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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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赌博 更新:2021-02-21 17:05 字数:4837
5年,5年并不是一个短日子。
我不想为遥不可及的将来订下任何承诺。
我要求公司将年期缩短,我才会考虑。
但公司态度强硬,并无这个打算。
两方面都没有让步之意。
或许我真的有点艺术家的脾气吧,不喜欢被束缚,更不想凡事为名为利。
我不想因为钱、因为利而强迫自己做一些不愿意的事情。
当然这样的洒脱得付出一点点代价。”
这何止是一点点代价,这可是让人永远刻骨铭心的代价呀!
3。冰消雪融(1)
“应该说是大家同时找到一个解决办法。
老实说,经过此事后,有可能会有点‘心病’的,我签了是因为信任无线,相信他们不会‘玩’我,而无线那也是对我的谅解,我觉得我要求的都获满意解决,于是动笔。……”
遭遇“雪藏”的日子自然不好过,刘德华只有硬着头皮顶。
在顶的过程中,他着急过,焦虑过,但却没有后悔过。
扪心自问,自己想自立,想闯荡的愿望有什么错?
就像一个长大了的儿子不能永远靠在娘的怀里一样,他认为自己长大了,不能总在“无线”这把大伞底下乘凉,自己应该有烈日晒、狂风吹、雨雪淋的经历。
也惟有如此,才能按照自己的理想,锻造出一个不仅仅是徒有外表的刘德华。
然而,他又觉得“无线”于自己有恩,不管怎么说,自己是“无线”培养的艺员,不能因为彼此之间有了摩擦,就把过去全都忘得一干二净,这不是刘德华做人的原则。
因此,尽管有了不痛快,他也还是尽量寻求沟通的办法,不把关系搞得太僵。
经过400天的拉锯战,双方都拿出诚意,重新进行了关于合约的磋商。
终于,刘德华与无线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有关那次重新谈判的内容(续约时间、签约剧目、薪酬数额等),双方至今都没有向外界披露。
但可以肯定,彼此都不愿失去对方是这次和解的基础;双方和解的诚意是促成新约签订的前提。
“应该说是大家同时找到一个解决办法。
老实说,经过此事后,有可能会有点‘心病’的,我签了,是因为信任无线,相信他们不会‘玩’我,而无线那也是对我的谅解,我觉得我要求的都获满意解决,于是动笔。
如果公司给了我条件,而我突然说不签了,那便是我的错,现在彼此体谅所以动笔签约。”
刘德华的这番话,道出了“雪藏”事件圆满结束的真正原因。
新约的签订,宣告了无线电视台对刘德华“雪藏”事件的结束,也昭示着刘德华又将以他无穷魅力的阳刚形象出现在银幕、荧屏和演唱舞台上。
因此,他抖擞精神,俊朗的脸上一扫由“雪藏”带来的晦黯,一个充满朝气与自信的靓仔又出现在众人面前。
刘德华“复出”了。
离开片场一年多,他像一个“新人”一样,对什么都跃跃欲试,他想把这失去的一年多时间补回来,把自己原本在广大观众中的人气拉回来!
随着对刘德华“雪藏”的结束,“无线”方面也为刘德华的复出进行了一系列的安排:刘德华可以外出登台“掘金”;刘德华原先的片约《书剑恩仇录》拍摄事宜重新摆上桌面;刘德华的个人大碟获准推出;刘德华……
阴霾散尽,云开日出。
刘德华走出了他的人生低谷,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他演艺事业的一片蓝天。
他的身影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拍摄场地,他的名字亦越来越多地在人们的耳际回旋。
然而,并不是一切事物都如人们所预料,他的事业的蓝天一片晴朗。
有时,蓝天上也会飘来几朵乌云。
刘德华最终并没有获得他所期待的拍摄《书剑恩仇录》的机会。
由于当时的香港还没有回归,香港演员一般都将自己的事业向台湾发展。
在无线台的操作下,刘德华的影片也正在进军台湾市场。
《书剑恩仇录》需要到内地拍摄镜头,而当时的台湾当局对港台艺员到内地比较敏感。
在拍摄《投奔怒海》时,刘德华就曾赴内地拍片。
后来,《上海十三太保》去台湾取景,他随队前往时被台湾当局找了去。
面对当局的提问,他以“无线没有戏给我拍,我家又穷,势必要工作的嘛!”
