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蝴蝶的出走      更新:2021-02-24 22:58      字数:4791
  !
  阳光穿透毕业的日子
  作者:姬流觞
  题记:
  ——成长就像新手开车,明明只点了一下油门,它却蹭的蹦出去十几米;明明卯足了劲儿踏下油门,它却磨磨蹭蹭的走不出两米。对于成长中的我们而言,有时候只是一夜,明白的东西就比父母几十年教诲都多。
  第一章
  我叫孟露,但是我的名字与那个全球闻名的影星没有半点瓜葛。完全是因为我爸爸姓孟,而我出生那天是寒露。妈妈的意思是叫孟寒露,但是老爹在去派出所报户口的时候提笔忘字,不知道“寒”字怎么写,我就变成孟露了。
  在我出生的那个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刚刚开始提倡,作为头一批独生子女,我对党的政策的理解就是每年会比别人多很多文具——那是给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所以,在学校里,我一般不会在乎自己的学习成绩,而是炫耀各式各样的漂亮铅笔盒——那是国家给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特殊待遇之一。全班二三十号人,独生子女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有时就我一人。
  所以,比起后代的独生子女,我们——第一批——可能更“独”。
  作为政策的产物,我们一边享受着国家给于的特殊待遇,一边承受着周围的异样目光,大人们都会同情的说:“这小孩多可怜,没人玩!”
  能这样想的,肯定不是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会觉得家里孩子多是件麻烦事——吃饭有人抢,穿衣有人抢,没做错事却被兄弟诬陷,学习成绩总是有个被比的,哪儿像我们独生子女“老子天下唯一”。
  可大环境是属于非独生子女的,当大多数人认为你可怜的时候,任何辩解都会显得苍白。这是大道理,我却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到了。而且,我还学会了去适应他们——只要能让自己舒服,他们愿意“兼济弱者”就让他们伟大去吧!那些莫须有的同情会让我在他们眼里变得可以接受,然后就会跟我玩。既然如此,何乐而不为?
  那时的独生子女,从初涉人世开始就不得不独立地看待这个世界,以至于他们的行为,在周围人看来多少有些古怪和特立独行。
  我愿意走进一个团体并依附于它,可是,我的心灵却始终不受这个团体影响,甚至像旁观者一样观察着他们的存在,及至年长。这种旁观大多成为一种嘲讽,而他们回馈给我的则是诸如“聪明”“懒惰”“散漫”“任性”这类评语。
  随便吧!只要你好我好大家好,何必较真?!
  现在,我坐在大学宿舍里享受着初升大四的悠闲,回忆着懒散的童年和少年。窗外是蓝天白云,不远处涛声阵阵。在我的面前,有一本书摊开着,书页间夹着一张泛黄的纸条:“明天你来吗?”
  那是我的初恋,初中的恋情。
  初中,花朵初绽,情窦初开,我有了我的少年。
  我不知道我有多早熟,但是,我的早恋开始于一场算计。
  同院有一个小女孩,比我漂亮,成绩也比我好,最可恶的是她五十米跑的成绩也比我好!小学时我一直无可奈何,直到上了初中,她悄悄地告诉我她自己有了心仪的男生!我立刻化身成了喂白雪公主毒苹果的老婆婆。那个毒苹果,就是早恋。
  那时候,早恋是不被允许的,每一对早恋的少男少女都是过街喊打的对象。关系一曝光,成绩定然下降,随后就是老师谈话,最后两人双双被分到差班,就此了结三年。
  那个女同学暗恋的对象叫杨燃天。我没那么大的本事去跟男生说话,只是不断地鼓励那个女生“勇敢”地去喜欢。一年后,那个女生和杨燃天轰轰烈烈地恋爱了一场,我的成绩如愿以偿地超过并且永远超过了那个女生。
  只是后事难料,他们分手后,杨燃天找到了我。也许是鼓励别人时对自己有所暗示,我半推半就地答应了。不过,因为有前车之鉴,我小心地保持着距离,没有影响到学习。
  我摩挲着那张纸条腹诽。按照言情小说的说法,如果谈恋爱的时候你还能冷静地保持距离,那么你一定没有投入感情。
  杨燃天是学校里很能打架的学生,亦是我的同学。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注意上我的,可我答应他的心思却不够纯洁。只要有对立就不可能有满足,超过了那个女生并不能让我停止脚步,能得到她心仪的男生对我来说何尝不是另一种胜利!
