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节
作者:冬恋      更新:2021-02-21 17:14      字数:4842
  而醒后自己本人却一无所知者,西人叫做“巫师”(shaman)。其实“先知”与“巫师”之别,只是替鬼神传语的方式之不同罢了。当然先知与巫师亦各有真假之别。货真价实的亦确有其“灵异”(miracle)之处;假的则是一些“魔术师”(magician)了。
  根据上项分类。洪秀全(如所言属实)则应属于“先知”之列。先知之巨子如摩西、耶稣、穆罕默德皆是也。穆罕默德原是个文盲。据说他那部《可兰经》,便是“上帝”(Allah)的圣意,通过穆氏口述,由穆罕默德那位颇有文化,比丈夫大出十来岁的富孀夫人,一口气笔录下来的——信不信由你。
  至于摩西的“十诫”和耶稣的《圣经》(TheHolyScriptures)当然更是直接出自上帝之口了。上述三位都是西方宗教史和神学上替上帝传言的超级“弥赛亚”(Messiah)。等而下之,则有各教的“圣徒”(saints)和有走火入魔之嫌的“教主”(cultleaders)了。我们这位自称是“上帝之子”、“耶稣之弟”,衔命下凡、救世除妖的“弥赛亚”、“天王洪秀全”,和最近的“自称上帝”、“耶稣化身”,下凡打倒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弥赛亚”、“恺撒琼斯”,实在是属于同一类型的“教主”。他二人在宗教史中,都属于走火入魔的那个低等级。
  杨秀清和萧朝贵二人,可能是属于后一型态的shaman(巫师、乩童)。他二人都在“昏迷状态”(ecstatictrance)中,失去本性(ego)。杨则有“天父(上帝)附体”,萧则由“天兄(耶稣)附体”,各自替上帝和耶稣“下凡”传语,发号施令。如此一来,他二人托天父、天兄传旨,则位居父兄之下第三把交椅的“天王”,也得俯首听诏了。
  杨和萧原都是洪秀全的弟子,在那种宗教狂热的气氛下,可能都变成了“乩童”。此事都发生在一八四八年春天和秋季,也就是都在他们联合造反之前。洪秀全既然相信他自己的“灵异”,他对杨、萧二位“神灵附体”,也可能是真心的相信;而“神灵附体”这一套,在中国农村原极盛行,其情况之神秘,往往使人不得不信。杨萧两位的神迹,可能在早期也不是魔术表演。可是在他们打到南京之俊,“天父”还要藉秀清之口,向天王为东王“逼封万岁”,并藉辞笞挞天王,打天王屁股,那一大段故事是否是“假托”,那就是另一问题了。
  “邪术惑众”和“聚众滋事”
  洪秀全之具有若干“特异功能”,似乎也是事实。他和能治怪病的琼斯牧师,甚或《新约圣经》里的耶稣医师,都确有其相似之处。据太平天国方面的资料,则秀全确实有“能令哑者开口,疯瘫怪疾,信而即愈”的本领(见《洪仁允觥罚G宸降淖柿弦灿屑窃厮怠拔ぃР裕薏∥#揭┪扌В槟嬷沃⒂钡墓适拢胛丫邮恐对量芷鹗录褪怠罚! ?br />
  洪氏这些法术,证之以今日风行海峡两岸的“气功师”、“针灸师”,以及一度风行美国的印度“瑜伽师”的治病表演,可能都是事实。前些年有位瑜伽师在纽约表演喝硝镪水、嚼玻璃瓶等绝招时,观众之中竟有诺贝尔物理奖金得主承认他是“对科学的公开挑战”(anopenchallengetoscience)。二十世纪第一流的世界科学家尚且如此,何况十九世纪僻居乡曲的大清帝国农村中之贫下中农乎。
  既有此绝技随身,因此秀全于三十一岁(一八四三)于广州三度落第之后,就舍弃功名而专心的去搞其宗教了。果然科场失意,却在教场得意。他和冯云山在广西桂平紫荆山组织“拜上帝会”之后,不朞年便从者如云,远近来归了。
  【附注】朞(jī):指时间周而复始。
  本来在农村中搞群众组织,在中国任何朝代里(包括国、共两党)都是官家所不许的。君不见今日朝中邓小平等八老都在靠气功师保健、保命;但是他们对风起云涌的民间气功组织,马上就要下禁令了。“气功”何伤哉?“聚众”犯法也。因为在中国从“家天下”到“党天下”的传统里,“聚众”必然要“滋事”。滋事之小者,则不免集体械斗、打家劫舍、铲富济贫、吃大户、抢仓库、杀官绅、闹学潮……乃至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官家为防患于未然,也就对聚众滋事,严申禁令。文禁不了,使用武力镇压。有机枪、有坦克。杀他一条血路,则滋事者便鸟兽散,俟机再聚。没机枪、没坦克,又招安无方,那就揭竿而起,杀官吏、占城池,称王称霸了。