搪塞过去。
那次的轻松过关让刘德华觉得,去内地拍片就会被台湾当局如何如何似乎有点耸人听闻,他不相信去内地拍了片子就一定会影响自己在台湾的发展。
3。冰消雪融(2)
况且,无线台是一家有实力、有影响的大公司,如果能对自己到内地拍片明确表示支持,那么,台湾的关卡也就构不成威胁了。
他认为:“因为我是无线中人,由无线安排北上工作是不受台湾新闻局干涉的,只要我不私自接拍北上的电影就是。”
接拍《书剑恩仇录》一事最后以刘德华错失良机而告终。
无线不为刘德华出演陈家洛大开绿灯,个中原因不得而知,但是,这件事无论是谁都不得不猜测,这里面是不是有刘德华所担心的“心病”,还有“玩”。
看来,与刘德华续约之后,无线台对其的发展和支持仍然显得不够得力,尤其是在出演陈家洛一角上。
这表明,双方曾经有过摩擦,要想完全彻底消除阴影还有待于时间的流逝。
既然演不了《书剑恩仇录》已成定局,刘德华没有耽搁,立即投身到其他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之中。
《停不了的爱》、《夏日福星》、《法外情》、《英雄好汉》……
等等,等等。
这些影片有票房有看点,获得了观众和影视评论界的充分肯定,刘德华因此而成为港台两地炙手可热的影视明星。
1986年,刘德华彻底摆脱“无线”的制约,以其旺盛的精力,在浩瀚的银海中纵横驰骋……
4。闯荡“江湖”(1)
“……因为在那个时候,大家当我是偶像,不会留意我的演技,关注的可能是我的外形,耍耍帅就可以了。
我那个时候知道,如果我想呆在演艺圈,就要多接戏,不管怎样,要让大家对我有印象,我要牢牢地绑在大家心上。”
“刚开始拍电影的时候,刘德华主要拍两类电影,一类是追女片,一类是古惑仔片。
古惑仔片代表了上世纪80年代英雄片和江湖片的潮流。
他在其中的角色通常是一个小混混,凭自己努力打出来,他就是这样的一个符号象征(LCON)。”
影评人登徒说。
其实,刘德华也拍过一些言情片,他甚至“很想拍一部纯爱情片子,真的很想”。
但是依照刘德华的性格,他又最不愿意言情片动辄缠绵肉麻的镜头,因而影响了他对拍言情片的兴趣。
他把视角对准了江湖片。
他觉得成龙、洪金宝等武打明星之所以出名,并不是他们本身的武功有多厉害,而是他们能够在拍摄过程中把最好的状态亮出来。
“论真功夫,我想,比成龙、洪金宝及元彪厉害的一定有不少。
然而,在镜头面前耍功夫还是要算他们最厉害,毕竟他们知道怎么在镜头前面打得漂漂亮亮的。”
刘德华深知自己的那两下子,在这几位称雄影坛的大哥们面前,就显得相形见绌了。
要想闯出一条自己的路,首先必须知己知彼。
于是他虚心学习成龙等武打明星的长处,练其真功,悟其真谛,然后扬长避短,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既有情节又重演技的路子。
为了拍好这类影片,刘德华没有少吃苦头:拍从楼上跃下时受腰伤;拍外景时被炸药的火焰烧着下半身;拍枪战片时被汽枪打中左眼;拍在火车顶上从隧道穿过时从车顶摔下……
江湖片的种种凶险,没有阻挡刘德华继续将这条路走下去的决心,他练武功。
练骑马,练一个演员必须要掌握的一切技巧。
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断地学习与苦练,经过多部动作片的拍片实践,刘德华的演技日臻熟练。
甚至有人预言,刘德华将是新一代动作片的接班人。
脱离无线后,刘德华开始了与向氏家族——永盛影业公司的合作。
到1996年出演《新上海滩》时,他与永盛影业的合作已经整整十个年头。
在这十年中,刘德华以拼命三郎的劲头,把自己各种各样的银幕形象呈现在观众面前。
尤其是1989年后,刘德华抓住周润发影片减产的空档,根据香港电影市场的需要,抢拍了多部当时流行的江湖英雄片。
那几年里,他拍片拍得没日没夜,拍片拍得天昏地暗,甚至有过22天不上床的纪录!
