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9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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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氏0度 更新:2021-02-17 05:34 字数:4750
王頍便是杨谅谋士,杨谅投降后,他带着儿子从太原城脱逃,又被熟人出卖,儿子被杀,追兵四处搜捕他,情急之下,他杀死一名樵夫,对换了衣服,又将樵夫脸打烂,诈死脱逃,追兵误以为他已死,便将樵夫人头割下,送入京中请功。
王頍已改名为王默,躲在陈胤府中,陈胤给沈婺华讲完他的遭遇,沈婺华轻轻叹了口气道:“既然王頍已死,那以后你就叫王默,我不希望你再死第二次了。”
王默点头,他和萧摩诃也是南华会的核心成员,他们二人计划借杨谅之兵光复陈朝的计划落空,萧摩诃被杀,王默无法再公开露面,只能成为陈胤的军师,替他出谋划策。
沈婺华眉头一皱,“怎么出尘还不回来!”
“姑祖母,我早回来了!”
沈婺华话音刚落,门外便传来了外孙女甜美的声音,紧接着,一个身材苗条,俨如出水芙蓉般的清丽少女便出现在门口,这是妞妞买完东西回来了,其实她一个时辰前就已回来,躲在房间里,仔仔细细看杨元庆给她买的首饰,又一件件试穿买的新衣裙,又戴上首饰,每一样东西都让她欢喜,她一心想给姑祖母看一看。
陈胤等人见张出尘进来,便知道她们祖孙有话要说,就对众人使了个眼色,众人连忙起身退了下去。
沈婺华是妞妞母亲沈秋娘的小姑母,沈秋娘带妞妞逃回江南后不久,妞妞便去了衡山,拜沈婺华的贴身侍女花莲居士为师,沈婺华本身不会武功,但她的贴身侍女花莲却武艺极为高强,在乱军中救沈婺华出皇宫,沈婺华便认她为妹,两人同住南华宫,花莲自称花莲居士,四年前收妞妞为关门弟子,教了她一身高强武艺。
花莲居士本人也不是南华会人,但她所收的十二个徒弟却全部都是南华会成员,也包括妞妞,妞妞的父亲就是陈朝大将,被史万岁所杀,当她得知,南华会的成员几乎都是和她一样的陈朝后人,是为了复兴故国陈朝,她便在一年前毫不犹豫加入了南华会,这也是她父亲留给她的遗言:‘女儿亦巾帼,重复旧山河’。
沈婺华却不是很赞成妞妞加入南华会,沈婺华父母已去世,几个兄弟姐妹也在战争中死去,只剩下沈秋娘唯一一个侄女,又只有妞妞一个女儿,所以她对妞妞也格外疼爱,她希望妞妞能够嫁个好人家,平平安安度过一生。
她拉妞妞坐下,见她手上拿着一张白狐皮毛,便笑道:“这是哪里来的?”
妞妞将白狐皮毛给姑祖母围上,笑道:“我不是给姑祖母说过吗?我有个元庆哥哥,我今天见到他了,这就是他孝敬你的,姑祖母,暖和吗?”
沈婺华出身皇后,这种珍贵的毛皮,她年轻时也有过,更重要是她修佛多年,对这种身外之物看得很淡了,不过妞妞的孝心却让她很高兴,她笑呵呵道:“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他孝敬你娘的,他不是一直在边塞吗?哪里会知道我?”