  洪秀全的“老三篇”
  再者洪秀全在丁酉年(一八三七)“升天”时所看到的那一位穿黑色长袍、留齐胸金须的大王爷,和他的儿子,可能是我国小说《乌盆记》里的包公,或《三国演义》里的关云长和他的儿子关平或关兴,亦未可知——洪落第秀才,当时也不知道他是老几。
  等到他再度翻阅六年前所收藏的梁发著《劝世良言》时,才豁然大悟,原来这位大神便是梁发书里的“上帝”;那位大神的儿子原来就是耶稣。可怜我们这位洪塾师那时还未读过《圣经》,不知道上帝是“无形无体”,也不知道耶稣是上帝的“独子”。可是洪氏显然有充分的自信,他上过“天堂”、见过“上帝”,上帝并且介绍他见过他的“长子”耶稣。因此洪氏读过《新旧遗诏书》(新旧约)之后,认为《圣经》记载有误,乃以上帝次子的身分,把《圣经》窜改了七十余条。当欧美在华传教士,闻风大哗之时,洪二太子还下诏亲征,和他们舌战笔战一通。他认为这群毛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汝等均未上过天堂,焉知天堂内之事乎?真应闭起鸟嘴……此是后话,下篇再详叙之。
  总之,洪氏在“升天”悟道之后,就变成一位虔诚而狂热的基督徒,迨无疑问。等到他与好友,也是他第一位信徒冯云山,组织了“拜上帝会”之后,乃决心做个终身的职业传教士,应该也是顺理成章的。
  不过洪、冯二人传教之初,他们在广西所传的大致也只是个很原始的“一神教”(monotheism)——只拜“唯一真神”,不拜“邪神”。可是当洪氏于一八四四年底东归花县继续其塾师生涯时,他的宗教思想和理论乃日趋精密。据说在其后两年(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他居然写了“五十余帙”的劝世诗歌。其三篇精品,我们也或可称之为“洪秀全的老三篇”吧!它们是:
  《原道救世歌》
  《原道醒世训》
  《原道觉世训》
  虽然写了这许多,秀全显然的还认为他悟道不深。因此他于一八四七年再去广州,向美国浸信会传教士罗孝全(IssacharJ。Roberts)处又学习了三个月。不幸的是罗氏是位头脑僵硬的莽夫,他所雇用的华裔教徒对洪又大为嫉视,致使秀全未能如愿“受洗”便重返广西,以他的原道老三篇去继续传教。
  笔者细读秀全此时的宗教作品,尤其是上列的老三篇,颇觉其不可小视。相反的,我倒觉得它们是“中国宗教史”上一个大大的里程碑。
  ——三篇振聋发聩之作。
  理由是这样的:
  我们这宗已有三千余年历史的“中华民族文化”,自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和“敬鬼神而远之”的倡导之后,我们是个号称无宗教的民族。其实不然,我们自“殷人好鬼”,到秦皇汉武好“方士”,到后来在社会上搞求神拜佛的和尚道士,我们世俗的宗教信仰却沉入一个很低级的“泛神论”(Pantheism);也可说是低级的迷信,却实际主宰了我们的社会生活,尤其是中下级的社会生活。(超然物外的佛学,自当别论。但“佛学”与我们的社会生活实在没有太大的关系。)
  没有一个高级的一神论的宗教作主宰,我们的社会里因而也就遍地鬼神了。儒家的士大夫“敬鬼神而远之”,可是鬼神既不放过他们,他们也“远”不了鬼神。原本是个“无神”的佛教,在社会作用上,也被拖下水,和道教一样,弄得遍地皆鬼,分身不得。
  可是现在好了,世界万物唯一主宰的“天父上主皇上帝”,忽然派了他的“次子”,下凡作个东方的弥赛亚。他要禁绝一切“邪神”,独崇“上帝”——把中华民族自一个泛神论的迷信火坑里,“救”了出来。这就是洪秀全的老三篇的精义所在了。
