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闲来一看      更新:2021-02-24 21:44      字数:4759
  作者:暗
  第 1 章
  每一天,无论刮风下雨,嘉弘都准时起床,梳洗家务,十点,开始工作。
  她的工作,非常之轻松悠闲,是对牢一只小小手提电脑,‘答答答’打下整段文章,作为某杂志社的专职作者,在社会上也已薄有名利,她通常会写到下午三点,日复一日,除了星期六这天,她总是这个安排。
  星期六,是专为留给水仙的。
  蜷在书房中宽大的丝绒沙发里,水仙的长卷发几乎拖到地上,她自幼便是出挑的美女,不同于嘉弘的端庄,她的容貌具有侵略性,令每一个见到她的人,特别是异姓,会得目眩神迷,举止失态。
  然而,她不快乐。
  每个星期,她来了,便恋上那只沙发,将整个身体卷塞进去,然后,开始发表怨气。
  这一套公式,持之以恒,已经有三年。
  已经三年了,嘉弘不知道她哪来的这么多牢骚,日复一日,积累起来,只等着星期六向她一骨脑儿倾吐。
  有时,她会听得失声骇笑,诚然,大学毕业后,她不过正式在社会上工作了三个月,这三个月究竟怎么过得早已忘记,只隐约觉得上班的日子时间特别长,永远有接不完的电话,写不完的报告,还有还有,老板的脸孔永远是灰色的,五官轮廓一概全无印象,是一张水粉平面画像,基色是惨然的淡灰。
  她很替自己幸运,一切的事由缘于大学毕业时无意中的一纸投稿,一家小小杂志社看中了她清新的笔触,二相往来了不过三个月,便被聘为专职写手,从此脱离苦海,进化为自由职业人士。
  三年来,她的文字越来越深刻老到,杂志社的生意也日益兴隆,二者同时进步,各取所需,如今的林嘉弘,虽然依旧是个写言情故事的普通文人,可在城内也算小有名气,拥有了自己麾下的一批忠实读者。
  很久以后,嘉弘都深深相信,自己的幸运数字是三。
  水仙曾是她的大学同学,在校园时,太过美丽的女孩子空自身边围绕着一群仰慕者,却没有贴心的女友,女同学们赞归赞,嫉归嫉,到底不敢同她走得太近,这样光彩照人的女子,同她走出去实在需要勇气,通常有水仙的地方,男人都会忘了身边还有别的女子。
  嘉弘第一次见到水仙,便是见她一个人立在人群外,秀美逼人,却又形单影只,透着股孤傲幽愤,她心一软,抬脚走上前去,笑着打招呼,又相互交换了名字,这一往来,才持续至今。
  “嘉弘,你实在是个公正可爱的女孩子。”这成了水仙日后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当然,她的口头禅还有很多,也一直在变,只是这一句,她始终心口如一。
  每次听到这话,嘉弘常常会不好意思,不,她自觉并不是个公正可爱的女子,她也有私心,同水仙保持关系,不光是为了大家是同校毕业,早已熟识脾性,暗地里,她贪渴她的故事,那漂亮的女子总有说不完的偶遇奇遇,令平凡人大跌眼镜,嘉弘写了三年的爱情小说,无论喜剧闹剧,幕升曲终,里面都有水仙的影子。
  她是她创造的灵感源泉。
  星期六,是水仙的轻松日,她所有的感情段落,喜怒哀乐,如一泓开了闸的蓄水池,时而涓涓细流,时而惊涛骇浪,一并奔涌出来,灌在嘉弘耳中,好在,一个想说,一个要听。
  “我很不开心,”这是也她一惯不变的开场白,不过已较以往复杂了许多,记得刚毕业时,感情失意是最直接的根源,可演变至今,又渗杂了许多别的因素。比如,她的老板和同事。
  “王说我工作不用心,不肯加班加点,所以升不上去。”
  王是她的老板,曾去英国留过几年学,回来便力意要改变自身的一切中国待性,改了原来的中国名字另唤作劳伦斯,可惜姓氏是爹娘给的,实在没勇气去掉,只好努力去忽视它,平日嘱咐所有员工皆称其劳伦斯,偏水仙不吃他这套,只肯叫他王。
  “那就好好做呗。”嘉弘端出二杯自磨现煮的咖啡来,一人一杯,笑吟吟地坐下。
  “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水仙白她一眼,对此不负责任的客套话很不满意:“我为什么要加班,明明上班能做好的事情,做什么偏要等到人走光了才做?你是真看不出来?王这个人,狼子野心,不怀好意。”
  “小姐,”嘉弘轻笑:“狼子野心不合适,你别瞎用成语好不好?”
