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节
作者:桃桃逃      更新:2021-02-21 17:40      字数:4917
  小小龙女 于2003/5/1
  关于我
  很多人对我的评价是:那个女孩神神落落的。是的,我是个经常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做些莫名其妙事的人,我爱玩爱闹,爱漂亮、爱时尚、阅读、音乐、摄影、泡吧一切新奇有趣的事我都喜欢,当兴致来时,我甚至会一个人背上背包走出城市。
  很想当一名作家,但是学不来文人为春花秋月悲鸣落泪的气质;想做女强人,又没有大刀阔斧、咄咄逼人的气势;考虑过去乡村当希望小学的老师,可是家人说我吃不了那种苦;我甚至想象不到自己嫁人的样子,因为我还不会做家务。
  但是不管将来如何,起码现在这一刻,我把自己最大的热情投入到了写作,书中的人物能掌握我的悲喜,跌宕起伏的情节能控制我的情绪。我想这样就够了,我会让电脑里的文字跳动到灵感不复再有的一天。
  《静园》番外——我的眼里只有你
  周末我和庄臣约了一起打球,他问我:“嗨,之牧,你真的打算去开拓中国市场?”
  我回答说是。
  他做出一个不可思议的惊讶表情:“可是你知道内地法律尚未完善,怎么能保证我们利益不受损害?”
  我低头轻轻挥动球杆:“只是派先遣队去做小规模试探,又没有什么大动作,有什么好怕的?”
  他耸耸肩:“那里一切都落后加拿大最少十年,随便派个人去就已经足够,你何必亲自去受苦?不过呢……”他似乎转念想一想,忽然间自以为聪明的恍然大悟:“我听说江南美女众多,呵,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我微微一笑,这没脑子的二世祖。
  回去我同爸说:“我让刘氏五年内在加拿大华人三大家族里拔头筹怎样?”
  爸正用绒布细心擦拭书桌上的古董细瓷瓶,听到我的话也不抬头:“庄家那个傻孩子又怎么让你开心了?”
  我往沙发上坐下:“没见过那么不动脑筋的人,知道我要去中国,惊讶得要死。除开欧洲美洲,世界上其他地方都是蛮荒之地,就算庄家家财够他吃十世又怎样,一停步马上被  其他人赶上,庄家只怕再不能如以前风光了。”
  爸微微叹了口气:“你为进中国市场私底下至少已经花了两年的时间筹备,他真的现在才知道?一点都没察觉?怎么会这么懵懂?老庄年轻时可不是这样,想当年……。”
  我心里感叹,老爸果然是老了,只有年纪大的人才爱回忆过往。
  我笑说:“你放心,我儿子以后不会像他。”
  我的话让爸十分烦恼:“你什么都好,就是脾气太孤僻,也不爱交朋友。就拿小庄来说,跟人家从小玩到大,可是什么事情愿意跟他说?所以你连个固定女朋友都没有!这样下去你什么时候才能结婚?或者你便娶了关文文,她也很不错,不要把机会让给小庄,庄、关两家结亲的话我们会很麻烦。”
  我深悔自己说错话,想法同爸解释:“不告诉是小庄是因为他对赚钱并不关心,他关心的只有怎么可以更快速的花钱;再说了,难道我已经沦落到要卖身求荣?”
  爸无奈地望着我,说:“如果你能找到这辈子最爱的人,我当然再高兴不过,哪怕她是街边拣破烂的也没什么。不过如果实在没有合适人选,关文文也可以考虑。”
  我避开这个话题,起身往自己房间走:“放心,刘之牧这辈子总不至于讨不到老婆。”
  看他闷闷地样子,我叹了口气,他始终还是不开心的,事实上自母亲死后十多年里他再没有真正开心过。真可怕,一个人竟然可以这样爱着另一个人。
  他是个可怜人。
  当然有人会说:“他可怜?得了,如果我能像他那么有钱,死十个老婆又有什么关系?”
