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
水王 更新:2021-02-21 16:49 字数:4723
玫娜Γ颐堑酃氖ゾ八氖椤本臀潦槿怂匦胨邢埃渲胸ü挪槐涞墓勰钣滞ü潦槿硕赣诓皇蹲值南缑裰校从渍弑匦胱匪娉ふ撸吮匦敕幽腥耍挥兄兜娜吮匦胩谟薪萄娜恕5酃恼怨糯睦硐肷缁嶙骰。览滴幕拇扯妗U庖彩呛槲浠实矍康鞲垂诺脑颉?br />
为替老士绅所不能解决而必须由官方处置的,绝大多数为刑事案件。判决这类案件,政府的态度常常坚定而明确。如果发生人命损失,则尤其不能有丝毫的玩忽,一定要求水落石出。“杀人者死”这一古老的立法原则在当时仍被沿用,过失杀人和谋杀之间区别极微。这种一方面认为人命关天,一方面又主张以眼还眼的原则自然具有相当大的原始性,但对于本朝的政治经济制度来说,其间的互相配合则极为恰当。这样的立法意在避免技术上的复杂,简化案情中的疑难,而在大众之中造成一种清官万能的印象,即在有识见的司法官之前,无不能决断的案件。换言之,这种设施也仍不离以道德代替法律的途径。其方便之处则是一个地方官虽然缺乏法律上的专练,但是在幕僚和吏员的协助下仍然可以应付裕如地兼任司法官。司法从属于行政,则政府的统治得以保持一元化而使文官集团的思想行动趋于一致。
这种制度的原始性和简单性,在大众之中造成了很多不幸的后果。官府衙门除了对刑事案件必须作出断然处置外,很少能注意到对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纠纷维持公允。乡村中的士绅替老,虽然被赋予了这方面的仲裁权,然而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社交活动,对这些琐碎乏味的纠纷大多缺乏热情和耐心。至于开发民智这一类概念,在他们心目中更不占有任何地位。在我们这个古老的礼义之邦里,绝大多数的农民实际上早被列为硕民愚氓,不在文化教养之内,即使在模范官员海瑞的笔下,这些乡民也似乎只是一群动物,既浑浑噩噩,又狠毒狡诈,易于冲动。日常生活中为小事而发生口角已属司空见惯,打架斗殴以致死伤也时有发生。纠纷的一方有时还愤而自杀以倾陷仇家;即或由于病死,家属也总要千方百计归之于被殴打致死。海瑞在做县令的时候,有一次下乡验尸,发现村民竟以颜料涂在死者的身上来冒充血迹。这些残酷的做法,除了泄愤以外,还因为诉讼一旦获胜,死者的家属就可以取得一部分仇家的产业。
刑事案件需要作出断然处置,不论案情多么复杂,判决必须毫不含糊,否则地方官就将被视为无能。于是他们有时只能依靠情理上的推断来代替证据的不足,草菅人命的情形也不乏其例。下面是海瑞亲身经历的一件案子。
有夫妇二人在家中置酒招待一位因事过境的朋友并留他住宿。正好在这个时候,妻子的哥哥即丈夫的烟兄前来索取欠款白银三两。烟兄弟一言不合,遂由口角而致殴斗。烟兄在扭打之中不慎失手,把丈夫推入水塘淹死。人命关天,误杀也必须偿命,所以妻子和住宿的朋友都不敢声张,丈夫的尸体,则由姻兄加系巨石而沉入水底。
一个人突然失踪,当然会引起邻里的注意,事情就不可避免地被揭露。审案的县官以洞悉一切的姿态断定此案乃是因奸而致谋杀。死者的妻子与这位朋友必有奸情,不然,何以偏偏在这位随带仆从、远道而来的客人到达的那天,丈夫突然丧命?又何以兴高采烈地置酒相庆?理由既已如此充分,女人就被判凌迟处死,朋友作为好夫理应斩决,烟兄参与密谋应被绞死。这件案子送交杭州府复审,审判官的结论中否定了好情,认为确系殴斗致死,动手的人应按律处绞。本朝政府在法律技术上虽然远不能誉为精密周到,但在精神上却对这类人命案件颇为重视。按照规定,这一案件要由北京的都察院、大理寺作出复核。审判者细核府、县两级审讯记录,发现了根本上的出入,乃再度发交邻近3个县的县令会审。这3位县令维持初审的判决。当这一批人犯送抵本省巡按使的公堂,被判凌迟罪的女人当堂哭诉喊冤。于是案件又送到海瑞那里作第六次的讯问。
海瑞的结论和杭州府审判官的结论完全相同。他的理由是这位妻子和他的丈夫生有二子一女,决不会如此忍心。而这位朋友家境并非富有,并且早已娶妻,假令女人确系谋死亲夫而企图再嫁,也只能成为此人的一名小妾。所以从情理而论,谋杀的动机是不能成立的。再则,既属伤天害理的谋杀,参与密谋的人自然是越少越好,又何必牵扯上这位朋友所携带的仆从?