  水仙不理她,继续支着头,定定地看着手中白底蓝花的杯子,幽幽地叹:“这个世界一点新鲜感也没有,身边的男人,长须的似贼人,光脸的又像太监,并且一色的蟑头鼠目,非常之讨厌龌龊。在他们身边呆得久了,会觉得自己也要懒了,脏了,渐渐眼色混沌,木头木脸。”
  嘉弘看了她一眼,这话说得过分了,至少她曾见过其前任男友,也算一表人材的大好青年,不过,有的人从来习惯得陇望蜀,不懂得要去感恩。
  “我已经二十七了,”她继续夸张:“转眼便是人老珠黄,若再不遇到生命中的他,岂不白白辜负了大好年华,真是命苦呢。”
  她翻了个身,一套标致的白色衣裙立刻团皱起来。
  嘉弘也不理她,这是她每星期必修的课程,她已习惯了要左耳近右耳出,呷一口饮料,也是微微叹息,女孩子最好的,还是十六至二十五这一段,水仙这样的佳丽,明显这几年过来,也风光不若往昔。
  “最近写了什么?”她暂停抱怨,抬起头问。
  “叫做丝雨缘梦。”
  “不用说,又是欢喜结局,老天,难道世上的阳光都集中在阁下的门外,你是否真相信会有完美的爱情?”
  嘉弘笑着打她,这个娇美佳人,总是不忘来取笑她的文章,每一次,无论卖得多好,她总会有刺可挑。
  “我相信。”
  “我可不相信。”
  “那是因为你奢望太高,如果有一天,某人令你笑,令你忧,这便是爱情,需要好好呵护。”
  “唉,”水仙摇头,像是不可理喻,终于,又泄了气,说:“嘉弘,我真是嫉妒你,难得女人过了二十五,仍可纯真似你,这样的福气,我求不到。”
  她走了。
  嘉弘不是痴女子,当然,她明白爱情是个奢侈的东西,可观而不可及,但每次落笔,总会网开一面,给忠情的男女角留条生路,人不风流枉少年,在她眼里,故事没有善果的亦不算是成功结局。
  闲来无事,她喜欢静坐一隅,旁察不同的人物,倾听每一个故事,所有的开始都可以变成完满正果,问题是,你如何去宽容看待。
  一口气写到黄昏,电话铃响,是水仙。
  “能不能出来吃顿饭?”她的声音疲倦柔软:“我要事情要与你商量。”
  “好”。嘉弘知道出事,下午她来时便吞吞吐吐,果然是有隐情。
  她们约在PALACE,一家中高级的西餐馆。那里装饰富丽优雅,一律聘用男待者,个个礼数周到殷勤得似绅士。
  环顾四周,水仙很喜欢,她点头:“PALACE是女人的天堂。”
  嘉弘不以为然,人们喜欢在故作高贵或故作粗野的地方吃饭,所有的环境布置,说到底,不过是为了满足自我感动的需要。
  “先点菜。”
  清焗蜗牛、奶油芦笋、法式调料的烧小牛排,还有一瓶‘堡多’红洒。
  侍者在一边上菜,嘉弘只盯住水仙:“为什么邀我吃饭?到底是有什么事情?”
  “我决定辞职,明天起就不干了。”面对满桌美食,水仙只抱牢杯子不放。
  “为什么?王再龌龊,他并没有亏待你,这份工作另寻也不易。”
  “嘉弘,”她叹气,放下杯子,避而不答:“知道昨天我看到谁了?大名鼎鼎的丽奇钟,我去珠宝店重镶只戒子,正碰到她迎面出来。”
  丽奇钟是她们中学时代心目中的偶像,容貌绝代的倾国影星。
  “那又如何?名人也会逛店的。难道是见了人家华丽耀眼,自己回来触动了心境?”