1988年,刘德华拍片10部;1989年,16部;1990年,12部;1991年,13部;1992年,10部……
这是不是天方夜谭?
那一个个与刘德华的名字连在一起的银幕人物向人们证明,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演员以勤奋和毅力创造出的、令人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的神话般的传奇。
这样的传奇,给他带来了一个“刘铁人”的外号,也带来一些诸如“类型化”、“模仿化”的议论。
“处理性格和感情没有深度,角色类型化。”
“他喜欢在镜头里玩形态,玩火机,玩枪,玩小动作,连发型都不能改。
可以说,他是同一时期一直演两种角色而已,路数甚窄。
多产期还造就了刘德华在表演上的另一个大特点,就是模仿。”
纵观上世纪80年代的香港电影界,刘德华是偶像明星,但不是最好的。
没有进入最红行列,恐怕亏就亏在演技上。
对于这些,刘德华自有他自己的想法。
有记者问他为什么一年要接拍那么多影片时,他回答说:“为什么会接那么多,我也不知道,我觉得我一定要继续在演艺圈活下去,才可以让大家有机会知道我的演技。
4。闯荡“江湖”(2)
因为在那个时候,大家当我是偶像,不会留意我的演技,关注的可能只是我的外形,耍耍帅就可以了。
我那个时候知道,如果我想呆在演艺圈,就要多接戏,不管怎样,要让大家对我有印象,我要牢牢地绑在大家心上。”
刘德华饰演过很多片种里的角色,如喜剧片、浪漫爱情片、江湖片,可是观众却似乎只对他在江湖片里的烂仔形象感兴趣。
这也让刘德华有些无奈。
因为,接拍什么片子,他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也好想多拍一些王家卫的片子,可是除了《旺角卡门》,王家卫的片子就再没有给他机会。
我们不得不提一下《旺角卡门》。
《旺角卡门》是王家卫第一次(1988年)执导的影片,刘德华出演男主角。
在这部影片里,刘德华塑造了一个深情烂仔的浪漫英雄形象,并与《天若有情》一起,构成了他饰演的角色难逃一死的神话。
这是一部小制作的影片。
就是这样一部影片,让刘德华第一次获得了金像奖提名。
虽然那个奖最终与他擦肩而过,但在当时,刘德华的人气无疑上升了许多。
这部片子,使刘德华成为当时香港流行的英雄片最抢手的头号小生。
随着多部江湖片的拍摄,刘德华的表演越来越有点“刘德华模式”。
无论是《旺角卡门》的华仔、《天若有情》中的华弟还是后来一系列的江湖“英雄”,都是地道的蛊惑仔。
他的“深情烂仔”的江湖形象,真可谓深入人心。
在拍片高产期阶段,刘德华饰演过不少坏人。
对演坏人,刘德华不是一味地接拍,他有自己的创作底线:坏人必须得死。
他认为,现实生活比电影更重要,在孩子们的心里,他是偶像。
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电影影响到下一代人的身心健康。
这样的接片底线自然会影响到他的艺术成就,出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选择了放弃。
他的“底线”让许多孩子觉得,刘德华做得对。
比如在《暗战》中,戏刚过三分之一“刘德华”就杀人了,果然有小孩问:“为什么刘德华会这样子?
”毫无疑问,刘德华要求自己饰演的坏人必须得死是对的。
因为大人可以分辨刘德华的人和刘德华的角色,孩子却不能。
正因为如此,刘德华塑造的江湖“英雄”总是以目标最终难以实现来显示其理想,通过悲壮的舍弃生命来完成观众对他的角色身份的认可。
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容易造成角色性格表演上的雷同。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80年代中期,一部《英雄本色》在香港十分卖座,一时间,遍地“英雄”下夕烟,连黑道上的人也不愿放过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