淳安县县令海瑞如何解释初审时的供辞?答案是:“皆是畏刑捏招,恍。德成狱,殊非情实。”
被迫退休回到原籍闲居,对海瑞来说,是一种难于忍受的痛苦。这位正直的官员,他毕生精神之所寄,在于按照往圣先贤的训示,以全部的精力为国尽忠和为公众服务。现在,他已经面临着事业的终点,就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足以填补他心灵上的缺陷。
他的故乡在南海之滨,和大陆上一些人文基本的城市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在那些城市里,退职的官员可以寄情山水,以吟咏自娱,并且有诗人墨客时相过从。有的人可以出任书院的山长,以弘扬圣贤之道,造就下一代的人才来继续他的未竟之业。而在这天涯海角的琼凡没有小桥流水、蒋藻游鱼的诗情画意,收入眼底的是单调一色的棕桐树和汹涌的海涛,吞噬人畜的鳄鱼是水中的霸主。海峡中时有海盗出没,五指山中的黎人则和汉人经常仇杀。
退隐在荒凉瘴病之区,如果有一个美好的家庭生活,也许还多少能排遣这空虚和寂寞。然而海瑞没有能在这方面得到任何安慰。他曾经结过三次婚,又有两个小妾。他的第一位夫人在生了两个女儿以后因为和婆婆不和而被休。第二位夫人刚刚结婚一月,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而逐出家门。第三位夫人则于1569年在极为可疑的情况下死去。第三位夫人和小妾一人先后生过三个儿子,但都不幸夭折。按照传统观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海瑞抱恨终天的憾事之一。
海瑞是忠臣,又是孝子。他3岁丧父,寡居的母亲忍受着极大的困难把他教养成人。她是他的抚养者,也是他的启蒙者。在海瑞没有投师就读以前,她就对他口授经书。所以,历史学家们认为海瑞的刚毅正直,其中就有着他母亲的影子。然而,同样为人所承认的是,海太夫人又是造成这个家庭中种种不幸事故的重要因素。当海瑞离开南直隶的时候,她已经度过了80寿辰。而出人意外的是,海瑞的上司只是呈请皇帝给予她以四品夫人的头衔,而始终没有答应给她以另外一种应得的荣誉,即族表为节妇,是不是因为她的个性过强,以致使他的儿子两破出妻?又是不是她需要对1569年的家庭悲剧承担责任?尽管今天已经缺乏实证的材料,但却有足够的迹象可以推想,由于海大夫人而引起的家庭纠纷,不仅已经成为政敌所攻汗的口实,也已为时论所不满。海瑞可以极容易地从伦常纲纪中找出为他母亲和他自己辩护的根据,然而这些根据却不会丝毫增加他家庭中的和睦与愉快。
离职的巡抚已经走到了生命中退无可退的最后据点。他必须忘却别人加之于他的侮辱,克服自己的寂寞和悲伤。他失望,然而没有绝望。他从孔子的训示中深深懂得,一个有教养的人必须抱有任重道远的决心。老骁伏仇志在千里,他虽然闲居在贫瘠的乡村,屋子里挂着的立轴上,却仍然是“忠孝”二字。这是儒家伦理道德的核心,在他从小读书的时候已经深深地印刻在他的灵魂里,至今仍然用它来警惕自己,务使自己晚节保持完美。他的政治生涯,已经充分表示了为人臣者尽忠之不易;而他的家庭经历,也恰恰说明了为人子者尽孝的艰难。但是除此以外,他没有别的道路可走,我们的先儒从来就把人类分成君子和小人,前者具有高尚的道德教养,后者则近似于禽兽。这种单纯的思想,固然可以造成许多个人生活中的悲剧,可是也使我们的传统文化增添了永久的光辉。从海瑞家族的这个姓氏来看,很可能带有北方少数民族的血统,然则这位孔孟的真实信徒,在今天却以身体力行的榜样,把儒家的伟大显标于这南海的尽头!