  在洪天王治下,全国老百姓只许拜一个“真神”上帝,其它的什么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释迦牟尼、骊山老母、城隍土地、岳王关王、灶神门神、龙王阎罗、牛头马面、送子观音、财神菩萨、狐仙水鬼、山精河伯……乃至一般看相算命、堪舆风水、阴阳五行、三教九流……总之,“上帝”之外,一切牛鬼蛇神,均在禁绝之列!洪氏这个“老三篇”虽未跳出摩西“十诫”(见《旧约.出埃及记》)的范畴,但是它是“十诫”的“中国化”。他这个“天条”之中有其宗教的“原始性”:它所具有的丰富的“宗教感”,也是掷地有声的。
  我国传统的儒宗史家(如最近去世的钱穆教授),对它嗤之以鼻(见钱著《国史大纲》第六三四页),和左翼的革命史家,认为它是“假托宗教”以鼓动群众,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偏见。——洪氏的“老三篇”,事实上是中国宗教史中,从泛神到一神的里程碑。是一种宗教改革的革命宣言;也是一种道德规范,它把烟酒嫖赌,也都一体禁绝。
  治“穆斯林神学”(Muslimtheology)的可兰经学家们,认为先知穆罕默德之下凡是上帝派他把阿拉伯民族由“泛神”转向“唯一真神”的救世主——亦如摩西之感化犹太;耶稣之感化欧洲白人也。循理类推,则洪秀全便是黄种人的穆罕默德了。不幸的是洪秀全所遇的“曾妖”,却远比穆氏当年在麦加所遇的异端,要强大得多,所以太平“天国”,就没有鄂图曼“帝国”那么幸运了。
  【附注】鄂图曼帝国:即奥斯曼土耳其帝国。
  “有割与无割,谁非上帝生”
  有些太平史家认为秀全在一八四七年向美国传教士罗孝全学道之前,未读过“新旧约”。此点笔者亦难苟同。不用说上述老三篇《秀全一八四五、六年的作品》,非有新旧约根底不能写出,犹忆笔者于五〇年代之初,参与哥伦比亚大学所编之“中国文化史精义”计划翻译太平天国史料。在太平《幼学诗》中便碰到“有割与无割,谁非上帝生”的诗句。不知何解。再查另版《幼学诗》(载《太平天国诗文钞》,该书有),则改为“有知与无知”。我当时翻译,本可舍难就易,但自觉“割”字是原文,“知”字是擅改。几经周折,才把“割”字译成(circumcise)。circumcise者,割男性生殖器之包皮也。
  盖在古犹太民族之社会习俗上,男性在“幼儿期”或“婚前”,割除生殖器官尖端之包皮,实在是一桩极其隆重的宗教大典。因此在“犹太教”(Judaism)里,“有割”与“无割”,盖为两种不同之人类;未经“摩西十五律”所规定之“圈割大典”(Circumcision)之男性,殊难成为“上帝之选民”也。
  《幼学诗》是太平天国早期的文献。诗中呈现着浓厚的儒家道德观。如所咏“妻道”一节说:“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它所强调的还是儒家的“三从四德”和大男人主义。但是它在基督教的教义中,却已相当深入了——基督教义对“无割之民”,并不歧视。所以秀全在唔罗孝全之前,便早已学到了西方宗教中很多古怪的教义了。
  “太平天国”是宗教名词
  所以笔者不揣浅薄,认为太平诸领导,尤其是洪秀全,基本上是个发宗教狂的狂热教主,和吉姆·琼斯是同一类的人物。琼斯所追求的也是一个“天国”。——一个不受世俗权威干扰的,任由他和信徒们去过那自由自在的共产主义的宗教生活——“琼斯堂”的生活。
  洪秀全、冯云山早期所追求的显然也只是个“琼斯堂”或“秀全堂”。所以他二人一到紫荆山便写了“奏章”,祈求“天父上主皇上帝,选择险固所在栖身焉”(见《太平天日》)。他们并没有与满洲皇帝争天下的大志。
  后来杨秀清等一伙加入拜上帝会,想建立一个“小天堂”,可能还是这个意思。不过古语云:“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提到在人间建一个“最小最卑尽绸缎、男着龙袍女插花”的“小天堂”,他们可能就开始羡慕苏杭宁这个金三角了。
  ——“小天堂”究非“大帝国”。他们所想象的只是一个“琼斯堂”式的,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