  也许还有人会说:“他只是不愿意娶而已,其实他并不是那么伤心,他太太下葬那天他一滴眼泪都没掉。”
  这世上除开妈,只有我明白他。
  我们的眼泪不会当着别人的面流,因为我们不是要哭给别人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妈过世那天晚上,他的卧室里传出那种撕心裂肺地哭泣声。我当时害怕极了,那年我还只有十二岁,我很怕明天会同时失去爸和妈。
  第二天早上他穿戴得整整齐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知道有多欣慰,扑到他怀里对他说:“爸,你还有我,妈在上帝身边也会变成最美丽的天使看着我们。”但是他望我一眼,然后慢慢把我推开,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有些尴尬,真蠢,很显然他并不需要我的安慰。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明白在不知道对方心意之前不可以随便扑到别人身上,更不可以随意向别人表达自己的心情,否则难堪的只能是自己。
  后来他好像复原了,变得很沉默很平静,又像以前那样满世界的飞,我很难见到他,圣诞、生日、寒暑假,我都见不到他,一日一日,一月一月。我非常想知道自己到底被忽略到了什么程度,于是不再领用秘书定期打到我帐户里的钱,并且不让秘书告诉他。爸倒是的确没让我失望,半年后也没发觉,如果不是庄臣告诉他爸我骑自行车送牛奶和报纸,并且把别人用旧的电脑修整后当新的卖,而庄臣爸爸又告诉他,他可能还要更晚一点才能发现原来已经有这么久没有和我好好说过话。
  那天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回来,我坐在沙发上看球赛等他,他看到我一把揪住我问:“你在怪我,对不对?可你为什么不怪你妈妈?是她丢下我们,不要我们!天哪,你的眼睛和她那么像,我受不了,真的受不了!”
  那时我个子还很矮,不能很轻易推开他,只能任他抓住我摇晃。
  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只好费尽力气把他背到床上,他静静地躺在那里,有水珠从他眼角里沁出来,看着他这一年里老了十岁的脸我几乎立刻原谅了他。
  那天爸醒来后装作没有这回事,只是问我:“听说你骗了学校里很多同学的钱?”
  我老老实实说:“我没有骗,只是卖东西给他们。”
  爸想了想问我:“你打算以后干什么?大学准备读什么专业?”
  我回答:“计算机或者建筑,再不就是汽车。”
  他说:“随你,但是为什么你不加多一个金融类课程。”
  我不置可否,他对事物总是很挑剔,是个很难开心的人,世界上唯一能让他高兴的人已经不在了,如果这会让他开心一点,那么我就读金融好了。
  但是他很狡猾,把我辛苦攒了一年的钱骗去买股票,又不给建议,害我亏得一分不剩,我恼火得很。不过后来他又借了一些钱给我,到我15岁时终于开始慢慢赚钱了,谢天谢地,天知道那段时间我的日子过得有多紧。
  我去英国读书前劝他续弦,他说:“后妈虐待你怎么办?”
  我很光火,他对来说项的人都是这么回答,好像我是白雪公主,弄得大家看我的眼神怪得很,其实知情人都知道是他自己的原因。于是我懒得再理他,挥挥手一个人去了剑桥。
  他始终也没再结婚,我们两个人相依为命,关系好了很多。有的时候,他也会寂寞,偶尔也交女朋友。
  我15岁时他交往了一个时间很长的女朋友,几乎有一年,我记得她姓马,比我大十多岁,很温柔懂事,手很温暖,笑起来像个小太阳,气质也很好。我以为她也会像其他女人那样很快不见,所以开始没怎么理她,但是后来发现无论我对她怎么不热情,她永远都会好脾气地望着我笑,我慢慢对她印象开始好起来。爸对她似乎也有些特别,我以为他们会结婚的,还偷偷去看精品店里的礼品,准备买来送给他们。
  当然没结成,我直到最后也没能有个虐待我的后妈。
  他们分开和我有些关系,有一次我和马小姐逛街给爸买生日礼物,售货小姐说:“你们这对姐弟长得好像,都这么漂亮精致。”
  马小姐当场脸色就变了,谁都知道我长得不像爸,我的五官酷似母亲。我像做错事般偷偷看她,她叹了口气,我知道她伤心了。
  其实我从来就不是个多话的小朋友,但是看她那么黯然,我不得不在回去的路上努力安慰她,把她和我妈做比较(希望妈在天上能原谅我):“我妈有洁癖,从来都不下厨房,但是你能做很好吃的菜;我妈爱耍小性子,生气就把我爸关到门外面,但是你从来都不会;我妈……”我忽然感到一阵哽咽,说不下去,小时候我摔倒妈妈不会扶我,不管我多么狼狈永远都让我自己爬起来,有的时候还会咬我,让我很痛,可是我那样想她。