安贫乐道是君子的特征。家境的困窘过去既没有损害海瑞的节操,今天也决不再会因之而改变他的人生观。他有祖传的四十亩土地足供糊口,在乡居期间,他也接受过他的崇敬者的馈赠。他把这些馈赠用来周济清寒的族人和刊印书籍泊己的家庭生活则保持一贯的俭朴。
散文作家海瑞的作品表明,他单纯的思想不是得之于天赋,而是来自经常的、艰苦的自我修养。既已受到灵感的启发,他就加重了自我的道德责任;而这种道德责任,又需要更多的灵感才能承担肩负。如果不是这样,他坚持不懈的读书著作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他的作品中再三地阐明这种道德上的责任。一个君子何以有志于做官,海瑞的回答是无非出于恻隐和义愤。他看到别人的饥寒疾苦而引起同情,同时也看到别人被损害欺压而产生不平。在君子的精神世界里,出仕做官仅仅是取得了为国家尽忠、为百姓办事的机会。一个人如果出于牟利,他可以选择别的职业,或为农,成为工,或为商。如果为士做官,则应当排除一切利己的动机。在这一点上,海瑞和创建本朝的洪武皇帝看法完全一致。
海瑞在1585年被重新起用。他不加思索地接受这一任命,无疑是一个不幸的选择。这一次,他就真的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和事业的最低点。当时张居正已经死后被清算,朝廷中的人事发生了一次大幅度的调整。海瑞虽然不是当面反对张居正的人,却为张居正所不喜,因而得以在反张的风潮中东山复起开6J然而,这位模范官僚的政治主张在15年前尚且窒碍难行,在这15年后又如何能畅通无阻?文渊阁大学土申时行以他的明智和通达,自然不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在致海瑞的书信中说到“维公祖久居山林,于圣朝为闭典”,就含蓄地表示了这次起用只是偏顺舆情,需要这位享有声誉的直臣作为朝廷的点缀。t57)这个时候的海瑞已经72岁,虽说锐气并没有消减,但多年的阅历却使他不再像当年那样乐观。当嘉靖年间他犯颜直谏的时候,曾经充满信心地鼓励皇帝,说朝政的革新,不过是“一振作间而已”。而现在,在他离开家乡以前,他给朋友的信上却忧心忡忡地说:“汉魏桓调宫女千数,其可报吹厩马万匹,其可减沙,‘借古喻今,明显地影射当今的万历皇帝喜欢女色和驰射,而且对皇帝的是否能够改过毫无信心。
在起复之初,他的职务是南京右金都御史,不久升任南京交部右侍郎。自从永乐皇帝迁都北京以后,这个名义上称为陪都的南京,除了正德皇帝一度在此驻晔以此从来没有举行过全国性的大典。这里的各种中央机构,实际上等于官员俱乐部。他们的官俸微薄,公务又十分清闲,于是就殚精竭虑地设法增加额外收入。最常见的方法是利用职权,向市井商人勒索,其公行无忌有如抢劫。这种种怵田惊心的情形,使稍有良心的官员无不为之忧虑。
海瑞在1586年升任南京右都御史。在命令发布之前,他已经向万历提出了一个惹是生非的条陈。他提议,要杜绝官吏的贪污,除了采用重典以外别无他途。条陈中提到太祖皇帝当年的严刑峻法,凡贪赃在八十贯以上的官员都要处以剥皮实革的极刑。这一大干众怒的提议在文官中造成了一阵震动。谁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一位御史在家里招了一班伶人排戏,海瑞得悉此事,就宣称按照洪武的祖制,这位御史理应受到杖责。其实这类事情在南京已属司空见惯,海瑞却以为有坏风俗人心而加以反对,结果只能被大众看成胶柱鼓瑟,不合乎时代的潮流。
海瑞的再度出山以及一如既往的言行,对当时的南京地区来说,有如一块巨石投进了一地死水。对他的批评和赞扬同时出现。不久,就有一位巡按南直隶的监察御史上流参劾右都御史海瑞。下级监察官参劾上级监察官,虽不能说背于法制,毕竟是有逾常情。即此一端,就不难窥见反对者的愤慨。这位御史的奏疏一开始就对海瑞作了全盘否定:“莅官无一善状,推务诈诞,矜已夸人,一言一论无不为士论所笑。”接着就采用莫须有的老办法,说海瑞以圣人自诩,奚落孔孟,蔑视天子。最后又用海瑞自己的话来说明他既骄且伪,说他被?