  但是,年轻的情怀像装满了火药的木桶,不管什么原因,一旦引燃就会爆发出让所有人头疼不已的能量。以我的本事,也仅仅是守着自己的学业不要下降而已。那些付出的感情和受到的伤害早就淹没了最初的好胜。
  关于杨燃天的记忆定格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他穿着那个年代的男生常穿的白色螺纹跨栏背心,黝黑的肩头结着三五滴水珠向我跑来。我只看见水珠泛着夕阳的五彩,并在若干年后化成我的那个踩着五彩祥云飞来的他。
  他的口气并不好,但比起对其他人算得上温和,甚至我还听出他些许的不好意思,因此我偷偷地笑了。他说:“你怎么才来?我都踢完了!”说完,他得意地回头看看他的弟兄们,嗓门稍微大了些,说,“我们赢了!”
  除了笑,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我很想触摸一下那黑得万分嚣张的皮肤,很想弹开那泛着五彩的汗珠,甚至很想尝尝他的汗水是不是和我的一样咸。
  ()
  待到一切结束,痛苦难以摆脱的时候,我才知道无论怎样开始,这一切的算计,不过是青梅竹马的一场游戏。
  这么多年,关于那段岁月的所有甜蜜和苦涩已经融合在一起,淡淡的,有点儿苦,有点儿涩,还有那么点儿别的,就像一颗榴莲糖——一种不敢碰触的甜蜜。但是,只要想起夕阳里跑来的那个皮肤黝黑的少年,想起那句腼腆却依然跋扈的问候,我的心情就会平和起来。
  是的,无论多少激|情多少悲伤,也许能有一份平和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吧?
  我捏起那张纸条,对着阳光端详,似乎要找出纸条中的秘密。如果那天晚上,我答应了他的要求去见面,也许第二天人们发现躺在他怀里的就不会是穆茵了吧?
  高中毕业更像是一场胜利大逃亡。每一个半生不熟的丫头小子们,像铆足劲儿的洄游鱼拼命地向外面蹦,蹦得最远的便是最有出息的。不幸留在家里的,虽然也上大学(我们从小长在大学里,子弟生差不多都有学上),却难免会有些悻悻地看着那些容光焕发走上“征途”的同学们。
  而我揣着那颗榴莲糖,离开这座大院,来到这个海边小城。从家里坐火车过来要十个小时。我只想躲开那个人,躲开那段记忆,可是,我并没有意识到,从此我将再也回不了学府路;也没有意识到,即使拥有了城市户口,我也将在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独木桥上踮起脚尖舞蹈。
  我用指尖轻轻捻揉,原本发黄的纸条变成了碎粉,打开窗户,风一吹就散得无影无踪。
  我不是个恋旧的人,过去的,从不留恋。留下你曾予我的平和,带着背叛离开吧!
  床头摆着很多书,在这堆码放整齐的书上边是高高一摞言情小说。这是我大学的主要功课。最疯狂的时候,我一天可以看十四本这样的书,然后第二天告假或者旷课。
  人不轻狂枉少年——我笃信这句话。
  但是,关于爱情,却没有读书这般疯狂。也许是因为我要的爱情并不疯狂——那应当是为我带来安全与平和的感情。所以,四年了,我表现得十分保守和羞涩。
  其实,也不是一开始就羞涩。
  大一的春天,在新的地点,新的一天,我试图展开自己新的恋情。我鼓足勇气拍开暗恋对象的宿舍门,出来的同学却告诉我,他和另外一个女生爬山去了。而且那同学神情极为暧昧地强调说:“只有他们两个啊!公子润主动约的!”
  我大概不是那种会勾引别人等人过来说“爱你”的女孩,但我也不是那种第一次张口之后可以再次张口的人。
  他叫公子润,谦谦公子,温润如玉。我为这个名字疯狂!虽然后来知道,此人姓公,名子润,可我依然固执地认为,他是公子,润。
  黯然而返之后,我坚定地认为,那个男生一定看穿了我的意图。老娘从此绝不追他!
  也许这倒促成了我的超然,在他一众红颜知己和蓝颜哥们儿中,我是红颜中的蓝颜,蓝颜中的红颜,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分不清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了。
  在这样的怅惘中,偶尔想起少年轻狂的爱恋时,我不得不承认:原来每一段感情真的可以结束,即使今日爱他成痴,明天我也可能想不起他的样子!
