干失望没办法,守门的小吏完全不相信她的话,身上完全没有能证明身份的东西,这些天来没有换洗的衣服,锦卿身上那身男装袍子早就又脏又破了,看上去落魄不已,恐怕任谁都觉得自己是个疯子吧。
锦卿想把手镯贿赂给守门的小吏,让他通报一声,可又怕手镯被他贪了却不帮自己,到时候连最后的这点保命钱都没有了,最后只好失望的拉着尕娃回家了。
两个人趁着卖大饼子的人还没收摊,买了两张饼各自啃着回家了,回家的路上两个人各怀心事,锦卿苦恼于找不到回去的门路,她再恨叶玮安,也不能不回京城,锦知和刘嬷嬷还在京城,她不能放下他们。
而尕娃除了窃喜有媳妇在,鱼都能卖个好价钱外,还有些诧异,“媳妇,太医是什么?”
锦卿一路想着事情心不在焉,转眼两人就来到了村子后面的山坳里,锦卿没听清楚尕娃说了些什么,刚想问他,却看到山坳里开了不少艳丽的花朵,微风拂过,花朵随风摇摆,艳丽成一片。
锦卿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尕娃,这是谁种的?”
第139章拾起老本行
尕娃看了眼艳丽的花海,不在意的说道:“不是有人专门种的,之前有个大食人来我们村,撒了种子,不过后来他走了,很多年都没回来了,这块荒地村里也没人管,看着怪好看的。怎么了,媳妇?”
锦卿站在高高的山坡上,看着底下的花海,喃喃道:“这可真是好东西!”
锦卿带着尕娃下到了花海中,不少花都已经凋谢了,剩下果实缀在枝头上,尕娃好奇的看着锦卿一个个的把果实揪下来放到木箱子里,问道:“媳妇,你要这个干啥?”
这花在这里开了好多年了,都没人来管,怎么媳妇一来就对它产生了兴趣了?
锦卿笑了笑,指着正开的艳的大红色花朵,“有个伟大的吟游诗人赞美它叫忘忧草,不过在我们那里,有一个统一的称谓,叫它——罂粟。”
尕娃听不懂锦卿在说什么,愣愣的看着锦卿一个个的把果实掐下来,自己也连忙跟了上去,帮忙把果实给掐了下来。
两个人忙了好一阵子,直到天色擦黑了,才抬着收获的满满一木箱子罂粟果实回家了。回家后锦卿并没有躺下来休息,找了个干净的碗,先用小刀把果实割开一个口子,用碗接下了流出来的乳白液体,又小心的把果实剥开,壳收集起来,而其他的东西弃之不用。
尕娃想过来帮忙,锦卿谢绝了,他不懂这些,要是弄巧成拙就坏事了。
这个时期已经有大食人从中东把罂粟传到了中国,中医中也有了关于罂粟壳入药的记载,至于把罂粟拿来当鸦片抽。那是一千多年后的事情了,想到这里,锦卿不由得放下手中的刀叹气,她真的想不出来有什么办法,能够阻止一千多年后的事情。
也许这是注定的,只有中国人深刻感受到了毒品带来的危害,切肤之痛才能警醒后来的人,这东西是碰不得的毒药。
而后的两天,锦卿带着尕娃满山遍野的乱跑,每次回来都带了一箱子野草。锦卿到山坳里收割罂粟果实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里有着不少好东西,她想攒钱回京城,何不重操旧业呢!
村里的人都风传说尕娃捞上来的女人是个傻子。每天不跟着尕娃捞鱼反而到处乱跑薅野草,还架了个锅又是炒又是煮的,见过疯的没见过这么疯的……只可惜好好的尕娃也跟着傻了。
锦卿准备了几天。又带着尕娃去集市了,临到集市的时候,锦卿又把袍子内衬给撕了下来,包到了尕娃头上。成了一个怪模怪样的头巾。
“快开看啊!来自大食的特效药品大拍卖啦!”锦卿放开嗓子嚷了起来,指着尕娃说道:“这位小哥可是从大食来的。带了不少好药过来,有专治跌打损失的,有专治女人那点病的!包治啊包治,不买你肯定后悔啊!”
尕娃脸黑的像皮蛋,包上头巾还真有点像外国人,反正大唐人对外国人感觉都长的挺像,处于傻傻分不清楚的阶段。
起初尕娃心里很是忐忑,然而后来看锦卿神态自若,撒谎不脸红的,自己竟然也镇定下来了。按照锦卿的吩咐,凡是有人来问,他都要叽里咕噜几句自己也听不懂的话。然后由锦卿代为翻译。
一上午下来,居然也是卖了有二三十个钱的。这可把尕娃给高兴坏了,他这辈子都没拿过这么多钱。
回到家里,尕娃翻来覆去数了很多遍,都数不对。锦卿拿着包药丸子剩下的纸记着账,笔是在街上捡到的别人弃之不用的秃毛笔,瞥见尕娃还在抓耳挠腮的数,漫不经心的说道:“别数了,总共是二十七个钱。”
尕娃很羞愧,自己媳妇做什么都比自己在行,会卖药,会数数,还会拿笔写字,他们全村都找不出会写字的人,看着锦卿拿着笔神情专注的样子,尕娃情不自禁的说道:“媳妇,你可真厉害,我们都不会数数,数日子都不容易!”
锦卿笑了起来,卖了不少钱她心里也很高兴,这里比朱家村要富裕的多,用不了多久,她就能攒够回京城的钱了。听到尕娃这么恭维她,锦卿饶有兴致的笑道:“过日子都得数的?那你知道今天是哪一天了吗?”
尕娃立刻手脚并用的算了起来,默默算了半天,叫道:“今天是七月二十五了!”
锦卿脑子里顿时一道惊雷,震的她半天灵魂出窍,都已经七月二十五了,距离她和叶玮安约定的婚期居然已经过了十天了!她前一段时间身体不好,腿也断了,心如死灰,躺在床上过着不知白天黑夜的日子,居然没想到,日子过去的这么快!
尕娃伸手在锦卿眼前挥了挥,惊讶的问道:“媳妇,你怎么了?”
锦卿回过神来,放下手中的笔,走出了破旧的茅草房,月亮还没有升起来,璀璨的银河就像是一条波澜壮阔的河流一般从天空流过,锦卿坐在地上看着星空,人生就像是在河里漂流,有的人爬到了上游,只是她太笨,太较真,所以才被河水冲到了这鸟不生蛋的地方。
原本还想趁婚期之前回京城,和叶玮安说清楚,此后他们桥归桥路归路,他走他的阳关道,锦卿走自己的独木桥,老死不相往来。只是自己这一落水,什么都迟了,就算现在自己攒够了路费,也来不及了。
想想还在京城的那些人,怕是要恨死自己了,特别是自己的便宜老爹,一心想当国公丈人的,如今希望落空,指不定如何恨自己呢,再回去,要面对的恐怕不轻松。
然而有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的呢?河水带着她跑了上百里路,都没把她淹死,算起来,她都是死过两次的人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尕娃担心的追了出来,看锦卿坐在地上看星星,也学了锦卿的样子坐在锦卿旁边,看了半天,看不出来个什么名堂,这星空他几乎天天看,不都是这个样子么!
锦卿看他抓耳挠腮的样子,笑眯眯的指着天上说道:“看,那七颗星连起来像个勺子,叫北斗七星,还有那些星星,连起来就像是一只飞翔的天鹅,他们组成了一个星座,叫天鹅座……”
西北的天空真好,空气干净,纬度好,能见度也好,真是绝佳的观测点,锦卿其实对天文星座也不是很了解,尽自己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