  马小姐温柔又哀伤地看着我:“可是你们都永远不能忘记她,也永远不能再接纳其他人,你爸除开她不会再爱上别人。”
  我犹豫一下:“如果你和我爸结婚,我可能没办法叫你妈妈,但是一定不会像别的继子那样让你受气。”
  马小姐的泪水哗一下涌出来,她说:“之牧,我知道你是为了你爸爸……你真是个好孩子,不过我可能没福气做你的妈妈。我是很爱你爸爸,但是还没能爱到为了他来这样委屈自己。”
  马小姐从那次以后消失,爸给她开了一张金额颇大的支票,她去别的地方了,真是件遗憾的事情。
  我跟关文文说,你要你妈不必再为我爸介绍女朋友,他要再结婚,那个女的必须多才多艺,首先得学会怎么下降头。
  关文文一脸愕然。
  其实关文文也是个不错的女孩,我们两家都很希望我们能成为一对。加拿大的华人世家,不过是刘、关、庄,她可供挑选的余地似乎不大。
  她经常大剌剌地走进我的办公室,以女朋友自居,或者逼婚:“之牧,如果我们三十岁都没有结婚,不如你就娶我吧?”
  我说:“好!但是我不希望有一天回到家里看到另一个女孩躺在我的床上,别人会把你的情人误会成我的。”
  她被揭穿真相,恨恨说道:“得了,刘之牧!你以为除开我还有人敢嫁你这家伙?说话尖酸刻薄,面孔比自己的老婆都漂亮,鬼精鬼精的从小骗人钱,嫁给你简直是活受罪!”
  我很庆幸:“谢谢,谢谢夸奖!”
  关文文气得差点疯掉,她对长辈隐瞒得很好,但其实她的性取向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如果不是这样,我或许真的会娶她。
  当然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不爱,但刚好我们身份又很合适。看到爸那么痛苦,让我有些害怕。爱这个东西,费心费力,成本又高,往往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为什么我要跳进去?这辈子像我伯父也不错,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但是活得很开心,玩赛马和猎狗,把它们看作自己的孩子,顺带做生意,活得风声水起,不知多消遥。他过世的时候,把所有的财产留给我,马和狗送给爸。
  他去世的时候爸有些唏嘘,他说刘家的人就这样,要么永远不会爱上一个人,要么就是一生一世,伯父的爱人或者被他错过了——我暗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希望自己也能够错过。
  但是女朋友还是照交不误的。
  我16岁开始交第一个女朋友,是个法籍加拿大女孩,长得很美,身材也很棒,头发是那种晒干的稻谷一样的金黄色,白皮肤兰眼睛,学校里爱慕她的人很多。有次我和庄臣打篮球,我故意拿球丢到她旁边,然后说:嗨,金发女郎!拣一下球怎么样!她望着我笑起来,我和她约会时很多人都羡慕我,尤其是庄臣,要知道亚洲人能找到校花做女朋友几乎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她不太聪明,成绩很差,我经常要为她补习,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太蠢的女孩——我们交往了三个月。
  接下来我陆续和一些女孩交往,这些女孩里比较值得一提的是伊莲娜。她是我在剑桥时认识的一个华裔女孩,据说是当年的华裔健美小姐。那年爸正好去伦敦谈生意,顺道看我,他看到那个女孩。
  他说她很丑:“皮肤不够白皙,嘴唇却够厚,切下来可以做菜;肩膀又太宽——刘家不需要做苦工的媳妇。”
  我抗议:“伊莲娜这种美是当前最时尚的!英国不知道有多少女孩想和她长得一样,那种铜色皮肤很困难才能像晒得她那么匀称。”
  “那她们都应该去工地上做苦工,这种肤色和身材很容易练出来。”爸飞快接口。
  “你的审美早已过时了。”
  “是吗?我心目里你妈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谁敢说我这种审美观过时?”
  我无话可说,妈真是个美人。我永远记得小时候,她穿嫩绿的连衣裙,皮肤如白色细瓷,身材轻盈,乌黑油亮的长发结成辫子落在腰上,那条腰,细得两只手合在一起就可以握住。
  “但是,妈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