“没有呢!这是他给姑祖母的,他给娘的礼物是一对碧玉手镯,姑祖母,你要不要见见他。”
沈婺华对自己这个孙女的心思了如指掌,她慈爱地抚摸妞妞的头发,点了点头,“我是很想见见他。”
……
祖孙二人在内屋低声说话,这时一个穿着黑色武士袍的男子快步走进房间,他正是妞妞的大师兄张仲坚。
张仲坚今年二十五岁,比妞妞大十岁,他的师傅除了花莲外,七年前他又拜一名武艺高强的昆仑奴为师,四海游历,当他今年初再回南华宫时,他的武艺之高强,让所有人为之惊叹。
张仲坚十分喜欢他的小师妹,尽管妞妞还是他的远房族妹,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妞妞的喜爱,妞妞昨天刚进京城,今天他本想带妞妞去买点东西,不料妞妞却去了杨府,又遇到了杨元庆,令他心中颇为沮丧。
他深深看了一眼里屋的妞妞,发现她已经换了一身颜色鲜艳的新裙,心里有些黯然。
“晋王的情况怎么样?”陈胤有些急不可耐地问他道。
不仅是陈胤,其他几人都同时神情紧张起来,张仲坚摇了摇头,遗憾地道:“晋王平安无事,我们没有射伤他。”
陈胤失望地坐下,昨晚本来可以得手,但晋王车上有一个高手,及时把他救了。
他叹了口气,对王默道:“我估计这次刺杀他失败,想再杀他,就很难了。”
王默神情凝重,刺杀晋王是王默的策略,目的是为阻止晋王入主东宫,让齐王为太子,齐王杨暕荒淫好色,看似精明,实则昏庸,如果将来杨暕登基为帝,天下必然大乱,那么南华会重建陈朝的机会便可以到来。
天下已分裂几百年,朝代变换如走马灯似地更迭,几百年的时间已让天下人形成了一个思维定势,隋朝也不过是短暂统一,很快又会分裂,又会出现南北数十朝代的更迭。
包括陈胤等人也一样,几百年的南北分裂,使他们和北朝人之间有着深深的隔阂和仇恨,几十年前发生的侯景之乱,正是野兽一般的北朝胡人,几乎将建康城的男人杀绝,女人吃尽,士族皆遭屠戮。
侯景之乱仅仅过去只有五十年,南朝士族对北朝胡人的仇恨和恐惧,已经刻进了他们的骨子里,南朝士族对北方汉人同样也瞧不起,北方胡汉混杂数百年,他们的血液早已不再纯洁,他们从来都认为,真正血统纯正的汉人是在南方,也就是南方的华族。
这就是他们要取名为南华会的缘故,南方华族之会。
王默沉思了片刻,便问:“昨晚救晋王的高手是谁?”
“他动作太快,黑夜中看不清楚相貌。”
张仲坚想了想又道:“我听说最近晋王和一个叫杨元庆的边塞军官关系颇为密切,此人也是杨素之孙,估计就是他。”
说完,他迅速地瞥了一眼房间里的妞妞。
……
“杨素的孙子,莫非杨素已支持晋王?”陈胤眉头一皱问道。
“应该和杨素无关。”
张仲坚是齐王杨暕的首席供奉,他比较了解内情,“杨素的嫡从孙杨嵘还在为齐王做事,也可以解释说杨素支持齐王,实际上,孙辈的事情和杨素毫无关系,他现在在洛阳,也不管晋、齐之争。”
“这个杨元庆我倒了解一点情况。”
旁边王默道:“在杨谅起兵时,他也参与了对杨谅的战争,在幽州和代州立下大功,此人有奇谋,善打仗,所以晋王才会笼络他,不过此人不足为虑,不要太放在心上。”
陈胤背着手走了几步,他又问王默:“那以先生之见,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现在什么都别做,虽然刺杀之事没有闹大,但并不代表他们不调查,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因小失大,不能让朝廷发现我们的存在,所以,我们应停止一切活动。”
陈胤点了点,“那就依先生之言。”
他又对张仲坚道:“你速回齐王府,继续从齐王那里探查情报,这些天表现得卖力一点,要让他信任你,把你当做他的心腹。”
“是!我明白了。”
张仲坚躬身行一礼,慢慢退下,退到门口时,又深深看了里屋一眼,眼中闪过有一丝失望。
房间里空无一人,妞妞和沈婺华已经离开了。
……
注:历史上陈后主就死于仁寿四年十月二十日,沈婺华对他之死极为哀痛,沈婺华一直住在京城,直到隋末大乱才逃到南方,出家为尼,法名观音,传说,她就是后来中国女性观音菩萨的原型。
卷五 龙腾虎跃斗京华 第四章 客栈新友
杨元庆送妞妞回住处后时辰已晚,关闭坊门的鼓声已经敲响,再去利人市找单雄信来不及了,他只得在都会市对面的平康坊找了一家客栈暂时住下。
平康坊是西京城最出名娱乐区,这里酒肆密布,青楼林立,大大小小的客栈在坊内星罗密布,入夜后灯火辉煌,彻夜喧哗,一直到天亮后才会安静下来。
杨元庆所住的客栈叫‘顺来客栈’,客栈不大,位置偏僻,却很干净,别的客栈门口所挂灯笼都是污垢满身,惟独这家客栈的灯笼擦得干干净净,杨元庆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所以他选这里,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大部分客栈都已客满。
贫文富武,来京城参加武举的各地武人大多家道殷实,他们对京城平康坊早就倾慕已久,来平康坊喝酒,进平康坊泡妓,回家后也有吹嘘的资本。
就是这家位置偏僻的‘顺来客栈’,也基本上客满了,杨元庆运气很好,还有最后一间上房。
“客人运气很好啊!这间上房的客人刚刚被我们赶走,要不然我们也客满了。”
一名伙计打着灯笼在面前带路,不忘给杨元庆介绍附近的寻欢处,“我们客栈虽偏一点,但向前再走二十步,就是梨花院,客人,那里可是好地方啊!小娘儿长得俊俏,床上更是风骚,你就给她们说,是顺来客栈的小李子介绍来的,保证价格不欺你。”
“你们为什么把客人赶走?”杨元庆只对他前半部分话感兴趣。
“唉!那家伙在梨花院把钱花光了,没钱付房钱,被掌柜赶出去了,最鄙视这种住店没钱的人,对了,客人,我们这里的规矩是房钱每天一付,不赊账!”