  不独我如是,怕他亦如是。
  电话响了,是系里打过来的,说要发一篇关于就业的宣传稿。
  我们也要毕业了,准备论文,准备实习,准备走入社会。大家议论最多的是某某师兄师姐找到一份多么多么好的工作。那时,我听到月薪三千元,已经吃惊得不得了!
  按五毛钱一本书一天的价格换算,三千元可以借多少书看啊!
  公子润笑话我说:“孟露,那还用借书吗?自己买就好了!”他是校学生会的副主席,曾经的班长,系里八面玲珑的红人。
  因为懒,因为无能,因为不重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我没有像别的同学那样开始找实习单位,依然在校园里东摇西晃。
  公子润说过,他要到北京、上海试试,如果有合适的先实习,然后就可以留下了。这是一个月薪四千的师兄告诉他的。
  我问他为什么不回家。
  他哈哈大笑,很意气风发的样子,“回家?回家干什么!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才有我们的舞台,才有更多的机会!我还要把户口落到北京、上海去,在那里安家!不过,听说北京户口很难落,我打算先去上海看看。”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北京户口。
  九月的校园,还带着些溽暑的气息,海浪的潮热依然一波波地侵袭上岸,不过早晚的时候,已经可以感受到一丝丝清凉的秋意。
  报到登记回来的同学带给我一封信,是谢亦清的。
  谢亦清是高中少数几个男生之一。那时我正失恋,几乎没注意过他。他以“妇女之友”的身份生活在我的周围。枯燥的学业几乎把这群不知升学愁滋味的半大孩子逼疯了,老师在上面抄数学题,下面就用扑克复习巩固12345JQK。他是我的最佳“牌搭子”。
  后来,上了大学,几个出来上学的同学相互联系联系。大一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谢亦清把张子涵她爸爸寄给她的东西寄给了我,我估计是他寄错了,所以又寄了回去,还好心地告诉他张子涵的地址。虽然那个地址我也记不清了,但好歹还记得省份、院校和班级,估计有这些信息应该不会再寄错了。
  没想到谢亦清回信说他想请我转寄给张子涵,因为他觉得直接寄给张子涵不太好。我理解这个“不太好”的意思就是他怕人家说闲话。
  张子涵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谢亦清这种明显的马屁行为让别人不说他都不行。我告诉他不用担心,我不会告诉别的同学的,而且受席绢的影响,我在信里还鼓励他勇敢大胆地追求好了,不然张子涵被别人追走了,他会后悔的。信的末尾,我很有文采地添了根狗尾巴:有花堪折直须折!
  那封信,成就了我和谢亦清四年的通信史,几乎无话不说的通信史。
  信的内容我大致可以猜出来——无非是他又如何挣钱,如何勾搭他们学校的某个女生了,尤其是该女生有可能是某市市长的女儿,可以帮他留校,或者是一些其他的光荣事迹。
  如果说有不好的,那一定是我的不好。
  这几年往来通信,我曾经几次“不留神”透露自己旷课、走后门、半夜突击、和英语老师斗气的事情,现在都成了他###我的“证据”。
  谢亦清要留在北京,所以他努力学习,努力挣钱,努力搞好关系,为自己找路子。他说他一定要留在北京,并劝我也去北京,感觉就像当年高考,不仅要考出来,而且一定要留在北京,才能算风光。
  我觉得北京很远,就像另一个世界,家里好好的,为什么要去北京?那是个不相干的地方。所谓不相干就是既没想过去,也没想过不去。
  谢亦清的信就是一篇连载的小说,我不过是看别人的故事,想别人的心情。我发现“妇女之友”变了,变得有些陌生又有些神秘。我想知道是什么让他有了这些变化。
  明天是班级例会,我已经向公子润请假,代价是要在下个月的系总支会议上替段姜说情。
  段姜是公认的美女,因为她能写一手飘逸的书法。自她入学,学校所有手写的公告之类的东西,都被她一手包办了。
  我之所以注意她,完全是因为她和公子润之间若隐若现的关系。公子润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段姜,却以请假威逼我在下次例会上为段姜说话。这不是公子润第一次帮她,从入学后,公子润就在背地里不知道帮了段姜多少忙。
  我觉得他们就像那些女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