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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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 更新:2021-02-17 05:32 字数:4790
吃上这碗饭以来,我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女人。有的赏心悦目,有的惨不忍睹,有的则属于中游水准,只能说马马乎乎。作为一个精力充沛且无意以圣人标准自律的男人,当机会出现时(准确说来,有时候是机会自动送上门来,有时候是我上门去找机会),我会或积极主动或顺水推舟地那些赏心悦目的女人睡觉;对于那些惨不忍睹的姑娘,我则一概敬而远之(做人不能贪得无厌嘛)。至于中游水准的女人,我倒也乐意时不时和她们聊聊天。——聊天也好,其他消遣也罢,我可不是那种会让免费娱乐节目从身边溜走的傻瓜。所以,我和马马乎乎类的姑娘们也相处得挺好。
但是,当她走进这家充斥着热空气和灰尘的小酒馆,拉下那条白斗篷的兜帽时,我马上知道:我以前见过的那些女人都比不上她。露丝和努玛已经是这家酒馆里最好的姑娘,但她们和她一比也相形见绌。我看得如此出神,以至于一不留神,被阿奇维酒呛得大咳特咳起来。露丝和努玛吓得马上从我腿上跳下来。露丝开始殷勤地给我捶背,一贯“善解人意”的努玛则又倒了杯阿奇维酒,想把那杯液体灌进我已经被酒精弄得火烧火燎的喉咙里去。
我好不容易才摆脱她们的夹击(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但那裹着白斗篷的可人儿已经从我身上移开了视线,正用那双北地湖水般湛蓝的妙目扫视着酒馆。
虽然身为南方人的我从来没见过什么“北地湖水”,但我打心眼里相信,她那两眸盈盈秋水绝对不会输给传说中的北地风光。
她揭开兜帽时露出一头阳光般耀眼的金发,金发下的脸蛋却白得像雪。其实我也没见过雪,——在南方,放眼看去除了沙还是沙。但这姑娘显然不是土生土长的南方人,雪这喻体用来形容她那张脸可算无比贴切。相反,作为南方人,我的皮肤早就晒成了黝黑的铜色。哦,我想以前我一定比现在要白些,——我是说以前,毕竟我身上不大晒太阳的地方都没那么黑。但是,我的工作可不容我在屋里呆着。阳光,热浪,沙暴……不知不觉地,我的皮肤变得黝黑坚韧,有的地方还不可避免地盖上了一层老茧。
酒馆中的窒热感神奇地消失了,四下里仿佛瞬间凉爽舒适起来。除了惊讶,还能说什么呢?卫海众神在上,黑地板板!这女人简直是一阵清风!
我不知道她是来这儿干什么的。但老天对我如此仁慈,如此慷慨,以至于我无暇发问,只想跪下来狂吻命运的靴尖。我当机立断地打定了主意:无论她是来找谁的,我都要想方设法取而代之。
她转开视线时,我一直满怀倾慕地看着她(还短短地叹了口气)。这个方向上所有雄性生物都做出了类似反应。美得如此清新无暇的姑娘可真是太稀罕了,尤其是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小镇子里……黑地板板,说真的,这镇子叫什么名字来着?