杨元庆笑了笑,一边鄙视客人,一边从青楼拿回扣,这个伙计倒是个极品。
他们走进一间小院,院子里两间客房,正中一间门开着,灯光洒了一院,房内传出的酒气也跟着灯光弥漫在小院里,伙计似乎有点害怕这个住店的客人,他蹑手蹑脚,顺着墙边绕一个圈,走到侧面一间屋前,用钥匙打开门。
“客人,请进吧!就是这里。”伙计看了一眼旁边亮灯的屋,低声道。
“你是店里伙计,还怕客人?”杨元庆对他的胆怯着实不理解。
“那人是老虎,惹不起的。”
伙计仿佛心有余悸,他领杨元庆进了屋,又点亮了灯,房间很宽敞,器具和物品齐全,木榻桌柜,都是上等金丝楠木,被褥也是新换,房间里收拾得十分整洁,杨元庆点点头,他喜欢这里的干净。
“客人!”
伙计吞吞吐吐道:“房钱……得先付。”
杨元庆随手从马袋里摸出五吊钱扔给他,“剩下的赏你,替我把马好好喂了。”
伙计大喜,千恩万谢地走了,杨元庆将门关上,把武器都放在桌上,有些疲惫地躺下,今天他十分兴奋,没想到会意外遇到妞妞,而且,也得到了婶娘的消息,婶娘居然在衡山,看来他没有必要去江南了。
但在高兴之余,另一个阴影却绕在杨元庆心中,昨天晚上的女刺客,那个身姿非常熟悉,难道会是妞妞不成?
不过那个女刺客身影又似乎略微矮一点点,或许并不是妞妞,只是身影有些相似……
杨元庆叹了口气,不管刺客是不是妞妞,但那个张仲坚是齐王的第一幕僚,又是妞妞的大师兄,无论如何,他不能容许妞妞和齐王有任何瓜葛。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砰!’一声巨响,紧接着是痛苦的呻吟声,又听掌柜娘子在门口哀求,“壮士,求求你别打了,店钱我们不要了行不行?”
“你以为老子要赖账吗?就冲你这句话,老子就非打不可!”
声音异常刺耳,像破锣一样,在静夜里传出几十丈远,随即杀猪般的惨叫声传来,“爷爷,饶了我吧!”这是刚才那个伙计的声音。
杨元庆眉头一皱,起身开了房门,只见院子里站了五六人,都是店里的伙计,掌柜娘子站在门口抹泪,掌柜却不见,估计在房间里,其他房客都堵在院门口看热闹,没人敢进来,杨元庆忽然若有所悟,估计自己客房的前一个客人不是没钱付帐,而且被旁边的邻居吓跑了。
这时,只见一个黑影从房间里飞出,一个狗啃屎摔在杨元庆脚边,正是客栈的掌柜,紧接着另一个黑影惨叫着从屋内被扔出,却是刚才领自己的伙计。
只听房间里那破锣嗓子又在骂:“有本事你们去告官,大不了老子挨一顿板子蹲两天牢,等老子出来了,一把火烧了你这家鸟店。”
杨元庆不得不佩服这家伙粗中有细,竟然把店家所有的后路都堵死了。
他连忙把掌柜搀起,“掌柜,出什么事了?”
掌柜已经五十多岁,这一摔几乎没把全身骨头摔断,他颤颤巍巍叹道:“我得罪上天……派了个瘟神下界来折磨我,我不想活了!”
“他怎么折磨你?”杨元庆又问
掌柜娘子上前扶住丈夫,一把鼻涕一把泪道:“这人已经在店里白住半个月了,不仅如此,还命我们每天打酒卖肉,酒要最好的蒲桃酒,一天五斤,肉要吃鹿肉,每天也要吃五斤,还要吃鱼吃蟹,这一个月,我们小店都要被他吃得赔掉老本,吃也就罢了,还要打人,我们掌柜伙计不知被他打过多少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