  “要我触什么心境?”水仙摇头:“钱这东西够吃够用就好,如果不开心,浑身挂满金刚钻又有何用。我感慨,是因为她实在老了。”
  “怎么会老了?二十世纪了,四十六岁的女人亦风华正好。”
  “这是胡说,女人老了,就是老了。”她声音渐渐低下来:“离近了看,有深色眼袋,皮肤松弛,粉扑了许多,可是都浮在表面,走一步,便会往下掉。可她不服气,依旧血红的胭脂,描最时髦的蓝色眼影,看上去只觉恐怖,哪里还有一分以往颠倒众生的模样。嘉弘,可曾记得以前我们有多迷她?所有的海报照片,到处讨来,一张不少,贴满整个寝室墙壁。”
  “是,”嘉弘也沉默,生老病死,老是最无奈,也是最残酷。
  “我问自己,这样的美丽,也都会过去的,过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到她的这个地步,我还离着几年?整天泡在枯燥的工作里,日复一日,往往返返,我这是在做什么?有什么伟大的事业需要我鞠躬尽瘁?我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在消耗我自己的青春。”
  “这些都是怨言。”嘉弘听得皱眉:“水仙,你到底想说什么?若不是家底丰厚,只怕你除了工作这条路便再无选择。”
  “我要搬去他那里。”
  “他?我的天。”嘉弘倒吸口冷气,这世上,怕什么,来什么,真是躲也躲不掉。
  一年前,水仙遇到位成功男士,所谓成功,是指那男人身上除了有钱,还颇有些其他的东西。用水仙的话说,他有书卷气,面容孤傲,风致楚楚,一个男人,长得好不算特别,难得的,是他有气质。
  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这样俊雅的男子,自然早就尘埃落定,名花有主,她爱上的,不过是个优秀的有妇之夫。
  嘉弘眼神悲哀。
  “我认得他一年,只一起吃过三顿饭,你看,都一年了,我不是没有尝试过拒绝。”水仙低低的笑,倒像是种哭泣。“不要同我说什么后果利弊,所有的事情我都明白,我的问题,是不想虚度这段青春,不想错过这样的一个人。”
  “那你就决定要破坏别人的家庭?”嘉弘急促起来,每一个从水仙那里听到的故事,本都没有留下结尾,可她却用自己的方法,在书里做了美满答案,这些答案,与其说是种幻想,不如说是种祝福,可故事的主人,现在竟决定起要堕落。
  她声音高了些,引得旁人注目,水仙立刻红了脸,侧身取过手袋。
  “嘉弘,告诉你,是因为你是最好的朋友,我曾以为,无论做什么事,你都会支持我,站在身边给我以力量。”她也红了眼:“也许我是做错了事,可我不会破坏他的家庭,不要用大道理来硬气指责,你这样做,是不公平的。”
  她起身,流着泪走了。
  嘉弘呆住,怔在座上,到底放不下心来,匆匆起身赶出去,一不留神,迎面撞在进来的客人身上,她尖尖的鞋头刺得那人闷哼。
  “对不起。”她羞急,躲闪不及,又撞到旁边的客人,身后,待者也追了上来:“小姐,您忘了结账。”
  二相夹击,窘态更甚,嘉弘手忙脚乱地从包袋里翻找皮夹,愈急愈是未果。
  那人被撞得皱眉,眼见她乱七八糟,反而又笑了起来,他是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很清俊的相貌,非常之稳重感觉。
  当笑起来时,他的脸上有一只浅浅酒窝,和二弯长睫的眼睛。
  嘉弘心知不妙,暗暗叫苦,这个人,碰到得完全不是时候。
  今天的她,头发太乱,衣饰潦草,满面愁云苦涩,并不适合与某人初遇,无奈的是,人怎么能料到生命里的重要时机,当我们遇到那个人时,永远会心慌意乱,憨傻行事。
  好不容易找到皮夹,胡乱抽出些纸币塞给侍者,她懊恼得要吐血,不敢再看他,一路低着头,踉踉跄跄地跑了出去。
  外面,水仙早没了影儿,天上却下起了大雨,她毫无防备,赤手空拳,劈头盖脸地被淋了个通湿。
  “小姐,”身后有人跟上来,略一回身,竟还是那个男人,他撑着伞,走近些一并罩住她,指中挟着样东西递过来,脸上还是微笑:“你的钱包。”
  嘉弘一身狼狈,早已妆容模糊,缩着颈,顿感无地自容,满面通红得,似个犯了错的小学生,只会不住地躬身:“谢谢,谢谢,对不起,对不起。”
  那人大约从没见过这样迷糊的女子,他以拳捂口,偷偷笑了,又怕她这么匆促会出事,伸手唤车,一路指引到她面前,亲自打开了门:“雨下得很大,还是坐车比较好。”
  嘉弘是早昏了头,明明自己有车停在不远处,却被他指挥着,想也不想,门一开,就一头坐进去,急急地报了地址,这才缓下气来,忍不住,又去看他。
  他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立在风雨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