露丝和努玛也满怀倾慕地看着她,但她们的倾慕因为另一种情绪的作用而变了味。那种情绪叫嫉妒。
努玛拍了拍我的脸,想引起我的注意。一开始我还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美人,只摇摇头,抖开了她的手,但小妮子跟着就把指甲抠进了肉里。我马上转过脸,丢给她一个“次级沙虎怒视”。这招一般都收效显著,否则我就要请出只在特殊情况下(也就是性命攸关时)才动用的“高级沙虎怒视”了。干这行没多久,我就发现自己那双绿眼睛和沙虎的眼珠颜色一模一样,经常能震住块头比我小的家伙。老兄,你说还有比这更趁手的武器吗?我是觉得这招再方便没有了。把以眼杀人的把戏练得炉火纯青后,观察受害者的反应也成了我的娱乐方式之一。
努玛低低地抽噎了一声,露丝则幸灾乐祸地微笑起来。这两个小妮子本来就是老对手。酒馆里常驻的女人只有她们俩。因此,她们经常为初来此地的新目标争得不可开交。那些初来乍到的家伙一般都灰头土脸,邋遢不堪,满头庞加的臭味,但他们好歹还能带来点“新鲜感”。要知道,在酒馆的四面土墙里,一切都无聊地要死。——以前这些墙上覆盖着鲜红色,亮红,石灰色间杂的壁饰,也曾经光鲜过。但鉴于每天晚上它们都要接受酒的洗礼,暴露在葡萄酒,麦酒,阿奇维酒……以及其他各种有害液体的摧残下,那些光鲜的色彩已经像酒馆里的姑娘们一样,动人程度大不如前了。
最近,如果说镇子里有什么值得让她们为之一战的新目标,那绝对非我莫属(说起来我自己最近也才和别人动过手)。但是,我觉得与其让这两只小猫战成一团,不如让她们一起到我身边撒欢儿。看起来她们也乐得和对方分享我。就这样,我成功维护了小酒馆里微妙的和平。被困在这么个无聊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小镇上时,男人应该和所有女人成为朋友。再说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除了两个不分昼夜地出卖自尊的酒馆女郎,也的确没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老兄,说真的,无论她们还是我,在这儿都没什么其他事可做。
教训完努玛,我一边担心自己是否还能维持她们两人间的和平,一边注意到:那位新来的美人已经走到我这张桌边来。抬眼看过去时,只见那双蓝眼睛正一眨不眨地定在我身上。那一瞬间,我突然一阵冲动,真心希望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即使要我为以前的错误做出补偿也完全不在话下。(伙计,她那双眼睛扫过的地方,是男人就会这么想!)
她站在我桌边这会儿,酒馆里的男人们已经开始交头接耳,用毋庸置疑的语气数落起她的德行来。对此我倒没什么吃惊的。大多数南方女人都戴着一本正经的面纱,把自己的情绪藏在甜美平和的神态之下,而这两样东西她脸上都没有(当然,有些南方女人脸上也没有,——比如露丝和努玛这样的酒馆女郎,或者嫁给外地人后不再遵守本地习俗的已婚女人)。
但是,她绝对不是那种在酒馆里讨生活的女人,也不像是外地人的老婆。比起这两种女人,她显得过于独立,过于无拘无束。在我看来,她就是她自己,一个漂亮姑娘,其他什么都不是。是的,一定有什么东西能让她低头,但简单的条条框框绝对拴不住她。
“沙虎?”她的声音沙哑低沉,带着再明显不过的北方口音(在闷热的酒馆里,这样的声音凉爽得让人高兴)。
“你是虎吗?”
黑地板板!她就是来找我的!
我花了几秒钟,把自己的震惊和欣喜统统藏起来,才咧开嘴,露出个友好而慵懒的笑容。不能让她看出自己给我留下了多么深刻的印象,至少现在不行。——机会之神说,现在是我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时候。“愿意为您效劳,巴莎。”
那两道飞扬的金色眉毛微微蹙了起来。于是我意识到自己的殷勤没献对地方。她没听懂我的话。在南方方言里,“巴莎”是“美人”的意思。
但是,当她的目光转向露丝和努玛时,两道眉毛重新舒展开来,那副冷冷的湛蓝色目光里也带了点嘲弄的味道。我注意到她左边嘴角轻轻牵了一下。“方便的话,我现在有事找你。”
我自然是方便得不能再方便了。于是,我带着不偏不倚,一般无二的宠溺在两位姑娘结实的圆屁股上拍了拍,把她们打发开,算是回答了她的话。同时,我还向那两位保证,如果她们自动消失上那么一会儿,就有可观的小费可拿。两位可爱的姑娘不高兴地瞪了瞪我,然后又瞪了瞪她。不过她们还是乖乖消失了。
我在桌下伸了伸腿,将一个小凳子踢到她身边。她低头看了看凳子,一言不发地盯了它很长时间,这才矮身坐下。她脖子那儿的斗篷开了条缝,于是我毫不客气地将目光迎上去,同时祈祷那条缝能再开大些。如果她的其他部位也和她的脸和头发质量相当,即使为了她和千万个露丝努玛为敌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有事找你。”她把“事”这个字咬得稍微重了些,仿佛是要刨除我们后继对话中的任何私人成分。
“来点阿奇维酒?”我一边说一边给自己倒了个满杯。她轻轻摇了摇头,那一头金丝像柔软的丝幕一样颤抖起来。我顿时觉得口干舌燥。“那我喝点酒你介意吗?”
“我介意不介意有什么关系?”她耸耸肩,丝斗篷发出细碎的响声。“你不是已经在喝了吗?”
她的表情和声音还是那么柔和,但目光里的嘲弄意味并没有消失。气温仿佛瞬间降到冰点以下。我犹豫了一会,不知道是不是该就此停杯,随即又觉得这种礼节性的家家酒实在愚蠢无比,干脆猛灌了一大口。好在这口酒下肚时没造成刚才那种效果。
我从杯沿上瞟着她。这么看她还不到二十岁,比我想象的还要年轻。对于严酷的南方来说,她太小,太柔弱了。沙漠会把她榨干,把她苍白柔软的身体变成一副干巴巴,皱兮兮的糙皮囊。
但是,黑地啊,这是个有意思的女人。她其实一点也不柔弱。那件白斗篷包裹着的,是一副骄傲,结实的躯壳;她北方女人的外表下,隐藏着骄傲,结实的灵魂。还有那双眼睛。湛蓝的眼睛。它们不动声色地看着我,安静而冷峻,目光中没有半点挑逗,不带丝毫暗示。
的确,生意就是生意。但是,不同的生意背后,主顾关系也略有不同。
我本能地挺直了脊梁。和女人打交道的经验告诉我,我宽阔的肩膀和结实的胸膛总能不费吹灰之力地为我赢得高分。(当然我的微笑也不赖,但一开始我倾向于不苟言笑。扑克脸能增加我的神秘感。)
不走运的是,无论从哪方面看来,不管我神秘也好随和也罢,都无法给面前的女人留下什么印象。她既不羞怯也不风骚地看了我一眼,表情非常刻板。“有人告诉我你认识商人欧斯月。”依旧是那口沙哑的北方腔。
“你是说老月亮?”这次我没有掩盖自己的惊讶。这位漂亮姑娘找那种老古董干什么?“你找那种老古董干什么?”
她冰冷的双眼深不可测:“谈生意。”
这姑娘的外表自然无可挑剔,但她显然不是个聊天的好对象。我在凳子上换了个姿势,故意把自己的斗篷抖开条缝,露出脖子上那串利爪。我得让她明白,我可不是什么芝麻绿豆式的小角色。(其实我也说不清自己究竟有什么大来头,不过……反正我肯定不是只菜鸟。)
“老月亮不和陌生人说话。”我说,“他只对朋友们开口。”
“我听说你就是他的朋友。”
我过了一会才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的确,我认识老月亮很长时间了。”
她露出个微笑,但那笑容瞬间就消失了。“你也是个奴隶贩子?”
我不禁暗自庆幸自己已经把刚才那口酒咽了下去。如果她知道老月亮和贩奴活动有瓜葛,那么她一定比大多数北方人更了解这儿的情况。
我锐利而不失风度地盯着她,她则冷静而坦然地等待着我的回答。虽然她的年纪和性别告诉我,她不可能是谈判桌上的老手,但她偏偏给我一种镇定老练的感觉。
我战栗起来。一瞬间,冒着烟的蜡烛和屋外的阳光都在这种不自然的寒意面前败下阵来。几乎所有的北方姑娘都随身带着股北方的寒气。
不,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世界上也许有魔法,但只有四肢不勤,身体虚弱的傻瓜们才会求助于魔法。
我略一皱眉。“我是个剑舞者。我打过仗,救过人,当过保镖,参加过几次小冲突,有时也在名正言顺的前提下代人复仇。总之我是个靠剑吃饭的人。”我探手到左肩后,敲了敲“绝击”那金色的剑柄,“我是剑舞者,不是奴隶贩子。”
“但你认识欧斯月。”她的眼神柔和而无辜,纯真得让人无法拒绝。
“很多人都认识他。”我解释道。
“包括你。”
“好吧,我不过是听说过这个人。”我稍微改了下口,“但我愿意去见见他。”
看见我出尔反尔,毫无顾忌地试探她的涵养,她精致的脸蛋顿时涨得绯红,眼睛里也闪着愤怒的光。但在她开口抗议前,我就向她倾过身去。“如果你去找老月亮,绝对会感觉比现在差得多。如果能把你这种巴莎弄到手,即使敲掉他的金牙他也心甘情愿。至于你,一旦被他弄到手,就再也别想有好日子过了。你还来不及咒他去黑地,就被他卖进某个坦吉尔的后宫里去啦。”
她盯着我。我以为是这一番大实话把她震住了。——如果是这样,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可是,从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